公务用车辆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辆招标公告

淮北市公务车辆采购询价函-191#HBCG-H10191

  采购编号:HBCG-H10191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拟以询价的方式就所需公务用车辆进行采购,并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0年11月1日下午3:3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及服务费)。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此价格为交货地验收价格,包括货物价款、包装费、装卸费和运输费等验收前所有费用。报价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不保留小数,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报价资料均须盖章并装订成册。

  2、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询价函和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供应商应于签订合同前向本中心交纳采购服务费300元/台。

  3、被询价的供应商可以拒绝对本中心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被视为认可以上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本中心在此后的一年内,将不邀请该公司参加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分包,报价时请详细列明车辆具体配置,如因表述不详影响中标,责任自负。

  5、保证提供近期出厂全新的车辆。用户单位在卖方送货、调试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有质量、技术或数量不足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买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用户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本单位发票。

  6、合同签订后5日内交车。届时由卖方将买方出具的验收报告(原件)和销售发票复印件各两份交采购中心,经审核后在10个工作日内由付款人(淮北市财政局)付款。

  7、询价小组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将按照先审核车辆型号配置,再综合考虑报价及交货日期的顺序,把合同授予报价合理,并具有较好履约能力的供应商。采购结果将会及时通知所有报价供应商。

  8、各报价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上述报价、验收、付款要求。如违约除按上述第三条处罚外,采购中心还会将其列为不良行为供应商,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二、货物清单

  一汽丰田

  序号

  名称

  型号配置

  数量

  1

  一汽丰田

  普拉多 2010款4.0L VX 白色

  1辆

  各报价供应商务必将车辆型号配置详细列出,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三、服务要求

  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有资格进行维保的应严格按照生产厂家承诺的售后条款执行。无资格的也应承诺对车辆维保的协调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四、相关证照

  参加本中心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注册供应商须提供经年检合格后的经营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并请及时注册。

  五、评标办法:

  在满足以上要求及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

   网上下载报价资料的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中心联系登记,否则拒收报价资料

  详细地址:淮北市人民路199号招商大厦五楼邮政编码:235000

  联系人:盛晨晨 电话:0561—******* 传真:0561—*******

  银行户名: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行:工行淮北淮海路支行

  帐 号:130*****09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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