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2010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决定对2010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本工程路面宽为4.5m、18cm厚砼路面
一标段:季明幸福路0.955km,海少路2.73km,合计3.685m;
二标段:兴益五路1.9km,家禄十二路0.575km,合计2.475km。
2.工期要求:90天。
3.质量目标:合格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
2.项目主要人员:
A.拟派项目负责人: 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三、有关事项:
1、现场考察: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投标申请人如有任何疑问需要答疑的,在2010 年 11 月 1 日 16 时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不记名形式发入网上答疑信箱,答疑信箱为:jsqdztb@vip.sohu.Com,招标人经整理后在 2010 年 11 月 3 日在以下第2条相关网站上公布需澄清的内容。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公布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8)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 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9)已入库并经公示的投标单位,出具的银行汇票的开户银行、账号必须与入库资料相一致;已办理入库手续未公示的投标单位,出具的银行汇票开户银行、账号必须与资格审查材料中的企业开户许可证(且账号为基本账号)一致。
4、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本工程于2010年 11 月 9 日 8 时 30 分在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开标室1开标,请各投标单位准时参加,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从本招标公告附件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根据在开标当日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特别提示:
①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三日前向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递交企业入库资料(具体内容与表式可从http://www.qdztb.com/tzgg/1318.htm下载),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投标文件必须由授权委托人递交,递交时须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必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③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招标人地址: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沈石东 联系电话:****-******** 邮编:226200
8、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建设中路618号
联系人:陈佩芬 电话/传真:****-******** 邮编:226200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0年10月27日至2010年11月1日
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负责人: 2010年10月27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