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学校汽车实训设备招标公告

农业学校汽车实训设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的规定,受红河州农业学校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科批准,红河州政府采购中心将依法组织对红河州农业学校汽车实训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编号:HHJ*******,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2.2本次招标针对专业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注:生产厂家优先。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或检验证明,其质量符合相应规范的产品。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三、招标范围、交货时间及地点
3.1本次招标范围:汽车专业实训室设备采购,中标单位须完成本项目所中包内设备的采购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本项目分为二个包:

A包:

B包: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的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选择投标。

3.2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到货并验收合格完毕。

3.3 交货地点:红河州农业学校校本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请于2010年 10月28日至2010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红河州财政局采购中心523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3 满足资格要求,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c.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d.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

e.投标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5日上午 8时30分至9时,地点为;红河州财政局七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0年 11 月25日上午 9 时公开开标。

6.2开标地点:红河州财政局七楼会议室。

招标人:红河州农业学校

联 系 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红河州财政局518、522、523室

邮 政 编 码:661100

开户银行:建行蒙自县明珠路支行

银行帐号:****************2531

七、其他说明
7.1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投标前经常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或“红河财政网”(http://www.hhcz.cn)以获取最新信息。

7.2凡对本次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必须是巳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于开标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至红河州政府采购中心,否则视为无效。

红河州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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