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重建地质勘查二次招标公告
2011年重建地质勘查二次招标公告
安徽省凤阳县“校安工程”2011年重建项目地质勘查二次询价采购函
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县教育局的委托,对凤阳县“校安工程” 2011年重建项目地质勘查项目进行二次询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并将《报价单》一式一份(正本)密封并加盖骑缝章送达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报价文件接收人。
一、资质要求:必须具有岩土勘查甲级及以上资质。
二、报价文件应包括报价函、针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相关业绩、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则不需出具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标时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备查,没携带的将做废标处理)
报价函应包含以下内容:1.标书的综合说明:主要叙述勘查方案编制依据、原则,执行的规范、规程、规定和标准,以及利用已有的资料(地质资料、工程建设经验、科研成果等)。2.拟定的勘查孔平面图和其他相关图件。3.勘探的工作量。
三、中标方式:本次招标采取最高限价,最低价中标方式。最高限价为136800元人民币(即每个项目3600元),对报价相同的招标人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四、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报价文件时需交纳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现金用信封密封加盖单位章),待合同签定完毕,项目结束后退还(无息)。
五、项目简介及招标内容:此次重建项目暂定38个,即需勘察单体项目38栋,每个项目勘探不少于6孔,每孔深度为12米。特殊地质,满足规范要求。项目工期为4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后)。
六、其他要求:
1、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2、供应商报价时必须用非手写的方式填写报价单。
3、询价采购结果将会通知中标人并签订合同事宜。签约供应商在签约前应向本中心缴纳合同总价 %的服务费(按相关规定收取)。
4、供应商须保证编制的岩土工程勘查报告书通过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组论证通过。
5、评价项目结束后,由凤阳县教育局根据合同进行结算。出具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后半年内一次性付清。
6、开标时间:2010年11月3日上午11:00在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地 址:凤阳府城镇长春路143号
报价文件接收人:孙远虎 夏道路 电话:****-*******
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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