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置换房一期二标段建设工程BT融资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产权置换房一期二标段建设工程BT融资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定南县城市中心片区产权置换房一期二标段建设工程BT融资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定南县城市中心片区产权置换房一期二标段建设工程已经由定发改字[2010]155号审定,拟采用BT(建设-回购)模式实施建设。定南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公司作为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项目管理人(施工单位)。现将该项目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定南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公司2、项目名称:定南县城市中心片区产权置换房一期二标段建设工程 3、工程地址: 定南县广州大道、前程大道4、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8000m2,总投资约2000万元人民币(以财政审核价为准)。5、招标范围:本项目投资人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以上标准。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8、施工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10年11月开工至2011年5月竣工。9、项目内容:施工前期准备阶段开始至投资建设、竣工验收、移交的全过程。
二、发包方式:BT(建设-回购)模式
1、投标保证金及征地拆迁款要求: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前一次性缴交投标保证金计人民币20万元,保证金缴至定南县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银行:定南县农信社营业部,账号:140 029 282 000 019 548)。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后10天内提交不低于中标价的50%(含履约保证金10%)首期代办资金,计人民币约1000万元,并提交150万元作为本工程的征地拆迁借款及前期费用(以实际数量据实支付,多退少补)。建设过程中,根据工程
进度情况中标人应将工程款汇入定南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专项账户,并确保累计入账资金为不低于中标价的75%,资金由双方共同监管、拨付,并在验收合格前确保账户预留不低于中标价5%的资金。
2、BT融资内容:融资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征地拆迁款及前期费用,本工程涉及征地拆迁及前期费用款约150万元,须由中标人中标后提交借款;二是工程建设费用,共约1850万元
本项目招标人提供投资回报款质押担保,质押土地位于原工业大道的规划用地中的土地60亩,质押土地评估价值总额为3600万元。
三、本项目投资回报款的组成与还款计划
本项目投资回报款由征地拆迁款回报款和工程建设投资回报款组成。
1、征地拆迁及前期费用款回报款:按投入资金(借款)总额及其1.5%的月利息计算,从资金到帐后开始计息,利息计单利。回报款在资金入账一年后分4个季度支付,每次还款为资金总额的25%和相应的利息。
2、工程建设投资回报款:由中标价款及其5%的管理费(在工程投标价中单列计算)组成,在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由投资项目管理人凭审计报告提出支付申请,自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应付款(结算价)的30%,不计利息;剩余的7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年后一年内分四次支付,每次支付剩余款的25%,支付时间为每个付款季度的最后一周,同时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计息,利息计单利。若期满未付清,则按照《定南县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定府发[2009]25号)第七条第二种方式(即一次性支付方式)将质押土地出让后,一次性付清全部投资回报款。如投资项目管理人参与招拍挂并竟得土地,应按规定程序将土地价款交至县财政土地收入专帐,县政府保证用于支付投资回报款。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注册建造师的资质要求是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
五、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需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取消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⑥赣州市范围外投标单位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⑦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须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书,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⑧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的岗位证书(或资质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六、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凡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11月4-5号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定南县招标投标中心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800元[其中报名费200元,招标文件600元(含图纸光盘费)]售后均不退。
保证金。
(3)、本工程贯彻执行“双公示”制度。
(4)、本工程标后监督对五大员实行“指纹考勤”制度,并对工程质量实行委托中介机构检测验收制度。
(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本公告发布之前所发公告内容如有与该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定南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曾红平
办公地址: 中国人民银行4楼 邮政编码:341900
联系电话:150*****698 联系人: 张鸿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江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凡伟
办公地址:赣州市厚德路86号
邮政编码:341000 联系电话: 151*****188
传真:****-******* 联系人:廖程琳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定南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招投标监督机构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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