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房(一期)建设—李家溪公租房工程BT招标公告
公共租赁房(一期)建设—李家溪公租房工程BT招标公告
黔江区公共租赁房(一期)建设项目—李家溪公租房工程BT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江区公共租赁住房(一期)建设项目—李家溪公租房工程已由黔江发改委函〔2010〕2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鸿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BT融资,回购资金为国市资金补助和业主自筹,回购期限为两年。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黔江区青杠李家溪,西面紧邻黔青路,南面为普通商品房,东面为坡地。总建筑面积约58610M2,该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各投标单位只能对其中1个标段进行报名。各标段具体情况为:
一标段:1#楼包括地下车库、商业用房及住宅,总建筑面积约为23410平方米,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31+1层,工程造价约3500万元;
二标段:2#楼包括地负一层及住宅,总建筑面积约为18000平方米,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31+1层,工程造价约2700万元;
三标段:3#楼包括地负一层、商业用房及住宅,总建筑面积约为17200平方米,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21+1层,工程造价约2600万元;
2.2招标范围:按重庆张陈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010年9月所设计的《黔江区青杠李家溪公租房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不包括通风专业及室内电梯)以及图纸更改、招标答疑等相关内容。
2.3工程工期:300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一标段、二标段﹚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三标段﹚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005年以来类似工程业绩一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等原件)。
3.2投标人须提供各标段项目总投资35% 的项目资本金(剩余建设资金须提供省级及以上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函)。
金额:一标段:1225万元 二标段:945万元 三标段:910万元
开户行:农商行黔江支行
户名名称:重庆市鸿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资格审查
4.1请申请人于2010年10月28日至2010年11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存档),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黔江区文体中心体育馆10号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鸿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白家河商务中心
邮 编:409000
联系人:高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公司: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渝东南分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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