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长治医学院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长治医学院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山西晋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医学院的委托,现就长治医学院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购管备[2019]2469号
二、项目名称:长治医学院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
1、本次长治医学院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招标,总预算金额为45万元,服务期:6个月,报价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2、项目内容:长治医学院目前馆藏档案有文书档案2003年以前约5842卷、2003年至今约有11070件,约50万页。档案保管情况为完成最初级档案整理工作,对此档案进行档案扫描、录入上传工作,电子数据导入长治医学院的档案管理软件系统中,并能正常运行等数字化相关内容。
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四、报名须知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代理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正、副本;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近三个月的纳税凭证;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自行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报名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上年度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
(8)最后一次社保缴纳票据;
(9)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甲级资质,资质类别:档案数字化加工。(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供应商对所提供资质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提供合法有效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于2019年4月15日至2018年4月19日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晋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4月15日至2018年4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山西晋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地点:长治市紫金东街348号紫金大厦1701室,开标时间:2019年4月26日15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治医学院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解放东街161号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39*****97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晋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紫金东街348号紫金大厦1701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山西晋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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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长治医学院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 [2019-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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