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收集系统水质水量监测招标公告

污水收集系统水质水量监测招标公告

( 深圳市污水收集系统水质水量监测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深圳市污水收集系统水质水量监测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排水管理处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

项目背景


根据深圳市智慧水务总体方案设计,未来计划建设的排水工情信息系统需要在每个污水处理设施及其服务范围设置不少于30个监测点,用于水质、流量和水位等信息的监控和采集。在此之前,对于污水收集系统内水质水量未曾进行过系统监测,在监测点设置方面没有成熟可行的经验可以遵循,因此,通过此次监测项目实施,不仅能够掌握污水收集系统内水质水量情况,了解全市各区域污水排放收集情况,也能确定一些能准确反映区域排水情况的监测点,便于未来智慧水务系统中自动监测点的
目前全市实际运营排水管网约1.59万公里,其中污水管0.64万公里,为掌握城市各区域排水情况,确保污水管网安全、有效运行、满足服务区域排水需求,需要对污水管道内水量、水质情况进行掌握。因此,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入厂支管内水质、水量监测项目的开展,不仅能够进一步掌握污水管网运行情况,提高排水管网精细化管理水平,也能为后期排水信息化建设中的排水工情信息系统建设提供经验,有助于后期自动化监测点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投标人资质要求


固定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其中会计、法律、造价咨询、保险、银行、电信等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但必须由总公司提供授权。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其他资质要求:7.(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由具有(资质、级别) 的企业承担,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固定资质要求。以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还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自定),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项目选用方式 (1) 。8.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测范围涵盖本次招标项目的所有检测内容。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PLAN-2019-202007-000013深圳市污水收集系统水质水量监测1.0*******.0

具体技术要求


注意:提供服务总体要求、服务标的(如人员、车辆、检测对象、管理对象)数量情况、详细具体的服务需求内容及工作量情况(以能给供应商准确的报价依据,使不同供应商的项目报价不至于差距过大作为判断需求“详细具体”的标准)
1.项目概况及项目目标
本项目主要是在现已运行的32座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内设置包含工业区域监测点、生活区域监测点、商业区域监测和重点区域监测点等4个类型共173个水质监测点,进行雨季和旱季时段内的雨天和旱天共4类特征时段监测,以建立全市污水收集系统水质水量监测台账,掌握污水收集系统运行状况。并以此指导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运营、智慧排水系统建设等工作。
2.项目依据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的排水监测机构,应当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水质和水量进行监测,并建立排水监测档案。排水户应当接受监测,如实提供 有关资料。
2)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的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排水监测机构应当定期对排水户排放污水水质、水量进行监测,建立排水监测档案。
3.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3.1监测点设置

序号

水质净化厂名称

设计处理规模(万吨/日)

实际处理规模(万吨/日)

水质净化厂服务范围

监测点个数

工业区点

服务区点

生活区点

1

滨河水质净化厂

30

29.06

福田区华富路以东、罗湖区布吉河以西片区

\

2

2

2

罗芳水质净化厂

35

31.52

罗湖区布吉河以东片区

2

3

4

3

南山水质净化厂

56

62.56

南山区除红树湾片区、蛇口和西丽水质净化厂服务范围外区域

4

2

7

4

平湖水质净化厂

8

4.63

龙岗区平湖街道中西部

1

2

3

5

龙田水质净化厂

8

7.34

坪山新区坑梓街道中西部区域

2

1

1

6

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

10

10.13

龙岗区横岗街道和龙城街道东南部分区域

2

1

2

7

横岭水质净化厂(一期)

20

20.21

龙岗区坪地、龙岗和龙城街道和宝龙工业区中西部区域

3

1

3

8

坂雪岗水质净化厂

4

5.07

龙岗区坂田街道

1

1

1

9

上洋水质净化厂

20

17

坪山新区坪山街道锦龙大道以东区域

2

1

1

10

蛇口水质净化厂

3

1.8

南山区蛇口工业八路以南、后海路-招商东路-公园路以西片区和赤湾片区

2

2

2

11

盐田水质净化厂

12

8.85

盐田区除小梅沙片区以外区域

\

1

3

12

布吉水质净化厂

20

23.22

龙岗区布吉街道和南湾街道西部部分片区

2

2

2

13

光明水质净化厂

15

16.20

光明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光明农场和公明东坑村上游6个居委会

2

1

2

14

横岭水质净化厂(二期)

40

39.99

龙岗区坪地、龙岗和龙城街道和宝龙工业区中西部区域

3

2

4

15

沙井水质净化厂

15

13.59

宝安区沙井中西部和南部部分区域

2

\

2

16

龙华水质净化厂(一期)

15

12.98

龙华新区民治、龙华和大浪街道

2

2

2

17

固戍水质净化厂

24

21.84

宝安区新安和西乡街道

3

\

3

18

西丽再生水厂

5

4.05

南山区西丽水库以东、留仙大道以北片区

\

1

1

19

福永水质净化厂

12.5

12.68

宝安区福永街道

3

1

2

20

燕川水质净化厂

15

15.88

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和宝安区松岗街道部分区域

3

\

2

21

沙田水质净化厂

3

2.72

坪山新区坑梓街道中东部区域

1

1

1

22

埔地吓水质净化厂

5

5.09

龙岗区南湾街道

1

\

1

23

鹅公岭水质净化厂

5

6.37

龙岗区平湖街道中东部

1

\

1

24

横岗水质净化厂(二期)

10

12.59

龙岗区横岗街道和龙城街道东南部分区域

2

1

2

25

葵涌水质净化厂

4

4.42

大鹏新区南澳街道东、西冲片

1

1

1

26

水头水质净化厂

4

3.65

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和南澳街道除东西冲片区以外的区域

1

2

1

27

观澜水质净化厂(二期)

20

22.59

龙华新区观澜、观湖、福城街道

3

1

2

28

龙华水质净化厂(二期)

25

24.14

龙华新区民治、龙华和大浪街道

2

2

2

29

公明水质净化厂

10

9.05

宝安区石岩街道和光明新区公明街道玉律和红星社区

1

\

2

30

福田水质净化厂

40

24.65

福田区华富路以西至侨城东路区之间的区域

\

4

3

31

布吉河水质净化厂

20

1.4

龙岗区布吉街道布吉河片区

1

1

1

32

观澜水质净化厂(一期)

6

5.55

龙华新区观澜、观湖、福城街道

1

1

1

分类汇总

54

40

67

重点区域监测点

12

监测点总数

173

3.2监测项目设定
3.2.1工业区域监测项目

序号

监测项目

指标意义

1

pH值

反映水体酸碱度指标,对污水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2

悬浮物

反映污水中各形态、性质颗粒污染物含量情况

3

COD

反映污水中还原性污染物质的含量情况

4

BOD

反映污水中有机物等需氧污染物质含量情况

5

总磷

污水水质评价重要指标之一

6

油类

工业及商业区污水评价重要指标之一

7

挥发酚

工业污水水质评价重要指标之一

8

重金属

工业污水水质评价重要指标之一

9

氟化物

工业污水水质评价重要指标之一

10

氰化物

工业污水水质评价重要指标之一

11

六价铬

工业污水水质评价重要指标之一

12

苯胺类

工业污水水质评价重要指标之一

13

总有机碳

反映污水中溶解性和*******">悬浮性有机物含碳的总量

14

瞬时流量

用于评估片区污水排放量和污水收集率

3.2.2生活区域监测项目

序号

监测项目

指标意义

1

pH值

反映水体酸碱度指标,对污水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2

悬浮物

反映污水中各形态、性质颗粒污染物含量情况

3

COD

反映污水中还原性污染物质的含量情况

4

BOD

反映污水中有机物等需氧污染物质含量情况

5

氨氮

反映污水中含氮有机物含量情况

6

总磷

污水水质评价重要指标之一

7

总氮

污水水质评价重要指标之一

8

瞬时流量

用于评估片区污水排放量和污水收集率

3.2.3商业区域监测项目

序号

监测项目

指标意义

1

pH值

反映水体酸碱度指标,对污水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2

悬浮物

反映污水中各形态、性质颗粒污染物含量情况

3

COD

反映污水中还原性污染物质的含量情况

4

BOD

反映污水中有机物等需氧污染物质含量情况

5

氨氮

反映污水中含氮有机物含量情况

6

总磷

污水水质评价重要指标之一

7

总氮

污水水质评价重要指标之一

8

油类

工业及商业区污水评价重要指标之一

9

挥发酚

工业污水水质评价重要指标之一

10

阴离子洗涤剂

宾馆、服务业等商业区污水水质评价重要指标之一

11

瞬时流量

用于评估片区污水排放量和污水收集率

3.2.4重点区域监测项目

序号

监测项目

指标意义

1

pH值

反映水体酸碱度指标,对污水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2

悬浮物

反映污水中各形态、性质颗粒污染物含量情况

3

COD

反映污水中还原性污染物质的含量情况

4

BOD

反映污水中有机物等需氧污染物质含量情况

5

总磷

污水水质评价重要指标之一

6

油类

工业及商业区污水评价重要指标之一

7

挥发酚

工业污水水质评价重要指标之一

8

重金属

工业污水水质评价重要指标之一

9

氟化物

工业污水水质评价重要指标之一

10

氰化物

工业污水水质评价重要指标之一

11

六价铬

工业污水水质评价重要指标之一

12

苯胺类

工业污水水质评价重要指标之一

13

总有机碳

反映污水中溶解性和*******">悬浮性有机物含碳的总量

14

瞬时流量

用于评估片区污水排放量和污水收集率

4.监测时间段及频次安排
为使采集水样具有代表性、连续性,水样采集拟分别在雨季和旱季集中进行,用于对比各时段的排水特性。所有工业、生活、商业区域计划在雨季集中采样6周(其中降雨天采集时间累计21天,晴天采集时间累计21天),旱季集中采样6周(其中降雨天采集时间累计21天,晴天采集时间累计21天);重点检测区域按照全年平均采样安排(每周1次),根据具体情况可临时调整采样频率。
检测频率和次数见下表

序号

检测类别

检测指标

点数

检测频次

检测
总数

1

工业区域

pH值、悬浮物、COD、BOD、总磷、油类、挥发酚、重金属、氟化物、氰化物、六价铬、苯胺类、总有机碳

54

旱季、雨季各连续检测42天,每天一次

54*42*2=4536

2

生活区域

pH值、悬浮物、COD、BOD、氨氮、总磷、总氮

40

旱季、雨季各连续检测42天,每天一次

40*42*2=3360

3

商业区域

pH值、悬浮物、COD、BOD、氨氮、总磷、总氮、油类、挥发酚、阴离子洗调剂

67

旱季、雨季各连续检测42天,每天一次

67*42*2=5628

4

重点检测区域

pH值、悬浮物、COD、BOD、总磷、油类、挥发酚、重金属、氟化物、氰化物、六价铬、苯胺类、总有机碳

12

每周
1次

12*52*1=624

5.采样时间
鉴于各时间段污水排放量存在不均匀特点,计划各监测点采取在排水高峰和低谷期间隔采样方式,即一个采样点在某一采样日于污水排放高峰期采样,则下一采样日在低谷期采样,用于对比不同时段的水质、水量变化。
考虑到各个污水处理设施服务区域内用水户类型不同导致污水排放高峰期存在差异,计划根据污水处理设施服务区域特点,分别确定监测点采样时间。
污水处理设施服务区域内以工业用水为主的,排水高峰期采样时间确定在9:00-12:00和14:00-18:00,排水低谷期采样时间确定在12:00-14:00和20:00-22:00。
污水处理设施服务区域内以生活用水和商业(服务业)为主的,排水高峰期采样时间确定在12:00-2:00和6:00-22:00,排水低谷期采样时间确定在8:00-12:00和14:00-18:00。
重点区域采样时间根据需要,现场确定。

商务需求


商务需求应包含以下内容:
1.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开始一年内。
(2)续签要求:
①不可续签。
②可续签,本项目合同期满后,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乙方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或续签,但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最多续签2次。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合同,并不再续签。合同项目提前终止时,按照实际工程量支付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补偿责任。
本项目选用方式
2.服务要求
(1)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①现场派驻要求:

②人员变更:在服务期限内,项目人员应相对稳定,如更换现场人员,须提前30个工作日向采购方提供书面申请并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如不经采购方同意擅自更换,则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情节对其进行处罚。
(2)其他要求:
根据检测实施情况和实际需要,配合采购单位对监测点进行调整
3.日常工作文件/项目提交成果:
(1)监测报告:检测报告以每个污水处理设施为单元,每七天编制一份监测报告,检测报告除正常检测数据外,还要有采样过程等图像记录文件。完成全部检测后,汇编整理检测区域资料,编制完成汇总的监测报告。
(2)监测报告提交时间:根据监测点数量,合理安排采样人员和检测人员,并制定采样及检测计划表,明确各监测点采样时间和检测报告提交时间,原则上各监测区域在采样后一周内提交检测报告。
4.合同计价方式:
(1)总价包干合同。
(2)固定单价合同。
本项目选用方式(1)
5.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3)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5)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6.履约担保
(1)无需履约担保。
(2)银行履约保函(合同金额的10%)。
本项目选用方式(1)
7.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
①合同金额的30%。
②合同金额的%(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本项目选用方式
(2)进度款按实际工作进度支付,累计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①70%(专项资金)。
②85%(部门预算)。
本项目选用方式
(3)尾款:验收合格并完成审计后按最终审计价支付合同尾款。
8.其他
8.1项目包
项目173个监测点共分3个包:
(1)A包检测范围为龙岗区、坪山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共计66个监测点,预算金额332.72万元。
(2)B包检测范围为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及重点区域监测点共计57个监测点,预算金额258.65万元。
(3)C包检测范围为宝安区、龙华区、光明区范围内共计50个监测监测点,预算金额238.92万元。
8.2定标要求
(1)投标原则:本项目共分为编号为A、B、C的三个包,投标人可以选择投其中1个包,也可以选择投A、B、C三个包,1个包需制作一份投标文件。
(2)中标原则:本项目A、B、C三个包按顺序进行评标,采取兼投不兼中的原则,每个投标人只能中1个标。

评标信息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二、评标优惠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____%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一并列出。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____% (请在2%-3%范围内选择)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均享受评标优惠政策第一款的优惠政策。
3.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31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规则

1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10

评审内容:投标人对项目实施目的清楚,实施方案详细程度是否满足要求,人员配备是否足够,分工是否明确等。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按照内容完整和合理性进行横向比较,并分档评分: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
(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
(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
(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
(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80%分。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其它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10

评审内容: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建议合理,可实施性强,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重点、难点的描述和分析;
2.提出与项目重点难点相对应的相关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按照内容完整和合理性进行横向比较,并分档评分: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
(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
(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
(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
(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80%分。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其它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5

评审内容: 提供详细的项目进度安排、合理的项目实施保障措施及方案。内容应包括:
1.计划详细合理的工作任务分解,与项目周期匹配;
2.组织架构设计合理,相关角色完整,至少包括领导组、项目管理组、专家组、各个专项组;
3.详细的管理计划,包括质量管理计划、风险管理计划、沟通管理计划;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按照内容完整和合理性进行横向比较,并分档评分: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
(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
(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
(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
(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80%分。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其它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3

评审内容: 售后服务承诺合理性、可操作性,符合本项目的实际、保证措施有针对性,适合本项特点、可行,措施落实能得到有效保证。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按照内容完整和合理性进行横向比较,并分档评分: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
(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
(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
(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
(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80%分。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其它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5

违约承诺

3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
(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
(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
(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
(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80%分。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其它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3

综合实力部分

38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规则

1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

(一)设置要求:
1.具有实验室LIMS管理系统得50%分数。
2.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50%分数。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3

(一)设置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开标日)内实施的水质检测、监测合同为准
1.提供一个合同金额≥500万元的项目,得100%分数,最多得100%分数。
2.提供一个合同金额≥300,且<500万元的项目,得60%分数,最多得60%分数。
3.提供一个合同金额≥100万元,且<300万元,得30%分数,最多得30%分数。
上述3项不累加计分,只计最高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

投标人获奖情况

2

(一)设置要求:
投标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开标日)获得环保科研或水质检测等方面的奖项情况,国家级的每个得50%分数,省级的每个得25%的分数,最高的得100%分数。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国家级要求颁发单位为国务院(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省级要求颁发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学会):市级要求颁发单位为市(地级,或以上级别)人民政府(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学会)。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6

(一)设置要求:
1.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为环境或检测分析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50%的分数;
2.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过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的政府水质检测、监测项目,得50%分数。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负责人六个月(20年月至20年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证书、工作经验证明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4.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5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2

(一)设置要求:
1.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20人,且每个人具有计量协会或检测协会颁发的水质类上岗证书得50%分数。
2.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项目团队成员,得10%的分数,最多得50%分数。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团队成员六个月(20年月至20年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证书、工作经验证明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4.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6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

5

(一)设置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0台采样专用车辆(粤B牌照),得50%分数,否则不得分。
2.深圳市范围内,实验室场所面积S:
S≥2000㎡得50%分;
2000㎡>S≥1000㎡得30%分数;
1000㎡>S≥500㎡得10%分数;
500㎡以下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7

环保执行情况

2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8

服务网点

3

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4

报价合理性部分

4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报价合理性

4

对照招标文件关于详细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
报价科学、合理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报价较科学、合理的评价为良,得80%分。
报价基本科学、合理的评价为中,得60%分。
报价不科学、不合理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5

诚信情况

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市财政委员会
诚信管理情况

5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评价情况

2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其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 水质 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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