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综合作业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综合作业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综合作业楼改造工程已由国家林业局以林计批字【2009】84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决定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长沙市香樟东路143号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762平方米
招标范围:内外墙面装修装饰、水电安装改造、门窗更新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工 期:90天
工程总投资约:120.0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投资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3.2应具有房屋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建造师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5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工民建及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详细评审办法见资格预审文件)。
5、报名要求与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有兴趣的申请人于2010年10月28日至2010年11月3日每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hnztb.org)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若资格预审时企业的相关信息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本单位企业信息不符合时,则视为无效。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11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11楼1107室)。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的同时需委派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并携带以下资质证明原件:(1)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7)授权委托人、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以上原件由申请人用资料袋自行包装,注明资料目录及申请人单位名称;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同时所有资料需备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公章验证时递交。招标人拒绝接收验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预付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须以银行转帐形式从申请人的基本帐户预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至投标保证金托管帐户,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资格预审申请而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托管帐户开户银行及账号:
托管帐户开户银行:华厦银行长沙分行
托管帐户户名: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托管帐号:134*****000058678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公告要求予以拒绝其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综合作业楼改造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按湘建招办【2010】字第22号文执行)
7、本次资格预审的行政监督
按照湘建建[2007]102号文件要求进行,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地 址:长沙市香樟东路143号
联系人:姜处长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22号凯旋大厦11楼
联系人:王先生 李先生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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