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关于委托第三方监测的费用招标公告

灵石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关于委托第三方监测的费用招标公告

灵石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关于委托第三方监测的费用招标公告

山西集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石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委托,就灵石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关于委托第三方监测的费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JEFW00-2019-002

二、项目名称:灵石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关于委托第三方监测的费用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1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采 购 名 称

采购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1

灵石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关于委托第三方监测的费用

1

*******.00

2、范围包括:见招标文件。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周期:1年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包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

8、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1)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4)资质证书;(5)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6个月内的纳税凭证;(8)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的社保缴纳凭证(一年内);(9)2017或2018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完善的财务审计报告;(10)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网页截图(上述各种证件均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各种证件的复印件贰份)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04月15日至2019年04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时00分,下午14:00时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集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08日14:3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地点:灵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楼)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05月08日14: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灵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楼)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石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联 系 人:焦先生

联系电话:155*****22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集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1号10幢703

联 系 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159*****555

山西集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14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费用 第三方监测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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