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二次)
项目编号:FNSZ[2019]006-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三灶镇昌兴村沟塘整治工程已获批准,招标人为阜宁县三灶镇昌兴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扶贫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三灶镇昌兴村境内。
2.2工程规模:整治废沟塘面积约35亩,预埋管道30米等。
2.3工程预算价:11.1万元(含部分已实施工程)。
2.4计划工期:为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按照施工要求施工,验收合格。
2.6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标段号 | 工 程 内 容 | 工期 |
一标段 | 整治废沟塘面积约35亩,预埋管道30米,及已实施的部分整治工程等。 | 20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含有三级以上水利、水电、土石方工程资质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小型项目管理师和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无需提供)。
3.6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一万元,投标人中标后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工程结束后退回(不计息)。
五、工程价格:11.1万元(含已实施工程)
六、付款方式:
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付款50%,2020年春节前付款40%,余款合同期满一年后付清。
七、评标定标办法:合理价随机抽签中标法。
八、招标开标须知:
8.1资格先审。
8.2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承诺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所有投标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如不按上述要求制作投标书的,则按废标处理。
8.3各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于2019年4月20日上午十点带投标文件到镇政府南二楼会议室开标。
8.4开标前须交投标保证金一万元,如不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或不按时投标的,则按自动放弃处理。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拒签施工合同或施工合同签订后在规定开工日期三日内不施工均属违约,此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招标单位有权再次招标。
九、报名须知:
9.1符合以上条件的有意投标者,请凭投标单位介绍信和报名者身份证,于2019年4月13日至2019年4月19日工作日时间内(节假日除外),到三灶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报名。招标文件发售200元/份,售后不退,需携带未使用过的U盘一个。
9.2报名地点:三灶镇政府面朝东二楼
联系 人:徐为祥
联系电话:
****-******** 136*****0002019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