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1716]省道S502线饶平李厝(海龙酒家)至施厝段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JG2019-1716]省道S502线饶平李厝(海龙酒家)至施厝段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13 00:00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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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省道S502线饶平李厝(海龙酒家)至施厝段改建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省道S502线饶平李厝(海龙酒家)至施厝段改建工程已由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潮发改交【2018】175号文件批准建设,两阶段初步设计由潮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潮交基函[2019]51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县财政统筹。招标人为饶平县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省道S502线饶平李厝(海龙酒家)至施厝段改建工程
2.2 招 标 人:饶平县公路局
2.3 项目地点: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钱东镇
2.4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本项目起点位于饶平县钱东镇李厝乡海龙酒家,即原县道X087线(白塔线),桩号K6+869.7处,路线呈东西走向,沿原有县道X087线进行,途径沈厝、下浮山,终点位于县道X086线相交处,即施厝环岛,桩号K11+259,长4.389km。项目设计速度采用60km/h,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路基宽度分别为40m和36-37m。
2.5 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元[其中: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9元、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元、预备费(含暂列金额及安全生产经费):********元]。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根据已批复的两阶段初步设计要求进行工程勘察、设计(含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预算)以及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服务。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2.7 工期要求: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540个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
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要求: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现行技术标准及规范进行勘察设计,以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9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县财政统筹。
2.10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合同段。
标段 | 里程范围 | 工作内容 | 对申请人资质要求 |
01 | 4.389公里 | 根据已批复的两阶段初步设计要求进行工程勘察、设计(含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预算)以及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服务。 | 应同时具备: 一、勘察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勘察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设计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二、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上述第2.10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公路设计、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见附录1-7。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资质、人员、业绩相关信息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录入信息完全一致。
3.2 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进行投标。)
3.4投标人(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以及设计咨询单位(含初步设计的咨询单位)。
3.5 投标单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须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19年04月13日至2019年04月17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1 号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下载地址:http://www.gzggzy.cn,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在表上盖章、签名);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委托人报名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备查)、3.联合体协议书原件(适用于联合体投标的提供)及附件一要求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注: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式两份,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单独提供外,其余按顺序胶封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需盖章),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接受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会必须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的项目经理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6.2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在网站媒体上公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或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饶平县公路局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西区饶平大道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大院煤炭大楼9层
邮编:515700邮编:510000
电子邮箱:********8@qq.com电子邮箱:gdjhzls@163.com
联系人:余先生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电 话:***-********\132*****510
传真:****-*******传 真:***-********
2019年04月12日
附件 一: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7
附件 二: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附件 三: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附件 一: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7
勘察设计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勘察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设计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
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
注: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施工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对投标人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企业运营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12000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年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 4、最近三年至少两年必须盈利。 |
注:1.上述最近三年指2015、2016、2017年,企业净资产、营运资本是按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得出。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近年财务状况表只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填写并提供。近年财务信息以投标人提供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所填的信息截图为准。
报名时应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意见(报告),包括提供(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业绩要求 |
勘察设计业绩: 2014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参与完成过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路面改造、路面大修等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且累计里程不少于10KM;(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时间为准) 施工业绩: 2014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参与完成过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路面改造、路面大修等项目)的施工业绩,且累计里程不少于10KM;(时间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路系统”上的交工验收或未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
注:1.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2.报名时应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
2.1施工业绩还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由发包人出具的类似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无交工验收而一次性竣工验收的竣工证书)或地级市及以上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2.2设计业绩还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②施工图设计审查(批)意见的复印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如果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还不足以反映出全部业绩指标的内容,还应附上由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补充证明材料。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原交通厅)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在全国最新年度综合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 |
注: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序号 | 人员 | 数量 | 资 质 要 求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1 | 路桥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至少8年从事路桥类工作经验,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周岁。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在开工前到位) |
2 | 项目总工 | 1 | 路桥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至少8年从事路桥类工作经验。具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周岁。 | |
3 | 勘察 负责人 | 1 | 路桥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至少8年从事路桥类工作经验。 | / |
4 | 设计 负责人 | 1 | 路桥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至少8年公路工程设计经验。 | / |
注:1.报名时应提供主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应人员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如职称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等栏目)。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必须是该企业自有人员,投标时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提供在投标人所在单位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一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质检工程师 | 1 | 路桥类相关专业工程师,累计3年从事路桥类工作经验。 |
计划工程师 | 1 | 路桥类相关专业工程师,累计3年从事路桥类工作经验。 |
道路工程师 | 1 | 路桥类相关专业工程师,累计3年从事路桥类工作经验。 |
桥梁工程师 | 1 | 路桥类相关专业工程师,累计3年从事路桥类工作经验。 |
测量工程师 | 1 | 路桥类相关专业工程师,累计3年从事路桥类工作经验。 |
专职安全员 | 3 |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累计3年从事路桥类工作经验。 |
路线分项负责人 | 1 | 路桥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 1 | 路桥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桥梁分项负责人 | 1 | 路桥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 | 1 | 路桥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 1 | 路桥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或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
注:1.报名时应提供上述管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应人员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如职称证、会计师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等栏目)。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必须是该企业自有人员,投标时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提供在投标人所在单位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一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 |
1 | 平地机 | ≥120KW | 台 | 1 |
2 | 振动压路机 | ≥18T | 台 | 3 |
3 | 装载机 | ≥2m3 | 台 | 1 |
4 | 挖掘机 | ≥1.0m3 | 台 | 2 |
5 | 推土机 | ≥140kw | 台 | 2 |
6 | 自卸汽车 | ≥15t | 辆 | 6 |
7 | 发电机组 | 220kw | 组 | 1 |
8 | 洒水车 | ≥6000L | 台 | 2 |
9 | 强制式混凝土搅拌机 | 750L | 台 | 1 |
10 | 沥青混合料拌和设备(带除尘装置) | ≥200t/h | 座 | 1 |
11 | 稳定粒料拌和设备(带除尘装置) | 座 | 1 | |
12 | 沥青撒布车 | 台 | 1 | |
13 | 稳定粒料摊铺机 | 台 | 1 | |
14 | 沥青混凝土摊铺机 | 台 | 1 | |
15 | 全站仪 | 台 | 1 | |
16 | 水准仪 | 台 | 1 | |
17 | 振动筛 | 套 | 1 | |
18 | 沥青抽提仪 | 台 | 1 | |
19 | 弯沉仪 | 5.4m、3.6m | 台 | 1 |
20 | 三米直尺 | 套 | 1 | |
21 | 回弹仪 | HT-300 | 台 | 1 |
22 | 砼坍落度仪 | TLY-1 | 台 | 2 |
23 | 砂浆抗压试模 | 70.7×70.7×70.7mm | 组 | 2 |
24 | 混凝土抗压试模 | 15×15×15 cm | 组 | 1 |
25 | 土工筛 | 直径20cm、直径40cm | 套 | 1 |
26 | 灌砂筒 | 大、小 | 套 | 1 |
27 | 摇筛机 | YS-2 | 台 | 1 |
28 | 天平 | 感量0.01g、0.001g | 台 | 1 |
备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按要求递交“承诺书”即可。不需另附证明材料。
附件 二: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省道S502线饶平李厝(海龙酒家)至施厝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体协议书
甲方:(施工单位名称)
乙方:(勘察设计单位名称)
甲、乙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省道S502线饶平李厝(海龙酒家)至施厝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为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报名购买招标文件事务、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相关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签订正式协议书,各自按协议规定承担各自的设计、施工任务。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份。
注:投标人需按本格式不加修改的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否则不予报名。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甲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 | 2.1.1 | 形式 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 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施工方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项目总工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勘察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设计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 项规定 | ||||
其他 | 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承包人建议书: 10分资信业绩部分:20分 承包人实施方案:10分投标报价:50分 其他因素: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有效投标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之外,其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 (10分) | 图纸(5分) | 设计图纸全面、合理、可行的可得[4.2-5]分;设计图纸较全面、基本合理的可得[3.6-4.2)分;设计图纸一般,但能够开展工程实施的可得[3-3.6)分;设计图纸不全面,不能够开展工程实施的不得分;本项满分5分。 | ||
工程详细说明(5分) | 设计方案全面、合理、可行,对项目工程情况了解透彻,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处理措施描述清楚,有助于工程实施,对项目有合理性建议的可得[4.2-5]分;设计方案较全面,对本项目工程情况基本了解,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处理措施能描述,能够开展工程实施的可得[3.6-4.2);设计方案一般,对本项目工程情况了解不全,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处理措施描述不够,但能够开展工程实施的可得[3-3.6)分;设计方案一般,且不能够开展工程实施的不得分;本项满分5分。 | ||||
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20分) | 信誉(10分) | 1.信用等级分值(5 分) AA、A、B、C 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5、4.75、4.45、3.65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信用等级AA、A、B、C 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 2.5、2.4、2.25、1.75分、联合体成员信用等级AA、A、B、C 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2.5、2.4、2.25、1.75分。最高得5分。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4款的规定。 2.履约情况(5分)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65日前),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的,扣5分/次;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的,扣4分/次; (3)项目所在地地市级交通局(委)、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管理单位通报批评扣 1分/次。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 1 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若各联合体成员均有上述情形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累计扣分。 | |||
类似项目业绩(10分) | 投标人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要求的得6分;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参与完成过类似业绩勘察设计的,每个加1分,最高加2分。(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为准);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参与完成过类似业绩施工的,每个加1分,最高加2分。(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路系统”上的交工验收或未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注:类似业绩是指里程不少于5km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路面改造、路面大修等项目)的EPC或PPP+EPC或PPP+BOT或PPP+BT | ||||
2.2.4(3) | 承包人实施方案 评分标准 (10分) | 总体实施方案 (4分) | 1、总体实施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3.2~4]分; 2、总体实施方案基本合理、有可操作性的得[2.4~3.2)分; 3、总体实施方案不合理、没有可操作性的不得分。 | ||
项目实施要点 (3分) | 1、重点、难点分析透彻、处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合理,有助于本工程实施可得[2.4~3]分; 2、重点、难点分析清晰、处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较合理,能满足本工程实施可得[1.8~2.4)分; 3、重点、难点分析清晰、处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不合理,不能满足本工程实施的不得分。 | ||||
项目管理要点 (3分) | 1、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对施工进度、施工技术、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环保等管理措施有力、合理、可行,能完全满足业主的功能需求和进度要求的得[2.4~3]分; 2、基本满足业主功能需要和进度要求的得[1.8~2.4)分; 3、不基本满足业主功能需要和进度要求的不得分。 | ||||
2.2.4(4)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50分) | / | 1、勘察设计费报价评标价:分值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如结果为负数,按0分计):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E1)×10%;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E2)×10%; 其中:E1=40;E2=20。 2、建安费投标报价评标价:分值4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如结果为负数,按0分计):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E1)×40%;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E2)×40%; 其中:E1=40;E2=20。 注:1、2项得分相加为投标报价得分。 | ||
2.2.4(5) | 其他因素 (10分) | 技术能力(7分) | 1. 投标人获得与工程咨询管理(指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咨询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鲁班奖、詹天佑奖。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 2投标人获得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鲁班奖、詹天佑奖,每项加1分;最高得分2分。 3.投标人主编过路桥类国家标准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投标人主办过国家级科研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本项满分3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有成员单位得过上述奖项则可得分。 | ||
财务能力(3分) | (1)营运资金在12000万元基础上,得0.6分,每增加5000万元(尾数不计)加0.2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 分。 (2)近三年年均营业总收入在10000万元基础上,得0.6分每增加10000万元(尾数不计)加0.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分。 (3)近三年连续盈利加1分,否则得0.6分。 |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承包人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承包人实施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
(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因素得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
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承包人建议书中的设计文件评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建议书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实施方案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D;
(5)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出得分E;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得分按各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去除最高及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2位,第3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E。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
(招标公告)省道S502线饶平李厝(海龙酒家)至施厝段改建工程(带附件、日期).doc
标签: 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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