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化工院、经管院中地共建(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0年化工院、经管院中地共建(第二次)招标公告
西南石油大学2010年化工院、经管院中地共建(第二次)采购公告
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受西南石油大学的委托,就批准建设(川财采函【2010】90号)的“西南石油大学2010年化工院、经管院中地共建(第二次)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采购的所有货物均为2010年9月28日采购活动中废标的货物,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SCTC-2010-0430-49-12(2)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内容:第1包化工原理类设备,第2包石油化工类设备,第3包经济管理类软件,第4包多媒体教室。
本次招标采购按照采购货物的分为4个包件,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编制投标文件,并响应本招标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业绩证明材料;
注:1、4、5、6项收取加盖公章复印件(验原件),其中第2、3项收原件。
本项目在评标时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于2010年10月27日至2010年11月3日9:30- 16:30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406室(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三十三号)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元/包(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11月16日10:00。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三十三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开 户 行:光大银行成都分行
地 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三十三号406室
邮 编:610031
联 系 人:李晓渝先生,李柯先生,杨平先生,陈全红小姐
传 真:028-********
电子邮件:zhaobiaoqibu@163.com
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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