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元平路派出所项目临时用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交易公告]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元平路派出所项目临时用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元平路派出所项目临时用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 对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元平路派出所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元平路派出所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JHZB-********0-3

三、采购人名称: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

地址: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内

联系人:范工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华远锦悦写字楼21层

联系人:胡雨萍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元平路派出所项目临时用电工程1项

项目概况: 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元平路派出所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总容量630kVA本次采用一台630kVA箱变供电、新建JKLYGJ-10Kv-70架空线路400米,新建杆塔9基、敷设YJV22-8.7/15kV-3X70电缆30米。

项目用途: 满足项目需求

采购预算:552025.5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①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②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并同时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④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传真及电子邮件报名; ⑦其他条件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为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4-1509:00:00至2019-04-19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太华北路华远锦悦写字楼21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须在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报名;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网上报名回执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4-25 09: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创新大厦裙楼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

3、开标时间:2019-04-2509: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创新大厦裙楼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工行西安莲湖路支行

4、账 号:****************367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临时用电 公安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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