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办公电器(二次)招标公告

城市管理局办公电器(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富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受富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富县城市管理局办公电器采购(二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富县城市管理局办公电器采购(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FZC2019-022

三、采购人名称:富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富县环城路

联系人:段小强

电话:158*****65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富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地址:富县洛滨路财税楼

联系人:弥小芹

电话:*******

传真:0911-*******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富县城市管理局办公电器采购(二次)1批

项目概况: 根据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要求,为了解决新成立机构办公条件,

项目用途: 单位办公使用

采购预算: 146163.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谈判应出具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谈判,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需法人签字) 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投标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原件) 5、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近3个月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4-15 09:00:00至2019-04-17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富县洛滨路地税楼7楼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报名期间须携带第六条所提及的资质原件及加盖红章的复印件一套,未在我中心取得谈判文件的投标文件我中心不予受理。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4-24 10:00:00

2、投标地点:富县洛滨路地税楼7楼702

3、开标时间:2019-04-24 10:00:00

4、开标地点:富县洛滨路地税楼7楼715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无

3、开户银行:无

4、账 号:0

十一、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富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2019-04-15


标签: 办公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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