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新城区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惠民县新城区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惠民县兵圣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2010年新城区绿化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惠民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 惠民县新城区;
1.2、工程结构及规模: 绿化面积约189990m2;
1.3、工程开、竣工时间: 2010.10.20~2010.11.30;
1.4、质量要求: 合 格;
1.5、招标范围: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1.6、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福田东路,绿化面积约73080 m2;二标段:史何中路,绿化面积约87710m2;三标段: 武定府路,绿化面积约29200m2;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但最多只能有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艺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
2.3、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验收阶段,并已向原发包人提供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2.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三、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3.1、申请人于2010年10月14日8:30至10月14日17:00止,到惠民县新城区建设指挥部报名。报名时,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须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1)法人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则须提供法人代码证)。
(2)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及副本。
(4)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
(5)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
(6)单位介绍信

3.2、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在接受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报名或按上述第1条规定提供材料缺少任一样原件的,一律视为弃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投标资格。
3.4、在资格审查时,上述原件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市级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资格。
四、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到惠民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五、其他适宜报名时详细咨询。

招 标 人:惠民县兵圣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路先生

联系电话:156*****005 152*****369

集中采购机构:惠民县政府采购中心
办公地址:惠民县财政局北办公楼二楼
联 系 人: 宋女士
联系电话:134*****601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