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西藏区局驱鸟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民航西藏区局驱鸟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民航西藏区局驱鸟设备购置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以民航西南局函〔2018〕25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法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编号:XZZB-HNSXZ-20190301
2.3招标范围:购置多功能驱鸟车3台(阿里机场、林芝机场、日喀则机场各1台)、太阳能声波驱鸟器16台(林芝机场4台、邦达机场和日喀则机场各6台)、车载夜间探鸟系统3台(拉萨机场)。
2.4交货地点:阿里机场、林芝机场、日喀则机场、邦达机场、拉萨机场。
2.5交货期:90日历天,运达阿里机场、林芝机场、日喀则机场、邦达机场、拉萨机场落地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2信誉良好,近三年内(2016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渠道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其他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9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原件查验、复印件(委托书需是原件)无线胶装成册并逐一加盖公章】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营业执照;近三年(2015年-2017年或2016年-2018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拟声明);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85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取邮寄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
地址:中国民用航空西藏自治区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91-621742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拉萨市藏大东路塔玛示范小区商住楼东侧六楼
联系人:荣女士
联系电话:1808991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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