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梅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垃圾分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无锡市梅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垃圾分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2019mtwy02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梅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无锡市梅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垃圾分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无锡市梅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垃圾分选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无锡市梅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垃圾分选设备一套。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8.8万元。
3、交付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并交付使用;
4、质保期:≥1年(易损件除外);
5、误期违约金:合同价的千分之八/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此次采购内容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保设备的销售与安装等相关内容;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采购人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投标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22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107办公室);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投标供人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并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提供投标人的有效期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投标人已办理完成“三证合一”,则应提供办理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备查);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报名时提供原件备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投标人企业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依法缴纳的2018年10月-2019年3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售价:捌佰圆/份,售后不退;
5.其他有关事项:
1)投标人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9年5月8日17:00前到达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开具收据(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提疑截止时间:2019年4月23日上午10时,以书面传真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9 @qq.com,传真:****-********)。答疑截止时间:2019年4月23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传真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投标报名单位。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5月9日下午13时30分始;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5月9日下午14时00分止;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开标室4(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处);
4.投标文件接收人:潘登;
5.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无锡市梅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淑艳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107室
联系人:潘登
联系电话:****-********8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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