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粉尘仪)维保-非招标公告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粉尘仪)维保-非招标公告

粉尘仪维修技术要求

1设备概况

现201B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共有粉尘仪2台(型号为:DY-200sp100),分别安装在1#、2#炉烟道上,主要用于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用于监测锅炉烟气中的粉尘颗粒物含量。现2#炉粉尘仪已损坏,为满足工艺运行的需求,需要对2#炉的粉尘仪进行维修。

2主要维修内容

2.1监测和维修激光发射模块、光接受模块,并确定仪器光程。

2.1.1保证监测仪内嵌的高稳定激光信号源能够穿越烟道,照射烟尘粒子,使被照射的烟尘粒子能够反射激光信号,反射的信号强度与烟尘浓度成正变化。监测仪监测烟尘反射的微弱激光信号,通过特定的算法能够计算出烟道烟尘的浓度。

2.2监测及维修中央处理模块、拆除接口模块,进行系统检查及修复。

2.2.1测试监测仪能够实现包括光功率自适应稳定、大动态自适应锁相放大、极低零点漂移等功能,提供快速、可靠准确的定量烟尘排放数据。

2.3完成配件维修后,检查设备装配正常,安装粉尘仪至烟道测量孔中,完成系统接线,测试监测仪输入输出正常,并进行烟气粉尘数据测量及系统调试。

3维修方责任

3.1维修方必须保证由专业人员完成设备维修及设备拆、装工作。

3.2全面负责粉尘仪维修工作。含粉尘仪设备拆、装机及设备内部配件的更换安装及调试、设备内外清洁、设备异常的消除等。

4一般要求和执行标准

4.1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4.1.1设备维修后,应满足《HJ/T76-2007》标准中关于固体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4.1.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固体污染源排放监测标准。

4.1.3技术要求作为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2服务要求

维修方必要时需提供现场技术支持。

5验收及其他相关事项

5.1按本技术要求完成维修项目的验收工作,符合国家《HJ/T76-2007》环保标准对烟气连续监测系统中粉尘仪的质量技术相关标准和检测方法。

5.2维修后设备应满足的技术指标

5.2.1量程为:固体颗粒物0-200mg/m3。

5.2.2测量误差±10%。

5.2.3测量设备接口:可提供模拟输出4-20mA。

5.3维修方应根据所维修粉尘仪的功能,提供保证设备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测试报告。

5.4保证粉尘仪安装于原位置。

5.5粉尘仪设备接线(接地、防雨、防尘等)满足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

5.6粉尘仪光程满足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数据传输使用要求。



第八车间

2019年4月15日





标签: 维保 粉尘仪 中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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