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执法指挥监管系统维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执法指挥监管系统维护 2、项目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Q19-0272) 3、预算编号:00-19-3330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系统项目于2008年1月验收启用以来,经过多年的不断维护,已对原有的功能进行了修正完善,同时配合总队执法业务的建设和规范进行了多项功能拓展,并与2010年9月完成与区县大队的集中式连接,使系统的总体设计和功能日趋合理,运行更加稳定可靠,用户界面更加清晰。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址 6、交付日期:采购人指定日期 7、采购预算金额:394000.00(国库资金:394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备注: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4-15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4-18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4-15 16:00:00至2019-04-18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谈判。 3、获取谈判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于2019-04-15至2019-04-18,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到下述招标代理单位现场验证并购买谈判文件:购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7幢11楼。谈判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9-04-19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9-04-19 10:00:0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11楼(星汇广场二期7栋)。 2、谈判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11楼(星汇广场二期7栋)。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六、1.谈判地点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供应商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固定电话:*********8026。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永嘉路383号 |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11楼(星汇广场二期7栋) | 邮编:200031 | 邮编:200433 | 联系人:王晶珠 | 联系人:顾佳瀛 | 电话:******** | 电话:021********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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