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水量平衡测试工程招标公告

大学水量平衡测试工程招标公告

深圳大学水量平衡测试工程招标公告 (重新发布)

经深圳大学修缮工程招标工作小组批准,就深圳大学水量平衡测试工程进行校内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企业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水量平衡测试工程

二、招标编号: SZUGJB********

三、工程概况:

该工程为我校全面负责供水管网水量平衡测试工程,本校年用水量:200万立方米;水源数量:四个市政给水系统和一个取湖水浇灌系统;总占地面积:144万平方米;高压水系统:一套二次加压水系统。

四、主要工作内容:

1、中标方全面负责深圳大学水平衡测试技术工作,按水量平衡测试要求步骤完成工作内容。通过测试达到市节水办文件要求并验收合格,为深圳大学出具验收合格后的《水平衡测试报告书》;

2、中标方应制定水平衡测试方案,提供及联系政府相关监督部门及用水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并负责接送相关人员到现场验收;

3、中标方须完成深圳大学全部供用水系统测试的用水管网图、用水流向图、水量平衡图及用水计量网络图等相关图表;

4、测出漏点涉及供水管道、阀门改造的工程及费用由招标方组织实施并支付费用,中标方本着力求节约的原则协助校方制定改造方案并进行技术指导;

5、中标方在测试工作中应及时处理影响水平衡测试工作中的所有技术问题,如涉及改造(补水表等)应提出解决方案供招标方参考并实施。

五、成果要求:

1、绘制四个给水管网系统图(一式三份,光盘一张)。

2、提交测试报告(一式三份,光盘一张)。

3、提交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4、必须通过市节约用水办验收合格。

六、建设地点:

深圳大学(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是广东省内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

(2)投标单位必须有已获得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水量平衡测试的“计量认证证书”。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在近两年内已完成水平衡测试并已验收30家以上的工作业绩。

(4)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须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及盖红章的复印件给招标人进行审核。

A 企业营业执照;

B 相关资质证明“计量认证证书”;

C 相关工程业绩(节水主管部门的“水平衡测试验收通知”);

D 企业法人证明;

E法人委托证明。

以上资料须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红章)。资料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审核合格者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投标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10000元,由中标单位以支票转帐支付);

九、领取标书时间:2010年 10月28日10:00至2010年11月3日10:00时整(北京时间);

十、领取标书地点:深圳大学后勤楼501室;

十一、现场踏勘时间:2010年 11月3日10:00时整(北京时间);

十二、截标时间:2010年 11月4日 15:00时整(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时间:2010年 11月4日 15:00时整(北京时间,暂定);

十四、开标地点:深圳大学后勤楼502

十五、投标前须知: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须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及盖红章的复印件给招标人进行审核。

(1)企业营业执照;

(2)相关资质证明“计量认证证书”;

(3)相关工程业绩(节水主管部门的“水平衡测试验收通知”);

(4)企业法人证明;

(5)法人委托证明书。

(6)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办理地点: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

以上资料须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红章)。资料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审核合格者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投标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招标机构名称:深圳大学修缮工程招标工作小组

联系人:曾妙平 

电 话:********

(本文更新于2010-10-28 10:26:4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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