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文化综合服务办公楼招标公告

行政文化综合服务办公楼招标公告

鹿头镇行政文化综合服务办公楼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鹿头镇行政文化综合服务办公楼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枣阳市鹿头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 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鹿头镇行政文化综合服务办公楼,位于枣阳市鹿头镇政府对面,砖混三层,建筑面积约为:830平方米,总投资约为:58万元,计划工期:70天,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及报名资料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报名资料要求:a、申请人的法人证明(报名人必须是企业法人)b、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c、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d、申请人委派前来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e、报名资料每张均有申请人的加盖公章。f、有枣阳市建设局和招标办备案证明。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本工程数量限制为5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0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0 年 10 月 29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湖北诚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枣阳市前进路47#) (详细地址)持报名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11 月 1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 枣阳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枣阳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72小时交纳到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需交到枣阳市招标投标综合服务中心基本帐户。

交纳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枣阳市支行南城分理处

帐号:180*****092********

收款单位:枣阳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枣阳市鹿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诚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枣阳市前进路47号

联 系 人: 艾 文 国

电 话: 138*****0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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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诚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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