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河口院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建设,浙江省水利防灾减灾试验基地建设(续建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的委托,就浙江省水利防灾减灾试验基地建设(续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交货期 |
标项一 | 大型三轴仪 | 1套 | 215.00 | 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 |
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专业的制造商公司注册资本要求人民币1500万元(含)以上;如为销售代理商,公司注册资本要求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且必须具有设备生产原厂的书面授权或代理证明(提供原件,授权书或代理证明应包含销售及售后服务的授权)。
3、专业的制造商需具有所投2000kN大型动静三轴仪生产的业绩证明;如为销售代理商,需具有所投2000kN大型动静三轴仪销售业绩证明。
4、没有被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没有被财政等部门行政处罚并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
(一)本项目鼓励网上报名,基本操作程序详见“浙财采监[2010]35号”附件2的相关内容。
参与报名的投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下载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但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二)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符合年检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
2、介绍信,报名经办人身份证;
3、销售代理商必须提供投标货物的原厂商授权书或代理证明;
4、业绩证明材料;
5、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职务、电话、传真、开户行名称、帐号。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 10 月28 日至2010年 11 月 5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30时。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市凤起东路50号2#楼201室)
3、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0年 11 月 19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一号楼四楼会议室
(杭州市凤起东路50号)
八、开标时间:2010年 11 月 19 日上午9:30时。届时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身份证原件)出席并签到。
九、开标地点: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一号楼四楼会议室
(杭州市凤起东路50号)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标项一:人民币贰万壹仟伍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不得现金解入,以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2010年 11 月 17 日下午16:00时前缴纳至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并确认到帐,其他缴纳形式不予接受。于
收款人全称: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庆春东路支行
十一、其他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东路50号 联系人:王晓红 邮 编:310020 |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