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医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州市冷水滩区卫生健康局的委托,对医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医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永冷财购计【2018】98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GD2019-YZCG-008
4、采购项目预算:*******.00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 | 品目分类代码 | 品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 (万元) |
1 | / | 制氧机(3m?/h) |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2套 | 30 |
2 | / | 制氧机(5m?/h) |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套 | 50 |
3 | / | 中心供氧系统 |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50个 | 19.8 |
备注:本项目安装地点在普利桥镇中心卫生院、黄阳司镇中心卫生院、牛角坝镇中心卫生院,都为老式房建筑,无法提供原始图纸,需投标单位自行到现场踏勘了解项目安装情况。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请自行在响应文件中注明)
②以上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指的近三个月是指:2018年10月~2019年3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6日起至2019年4月2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到5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东城银座B栋303室)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行政章(加盖的公章为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且原件备查,未加盖投标人行政章或资料不全的报名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恕不接受电话、传真及邮件等报名方式。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2019年5月09日09:3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9年5月09日09:30时。
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三楼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到帐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指定账号(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湖南政府采购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永州市冷水滩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沿江西路(永州市中医院门诊斜对面)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39*****90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东城银座B栋303
联系人:蒋明亮
电话:18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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