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废物库异地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放射性废物库异地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辽宁省核安全局 招标代理机构:凤城金山]

招标代码:********150157 建筑工程|1、招标条件

辽宁省放射性废物库异地扩建工程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投资[2010]58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省核安全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补助,省本级基建投资及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辽宁省核安全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招标事项核准意见(编号2010-86号核准意见)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主要包括建设一座半地下式放射性废物库、办公生活用房、泵房及配电室。

第二标段:库区道路工程

建设场址位于辽宁省凤城市通远堡镇小黑山村。开、竣工时间:2011年3月15日—2011年9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资质;并具有本工程放射性废物库类似施工经验。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资质。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专业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时至下午14:00-16:00时(地址:凤城金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计取标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2日13时30分,地点为: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凤城市凤山路7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人:辽宁省核安全局

办公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4号

邮编:110033

联系人:王兴东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凤城金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凤城市凤凰大街11号

邮编:118100

联系人:翟莹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fcjszbdl@sina.com
2010年10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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