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溪三社截污工程招标公告
新溪三社截污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溪三社截污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镇海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镇海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方式)招标,邀请单位为:福建翔和建设有限公司、中拓建设(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立方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新溪村;
2)工程建设规模:造价约23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5)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项目);
6)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19年4月4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信息,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圆整(¥4000元),投标人可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形式向招标人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截标时间。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接收的予以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16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镇海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镇海街道办事处;
地址:荔城区镇海街道;邮编:351142;
电话:186*****101;
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邮编:351100;
电话:****-*******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标签: 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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