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2019年度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2019年度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1.2工程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主城区洞庭湖路以南
1.3工程规模:总投资约1600万元(估算)
1.4工程内容:桥梁道路终端系统维护、数字化城管终端系统维护(处置率不低于85%)、应急处置(城区防汛、应急等),维修桥梁、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雨水井、雨水篦、道路标线、路牙石、雨水管道、零星坑塘、市民12345零星交办事项等。
1.5实施时间: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
1.6质量要求:合格且达到市优质养护片区
1.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国有资金,现已落实。
1.8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工程参照苏建招办(2017)7号文采用预选招标的方式确定预选中标人。
3、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如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自处罚之日起一年内发包人不接受其投标;
3.3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文件规定,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自锁定之日起不得参加投标。(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
3.4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后方可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系统诚信库中、投标截止时间前审核通过的项目经理。
3.5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6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7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8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8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9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9.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10.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10.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10.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10.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10.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10.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10.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11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或银行盖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工程价款结算:本项目采用费率招标的方式,工程造价暂定为1600万元,承包人的中标费率(=中标价÷暂定工程造价×100%)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和政策变化因素而变动。竣工结算审计时,工程量按实计取,同时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现行计价文件、《江苏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2013)修订》、《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及有关取费定额、淮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指导价等进行计价,并按约定下浮(下浮率为100%-中标费率),作为最终的工程审定价。
5、工程价款支付:工程款分三期支付:第一期,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价款累计达200万元及以上可向发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经发包人、监理审核后,付相应工程价款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50%。第二期,按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起,在第一个结算年度内付至洪泽区审计局审定价的 80 %;第三期,按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起,在第二个结算年度内结清余款,但质量保证金除外。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如无质量缺陷发包人退还质量保证金。
6、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440万元(工程造价暂定1600万元),投标费率不得高于90%。
7、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保函或现金)为中标价的10%,2020年4月维修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还。
8、中标差额担保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缴纳中标差额担保(保函或现金),金额为: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值,但不超过中标价的10%。2020年4月维修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还。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或网银缴入的方式打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接受其它方式。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10、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1、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合格制。
12、招标文件的获取:1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4月16日至 2019年4月22 日(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 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4时00分至 17时30分,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12.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4月 30日9:00(逾期不予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逾期不予接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复印件(须另外单独提供)参加开标,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
投标人中标后一个月内必须组建防汛不少于15人的防汛应急队伍,储备防汛应急物资,配备机具设备(明细及数量见施工合同)否则按相关合同条款进行处罚。
15、招标人:淮安市洪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同飞 联系电话:139*****663
2019年4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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