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2019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尤溪县2019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2019年3月13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对尤溪县2019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列入农业农村部2019年项目投资建议计划,并予以公示。本项目招标内容已由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局务会研究通过,项目业主为尤溪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县级竣工初验资质机构、招标控制价审核、项目财务审计、工程决算审核等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比选。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2.招标项目名称:尤溪县2019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3.招标项目地址:尤溪县部分乡镇;

4.拟建工程投资额:约1500万元;

5.建设内容:修建灌排渠道、提水设施,机耕路等;

6.是否国家、省或市重点工程项目:否

7. 是否中央投资项目:是

二、本招标项目委托代理的内容(在相应内容□中打勾):

□代建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

□施工图审查招标

√监理招标

√施工招标

√招标控制价审核

√县级竣工初验机构招标

√项目财务审计招标

√工程决算审核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审核费标准:

招标人公布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审核费标准为:人民币伍仟元包干。

四、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具备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并2014年以后通过国家发改委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预备级及以上资格认定的招标代理企业。

2、参加本项目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持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比选申请书参加,否则视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进入比选程序。

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在第五条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名并提交比选申请书。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比选申请书;参与比选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无须缴交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和地点:自2019年4月16日9:00起至2019年4月18日16:00止(工作日),逾期提交比选申请书的无效。

⑴ 接受书面申请的单位: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⑵ 报名地址:尤溪县水东紫阳大道1-79号;

⑶ 联系人:小严 ,电话:*******

六、公开随机抽取候选单位的时间、地点和监督部门:

1.时间:2019年 4月18日16:00;

2.地点: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

3.监督部门:尤溪县农业农村局。

七、比选活动(公开随机抽取候选单位)程序:

1.核验并登记已经提交且有效的书面申请的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比选申请书原件、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未持身份证原件报名或未提交比选申请书原件、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到场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随机抽取。

2.对提出申请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3.宣布资格条件满足本公告规定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随机抽取名单。

4.从公开随机抽取名单中公开随机抽取三名标明排列顺序的候选单位。

至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申请的截止时间,如提交书面申请且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仅有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则直接确定其为中选单位;至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申请的截止时间,如无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或提交书面申请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均不符合要求时,则由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招标活动未成功的情况说明,经报(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福建省范围内自行选择、委托一家资格证书等级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本招标项目招标事宜。

5.按照候选单位的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单位为中选单位,并向其发出中选通知书。

6.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招标人)联系、商议,依照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GF-2005-0215)》范本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7.中选单位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则按候选单位的排序确定中选单位或重新进行比选确定,并报(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中选通知书由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后生效,并将及时在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中选结果。

八、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中选通知书约定时间签订代理合同或不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招标人将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招标人:尤溪县农业农村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9年4月16日

标签: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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