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金属天花1标段招标公告
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金属天花1标段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金属天花采购项目1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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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冀发改招标核【2015】249号 |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道路运输业 |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市辖区 | ||||||||||||||||||||||||||||||||||||||||
招标内容: | |||||||||||||||||||||||||||||||||||||||||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金属天花采购项目1标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金属天花采购项目1标段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属天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是线网中的南北向骨干线。2号线一期工程为嘉华至西古城段,线路全长约15.569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5座,换乘站5座,全线设置嘉华车辆段一处,在嘉华站、西古城站预留延伸条件。2号线一期工程已经开工建设,计划于2020年6月底建成通车试运营。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的设计年限为:初期为2023年;近期为2030年;远期为2045年。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本工程金属天花及龙骨系统的招标包括以下范围:1、供货的车站:嘉华站、南位站、塔谈南站、塔谈站、石家庄站(含地下一层商业展示区);2、每个车站对应部位(车站附属地面亭第一个楼梯踏步以下):车站公共区(站厅、站台、出入口通道、卫生间)及设备区(房间、走廊、卫生间)等天花区域;3、详细的材料类别(详见供货量清单);4、供货服务,如图纸深化设计、安装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金属天花采购项目,分为1、2、3、4标段,本标段为1标段。2.5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2.6 交货期2019年5月30日至试运营之日,各个站点的供货需求中标后以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单位)发出的任务书为准。2.7 质保期本次招标材料质量保证期为2年,从试运营之日起计算,即试运营之日后24个月(国家标准要求长于此规定的,按国家相应标准执行)。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应涵盖铝制品或金属制品或金属装修材料等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与销售的制造商。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轨道交通或机场的金属天花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金属天花供货部分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业绩证明材料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合同如无法单独体现金属天花部分的供货金额,则还须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如不能全面反映上述要求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注: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的监理人为:北京四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铁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达华集团北京中达联咨询有限公司、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注:第3.3项“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于本项目。 资质,/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4-16至2019-04-22,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注: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不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招标文件不邮寄。本项目分为1、2、3、4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对4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能中标1个标段。评标顺序为:依次评审2标段、4标段、1标段、3标段。如投标人在某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还将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5-14 09:0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7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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