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招标公告
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招标公告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湖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湖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ZB0101-1903-ZCHW027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北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老师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芳****-*******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品目01: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 1套品目02:实验室安全准入及考核管理系统 1套品目03:智能数据采集终端 2台品目04:两口智能电源控制管理器 45台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磋商公告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4月28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4月16日 09:16至2019年04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黄石办事处(黄石市湖滨路摩尔城写字楼D座1716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至2019年4月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黄石办事处(黄石市湖滨路摩尔城写字楼D座1716室)购买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4月28日 08:30至2019年04月28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黄石开标室(黄石市湖滨路摩尔城写字楼D座1719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4月2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黄石开标室(黄石市湖滨路摩尔城写字楼D座1719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就湖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项目名称:湖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项目
三、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品目01: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 1套
品目02:实验室安全准入及考核管理系统 1套
品目03:智能数据采集终端 2台
品目04:两口智能电源控制管理器 45台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在6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培训等工作。
质保期:三年(质保期的起始日期为软件在最终用户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终身免费升级,三年包换。本项目的软件具有终身使用权。
四、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
资金来源:校银合作项目资金
采购预算:人民币3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在发布磋商公告之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至2019年4月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黄石办事处(黄石市湖滨路摩尔城写字楼D座1716室)购买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售价为300元/份,售后不退。
3、供应商如需开具发票,应提供以下内容:供应商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4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竞争性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收。
3、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
八、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磋商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黄石开标室(黄石市湖滨路摩尔城写字楼D座1719室)。
九、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十、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十二、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湖北师范大学
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11号
联系人: 吴老师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人: 胡芳、余轶菲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6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芳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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