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东岭矸石场灭火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
老东岭矸石场灭火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为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老东岭矸石场灭火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该项目由山煤集团批准,招标人为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代理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老东岭矸石场灭火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
2.2项目编号:HC-SXZB-2019G020
2.3项目地点: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色头镇(凌志达煤业老东岭矸石场)
2.4招标内容:老东岭矸石场占地面积约6hm2,长约500m,宽180m,矸石堆积深度20-50m,本工程对矸石场实施整形削坡,挖除灭火,搅拌降温处理,喷射注浆灭火和覆盖封闭等。
2.5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概算编制、施工预算及所有工程的施工、竣工图编制、工程移交直至交给业主使用及缺陷责任期维护等全部工作和相关服务。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设计标准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施工标准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固废)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保证;
3.3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相关专业)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近五年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共同制定联合体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或代表,并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参与联合体的各方对各自的承包范围负有独立责任和对整体的项目负有连带的责任。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失信记录;
(2)投标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各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无失信记录;
(3)投标人在“全国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诚信信息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联合体体投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均查询)
(5)投标人不属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失信数据库名单;
3.8满足上述条件的报名人可携带有关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如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
(4)企业资质证书;
(5)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安(B)证;
(6)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各一项)业绩,认定以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7)联合体协议书和成员单位企业证件复印件(只有联合体提供);
(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失信记录,附网站对应的查询结果截图;
(9)投标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无失信记录,附网站对应的查询结果截图;
(10)投标人在“全国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诚信信息中无不良行为记录,附网站对应的查询结果截图;
(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附网站对应的查询结果截图;
(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
报名时以上资料用A4纸按顺序简装成册,数量1套。复印件、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并加盖公章。递交的证件、资料及印章有造假嫌疑不予接受报名,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经审查合格登记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4月22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分公司报名,投标人必须现场报名。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4月22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候。
5.2招标文件发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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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色头镇
联 系 人:张朋飞
联系方式:186*****163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点: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区科技街1号(北美晶域蓝湾A座1单元10层)
联系方式:陈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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