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CST燃料油200吨招标公告
180CST燃料油200吨招标公告
燃料油采购招标公告
---南通180CST燃料油200吨(********)
一、招标情况说明:
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因生产需要,拟招标采购180#燃料油200吨。情况如下:
1.招标项目:南通船舶180CST燃料油采购项目
2.招标人: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
3.招标项目资金:自营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二、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为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招标人拟采购船用180CST燃料油300吨(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内容如下:
序号 | 品名 | 质量标准 | 采购数量(吨) | 投标指导价(元/吨) | 备注 |
1 | 180CST燃料油 | 符合《GB17411-2015》标准 | 200 | 4450 | 本项目中所列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
2.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南通新世界码头水域)。
3.交货日期:2019年4月21日~2019年4月22日,按买方指定时间供货。
4.投标人所报单价为综合含税到船价,包含但不限于为完成供应需要的全部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投标人所报燃油价格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5.本项目分项报价表中所列数量均为暂定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最终结算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为完成销售、运输、加装燃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其中,相关的证书文件必须与投标公司的注册法人一致,否则视为投标报价无效。)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未被长江航道局或我局列为失信企业、公司主要人员未被长江航道局或我局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5.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否则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8.投标报价需按公告附件“投标报价单”统一报价格式并对报价内容盖章确认。
四、服务要求
1.中标人(除台风气候等不可抗力的因素或海事部门限制外)必须保持全天候按时供应招标人疏浚工程船舶所需油品。
2.对于水上供油,中标人须自行至海事部门进行报备,不得影响到招标人船舶的正常施工,如有违反,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中标人进行索赔。
3.每次供油,中标人须和招标人一同确认流量表和甲方船舶仓容,流量器具须在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检验有效期内。当流量计计量的数量与甲方仓容测量的数量相差值在国家计量标准以内,以乙方流量计计量的数量结算。当流量计计量的数量与甲方仓容测量的数量相差超过国家计量标准的,以甲方船舶仓容计算的数量为依据协商解决。
4.中标人须确保加油过程的安全。若在加油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溢油、着火等事故,中标人须进行负责。如损害到招标人利益,招标人保留索赔的权利。
5.中标人在完成每批次油品供应业务后,须及时将该批次油品发票和招标人的加油签认单送至招标人。
6.中标人须根据合同约定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为招标人提供燃料加装供应,并在供货时提供油品出厂检测报告,保证油品质量合格,计量准确。
五、质量标准
1.180CST低硫燃料油,其油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7411-2015》,油品的各项指标值均在国家《GB17411-2015》标准的数值范围之内。且须符合用油地管辖海事部门对船舶排放控制的要求。
2.若因国家环保要求对油品升级,供方向需方调整价格或调整品种,供方须提前书面告知(价格调整依据为国家或地方调价标准。若国家或地方无调价标准,需方就调价幅度进行市场调查后,与供方进行协商确定调价幅度。如协商不成,需方有权解除合同重新组织招投标。),并经需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调整后的价格或油品。升级后的油品质量须满足相应的新标准要求。
六、相关服务要求
1.中标人(除台风气候等不可抗力的因素或海事部门限制外)必须接到招标方通知后按照计划需求72小时内供油。2、对于水上供油,中标人须自行至海事部门进行报备,不得影响到招标人船舶的正常施工,如有违反,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中标人进行索赔。
2.每次供油,中标人须和招标人一同确认流量表,流量器具须保证在国家认可的计量质量检测有效期内。
3.中标人须确保加油过程的安全。若在加油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溢油、着火等事故,中标人须进行负责。如损害到招标人利益,招标人保留索赔的权利。
4.中标人在完成每批次油品供应业务后,须及时将该批次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招标人的加油签认单送至招标人。
5.中标人须根据合同约定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为招标人提供燃料加装供应,并在供货时提供油品出厂检测报告,保证油品质量合格,计量准确。
七、付款结算方式
1.中标人给招标人供油完成并验收合格、办理结算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约定的发票后60天内付款。
2.若中标单位不能按约履行燃油加装作业,需退赔招标人全部油款,同时赔偿招标人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八、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包含:
1.授权委托书(现场开标前单独提交一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3.成品油批发或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提供其一即可);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报价单。
备注: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原件备查。投标文件密封袋外须明确标识“180#燃料油200吨投标文件”字样,因无标识或标识不清导致的投标文件被误开而失效,招标人概不负责。
九、获取投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4月15日-2019年4月19日(上午10点以前),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请与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长浚公司联系。
2.联系人:吴卫国***-******** 132*****413
十、投标文件的投送:
1.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
2.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19年4月19日10:00时。
3.联系人:吴卫国***-******** 132*****413
4.递交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40号,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长浚公司。
5.邮编:430014
十一、计划开标
1.开标时间:暂定为2019年4月19日。
2.开标地点:湖北武汉
十二、相关表格
附件一(*******f6e.xls" target="_blank">投标报价单)
附件二(燃油合同)
特此公告!
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
2019年4月15日
标签: 燃料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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