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调研用车(第三次)招标公告
接待调研用车(第三次)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 | 2019年04月16日12时29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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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接待调研用车(第三次) | |||||||||||||
采购预算 | ¥1,280,000.00(元) | |||||||||||||
招标编号 | MYZC网竞〔2019〕43号 | |||||||||||||
竞价方式 | 单轮竞价 | |||||||||||||
定时开标时间 | 2019年04月19日15时00分 | |||||||||||||
受采购单位 “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 联系电话 | 139*****607,****-******* | |||||||||||
开始日期 | 2019年04月16日12时29分 | 截止日期 | 2019年04月19日15时00分 | |||||||||||
项目简介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1号)精神,为保障市人大办、市政协办重要公务活动用车需求,经报市政府同意,申请由机关事务管理局更新接待调研用车2辆,分别交市人大办、市政协办使用。 | |||||||||||||
商务条款信息 | ||||||||||||||
交货时间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工作日内交货。 | |||||||||||||
基本要求 | 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属甲方人员使用不当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 |||||||||||||
其他要求 | -加改装项目的品牌、材质、功能等内容等于或优于采购方要求和参考品牌及其参数。 | |||||||||||||
交货方式 | 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 |||||||||||||
质保期 | 乙方承诺所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产品质量保证期为3年或10万公里,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 |||||||||||||
交货地点 | 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 |||||||||||||
采购商品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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