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智慧环卫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采购项目
福州市智慧环卫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乙方:福州捷赛通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SXZB[GK]*******的福州市智慧环卫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信息系统设计服务 | 信息系统设计服务 | 1 | 套 | 国内 | 346000 | 346000 | 福州捷赛通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 | ||||||
合计: | 346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万陆仟元整元(¥346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东部办公区8栋1412;
4.3交付条件:完成可研报告,并通过福州市数字办评审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签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全部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且通过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评审。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中标人完成可研报告,并通过福州市数字办评审后,持正式发票,待采购人资金请款到位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具体支付条件在采购合同中规定。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本项目批复为止。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责任10.1.1甲方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编制。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个工作日以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咨询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个工作日以上时, 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咨询设计文件的时间。 10.1.2甲方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有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返工时,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10.1.3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编制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编制费的全部支付。 10.2乙方责任10.2.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进行编制,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咨询设计文件(出现有关交付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咨询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10.2.2乙方对咨询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酌情减收直至免收全部的编制费。 10.2.3乙方交付咨询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相关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做必要调整补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保证其工作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权利;若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工作成果涉及第三方权利而引发争议,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即使因故承担也可向乙方追偿。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乙方: | 福州捷赛通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住所: | 东部办公区8号楼14层 | 住所: | 福州市斗池路357号冠坤·臻品2号办公楼6层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楼爱明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何琳凡 | |
联系方法: | 130*****778;工作时间:北京时间08:00-12:00;14:30-17:30(工作日) | 联系方法: | 134*****43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福州乌山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885 |
签订地点: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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