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不礼让行人自动抓拍系统及安装招标公告
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不礼让行人自动抓拍系统及安装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菏泽市区五处不礼让行人自动抓拍系统采购及安装 | 1 |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39.469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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