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社会福利中心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阜康市社会福利中心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一、采购项目编号:YSXZB-2019-01-CG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符合配送范围的食品经营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 4、生产企业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5、经营企业应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持单位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人;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 发售时间:2019-04-16至2019-04-20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广场811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领取
4、磋商文件售价(元):200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04-26 11:30:00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广场811室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4-26 11:30:00
九、 磋商地址:另行通知,详见招标文件。
十、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阜康市社会福利中心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项目(二次) | 1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屯河路支行 | ********180*****0274 | 电汇或网银转账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4.、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永盛祥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勇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广场811室
2、采购人名称:阜康市社会福利中心
联系人:陈江宾
联系电话:155*****853
传真: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光荣院(准噶尔西路南)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阜康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范国成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186/20194/d5daaddc-6514-4319-a707-3dc06463de50">永盛祥 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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