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边坡处治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公路边坡处治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2010年度丽水市(云和县)公路边坡处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2010年度丽水市(云和县)公路边坡处治工程已由浙江省公路管理局以浙公路复[2010]1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和县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来自公路安保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的2010年度丽水市(云和县)公路边坡处治工程,位于丽浦线云和县境内,计划工期为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2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价是: ******* 元。
2.3本工程投标设置最高限价是: ******* 元。
2.4本工程设置风险控制价是:*******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养护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公路三级项目经理证书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共为一个合同段。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书面不记名索取途径:2010年10月12 日起在云和县招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
4.2网上下载:2010年10月12日起在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yunhe.gov.cn/ztbzx/)上发布并供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 年 10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云和县招投标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规定
6.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6.2本工程不接受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公示期内)或被限制承接业务期间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6.3被云和县检察机关立案在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6.4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5本工程与2010年云和县狮山脚2号桥拆除重建工程同时开标,投标人如同时参加两个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不为同一人。
7. 联系方式
云和县招投标中心联系人:罗琦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李宏波 联系电话:135*****301
招标人:云和县公路管理段 备案单位:云和县交通局
核准单位:云和县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云和县招投标中心
201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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