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改造A1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集体土地非住宅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综合改造A1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集体土地非住宅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单位: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石景山区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刘娘府综合改造A1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京发改【2010】989号。本次招标工程为本地块集体土地非住宅拆除工程,招标人为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石景山区分中心,建设资金以政府投资为主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及工程范围:石景山区刘娘府地区
工程范围:石景山区永定河引水渠以北,金顶山路以东。参见附图(具体实施范围由招标人最终确定)
2、建筑规模:房屋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
3、招标内容:本次拆除工作范围为上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非住宅地上物拆除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认定的三级(含)以上专业拆除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1月8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5号楼一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1月29日 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西街66号方地大厦5层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石景山区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西街66号方地大厦
联系人:何莉
招标代理机构: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5号楼
联系人:高超
电话:********
传真:********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石景山区分中心
2010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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