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湾海关机关服务中心食材定点服务商招标公告
港湾海关机关服务中心食材定点服务商招标公告
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港湾海关机关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连港湾海关机关服务中心食材定点服务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连港湾海关机关服务中心食材定点服务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LZY-2019-04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博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连港湾海关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6号
联系方式:台启霖0411-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袁博0411-82209563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港湾海关机关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大连港湾海关机关服务中心食材定点服务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LZY-2019-0415
二、招标内容:食材定点服务商5家(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每个包里的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三、采购预算:年度预算190万/年。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纪录)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不包括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及项目转包。
2.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个日历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取消其报价资格。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9年4月17日起至2019年4月24日止每天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七星街与朝阳街交汇处))。
六、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外地企业须提供)(上述资料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到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文件。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9年5月10日13:00时至13:30时(北京时间),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九、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9年5月10日13:30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9年5月10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十一、招 标 人:大连港湾海关机关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台启霖
电 话: 0411- ********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6号
十二、招标代理人: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博
电 话:0411-82209563
传 真:0411-82209563
电子邮箱:zhongyuan_dl@126.com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七星街与朝阳街交汇处)
开户银行及帐号:招商银行大连分行东港支行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纪录)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不包括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及项目转包。 2.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个日历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取消其报价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17日 09:00至2019年04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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