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监理招标公告
文化产业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 4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原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现就平阳县文化中心文化产业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PYCG********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平阳县文化中心文化产业项目监理 | 1 | 批 | 317 | 平阳县文化中心文化产业项目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 317 |
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供应商须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需提前报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开标现场收取)),按规定办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并按规定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www.pyztb.com/或http://www.zjzfcg.gov.cn,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http://www.pyztb.com/、http://www.zjzfcg.gov.cn)。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8日 上午09:30
七、投标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二楼)
八、开标时间:2019年5月 8 日 上午09:30
九、开标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二楼)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未按规定交纳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60000元人民币;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账/其他结算方式;不得以现金方式存入。保证金交纳日期:要求2019年5月8日上午09:30前到帐(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递交现金)
从以下三个账户中任选一个账户缴纳保证金
1.开户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平阳县农商银行
2.开户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农行平阳县支行
3.开户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156
开户行: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
十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
3、本项目属分散采购项目,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只负责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阳县分网上发布公告,提供开标评标场地,不承担招标文件审核和交易过程监管职责。对招标文件或交易过程有疑义的,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监管部门平阳县财政局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1、代理公司名称:温州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代理公司地点: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广厦铭苑1104室
2、采购人: 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原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号码:135*****284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天来巷27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联系传真:****-********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平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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