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展厅施工招标公告
车间、展厅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车间、展厅已由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盘锦金昱元食品有限公司车间、展厅项目》项目备案证明,大洼区行备【2018】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大洼农垦平安农场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车间、展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洼区平安镇
2.2合同估算价:350万元
2.3计划工期:2019 年5月21日开工至 2019年8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102天(最终以签订合同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新建厂房(建筑面积811.71平方米、一层、框架结构)、展厅(建筑面积403.32平方米、一层、框架结构),绿化、硬化场地、装修等工程。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同级及以上或相关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及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7万元,交至大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T1023">收款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T1023">收款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7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9时3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大洼农垦平安农场有限公司
地址:大洼区平安镇
联 系 人:唐景月
电 话:137*****61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大洼镇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
联 系 人: 王凤兰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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