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赵疃棚户区改造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劳务分包招标招标公告

东赵疃棚户区改造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劳务分包招标招标公告


采购详情
采购单 01莱阳棚改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劳务分包工程招标文件.doc 附件1:招标答疑文件表格.docx 附件2:劳务项目投标书(商务标).docx 附件3:劳务项目投标书(技术标).docx 附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5:报价书.docx 附件6:报价确认函.docx 附件7:莱阳项目二次结构及粗装修 招标清单.xls 附件9:莱阳项目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劳务工程技术规格书.docx 附件8:合同范本.zip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莱阳市东赵疃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劳务分包工程










招标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发标日期: 2019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附件1:招标答疑文件表格
附件2:劳务项目投标书(商务标)
附件3:劳务项目投标书(技术标)
附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5:报价书
附件6:报价确认函
附件7:报价清单
附件9:技术规格书
第二章 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劳务分包合同
附件8: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劳务合同范本






















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莱阳市东赵曈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劳务分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2. 工程地点: 位于莱阳市富山路以南,墨水街以西,白龙路以东。
3. 总包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4. 工程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77274m2,本次招标范围为莱阳市东赵疃棚户区改造项目,1#、8#、11#、14#、15#楼单栋建筑面积8430㎡,2#、3#、4#、5#、6#、9#、10#、12#、13#、16#、17#楼单栋建筑面积3940㎡,7#楼8480㎡,1#商业楼2228㎡,2#商业楼8496㎡,3#商业楼5612㎡,综合楼4836㎡(养老房178㎡,物业管理用房408㎡,居委会332㎡,党建活动室1209㎡,警务室55㎡),北侧传达室30㎡,西侧传达室15㎡,地下车库及储藏室62087㎡。结构形式: 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1#、7#、8#、11#、14#、15#住宅楼为17层,2#、3#、4#、5#、6#、9#、10#、12#、13#、16#、17#住宅楼地上11层,1#、2#、3#商业楼为地上为3层,地下车库为地下1层,主楼地下2层。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 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预计总共选择 2 个中标单位,每支队伍准备阶段40人,高峰期200人,收尾阶段60人。
2. 招标范围:
经业主、设计院、监理、发包方认可的莱阳市东赵疃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安置区施工建设工程之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图纸的结构施工图、建筑施工图及工程施工规范、施工方案及定额中已考虑的二次结构及粗装修施工所有施工工序、施工内容,固定综合单价不做调整。乙方已于中标前实地踏勘本工程现场,并针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认真分析考虑,对本工程施工环境,道路,塔吊盲区,可利用场地,楼层层高,高支模,异形结构,结构形式,基坑肥槽净距,工程难度,平米含量等己经过核算,确认无误,所有报价均已考虑上述因素,承诺不因上述原因在结算时作任何调整。
3. 发包方提供的材料:HB保温砌块、加气砌块、地面及屋面钢丝网、灰砂砖、乳胶漆、地砖、墙面面砖、保温板、轻集料、砼、花岗石、大理石板、水泥、砂石、各类预拌砂浆及特种砂浆,现场搅拌砂浆(提供砂石、水泥)、钢筋、模板、木枋、螺杆、石材、成品防滑条、挤塑聚苯板、聚氨酯板、脚手架钢管(仅施工超高部位提供)、电梯井、楼梯间等处的安全防护材料,安全防护所用的钢管、扣件、平台处木跳板、密目网等材料都由发包方提供,相关的搭拆、维护及拆改用工由投标方负责;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配电箱接驳点。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除发包方提供材料以外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耐水腻子、防水油膏、聚乙烯薄膜、门式脚手架、网格布、墙面钢丝网、耐碱玻纤网、金刚砂耐磨材料、密封胶、防水剂、建筑胶、石膏胶、PVC管、"步步紧"模板钢卡、成品阴阳角条、铁丝、水管、扎丝、焊条、钢筋保护层垫块、钉子、脱模剂、植筋胶以及所需的冬雨季施工材料等。承包方提供的材料的检验试验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钢筋拉拔试验费用由承包方承担。若乙方不能及时提供职责范围内的材料和设备导致影响工期,将由发包方代为采购,并按采购价进行调拨转账。
4. 发包方提供的机械:物料提升机或施工电梯,材料倒运运输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3. 承包方提供的机械:除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以外所有为完成本工程施工所需的机械及手持工具,包括这些设备的耗材,自己负责安装使用保养维修。乙方提供的机械及手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空压机、手电锯、电钻、电锤、切割机、电气焊机具及氧气乙炔、角磨机、打夯机、震动器、震动棒、铁锹、扫把、墨斗、靠尺、灰刀、灰板、灰桶、水桶、移动水管、镐、筛网、手推车、扳手、钳子、各类锤子、钢钻、搅拌机、对讲机、滚筒、大绳、手电筒、电池、哨子、水平仪、风镐、电镐、角磨机、电灯泡、电线、开关闸箱、二级以下配电箱及电缆等,如果是利用现场废料制成,用完后不得带出施工现场。乙方自行考虑楼地面及屋面混凝土泵送机械,费用综合考虑在相关清单报价内,甲方不再提供任何混凝土泵送机械。现场三级箱、开关箱、用电器符合规范要求、作业间照明采用LED充电式手持灯具,若乙方不能及时提供职责范围内的材料设备导致影响工期,将由甲方代为采购,并按采购价进行调拨转账。
5. 工期要求:
计划进场时间 2019年5月1日(具体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高峰时间2019年5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6. 质量要求:确保获得烟台市优质结构工程,争创山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杯。满足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规程的规定,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满足中建三局北京公司第二版质量节点做法要求;满足北京公司第三方实测实量要求,实测实量单项评分达98,满足公司精益建造相关要求。达到或高于国家和烟台市现行的关于工程质量的规定及国家现行关于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7. 安全文明要求:确保获得烟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确保山东省安全文明工地,确保承办莱阳市安全文明观摩工地,死亡事故为零;重伤及以上事故为零;大型机械设备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事故为零;造成一日及以上局部、全部停工停业事故为零;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为零;一般环境事件(Ⅳ级)为零;职业病危害事故为零;轻伤频发率控制在3‰以内;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8. 其它条件:
10.1各投标单位必须到工地考察施工现场场地条件,因场地条件施工工艺难度导致的费用增加不得调整,
10.2发包方为承包方在指定地点提供工人宿舍(8人每间),提供宿舍内用水用电,工人宿舍内部设施自理,要求承包方节约用水用电,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如发现浪费水电现象则处以200元/次的罚款,生活区内清洁打扫全部由承包方负责,并配备专职生活区管理员。工人生活区食堂已由发包方指定物业大食堂负责,承包方不得未经发包方同意在生活区内私自开办食堂。承包方入住生活区与项目劳务管理员共同确认临建宿舍损耗情况,后期退场与项目劳务管理员复核损耗情况,若入住期间临建宿舍发生损坏现象,发包方将按3000元/间的金额扣取承包方费用,严禁承包方其他工地施工的工人或非本工程现场施工人员入住临建宿舍,上述规定,一经发包方发现承包方违约,发包方将按3000元/间/月的金额扣取承包方住宿费。宿舍必须时刻保持干净整洁,宿舍和食堂内外的设施及配合施工区临设施工、宿舍区清扫等卫生维护的所有用工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以后不再记取。承包方在工程封顶后及时组织人员退场,并报收尾人员至发包方审批。非收尾人员在封顶后15天内不退场则发包方根据承包方人员所占用房间的面积向承包方收取8元/m2/天的临建使用费。
10.3投标方须认真详尽阅读和理解本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熟悉图纸,如有疑问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和格式提交答疑(见附件1《答疑文件表格》),并在报价及合同签订时签订确认函(见附件5)。
10.4承包必须及时安排专人人员配合我方在我方试验员指导下进行试块制作、试模清理等工作。
10.5乙方中标后,由甲方牵头与主体结构队伍进行交接作业面复核,若在进场7天内未提出因作业面偏差造成的疑义或复核后无疑义,则视为承包方已确认由主体结构队伍施工作业面不存在任何问题。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由作业面偏差造成的问题均不再增加费用。
10.6乙方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并详读图纸,综合考虑现场施工过程中是否需要搭设满堂脚手架、根据墙顶地平整度综合考虑墙面及天棚局部找平、阴阳角修补所需砂浆或石膏的厚度及用量进行报价,结算时不因层高原因或墙顶地平整度原因增加费用。
10.7楼层内水源、电源、绝缘挂线设施、消防设施、公共区域照明由分包派人依照总包的要求及标准进行布置。
10.8 队伍进场后,配合项目进行砂浆、砌块总计划算量工作,签订损耗协议。砂浆等材料使用后,要按照总部要求,做好工完场清工作
10.9 到场材料,劳务参与验收,按总包要求卸车,要配合总包对砌块所用的木托进行统计收集,定期退场。
10.10夜间期间不准噪音施工,且为满足工期要求,应在夜间进行必要的加班。
10.11区域内政策性停工,如两会、拆迁因素、冬期环保政策停工等无论时间长短,仅顺延工期,不得进行任何经济费用补偿。
10.12其它要求:
(1)承包方需每天至少安排4人对现场材料维护堆码、生活区、现场办公区及施工道路清扫;承包人应保证做到工完场清,工人生活区、承包人办公区由承包人自行清扫;
(2)塔吊未拆除期间,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使用塔吊垂直运输,要求每台塔吊每班次配置司索工和足够(至少2名)信号工,配置电工不少于2人,塔吊附墙、施工电梯安装、塔吊及施工电梯基础排水、现场配电箱拆改等配合工作均包含于合同内;
(3)承包方管理人员及工人需办理统一实名制卡,包括门禁卡和胸卡,由总包代为办理完成后从承包人收取10元/人次费用。
(4)发包方负责为承包方购置合格统一的服装、反光马甲、安全帽,购置费用在承包方合同价款中予以扣除。
(5)承包方负责施工电梯防护通道、防护门安装拆除工作,公共区域及消防区域的照明由承包方负责安装,发包方提供材料,若承包方不配合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后果由承包方承担。现场所有消防管、施工水管由承包方负责按照发包方要求进行安装,发包方提供材料,若承包方不配合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后果由承包方自负。塔吊钢丝绳由发包方负责采购,承包方由专人接收并签字确认,若钢丝绳磨损达到报废要求,承包方须拿报废钢丝绳至发包方更换新绳
(6)承包方应按要求配置1名合格的专职试验员,该试验员应满足发包方的管理要求,专人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承包方应按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到总包安全部进行办公,每日对现场隐患排查进行记录,总包安全员及总监不定期进行抽查),承包方应按要求配置1名合格的专职劳务管理员,确保工程的劳务管理,承包方应按要求配置1名合格的专职材料管理员,确保工程的材料管理。
(7)为了质量、工期、施工便利或其他因素而采用的各种措施(含冬施保温覆盖封闭措施、雨季施工排水覆盖措施、基坑内、集水坑内、塔吊内,消防井、电梯井、地下室及疏干井抽水人工及抽水设备,边坡防坍塌、节假日施工等因素),该费用已包含在固定平米单价中。
(8)承包方应保证合同范围内或按图(建筑、结构、安装图纸)施工的预埋件及预留孔合格,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预埋件及预留孔不合格,发包人将要求承包人重新埋设或者重新开孔,并开具质量罚单。
(9)发包方对承包方进行材料验收合同交底,承包方使用的料具(门式脚手架除外)由项目物资部统一租赁和调配,承包方负责卸车费用和保管使用。
(10)因项目场地有限,钢筋加工棚、木工加工棚、材料堆场等需进行二次搬运安装,承包方需综合考虑在报价当中,后期不得已此为由要求进行价格调整或进行经济索赔、补偿。
(11)目前因政府拆迁进度缓慢,14#、15#住宅楼,6#住宅楼、1#部分商业楼、2#商业楼部分商业楼,3#部分商业楼、综合楼,工期预计将受拆迁进度影响,承包方需根据拆迁进度进行合理安排及部署,不得以拆迁进度原因进行任何费用索赔或补偿。
第三条 投标报价说明
1.工程量和建筑面积的计算执行定额标准:2006《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相关规则,并约定如下规则:
(1)建筑面积均按照建筑物结构外墙外边线间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石材外墙、玻璃幕墙、铝板幕墙、保温隔热层、面砖等,均不计入建筑面积),结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以外的其他构件施工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固定平米单价中。
(2)如结构无外墙,建筑面积按结构板板面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玻璃幕墙及玻璃幕墙与楼板边缘之间的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
(3)建筑物间的所有变形缝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4)室外楼梯、地下车道入口结构无顶盖开口部分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所有价格包含在固定平米单价中;
(5)层高2.2m以内的设备层、阳台建筑面积计算按照2006《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计算规则执行;其他分包单位施工的设备层、夹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6)首层定义为首层竖向结构及首层顶板,其他层以此类推均为该竖向结构及该层顶板。
(7)模板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柱与梁、梁与梁连接重叠部分的面积。现浇钢筋混凝土墙和板上单孔面积在0.3㎡以内的孔洞,不扣除,洞侧壁面积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以外的孔洞应扣除,洞口侧模的面积包含在模板单价中。
(8)楼梯间踏步等地面做法按照实际抹灰面积计算;室外台阶按照2006《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投影面积计算规则执行;室外台阶平台按照楼地面计算规则执行。
(8)除上述所提出计算规则外任何其他项计算规则均按照2006《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计算规则执行,不执行其他任何规则及补充文件规定。
2.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或者价格为零的项目,其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综合单价或合价之中。
3.本次招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为暂定工程量,实际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有权依据现场情况切割工作面、增减工作内容及工程量;但中标综合单价固定不变,不因工程量增减而变化。
4.模板工程量以接触面积计算;钢筋按照实际料单量计入,场内加工损耗为1%;砌块、抹灰损耗量为2%;本清单中砌筑工程墙体厚度为图纸厚度,结算时墙体厚度以实际砌筑厚度为准,不包含抹灰厚度。
5.投标单位必须按投标报价清单进行报价。合同签订之日后45天内,发包方项目部与分包方完成工程量核对工作,签订总价包干补充协议。如项目图纸暂不齐全,进场后根据图纸情况于图纸下发45天内分阶段完成工程量核对工作,签订总价包干补充协议。
6.投标单位根据企业实力结合市场价进行报价。
7.材料采购权限划分内容并非最终划分结果,发包人有权删除、再分、合并组成新的划分结果,或增加新的工作内容。
8.招标人必须保证工艺做法相同的清单项目单价一致,若不一致则按最低单价计取。
9.特别说明:项目后期墙体如达到免抹灰或薄抹灰条件,如达到免抹灰条件,工程量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达到薄抹灰条件,其价格将根据实际薄抹灰情况进行价格调整,后期中标单位不得对此提出任何索赔或是工作内容甩项。
10.特别说明;项目后期将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预拌砂浆或现场搅拌砂浆,投标方根据砂浆类别分别投标报价,后期根据现场实际使用情况,依据实际中标价款进行结算。
第四条 投标报价要求
1. 本报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模式,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图纸和清单进行报价。
2. 报价表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均含人工费、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3%)、风险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
3. 投标单位报价时应考虑让利率、包干费、措施费及报价时的疏漏风险。除非发生合同中约定的调价情况,不能做任何调整:不因工资、物价、费率或汇率的变动或任何调价文件而有所调整;亦不因任何合同总价的计算错误,不论是算术上的错误还是其他错误,而有所调整。
第五条 经济标书内容
1. 劳务项目投标书(经济标)(见附件2)
2. 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3. 报价书(见附件5)
4. 报价确认函(附件6)
5. 报价清单(见附件7)(含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劳务报价汇总表、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劳务报价明细表、其他项目计价清单)
第六条 技术标书编制要求及内容(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 劳务项目投标书(技术标)(见附件3)
2. 施工组织设计(由投标单位自行编制)
(1)劳动力计划表
(2)高峰期工人住宿用房、食堂、办公室用房需求计划
(3)拟派本工程作业队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简历
(4)经过本年度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第七条 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和打印:
1. 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 签署要求:经济标和技术标分开装订,封面上应标注“正本”和“副本”字样,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合法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 所有资料用A4纸装订成册。
第八条 时间安排
1. 发标时间:2019年 月 日
2. 发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世纪金源商务中心东区六层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劳务中心
3. 现场踏勘时间:2019年 月 日,本次招标将组织现场招标交底会和现场踏勘,并现场答疑和签订招标交底确认函,请各投标单位代表按时到达现场,如有疑问可在交底会上提交答疑文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送标时间:2018年 月 日 上午9:00 以前(逾期视为废标)
5. 送标地点: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世纪金源商务中心东区六层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劳务中心
7. 开标及中标通知时间:另行通知。
8. 招标联系人:
发包方经理部联系人 招标主管:胡石 156*****192
发包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经理 岳小为 185*****945
项目总工 丁益131*****963
生产经理 曲鸿飞 186*****909
商务经理 高振海 189*****917
第九条 投标保证金和图纸抵押金
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
2. 图纸押金人民币:0元(提供电子版图纸)。
3. 如果投标人中标,则招标人将在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工程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后将投标保证金退回,图纸抵押金不予退还;
4.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违反招标文件的要求,包括不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未能完全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料、投标过程中采用不正当手段被招标人觉察的、递交标书后中途撤标、在招标人价格谈判中不能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补充资料的、或在招标确认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人不能根据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及时有效地组织施工等情况,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违约,图纸抵押金不予退还。
第十条 评标办法
1. 本次评标按综合考评的方法选择中标单位,不以最低价为中标唯一依据,招标人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单位进行解释。
2. 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
3.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通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社会信誉、业绩、投标文件的编制质量等综合进行评价。安全措施作为符合性评审的重要方面进行评审,安全措施不完整、缺乏针对性、不合理或不能满足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不得进入后续的评审,也失去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与安全措施有关的费用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评标时将对其报价与措施结合的针对性、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判。
4.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将通知中标人其投标文件被接受。合同协议书(按分包合同(样本)条款)的签署在中标的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七天内签署。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作废,并另行选择中标单位。
5. 在下列情况下,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废标:
(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2) 承诺函内容被修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3) 投标内容、资料不全;
(4) 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招标文件后的合同。
(5)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第二章 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劳务分包合同
本分包合同将采用招标人提供的标准合同文本,具体内容及条款见《附件8: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合同范本》,投标人应仔细研读并充分理解,并将相关费用考虑在综合单价中,一旦中标将以此标准合同文本签署合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务分包 装修 二次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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