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验中学标准化考场监考建设招标公告

山东省实验中学标准化考场监考建设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省实验中学电子监考考场数量75个,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2017版)》及《山东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技术标准(试行)》的技术要求淘汰不合格设备,为保证与济南辖区内整个高考考试系统的兼容性、稳定性及相关考试数据的安全性;项目预算金额为47.8万元。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次采购设备需要接入学校已有的考试系统,并利用学校已有考试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可通过学校已有的SIP网关实现与济南市平台的对接与传输;设备管理模式与学校已有考试系统平台、济南市平台、山东省平台管理机制一致,充分利用原有设备(包括45个满足要求的网络数字监控摄像机,网络录像存储平台一台,电视墙一面共有15台32寸显示设备以及75套信号屏蔽仪等),需要更换二号楼摄像机30个及网络录像存储平台一台,增加考点门口监控1个,保密室2个,考务室5个,视频监控室1个,广播室1个,配备身份识别系统和监考大师等设备实验楼多功能室增加5套无线扩音设备、实验楼更换摄像机21个及网络录像存储平台,以及室内室外广播系统改造,主控室迁移等。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7.8万元。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需满足高考考试的要求及实际情况。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执行《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2017版)》、《山东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技术标准(试行)》及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等优惠政策。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工期:5月15日前完工地点:山东省实验中学院内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期限及效率满足合同约定。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三、论证意见:
无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17日起,至2019年4月20日止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4-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六、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单位:山东省实验中学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73号联系人:曲老师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济南历下区旅游路21737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迟博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标准化考场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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