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本级]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全省旅发大会宣传册拍摄及设计制作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明月-YC2019-002-1)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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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本级]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全省旅发大会宣传册拍摄及设计制作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明月-YC2019-002-1)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4-18]

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的委托,就其“2019年全省旅发大会宣传册拍摄及设计制作采购项目(第二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2019年全省旅发大会宣传册拍摄及设计制作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明月-YC2019-002-1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技术参数要求



1



宣传册图片拍摄、编辑设计及制作



1





19.8万元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二、响应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任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一月的社保、纳税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有效(显示公司基本信息及无违法处罚)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公章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提供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响应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10、缴纳响应保证金凭证;



注: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磋商现场递交。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三、响应报名事项、保证金:



1、报名: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24日 17:00(周六、周日休息), 拟响应供应商须于此时间前办理相关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2)收到报名资料后,将磋商文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邮箱。报名须提供下列资料(扫描发送到********5@qq.com):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响应保证金:3800元,2019年4月26日17:00点前到账,以银行转账方式操作(注明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以电子汇款时间记录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响应。未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 户 名 称: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宜春分行平安支行



帐号:1508 2010 0900 0081 334



四、响应须知



1、本项目为一个包,响应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的能力响应。



3、响应供应商须根据项目要求及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等情况,在响应报价中充分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损失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4、政府采购倡导公平竞争,反对低于成本恶意竞争。响应供应商必须分项目明细报价,各分项报价正常、合理,与市场价格明显不符的,请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5、纸质响应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及“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响应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五、响应时间地点:



1、响应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六、定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磋商文件列明的技术、服务要求,经过磋商后,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得分进行评审;



3、本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不重复享受),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七、签订合同



1、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



2、成交供应商按磋商后达成的条款内容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磋商文件、答疑文件、响应文件、磋商条款、成交通知书为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联系人:杨超电话:****-*******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10楼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蓝宪法 135*****382(********5@qq.com)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道211号喜来乐大厦601室



九、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zx.yichun.gov.cn/



十、经采购单位审核盖章后,发布磋商公告。在公告期内如有变更,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补充更改公告。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磋商的,请在响应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十一、公告期限: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24日。



十二、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请各拟响应供应商密切关注。



十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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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制作 拍摄 宣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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