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氧气站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氧气站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氧气站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CZB-2015-350-11
招标人: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2
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3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20
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
氧气站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ZB-2015-350-11
1. 招标条件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氧气站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工业园。
2.2 建设规模:新建1套20000Nm3/h制氧机组,配套建设2套100t/d氧/氮液化装置(1套新建、1套搬迁利旧),配套建设氧、氮、氩液体储存汽化加压系统各1套;新建空压站1座;新建循环水系统1套的氧气站工程。
2.3 招标范围:红线以内的包含制氧站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含发包人自采设备在内的所有工程的设计)、设备采购、土建施工、安装调试、试车及试运行、功能考核、人员培训、技术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安全、消防、特种设备检验报批并取证;智能化管理系统的运行、调试及与石钢公司智能化管理系统的对接;缺陷修复、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保证、保修等工作在内的交钥匙工程(详见技术规格书)。
2.4工期要求:本工程合同工期包括建设工期、热负荷试车及考核验收期。建设工期为绝对工期11个月(不含现厂区需停产后搬迁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带负荷试车正常投运时间止,运行正常后6个月内完成考核验收;现厂区需停产后搬迁设备工期为3个月,运行正常后1个月内完成考核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
3.2 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2套20000Nm3/h及以上空分装置的制氧站的设计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
3.4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证。
3.5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20000Nm3/h及以上制氧工程的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2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相关文件在网上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内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的: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http://www.hebpr.gov.cn/index.html)网上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在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的:详询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在河北省内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者可直接报名并下载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726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招标人: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63号
联系人:王森
电话:0311-869125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
联系人:边际
电话:15803116564
电子邮件:hebzhucheng@163.com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63号 联系人:王森 电话:0311-86912510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 联系人:边际 电话:15803116564 电子邮件:hebzhucheng@163.com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氧气站工程EPC总承包 |
1.1.5 | 建设地点 |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工业园西区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企业自筹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是红线以内的包含制氧站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含发包人自采设备在内的所有工程的设计)、设备采购、土建施工、安装调试、试车及试运行、功能考核、人员培训、技术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安全、消防、特种设备检验报批并取证;智能化管理系统的运行、调试及与石钢公司智能化管理系统的对接;缺陷修复、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保证、保修等工作在内的交钥匙工程。(详见技术规格书) |
1.3.2 | 计划工期 | 本工程合同工期包括建设工期、热负荷试车及考核验收期。建设工期为绝对工期11个月(不含现厂区需停产后搬迁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带负荷试车正常投运时间止,运行正常后6个月内完成考核验收;现厂区需停产后搬迁设备工期为3个月,运行正常后1个月内完成考核验收。 |
1.3.3 | 质量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按总承包合同及《技术规格书》、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执行,验收达到性能考核指标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
1.3.4 | 技术性能指标 | 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同招标公告。 (2)财务要求:需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 (6)其他要求:无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5 |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 不补偿 |
1.9.1 | 踏勘 | 踏勘时间,2019年4月26日上午9:30前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河北鑫跃焦化有限公司正门口集合。 联系人: 李瑞珍 13933184439 0311-86912344 王 森 15831441583 0311-86912510 杨建辉 13931873703 0311-66719009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19年4月28日下午17:00前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 |
1.11.1 | 分包 | 允许,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分包项目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拟分包工程承包人须具备的资质: 建筑施工分包资质要求: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施工分包业绩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个含10000Nm3/h及以上空分装置的制氧站工程的施工业绩 |
1.11.2 |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本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本项目,也不得将本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3、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本项目的部分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分包商应当具备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且经招标人认可,并不得再次分包。 4、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对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5、中标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由分包或转包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并保证招标人的股东、招标人、其雇员和承包商免于遭受由此产生的任何起诉、索赔、要求、损失、费用(包括可能发生的律师费)的损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招标人需承担的赔偿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
1.12 | 偏离 | 允许,只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偏差。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2.2.1 | 招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2019年4月29日下午17:00 |
形式: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年5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招标人不设最高限价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除非在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有特别指出,否则投标人应报出完成全部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满足本工程总包合同及《技术规格书》的全部费用,包括设计费、设备费(含运杂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施工措施费、材料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设备及材料的装卸费和仓储保管费、安装费、税费等)、利旧设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拆除、运输、修配改、安装、调试等)、备品备件费、服务费(总承包管理费、技术服务费、技术专利费、特种设备及专项工程检验检测试验费、联合试运转费、培训费等)、褥垫层费用、凿桩头及桩头外运费用、桩基的基础土方开挖费用、地下障碍物处理及外运的费用、施工产生的废弃物外运费用、环保检测费、风险金、不可预见费等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税费等具备达产达效的所有费用。 氧气站项目为危化品生产单元,需单独报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因此投标人须出具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图纸、资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
3.3.1 | 投标有效期 | 120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人民币10万元; 2、交款方式:银行保函或电汇或转账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需将银行保函原件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的,应当从该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一经发现非从基本账户交纳,投标无效,一切后果自负;不接受以任何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3、到账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4、交款账户: 账 户 名: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 2116004100201904070572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投标人采取行贿、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中标的。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7年度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 2010年1月1日至今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18年1月1日至今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单位公章; 签字必须为手写签字,不能用签字章代替手写签字。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附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U盘) |
3.7.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别装订。投标文件正本与电子版(U盘)密封在一个密封袋(盒)中,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盒)中。 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文本文件要求用doc格式(MICROSOFTOFFICE2003);建筑平面、立面、剖面等图纸用dwg格式(AutoCAD2004版);透视图或鸟瞰图使用jpg格式(精度应在300DPI以上);财务分析使用xls格式(MICROSOFT OFFICE 2003)。电子版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文件夹名称应为投标单位全称+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26开标室(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5.2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检查 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自然摆放顺序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名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公示期限:3日 |
7.5.1 | 履约担保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汇票/电汇/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单位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规定收费标准的80%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应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出。 |
10.2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标准和技术性能指标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规格书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电子扫描件或传真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价格清单;
(6)技术方案;
(7)承包人实施计划;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载体为U盘。
3.7.6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5履约担保7.5.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5.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5.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签订合同7.6.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6.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排名顺序。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及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投标技术方案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五章“技术规格书”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偏差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业绩评分:5分 投标评分:55分 技术评分:4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在计算评标价格前,按下述规定调整各投标人的报价范围至同一基准:招标范围已有要求但投标人漏报的内容按本次招标中所有投标人相应项目的最高报价,确定其报价,并调整评标价格;对上述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在同一基准上的报价称为评标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的原则: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格平均值 当投标人多于5家时(不含5家),最高价和最低价不用于计算评标基准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5分) | 业绩 (4分) | 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2个20000Nm3/h及以上空分装置的制氧站EPC总承包业绩得2分;每增加1个业绩加1分,最多得4分。 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2个20000Nm3/h及以上空分装置的制氧站设计业绩得1分,每增加1个业绩加0.5分,最多得2.5分。 注: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以供核验,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的复印件,须有合同首页、显示项目名称页、显示项目内容页、加盖投标人公章签署页等。 | 1.0-4.0 | |
项目经理 业绩 (1分) |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自201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20000Nm3/h及以上空分装置的制氧站EPC总承包或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得0.5分,每增加1个同类业绩加0.5分,最多得1分。 注: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核验(如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经理,须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附相应的复印件。 | 0.5-1.0 | |||
2.2.4 (1) (3) | 技术评分标准(55分) | 总平面布置(5分) | 工艺布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好 | 3.1-5.0 | |
工艺布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较好 | 1.1-3.0 | ||||
工艺技术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一般 | 0-1.0 | ||||
工艺技术方案 (20分) | 工艺技术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好 | 13.1-20.0 | |||
工艺技术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较好 | 6.1-13.0 | ||||
工艺技术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一般 | 0-6.0 | ||||
采购设备配置情况 (15分) | 设备技术性能先进、可靠,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的先进技术,科学实用;整体配置合理,各系统能力相互匹配;关键设备和材料采用质量可靠的产品;主要技术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实用、可靠、成熟、能效高。 | 10.1-15.0 | |||
设备技术性能较先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的技术实用;整体配置较合理,各系统能力相互匹配较好;关键设备和材料采用质量较可靠的产品 | 5.1-10.0 | ||||
设备技术性能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的技术一般;整体配置一般;关键设备和材料采用质量一般的产品 | 0-5.0 | ||||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10分) |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合理性、可行性强 | 6.1-10.0 | |||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合理性、可行性较强 | 3.1-6.0 | ||||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合理性、可行性一般 | 0-3.0 | ||||
项目总工期、进度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5分) | 计划科学,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工期优 | 3.3-5.0 | |||
计划合理,质量保证措施较完善,工期较优 | 1.6-3.2 | ||||
计划一般,措施一般,工期满足要求 | 0-1.5 | ||||
2.2.4(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40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5分; 评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低一个百分点减/加0.2分,最多减/加5分。 | 30.00-40.00 |
注:同类业绩必须是“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注明的业绩,且必须是符合要求的业绩。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投标书中须有合同首页、金额页、显示项目名称页、显示项目内容页、加盖投标人公章签署页的复印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
氧气站工程EPC总承包合同
发包人项目号:2015ZD-1
发包人合同编号:石钢工程(19) 号
发包人: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
合同签订地: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63号
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合同签订地: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63号 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氧气站EPC总承包工程。
工程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工业园西区。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的EPC总包方式。
二、工程总承包范围及主要内容
1.工程主要内容:新建20000Nm3氧气站,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人以工程总承包(EPC)方式,按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技术标准、工程范围、工期要求,完成红线以内的包含制氧站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含发包人自采设备在内的所有工程的设计)、设备采购、土建施工、安装调试、试车及试运行、功能考核、人员培训、技术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安全、消防、特种设备检验报批并取证;智能化管理系统的运行、调试及与石钢公司智能化管理系统的对接;缺陷修复、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保证、保修等工作在内的交钥匙工程。
3. 承包范围界限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4.承包人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人完成,如需分包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担,分包人须在其所具有的资质等级范围内施工。发包人有权推荐合格的施工分包人参加投标,承包人拟邀请的施工分包人需经发包人审查确认,施工分包人以招标方式确定,最终中标人需经发包人确认。承包人在招标过程中,应事先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有权决定是否参加。
5.发包人供货范围: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三、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包括建设工期、热负荷试车及考核验收期。
新建工程(不含现厂区需停产后搬迁设备)建设工期为绝对工期11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带负荷试车正常投运时间止,运行正常后6个月内完成考核验收;现厂区需停产后搬迁设备工期为3个月,运行正常后1个月内完成考核验收。
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工期顺延。
四、合同价款
1.满足合同标的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工程内容,双方同意本“合同项目”的总承包含税价格为 ** 万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2.合同包干价内容:满足本工程总包合同及《技术规格书》的全部费用,包括设计费、设备费(含运杂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施工措施费、材料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设备及材料的装卸费和仓储保管费、安装费、税费等)、利旧设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拆除、运输、修配改、安装、调试等)、备品备件费、服务费(总承包管理费、技术服务费、技术专利费、特种设备及专项工程检验检测试验费、联合试运转费、培训费等)、褥垫层费用、凿桩头及桩头外运费用、桩基的基础土方开挖费用、地下障碍物处理及外运的费用、施工产生的废弃物外运费用、职业卫生及环保检测费、风险金、不可预见费等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税费等具备达产达效的所有费用。
3.项目详细费用如下:
设计技术服务费 | 计 万元(税率) |
设备费 | 计 万元(税率) |
建安费 | 计 万元(税率) |
4.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总额包含了合同条款中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的价值, 不因承包人的任何原因、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合同总额为闭口不变价。由于发包人要求增加承包范围以外的项目内容,另行签补充合同。
合同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做调整。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合同价格做相应调整,税前价款不变,增值税税率按国家政策执行,合同总价进行相应调整。
五、付款及付款方式
5.1设计服务费支付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总价款20%的设计费预付款;
(2)初步设计审查合格,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总价款10%的设计费;
(3)设计完成,并经审查合格,图纸资料交付后,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设计总价款的40%。
(4) 新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总价款的20%。
(5)剩余设计总价款的10%为质保金,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满一年后,承包人没有任何违约,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支付 。
5.2设备费的支付
(1)主要设备签订采购合同后,承包人提供采购合同,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备总价款20%的设备订货预付款;
(2)设备到货并初验合格,承包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发包人根据设备进场初验合格时间、设备价值比例,分期、分批地向承包人支付累计不超过设备总价款40%的设备款;
(3)单机试车完成,承包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发包人分期、分批地向承包人支付累计不超过设备总价款10%的设备款;
(4)新建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发包人确认后向承包人支付设备总价款10%的设备款。
(5)新建工程完成性能考核并满足技术协议要求、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给承包人设备总价款10%的设备款。
(6)剩余设备总价款的10%为质保金,新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满一年后,承包人没有任何违约,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支付 。
5.3建安费的支付
(1)合同生效、具备建安施工条件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建安费用总价20%的预付款.
(2)建安费进度款按每月实际施工进度产值的80%拨付进度款,拨付工程款累计达到全部建安量的80%时,停止付款。新建工程完成性能考核、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建安费用总价款的7%;现厂区搬迁设备完成性能考核、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建安费用总价款的3%。
(3) 剩余建安总价款的10%为质保金,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满一年后,承包人没有任何违约,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支付。
6.以上支付条款和质量保证期及质量保证金条款发生冲突时,质量保证期及质量保证金条款优先适用。
7.发票要求
设计服务费、设备费(根据设备采购合同分明细开具)、建筑安装调试费按照国家规定由承包人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费发票根据设备采购合同分明细开具,如有设备清单必须附清单;
预付款发票在第二次付款时合并开具,以后随每次付款,开具相应金额发票。当收到合同款至90%时,承包人开具全额发票。
8.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款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款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如以现汇支付,则按照付款当时6个月承兑汇票同等金额利率进行折算。)支付承兑汇票之日即为履行了付款义务。
9.承包人进点施工前,须向发包人出具《不拖欠实际施工人工资的承诺》以及提供实际施工人清单备案,并根据实际变动情况及时进行更新。
10.付款前(预付款除外)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未拖欠实际施工人工资证明。
11.双方同意发包人对发放的工程价款的使用情况有监管的权利。承包人及其分包单位有义务及时发放实际施工人工资,避免给发包人造成影响。
12. 在本合同项下的工程中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承包人均应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工程,不得挪作它用,发包人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支付的资金流向进行监管。
出现下列不良履约情况之一时,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工程价款,直到不良履约情况消除:
(1) 承包人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经检验不合格,或总包工程部分或全部验收不合格;
(2)承包人未严格按照规范设计,影响工程质量;
(3) 承包人未严格按照设计或规范施工,影响工程质量;
(4)承包人在施工中不符合文明施工及安全施工要求;
(5)承包人未按本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6)承包人无故停工;
(7)承包人故意拒绝或拖延执行发包人、监理的指示。
(8)承包人及其分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给付实际施工人工资的。
六、质量保证标准
承包人对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设备及材料供货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负全面的责任。按照《技术规格书》、施工图纸、国家相关规范验收,经验收须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及不能满足生产使用要求的建安工程、设备等应及时给予修理或更换,以保证合同项目的顺利进行,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详见《技术规格书》。
1.设计、设备质量:按本合同及《技术规格书》、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执行、验收并达到性能考核指标要求;在《技术规格书》没有提到的适用标准,承包人应该遵照相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最新版本执行。
2.建安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经发包人验收达到性能考核指标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4.安全与工业卫生要求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5.环境保护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七、设计
1、设计文件
承包人编制的设计文件,其深度应能满足各级管理部门审批的需要,应足以满足本工程实施的需要,应满足本工程竣工后的运行和维修的需求,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承包人按合同要求提供完整设计文件,供发包人使用,并满足设备采购和工程施工的需要。
⑴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发包人经双方初验签字《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有关设计图纸、资料及总目录。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建质【2008】216号)的规定。
⑵ 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核工作,在初步设计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发包人对承包人设计管理的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⑶ 在承包人发出施工图后,包括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和错误的修改完善或补充等所有变更,须在变更和补充前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发包人发现设计内容遗漏或不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行业技术标准或发包人《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承包人应在确保工期和质量的前提下及时更正、补充,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有关费用。承包人的更正、补充不得导致项目功能、水平的降低,否则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⑷ 如发包人提出合同、《技术规格书》范围内的有关设计、技术上的问题(包括调试及排除设备故障技术)和要求时,承包人应及时给予答复、解决,并免费提供有关资料、图纸。
⑸ 承包人在设计、制造、施工中不得降低标准,若发包人发现有降低标准的情况发生,则承包人必须调整修改至合同规定的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以及交付份数。
⑴ 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10份。技术资料交付范围详见《技术规格书》。
⑵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上述相关书面竣工图、竣工资料2份及电子版2套。
八、设备、材料供应及质量检验
1、供应及质量检验
⑴ 承包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及规范的全新产品(发包人利旧设备除外),其技术性能、型号、规格、供货厂商均应满足本合同及《技术规格书》相关规定要求,并按此进行采购、配套及与之有关的所有工作,并须经发包人的验收和确认。发包人的验收和确认并不免除承包人所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的一切责任。
施工所需钢材,承包人应优先采购河钢集团自产产品。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河钢集团内非钢产品。
⑵ 设备、材料交货期满足工程进度要求,设备的辅件、配套件的技术性能应与工程设备的技术性能相匹配。
⑶ 承包人在对主体设备进行招标、议标采购前,需与发包人共同确定入围名单,并邀请招标人参与整个采购过程。双方均可推荐入围厂家参加投标,发包人对不满足总承包技术附件、招标技术文件等要求的入围供货商、工程建安单位等具有一票否决权,设备订货的技术规格书经发包人签字确认是订货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对主要设备、材料的选择以及对制造商或供货商以及主要工程的承包商的选择执行《技术规格书》的规定。参加投标的厂商原则上不得少于三家。
承包人在招标前7日,应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72小时内有权决定是否参加并通知承包人。
⑷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设备的供货厂商,发包人可根据设备分类派员到承包人设备制造厂对设备制造质量和进度情况进行跟踪和了解,承包人予以充分的配合。
⑸ 承包人应按《技术规格书》要求主体设备检验前15天通知发包人有关设备的组装和检验计划,双方约定时间。在发包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检验或试验,承包人单独检验,发包人将不承认其检验结果,如果发包人放弃检验或发包人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到场,则承包人可单独进行检验。发包人的检验、试验并不免除承包人所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的一切责任。
⑹ 承包人所供所有设备出厂前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设备的供货厂商,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包括生产许可证)、鉴定书、化验单等有关证明文件。
⑺ 发包人有权要求对特殊的设备材料提出进行第三方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由发包人承担;若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承包人承担。
⑻ 设备发货前承包人应按《技术规格书》要求提前通知发包人派员对按双方约定设备的出厂前进行初检,双方代表签字认可后设备方可发运。如发包人接到承包人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未派员参与出厂初检,承包人可自行对设备进行初检,出厂前检验不能作为设备的最终检验。
⑼发包人的检验人员在发现设备有缺陷或不符合双方确认的设计要求时,承包人需自费整改,发包人提出的整改意见,承包人应充分考虑,缺陷清除后,承包人应自费对这些设备重新检验和测试。
⑽设备收货单位全称: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设备能源中心基建仓库
到货地点: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工业园项目现场
设备到货后,如存放至现场其费用和保管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如存放至发包人仓库由发包人负责保管。但是所发生的二次搬倒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现场开箱检验,设备箱件内应附设备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书等随机资料。
承包人应在开箱检验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双方及时派员按《技术规格书》、图纸对设备进行开箱清点和外观检验,应做好设备箱件外观完整性和数量记录,相应开箱检验记录并签署验收意见。该检验记录各方代表各执一份。承包人单独验收,检验结果发包人不予承认。如果发包人放弃检验或发包人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到场,则承包人可单独进行检验。现场开箱检验不能作为设备的最终检验。
⑾ 经现场检查清点发现箱件短缺,箱件内的数量、图纸、资料短缺,或有外观缺陷的,承包人负责补齐、自费修复,缺陷未能修复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⑿ 设备外观质量检验完毕后,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办理设备入库、出库手续。
2、特殊设备的检验
承包人提供的特殊设备及其安装(如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部分动力管道、环保检测检验等),根据政府有关管理规定须由政府专门机构进行检验的,承包人负责提供检验所需的文件和其他资料并向政府机构申请办理检验手续,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件,发包人配合,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要求对特殊的设备、材料提出进行第三方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由发包人承担;若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承包人承担。
3、其它
⑴ 现场设备安装过程中,发包人对不能满足生产工艺操作要求的,有权提出修配改方案,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方案积极修配改,以满足生产工艺操作需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⑵ 不论发包人代表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开箱检验或者发包人代表参加了监制与检验、开箱检验并签署监制或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承包人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⑶ 承包人随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安全部门、消防部门、环保部门、行业等专业检查人员的检查,承包人为此提供方便。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总包合同价格中。
⑷ 工程所需的主要施工材料,应具有相应的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进口证明等,并经双方共同验收。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构件的质量负责,以保证工程质量,该验收并不免除承包人应负的质量保证责任。
⑸ 在《技术规格书》、工艺技术方案、施工图纸、厂家供货四方面关于本工程设备、材料的要求必须是一致的,若实施过程中有差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退货,由承包人重新采购、施工并承担给发包人带来的相关损失。
⑹ 对《技术规格书》中没有注明规格型号等技术参数或参数不够明确的设备、材料,在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此类设备、材料中材质及性能行业公认最优的进行设计、采购、施工。
九、工程管理
1、发包人
根据本合同条件,被授权的发包人代表所发出的指令及任何行为均代表发包人,发包人代表应按照发包人的内部管理规定履行职责。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工程管理。
2、 发包人委托监理
本工程实行施工监理,监理单位由发包人确定后书面通知承包人,监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本工程的监理工程师机构、监理授权范围及权限;承包人应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3、管理人员会议
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代表授权人应定期组织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召开管理人员会议,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应按要求派员参加。监理工程师代表、承包人代表认为有必要时可提请发包人代表召开管理人员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是检查工程进展情况、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安排下步工作,并解决按本款提出的各种问题。发包人代表应对每次会议的议事内容作好记录,并向所有与会各方人员代表提供会议纪要。
合同各方对即将采取的行动应负的责任,应载入该会议记要中。
4、承包人代表
乙方项目经理为姓名,职称,职务。
项目设计负责人为姓名,职称,职务。
项目施工负责人为姓名,职称,职务。
项目采购负责人为姓名,职称,职务。
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姓名,职称,职务。
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以上人员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应安排与乙方承诺安排的人员资格和个人业绩类似的人员。承包人须设置专业计划管理工程师,负责发包人项目管理系统的维护。
5、承包人进厂施工前,须向发包人出具《不拖欠实际施工人工资的承诺》以及提供实际施工人清单备案,并根据实际变动情况及时进行更新。须按发包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签订相关协议;进入现场施工期间,必须遵守、执行各级政府及发包人关于安全、环保管理的相关规定。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度计划等经发包人审核签字并签署开工单后方可开工。
发包人不提供生产、生活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提供项目集中办公场地,由承包人负责按照发包人统一要求进行建设、配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施工分包人纳入工程的统一管理,服从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工程组织安排,严格按施工图纸和国家颁发的现行规范、规程进行施工。承包人对其分包人的施工质量负责并承担责任。
7、本合同执行期间,承包人的分包人在发包人现场的一切行为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8、施工用水、电
发包人在总图范围内提供总施工电源和主供水管道,由承包人接至使用地点。承包人施工期间(热负荷试车前)需要发包人提供的水、电按发包人的要求装表计量、计价,用电按1.0元/千瓦时(不含税)、用水按3.0元/t(不含税)结算,上述价格如遇外部价格调整则实时调整,损耗按实际耗量分担,装表及水电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发包人能源管理部门负责结算事宜。
9、进度计划报表
⑴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制定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并经发包人确认。 承包人应按照项目管理计划和项目实施计划中规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本合同项下所有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
⑵ 承包人应于每月20日前向发包人提供次月的工程进度计划;并在每月25日前将其当月按计划完成的工程内容及产值按程序报发包人审核。
10、施工安装过程中的覆盖或隐蔽工程
承包人应事先按约定时间通知发包人,发包人代表在约定的时间到场检查验收,并于发包人代表检查前将“隐蔽工程自检记录”提交发包人代表,双方按国家规范、有关技术、图纸要求及承包人提交的“隐蔽工程自检记录”进行各种技术检查。检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代表应在4小时内(特殊情况除外)签署意见后方能继续施工。如承包人不通知发包人检查验收,发包人提出复检,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11、安全与环保措施
⑴ 承包人应在设计、进场安排及现场作业过程中遵守所有适用的安全规章,并与发包人签订“安全协议”、“环保协议”;承包人在消防、治安方面应遵守发包人相关规定。
⑵ 承包人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执行发包人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环保协议”执行,对自己所承担工程的安全负责任。对于施工区域的生产、生活设施(包括地下电缆、水管等),发包人负责提供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交代,承包人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保护,不得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⑶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人员伤害事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因承包人作业给发包人或者第三方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⑷ 承包人应采取各种合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带有尾气净化装置的工程车辆、喷雾抑尘设备、土方苫盖、渣土运输不洒落及施工现场洒水设施等),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限制由于施工操作引起的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等对环境的污染,或其他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包人应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从现场排出的废气、地面排水及污水,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排放标准。
⑸ 承包人应按国家法律规定为其人员缴纳各种保险。因承包人人员与承包人产生的劳动争议、工伤事故、拖欠工资纠纷等导致发包人涉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2、现场清理
⑴ 在工程实施期间,承包人应使现场避免出现一切不必要的障碍物,存放并妥善处置承包人的任何设备或多余材料。承包人应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残物、垃圾或不再需要的承包人临时工程。
⑵在施工过程中时,承包人应及时清除并运出承包人所有的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装备,并保持整个现场及工程整洁,但在质量保证期终止之前,承包人有权在现场保留为在质量保证期内履行本身义务所需用材料、装备。但不能影响发包人的生产管理。
⑶如果承包人未在发包人允许的合理时间内把所有的承包人的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设施运走,则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将承包人装备、剩余材料及承包人的其他财产觅地存放;委托他人清除并运走垃圾、废料,发生费用从承包人合同款中扣除。
⑷在交工后,若承包人未运走所有剩下的承包人设备、多余材料、残余物、垃圾和临时工程,发包人可将上述物资出售或另作处理。发包人有权从出售上述物资的收入中,扣留足够的款额,以抵付出售、处理上述物资和清理现场所发生的费用。上述收入的余额应归还承包人。若上述收入不足以抵付发包人的支出,则发包人应从承包人处收回未清偿的差额。
13、发包人接收工程
承包人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承担未交付发包人之前发生损坏的修复费用,发包人若提前使用未交付的工程,因此而发生工程损坏的费用支出,由发包人承担。
十、培训
1、在无负荷联动试车开始之前,承包人应对发包人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提供现场培训和非现场培训,使发包人人员掌握设备的性能、操作、维修和保养技能,费用包括在总承包报价内。发包人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素质。
2、操作维护手册:在试车开始之前,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编制相关文件,详见《技术规格书》。
十一、交工、竣工验收
1、无负荷试车
单机调试和无负荷联动试车由承包人负责,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体试车条件、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七日前,承包人提交试车方案,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开始前48小时通知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参加并配合。
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未达到试车要求的,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提出修改意见,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承包人修改后重新试车,并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
2、全部工程完工,完成本合同工程系统的无负荷联动试车并具备热试条件后,发包人组织交工验收。经发包人确认后,双方签署交工证书,但不免除承包人在本工程中的其它责任。若发包人验收提出异议,承包人及时改进,并再次申请交工验收,直至通过发包人交工验收。承包人应对因不合格而导致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承担全部责任。
3、 热负荷试车
本工程具备热负荷联动试车条件,承包人7日前向发包人提交热负荷试车方案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组织试车(承包人协助),发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自热负荷试车成功之后,在发包人组织生产时,承包人按需求派出试生产陪护人员,进行24小时陪护共7天,及时处理出现的设备质量、施工质量问题,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4、性能保证值的考核
本工程在完成热负荷试车、试生产,并具备条件后,双方约定,进行性能保证值考核、承包人派人参加配合。具体指标及考核详见《技术规格书》,且承包人负责对相关设备进行整改或更换,直至达到《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各项参数、保证值,考核指标为止,并且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5、竣工验收包括实物和资料验收。
⑴ 完成性能保证值考核后30日内,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移交(资料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资料、设备资料和施工竣工资料验收),双方确认后7天内进行竣工验收。
⑵ 按照合同及《技术规格书》的规定进行达产达效、承包指标的验收;建筑安装工程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国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设备验收按照《技术规格书》、国标及有关图纸内容的规定进行验收。
⑶ 对验收过程中,不满足合同要求或不满足《技术规格书》,按本合同及《技术规格书》约定责任中相应条款处理。
⑷ 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代表签署本合同的竣工验收证书,签署竣工验收证书的日期即是本合同竣工验收的日期。
十二、质量保证期
1、性能保证值测试验收通过、签署竣工验收证书后,本工程进入质量保证期。
2、质量保证内容及范围:本工程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质量保证年限
建筑安装工程保修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设备、软件质量保证期为1年(易损件、消耗件除外)。
4、质量保证、保修责任期内,因承包人设计、施工责任和设备质量等原因造成的问题,由承包人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无偿修理或更换,直到验收合格,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对进行过修理或更换后的设备及部件,从修理或更换后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
十三、知识产权保护
1、承包人应保证在本工程中所使用的设备或技术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若发生此类指控,由承包人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费用。发包人因此遭受任何损失的,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2、承包人提供的在本工程应用的专利技术,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除本工程之外,承包人不得使用。
3、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本项目编制的任何文件,其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
4、本合同项目成功投产运行所取得的技术成果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所有。原属于承包人的专利技术仍归承包人所有。
5、项目投产后,发包人单独对合同项目、设备及软件的改造、升级所取得的知识产权属发包人所有。
十四、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承包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并不解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继续履行的义务,同时,如承包人不积极采取措施或不能挽回工期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应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工程进度节点延误每发生一次,考核5000-20000元,总工期按期完成,可酌情减免。
2、进入质保期前,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免费更换或维修,直至达到本合同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各项参数、保证值、考核指标为止;因质量问题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按合同总额的3%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发生其他违约行为,按合同总额的3‰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3、承包人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本工程工艺技术方案出现漏项或失误导致本工程不能按《技术规格书》规定实施或实施后的效果不能达到《技术规格书》相关规定,需要对工艺技术方案进行补充完善,以达到《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实施效果、参数、保证值、考核指标的,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否则,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4、在进入质量保证期之前,由于承包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建筑安装等)工程设施存在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免费在发包人规定时间内对工程进行整改,直到达标。整改次数不超过两次。整改仍未达标,除按照合同和《技术规格书》中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外,按下述办法处理:
(1)扣除余款:发包人不再支付承包人工程设施质量问题项下合同剩余款,但是,并不免除承包人在本合同中的其他责任。
(2)发包人有权另请其他建设队伍继续建设直至达标,并且由承包人承担超出工程质量问题项下合同剩余款部分的所有费用。
(3)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5、在进入质量保证期前,由于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由于承包人其他责任在热负荷试车、性能测试过程中未能达到《技术规格书》规定的技术性能经济指标时,承包人应免费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对工艺技术方案进行补充完善、对设备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更换等措施进行整改,直到达到国家标准、行业规范标准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各项参数、保证值、考核指标为止。
如不达标,整改次数不超过两次。若第二次验收仍未达标,除按照合同和《技术规格书》中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外,并按下述办法处理:
(1)扣除余款:发包人不再支付承包人问题设备项下合同剩余款,但是,并不免除承包人在本合同中的其他责任。
(2)退货或贬值处理:发包人选择退货的,承包人应退还发包人已支付的设备款、安装费、调试费等,同时应承担该合同设备项下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发包人选择贬值处理的,双方协商。
(3)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6、在质量保证期内因承包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建设、设备、安装等)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除按照本合同和《技术规格书》中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外,按下述办法处理:
⑴ 承包人免费采取包含但不限于维修、更换等措施对问题设施、设备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国家标准、行业规范标准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各项参数、保证值、考核指标为止;
⑵ 两次整改后,质量仍不能达标的,发包人有权扣留承包人的质量保证金,但是并不免除承包人在质量保证期内的其他质量保证责任;同时,对于设施类问题,发包人有权另请其他建设队伍继续建设直至达标,并且由承包人承担超出工程质量问题项下质保金的所有费用;对于设备类问题,发包人可以选择退货或贬值处理:发包人选择退货的,承包人应退还发包人已支付的设备款、安装费、调试费等,同时应承担该合同设备项下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发包人选择贬值处理的,双方协商。
⑶ 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7、承包人发生其他违约行为,按相关协议执行,并且按合同总额的3‰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8、承包人及其分包人拖欠实际施工人工资造成影响的,发包人有权在应付工程价款中予以扣除并发放,该款冲抵应付工程价款,并且承包人需向发包方支付同等金额的惩罚性违约金。
承包人及其分包人拖欠实际施工人工资,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9、以上所述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发包人有权从合同款中减扣。
十五、合同结算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资料归档、合同结算书的时间是在办理完竣工验收证书、性能考核合格证明、工期考核证明、发包人档案部门资料验收证明、符合发包人要求的资产清单等完成后60天内提交结算文件。
十六、不可抗力和争议解决
1、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水灾、台风、火灾、罢工、暴风雨、地震或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时,在双方协定下,履行合同的期限按事故所影响的时间相应延长。任何一方都不能就由此产生的损失提出索赔。
2、受事故方应立即以传真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14天之内以特快专递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进行查验和确认。
3、受事故方应立即用传真等方式将不可抗力事故的终止或消除通知另一方,并用证明文件证实,而且应立即继续完成其义务。
4、如果受事故影响方没有及时通知另一方有关不可抗力发生的任何情况,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由受事故影响方承担。
5、如果不可抗力影响超过60天,受事故影响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及时解决是否继续执行本合同的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
6、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不论对发生的争议采取何种解决方式,均不得影响本合同双方其它义务的履行。
7、发包人作为投资主体,涉及符合国家和地方节能、环保以及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等有关优惠政策的,发包人为受益方,包括进口设备、材料免、退税的优惠等。承包人向发包人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发包人办理相关手续并受益。
十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及解释顺序如下:
(1)本总承包合同;
(2)技术规格书;
(3)合同附件;
(4)中标通知书;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7)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澄清及答疑;
(8)投标函及其附录;
(9)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形成的其他书面形式的文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也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该类文件按其属性自动成为上述(1)~(8)项的补充文件。
十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义务后,本合同履行完毕。
2、本合同生效后,所有双方达成的修订和补充协议条款应以书面的形式做出,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执4份,承包人执2份。
(合同正文到此为止,下页为签字页)
(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氧气站工程EPC总承包
技术规格书
目 录
第一节招标项目概述
第二节责任范围
第三节工程设计条件
第四节设计依据
第五节工程设计方案
第六节主要设备参数
第七节质量保障及性能考核
第八节技术人员派遣
第九节供应商及品牌范围
第一节 招标项目概述
1.1 招标项目名称
河北钢铁集团石家庄钢铁责任有限公司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氧气站工程(含空压站)EPC总承包。
1.2概要介绍
河北钢铁集团石家庄钢铁责任有限公司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配套建设氧气站一座(含1套20000Nm3/h制氧机组和1座集中空压站)。
1.3建设地点及工期
建设单位:河钢集团石钢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
工期:本工程合同工期包括建设工期、热负荷试车及考核验收期。新建工程(不含现厂区需停产后搬迁设备)建设工期为绝对工期11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带负荷试车正常投运时间止,运行正常后6个月内完成考核验收;现厂区需停产后搬迁设备工期为3个月,运行正常后1个月内完成考核验收。
1.4项目模式
氧气站工程界定范围内的内容采用招标方管理下的EPC模式。
1.5设计原则
氧气站设计遵循“简单、高效、低成本”的原则,满足“绿色、智能、节能、高质量、高效益”的要求,在满足安全及基本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力求采用成熟、可靠、先进的工艺技术,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本工程工艺设计和设备、材料的选型、技术装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满足合同要求,主要设备选用国内技术先进可靠的生产厂家。
遵循河钢集团的要求,力求工艺设备布置合理紧凑,总图布置合理,尽量节约用地,减少工程投资。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安全、卫生、防火的各项规定和有关标准。为保护当地环境,设计中贯彻可持续发展、污染物总量控制、清洁生产和达标排放原则,对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进行了充分的研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使排放的污染物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执行安全卫生和防火等规定。
采用先进的智能和自动化检测控制系统,实现对生产过程的集中监控和调节,实现对制氧机组、空压站、水电公辅系统等各环节生产运行的自动化集中检测与控制,具备设备在线监测功能,能够实现设备故障诊断和劣化趋势分析功能。
工艺设计方案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应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调节余地,实现多种工况下便捷的生产组织,能够适应气体用气量的调整与变化,确保各种气体介质供应的安全与稳定,在此基础上尽可能的实现气体零放散。
工厂设计及设备选型满足石钢设备统一规范要求。
工厂设计及设备选型满足石钢新基地智能化建设统一技术要求,投标人提供本区域总平面布置图及3D效果图,提供全套设计、施工及竣工资料。并实现数字化交付。
工厂设计及设备选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石钢公司安全设施设计标准要求。
关键设备、备件、辅材等影响设备运行稳定的物料采购由招标人划定品牌范围,投标人在范围内采购。未设定品牌范围的用材选择应从安全、环保、节能角度出发,遵循“安装周期短、少维护、易操作、低运行成本”的原则。
第二节 投标人和招标人的责任范围
2.1设计分界
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方案及长周期设备(指招标人根据建设周期提前完成的设备采购,详见2.2.2特别说明)采购,投标人在此基础上进行详细的工厂设计,负责除长周期设备外的其他设备采购、负责包括长周期设备在内所有设备的建设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检验、验收至供出合格产品的全过程及售后服务工作。
2.2总包方责任范围
新建1套20000Nm3/h制氧机组,配套建设2套100t/d氧/氮液化装置(1套新建、1套搬迁利旧),配套建设氧、氮、氩液体气化加压系统各1套,配套建设氧、氮、氩气体储罐各1座;新建空压站1座。
工程范围为:红线以内包含氧气站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含发包人自采设备在内所有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土建施工、安装调试、试车运行、功能考核、人员培训、技术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安全、消防、防雷接地、特种设备检验报批并取证;智能化管理系统运行调试、与石钢公司智能化管理系统对接;缺陷修复、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保证、验收等工作在内的交钥匙工程。
2.2.1建站规模及主要设备组成
1.气体需求
根据石钢搬迁总体规划,气体需求在满足石钢公司内部需求基础上,考虑保有并扩大现有液体市场。气体需求情况见表2.2-1、表2.2-2
表2.2-1 氧、氮、氩需求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平均用量Nm3/h | 最大用量 Nm3/h | 使用压力 MPa | 备 注 |
1 | 氧气 | 15642 | 35630 | 1.6 | |
2 | 低压氮气 | 19070 | 20290 | 0.8 | |
3 | 中压氮气 | 2268 | 5496 | 1.6 | |
4 | 氩气 | 848 | 2208 | 1.6 |
表2.2-2空气需求表
序号 | 用户名称 | 消耗量Nm3/min | 接入点压力MPa | 备 注 | ||
平均 | 最大 | 综合 | ||||
1 | 普通空气 | 257.42 | 327.54 | 288 | 0.4-0.6 | - |
2 | 普通空气 | 236 | 290 | 0.35 | 气雾冷却专供 | |
3 | 洁净空气 | 871.41 | 1103.78 | 955.85 | 0.4-0.6 | - |
合计 | 1365 | 1689 | 1514 | - |
2.建站规模
1)根据氧、氮、氩气体需求拟新建1套20000Nm3/h制氧机组,配套建设2套100t/d氧/氮液化装置(1套新建、1套搬迁利旧),配套建设氧、氮、氩液体气化加压系统各1套,气体存储及调压系统一套。
利旧的液化装置含装置本体1套、膨胀机2台、循环氮压机一套(一体机)及相关公辅设施。
2)根据空气需求新建空压站1座。
3)制氧机组生产能力见表2.2-3
表2.2-3 制氧机组生产能力
产品名称 | 产量 Nm3/h | 纯度 | 出冷箱压力/温度 MPa(G)/℃ |
氧 气 | 20000(含液氧) | 99.6%O2 | 0.015/20 |
氮 气 | 35000(含液氮) | 3PPm O2 | 0.007/20 |
液 氩 | 700 | ≤1.5PPmO2,,≤3PPmN2 | 0.16/-183 |
液氧+液氮 | 500 | 同氧氮指标 | |
高纯氧 | 100 | 99.999% | |
氧/氮液化装置 | 100t/d *2 | 同液氧、液氮指标 |
4)液储汽化加压系统能力
表2.2-4 液储气化加压系统能力
液体汽化加压充装系统指标 | ||
液氧存储 | m3 | 2000(汽化能力16000Nm3/h、工作压力2.5MPa) |
液氮存储 | m3 | 2000(汽化能力25000Nm3/h、工作压力2.1MPa) |
液氩存储 | m3 | 100(汽化能力1000Nm3/h、工作压力3.0MPa) |
5)液化装置产能
新建一套100t/d氧/氮液化装置,搬迁利旧一套100t/d氧/氮液化装置。
6)气体储存能力
氧气球罐1000m3、3.0MPa;氮气球罐650m3、3.0MPa;立式氩气储罐100m3、3.0MPa。
3.主要设备组成
1)制氧机组:制氧机1套、空压机1套、利旧氧透 2套(用1备1)、中压氮压机1套、低压氮压机2套(利旧1套)、氧气球罐1座、氮气球罐1座、氩气立式储罐1座、 液体储存汽化加压及充装系统、调压站1座、供水系统、供电系统、DCS及仪控系统、其他公辅系统。
2)空压站:空压站260Nm3/min、0.8MPa空压机6套(用5备1),250Nm3/min、0.5MPa空压机2套,供电系统、供水系统、其他公辅系统。
2.2.2特别说明
1.考虑建设周期,部分设备发包方已自行采购,包括:
成套空分系统;
新建100t/d液化装置;
2000m3液氧汽化加压系统;
2000m3液氮汽化加压系统;
100m3液氩汽化加压系统;
空分配套空压机;
液化装置配套循环氮压机;
中压氮压机。
2.因现有厂区生产及新基地项目进展需要,利旧设备搬迁按以下节点完成:
第1套15000氧透随新建制氧机组在2020年5月9日具备供氧条件(该机组高低压段蜗壳需返厂镀铜处理);
第2套15000氧透在旧厂区停产后搬迁;
利旧低压氮透在旧厂区停产后搬迁;
100t/d氧/氮液化装置(含循环氮压机)在旧厂区停产后搬迁改造,具体改造内容:
a. 高、低压膨胀机换新,升级为高效膨胀机;
b. 循环氮压机维护保养,并取消现就地PLC控制,接入中控室DCS系统,实现远程操控。
3. 院内制氧35KV区域站与空压站高压配电室合建,35KV站构建筑物及公辅的设计、施工归属本工程。本工程与35KV区域站分界点如下:
1)一次分界点
本项目采用取电制,一次分界点在上级变电站配电柜下端口。(包括配电柜下端口至配电室进线所用电缆及终端头、电缆的试验及安装)。
2)二次分界点
二次分界点在开关柜的二次端子排,投标人提供外部到这些端子排之间的所有连线(包括控制电缆、光纤)及接线。
2.2.3主要内容和范围
1.制氧主车间包括:
新建20000Nm3/h空分装置一套(含预冷系统、纯化系统、分馏塔系统、膨胀过滤系统);
空压机组一套、搬迁利旧氧透两套;
新建100t液化装置一套(含循环氮压机一套);
搬迁利旧改造100t液化装置一套(含循环氮压机一套);
主厂房一座(含厂房、设备基础、起重设备、暖通等公辅);
辅助间一座(含通讯、检测、监控等公辅设施);
站区燃气及公辅管线;
制氧高、低压配电室一座。
2.空压站及35KV站(合建)包括:
空压机6+2台及配套的过滤器、干燥器、缓冲罐;
空压站厂房一座(含厂房、设备基础、起重设备、暖通等公辅)厂房内预留一台空压机位置;
空压站低压配电室;
集中监控室(含仪表间、化验室、办公室、会议室等);
站区燃气及公辅管线;
35KV站:站内土建、电缆隧道、照明通风的设计、施工。
3.液体储存汽化加压及充装系统包括:
液氧储存汽化加压系统(含储槽、中压罐、加压泵、汽化器、管网);
液氮储存汽化加压系统(含储槽、中压罐、加压泵、汽化器、管网);
液氩储存汽化加压系统(含储罐、加压泵、汽化器);
充装系统(含氧、氮充装泵、计量衡)
站区燃气及公辅管线系统。
4.气体储存系统包括:
氧气球罐;
氮气球罐;
氩气立式储罐;
调压站及站区管线。
5.循环水系统包括:
水泵房厂房(含厂房、设备基础、起重设备、暖通等公辅);
循环供水水泵;
旁滤泵;
循环水冷却塔;
循环水水池;
自动反洗过滤器;
供水系统管线。
6.采暖、通风、检测、监控包括:
红线范围内采暖、通风、检测、监控等公辅内容。
7.区域总图、道路、管线包括:
红线范围内道路、站区管线、监控等公辅内容。
8.安全、环保、卫生、能源包括:
红线范围内安全、环保、卫生、能源等公辅内容。
9.供电系统包括:
制氧机组、空压站、氮压间、水泵房所需用电负荷由石钢制氧区域35KV变电所分别配送两路10kV电源,区域内设制氧机组高低压配电室、空压站低压配电室,变压器电源由区域内35KV变电所提供。空压站高压配电与35KV变电所合建。
内容及范围:
供配电厂房(含基建、设备基础、电缆隧道、照明、暖通等公辅);
变压器;
高压配电柜;
低压配电柜;
启动柜;
电缆;
监控系统。
10.供水系统包括:
工程所需的生产补水、生活水和消防水由石钢公司厂区内部管网提供,氧气站区域内设循环水泵房,供应氧气站区工程所需的循环水。区域内的生产排水、雨排水、生活污水排水均排入石钢公司厂区内部排水管网。
11.自动化控制系统包括:
工程所有的生产、设备、工艺等过程必须有可靠的监控系统,对关键点实现在线实时监控和干预,DCS系统对氧气站内所有的控制实现集中监控,并对关键设备的监控预留独立接口(或隔离墙、网关)上传至公司级控制系统。
预留能源管控系统以太网通讯接口,对能源管控系统所需数据实现汇总、上传。
2.2.4总承包范围总体描述
氧气站(包括空压站)整体工程设计;
氧气站工程设备(除招标人供货范围外的)、材料采购、加工和制造及相应的组织管理;
设备包装、运输、检验、验收和现场管理;
开工方案提供和工程涉及专业专家的现场指导与服务;
设备性能和产品及工程质量保证;
工程竣工验收试生产前的各项报告与证明文件;
与石钢公司智能化管理平台对接;
投标人将被要求完成使生产线良好运行所需的所有工作,不管是否所有项目已被列出。 如有遗漏或落项,影响到氧气站(含空压站)系统的完整性和适用性,不能满足安全、消防、环保等安全生产要求,由投标人免费补齐。
2.2.5总承包范围分项描述
1.主要供货范围
制氧工程的建设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承包人供货范围,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工艺和辅助设备及设施
工艺和辅助设施的施工图设计,主工艺设备及辅助设备供货(部分空分制氧设备招标人已经完成订货,详见设备表),包括责任范围内的所有辅助设备和设施、供电和公用介质系统,以满足制氧安全生产需要。
2) 土建设计和施工
工程范围内全部土建和结构工程的设计及地基施工(不含桩基施工);
承包人负责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桩基形式、桩基施工详图进行桩基设计,并提供图纸16套;
基础、工程填土和挖掘施工;
所有的工艺设备基础土建施工;
供货范围内的工艺设备建筑和辅助建筑的土建结构和二次钢架、混凝土浇注和砌砖作业;
辅助建筑,包括变配电站及电缆隧道;
控制室、办公室、化验室等;
红线范围内的雨水排放及走向;
工程范围内的道路、地面、围墙大门的设计施工;
工程范围内装修、装饰工程、设备防腐、保温、油漆等。
3) 机械设备和配管
工艺设备、辅助和附属设备;
设备安装所需要普通安装件,包括设备安装所需的地脚螺栓、锚固框架模板和垫片、螺栓、密封垫、支架等;
工艺管路系统;
公用介质管路系统;
气体介质、润滑和仪表管线系统;
地表水和污水收集,以及责任范围内的走向确定;
吹扫、冲洗、脱脂、试压、检验;
专用维修工具;
防火灭火系统(包括消防栓、管网等);
雨水排水系统;
工业水管网及补水系统;
生活水管网。
4) 电气设备和过程控制
工艺用电气设备;(空分工艺的电气控制系统由空分设备厂家完成设计和基本配套)
电气辅助设施;
配电和服务设施,包括责任范围内的照明;
应急用电设施;
过程控制仪表和自动化设备(包括空分配套分析仪);
防雷接地系统;
通讯系统。
5) 单体试车和负荷联动试车
提供试车所需设备;
单体试验,单体试车,联动试车;
试车全过程的组织与指导;
试验、试车方案提供和专家现场指导。
6) 施工安装现场
土建施工人员、设备安装、试验和试车人员。
投标人负责临时建设设施,包括临时供电和供水设施(招标人提供场地、水源、电源)。
投标人在施工期间搭设办公及生活设施须经发包人同意。
2.备件
1) 试验和试车备件
投标人根据以往成功经验,提供在设备单体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至功能考核结束用备品备件。
2) 生产备件
投标人在供货范围内给出推荐的生产运行备件清单,以满足设备试车投产后一年正常生产的需要。投标人在设备试验和试车阶段可以有偿使用这些备件。
3.人员培训
供货范围内的设备操作、维修、检化验、组态等投产前的相关培训,保障投产过程安全顺利及后续生产的正常运行。
4.设备制造、试验和试车
投标人将负责组织施工建设、设备的试验和试车,并为完成上述工作提供完全合格的技术人员。投标人项目建设人员的责任包括:
1) 除招标人采购外的所有设备和公辅设备的制造、建造和安装;
2) 做好各供货商及设计、施工安装等协调工作,确保现场施工进度计划能够按期完成,并向招标人提交施工进展情况报告;
3) 提供现场质量保证,在设备安装后进行试验和后续的试车,使所有的设备和公辅设施能够正常工作并达产;
4) 提供特种设备的安装监督、检验手续及投产后的特种设备使用证办理;
5)提供仪表投用前检定或校准(检定证书、校准证书需招标人签认);
5)提供电器及电工工具投用前的测试(测试报告需招标人签认);
6)提供投产前安全附件的检验(检验报告需招标人签认);
7)竣工资料。
5.能源介质
1)施工、安装、单体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中使用的水、电、汽、气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各项能源介质的供应由招标人负责;
2)装置产品合格达标后使用的水、电、汽、气的费用由招标人负责;
3)循环水系统首次的冲洗、酸洗、预膜工作及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保证联动试车前供水水质合格;
4)投标人以表格形式提供各设备润滑油牌号、性能指标和用量参数;
6.本工程合同价格包含承包人履行全部合同义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设计费、设备及材料费、储运费、建安施工费、调试费、软件编程费、各种税费、建设管理费、监督检验检定费、特种设备取证费等)。
2.2.6工程接点
1.道路
制氧区域红线范围内道路接至区域外厂区主干道。
2.能源介质
本合同工程的仪表空气、蒸汽、热水、给排水管道、补水供水管道以及输送氧气、氮气、氩气的交接点(包括总管接口处的切断阀及计量设施)为红线外1.5m处。
10kV电力电缆取自本工程红线内35KV 变电站。本项目采用取电制,一次分界点在上级变电站配电柜下端口。(包括配电柜下端口至配电室进线所用电缆及终端头、电缆的试验及安装);二次分界点在开关柜的二次端子排,发包方提供外部到这些端子排之间的所有连线(包括控制电缆、光纤)及接线。
2.2.7中标人工程
根据招标人最终确认的总图布置,本次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总图所示的氧气站工程所含工艺系统和辅助设施。具体设施如下:
循环水供应系统;
集中空压站系统;
制氧主工艺系统:空气过滤、压缩、预冷系统、空气纯化系统、空分本体与外设联络系统。液化装置本体与外设联络系统;
氧气、氮气、氩气压缩输送系统;
气体、低温液体储存系统;
低温液体汽化输送系统;
液体充装系统;
热力设施:本工程红线范围内的蒸汽;
通风设施:各建筑物的通风、采暖、空调设施;
给排水设施:净循环水系统、本工程红线范围内生产-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生活给排水系统;
供配电设施:本工程红线范围内各用电设施的高、低压供配电系统(不含与空压站合建的35KV变电所)、防雷接地系统和电气照明系统;
制氧自动化控制系统:三电一体化自动控制系统;
电讯设施:本工程红线范围内直通电话系统、无线对讲通讯系统、办公、自动化网络系统、工业电视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所有系统交界面以汇聚点为界(详见新基地智能化建设统一技术要求),各系统底层网络按照专网配置;
总图运输:本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总图布置;道路及道路照明,综合管网、挡墙、地基处理、绿化用地预留。制氧各系统之间相互联系的综合管线(热力管线、电缆沟、地下管网,气体管道、液体管道等)自成系统即使超越红线,也归属于本工程合同范围内;
土建设施:总承包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及其它相关土建设施的设计、施工;
本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
2.2.8总承包不包括的范围
1.与本工程相关而不属于本工程范围的项目
红线区域范围内的初勘、详勘;
施工现场“三通一平”;
桩基施工及桩基检测;
绿化工程费用;
加药装置费用;
电信系统网关(含网关)以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2.总承包不包括的其它范围
生产备品备件;
建设单位管理费;
勘察费(工程地质勘察由发包人负责);
监理费;
空压站高压配电柜供货和安装、调试。
2.3发包方责任范围
下列项目,含场地平整(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非建构筑物用地及非道路用地的精平土)施工、站区内场地的粗平、站区外截洪沟及场地的三通一平,初勘、详勘等由发包方完成。
区域内所有需要进行桩基处理的施工由发包方负责(凿桩头、桩头外运、褥垫层施工、桩间土等由总承包方负责施工),其余全部由总承包方负责。桩基施工图设计由总承包方负责,并向发包方提供蓝图16份。
第三节 工程设计条件
井陉矿区属于暖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型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春秋两季短,冬夏两季长。春季受蒙古大陆变性气团的影响,降水稀少,蒸发量大,升温比较快,容易形成干旱天气;夏季受海洋性气团及太行山地形影响,初夏气候干燥,气温较高,盛夏天气闷热、潮湿多雨,降雨量主要集中在7~8月份,有时出现大暴雨天气;秋季多高压控制,天高气爽,晴朗少云,温、湿度适中,但降温快,气候凉爽短促,降水偏少;冬季受西伯利亚大陆性气团控制,寒冷干燥少雨雪。
3.2井陉矿区多年常规气象参数如下:
(1)气温:多年平均气温:12.8℃
一月平均气温:-2.1℃
七月平均气温:25.9℃
极端最低气温:-18.4℃
极端最高气温:38.6℃
(2)气压:多年平均气压:977.4hPa
夏季平均气压:989.3 hPa
冬季平均气压:1011.2 hPa
(3)风向:常年主导风向SW风(9.47%)
夏季主导风向:E风(9.35%)
冬季主导风向:SW风(11.77%)
(4)风速:截止2012年,前4年平均风速:2.0m/s
最大风速:15m/s
(5)降水:日最大降水量:161.8mm
年平均降水量:543.4mm
(6)日照:年日照时间数:2593.2小时
无霜期:194天
(7)湿度:年平均相对湿度:70%
(8)冻土:最大冻土深度:0.49m
(9)积雪:最大积雪深度:0.21m
3.2地震烈度
地震加速度为0.10g,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3.4水文地质条件
本区含水层主要为松散岩类孔隙水和基岩裂隙水。松散岩类孔隙水该层黄土砂层由降雨直接补给,水量不大,约5~15m3/h不等。基岩裂隙水该层灰岩由于断层切割,水源补给均为奥灰水,相对奥灰含水层来说属于弱含水层,厚度5~8m,水量因地而异。
第四节 设计依据
4.1《河钢集团石钢公司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
4.2《河钢集团石钢公司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公辅初步设计—第6册氧气站和空压站》
4.3电子版地形图;
4.4建设区域初勘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4.5招标人提供的氧气站相关资料及要求;
4.6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设计规范。
4.7《石家庄钢铁责任有限公司环保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工程工厂设计统一技术规定》
第五节
工程设计方案
5.1项目工艺技术要求及设备配置
5.1.1产品需求情况
氧、氮、氩、普通空气、洁净空气需求情况见表5.1-1、表5.1-2、表5.1-3、表5.1-4、表5.1-5;
空气质量要求见表5.1-6、表5.1-7。
表5.1-1全厂氧气用户及用气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平均用量 Nm3/h | 最大用量 Nm3/h | 使用压力 MPa | 备 注 |
一 | 炼钢连铸系统 | ||||
1 | 炼钢电炉(2×130t) | 13416 | 32200 | 1.5 | |
2 | 连铸车间 (4台连铸机) | 1276 | 3105 | 1.2 | 最大3台同时使用 |
3 | 其他零星用户 | 450 | 700 | 1.2~1.5 | 检修切割用 |
合计: | 15142 | 35630 | |||
损失: | ~500 | ||||
总计 | 15642 | 35630 | 1.5 |
表5.1-2全厂氮气用户及用气要求
项目名称 | 平均用量 Nm3/h | 最大用量 Nm3/h | 使用压力 MPa | 备 注 | ||
二 | 炼钢连铸车间 | |||||
1 | 炼钢车间 | 2268 | 5496 | 1.6 | 连续 | |
2 | 连铸 | 6470 | 7290 | 0.5~0.7 | 连续 | |
3 | 轧钢及精整车间 | ~12600 | 13000 | ≤ 0.7 | 精确气量待定货后确定 | |
4 | 电炉除尘器压缩空气量 | 4800 | 4800 | 0.6 | 连续 | |
小计: | 低压氮 | 19070 | 20290 | 0.8 | 连铸、轧钢 | |
小计: | 中压氮 | ~2268 | 5496 | 1.6 | 炼钢 | |
损失 | ~500 | ~500 | ||||
总计 | ~26638 | 31086 | ||||
配置参考: | 低压氮压机 | 18000 | 18286 | 0.8 | 轧钢加热炉 | |
中压氮压机 | 7000 | 8000 | 1.6 | 炼钢连铸 |
表5.1-3 氩气用户及其消耗量
项目名称 | 平均用量 Nm3/h | 最大用量 Nm3/h | 使用压力 MPa | 备 注 | |
1 | 电炉底吹 | 72 | 144 | 1.6 | |
2 | 电炉底吹备用 | 72 | 240 | 1.6 | |
3 | LF钢包用氩 | 72 | 288 | 1.6 | |
4 | RH用氩 | 240 | 960 | 1.6 | |
5 | 连铸用氩 | 150 | 200 | 0.3~1.6 | |
6 | 其他 | ||||
合计 | 848 | 2208 |
表5.1-4 普通压缩空气用户及其消耗量
序 号 | 用户名称 | 消耗量 Nm3/min | 接点压力 MPa | 使用 制度 | 备 注 | |
平均 | 最大 | |||||
1 | 连铸 | 25.92 | 40.67 | 0.55~0.6 | 连续 | - |
2 | 炼钢 | 197.50 | 246.88 | 0.55~0.6 | 间断 | - |
3 | 公辅 | 34.00 | 40.00 | 0.4~0.6 | 间断 | - |
合计 | 257.42 | 327.54 | - | |||
同时使用系数 0.80 | - | - | - | - | - | |
未计入用户及漏损系数 1.10 | - | - | - | - | - | |
综合最大消耗量 | - | 288.24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1#连铸机气雾冷却 | 75.00 | 83.33 | 0.35 | 连续 | 专线供给 |
2 | 2#连铸机气雾冷却 | 75.00 | 83.33 | 0.35 | 连续 | 专线供给 |
3 | 3#连铸机气雾冷却 | 76.67 | 83.33 | 0.35 | 连续 | 专线供给 |
4 | 4#连铸机气雾冷却 | 85.00 | 91.67 | 0.35 | 连续 | 专线供给 |
合计 | 236.67 | 258.33 | - | - | - | |
漏损系数 1.05 | - | - | - | - | - | |
综合最大消耗量 | - | 271.25 | - | - | - |
注:1)以上各部分消耗量均为综合最大消耗量;
2)注:三台连铸机同时运行;倒机时会出现短期四台同时运行。
表5.1-5 净化压缩空气用户及其消耗量
序 号 | 用户名称 | 消耗量 Nm3/min | 接点压力 MPa | 使用 制度 | 备 注 | |
平均 | 最大 | |||||
1 | 连铸 | 31.33 | 48.33 | 0.55~0.6 | 连续 | - |
2 | 炼钢 | 121.61 | 160.32 | ~0.6 | 间断 | - |
3 | 风动送样 | 100.80 | 126.00 | 0.4~0.6 | 间断 | - |
4 | 轧钢 | - | ||||
1#小棒+4#高线 | 203.43 | 268.60 | 0.4~0.6 | 间断 | - | |
2#中棒+3#大棒 | 160.23 | 217.99 | 0.4~0.6 | 间断 | - | |
精整车间 | 141.37 | 157.08 | 0.4~0.6 | 间断 | - | |
5 | 公辅 | 36.64 | 43.10 | 0.4~0.6 | 间断 | - |
6 | 石灰窑石灰粉输送 | 60.00 | 70.59 | 0.4~0.6 | 间断 | - |
7 | 石灰窑除尘器粉尘输送 | 10.00 | 11.76 | 0.4~0.6 | 间断 | - |
8 | 技术中心 | 8.00 | 9.41 | - | - | |
合计 | 871.41 | 1103.78 | - | - | - | |
同时使用系数 0.80 | - | - | - | - | - | |
未计入用户及漏损系数 1.05 | - | - | - | - | - | |
干燥器自耗气3% | - | - | - | - | - | |
综合最大消耗量 | - | 955.85 | - | - | - |
表5.1-6 净化压缩空气品质
压缩空气种类 | 压力 MPa | 最大含尘量 mg/Nm3 | 最大粒子直径 μm | 压力露点 ℃ | 最大油含量 mg/Nm3 |
净化压缩空气 | 0.5~0.7 | 2级 (见表8.3-4) | 2级 (见表8.3-4) | -20 | 1 |
表5.1-7 净化压缩空气含尘等级
等级 | 每立方米中最多颗粒数 | |||
颗粒尺寸d/μm | ||||
≤0.1 | 0.1<d≤0.5 | 0.5<d≤1 | 1<d≤5 | |
2 | 不规定 | 100000 | 1000 | 10 |
5.1.2氧气站布置及组成
1.氧气站布置及能源供应方案
1)新建一套20000Nm3/h制氧机组
包括空压机、氧压机(利旧2台)、氮压机、空分系统、液体储存系统、气体储存系统、100TPD液化装置2套(一新建一利旧)。制氧机组布置在氧气站中部偏东侧,制氧厂房分主跨、附跨。主跨布置空压机、氧压机、液化装置循环氮压机,附跨一层布置配变电系统及预冷系统设备,二层设DCS控制站、分析仪间、机前化验室、变送器室、资料室、会议室。
制氧机组供气方案:
机组产出的氧气通过氧透加压后送氧气球罐,经调压阀组减压后供往用户。
机组产出的氮气一部分通过低压氮压机供给低压氮气用户;另一部分由中压氮压机加压后送氮气储罐,经中压调压阀组供中压氮气用户,富余的氮气经低压调压阀组补充低压氮气用户。
机组产出的氩由加压泵供出至氩气储罐,经氩气调压阀组送往用户。
事故及用气高峰压缩机不能满足时,分别由氧、氮、氩液体储存汽化加压系统供应或补充。
管线的设计、选材及施工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满足石钢公司统一规划要求。
2)新建空压站一座
包括0.8MPa空压机6台、0.45MPa空压机2台、每台空压机机前过滤器、净化干燥器、后过滤器。空压站位于氧气站北侧,与35KVA变电站贴建,空压站变配电设备布置在35KVA变电站内;集中控制室、办公室、会议室等,氧气站内综合办公楼与35KVA变电站贴建,空压站、35KVA站、办公楼形成联排建筑。
空压站的供气方案:
260Nm3/min、压力为0.8MPa(G)的空压机出口进入母管,一部分经过普通压缩空气用的储气罐供给普通压缩空气用户使用;其余经过干燥机净化、两台不锈钢储气罐外供给净化压缩空气用户。
250Nm3/min、压力为0.5MPa(G)的空压机出口直接供给连铸机工艺;同时与0.8MPa压缩空气母管相连,由0.8MPa压缩空气减压后提供备用气源;0.5MPa(G)的空压机出口与空分空压机出口在预冷系统前敷设连通管,为空分系统提供补充原料空气。
空压站采用单层布置。站房内布置空压机、余热再生吸附式干燥器、前置过滤器、后置过滤器等。低压配电室毗邻空压机间建设。储气罐、自洁式空气过滤器布置在室外。
空压站高压配电室与35KV站合建,35KV站与空压站联排贴建。
集中控制室及办公区与空压站、35KV站联排建设,并与35KV站贴建。
特别提示:
a.投标人可根据空气用量表对空压站供气工艺及设备配置进行优化设计,设计原则为:保用气安全前提下,简单、高效、节能、低投资。
b.为了能源综合利用,自空压站铺设一条至制氧机组的空气管路,利用空压站空气对空分调试期进行吹扫和向空分进行空气补充。
c.所有空压机冷却器芯子采用铜管。
3)制氧机组、空压站合建一座水泵房
水泵房供水方案:
初定制氧机组配置3台水泵(用2备1)、空压站配置3台水泵(用2备1),制氧机组和空压站共用水池及凉水塔。
按照简单、高效、节能、安全的原则,投标人可根据循环水保有量及循环用水量对水泵房设备配置进行优化设计,提出具体设计与配置方案。
水泵房配电系统设置在制氧机组配电室内,水泵房设操作箱。
4)氮压间
氮压机间布置1台中压氮压机和2台低压氮压机,机房配有设备安装与检修用的起重设备。配电设备设置在制氧机组配电室内。
2.厂房组成及起重设备配置
配置情况见表5.1-8。
表5.1-8 氧气站起重设备配置
名称 | 厂房尺寸,m | 起重机配置 | ||
长度 | 宽度 | 轨面标高 | ||
制氧厂房 | 72 | 24 | 13.5 | 1台×32/5t桥式起重机 |
辅助间 | 72 | 10 | ||
高低压配电 | 51 | 9.5 | 10 | |
空压站厂房 | 70.5 | 21 | 7 | 1台×25/5t桥式起重机 |
35KV站 | 40 | 21 | 9.5 | |
办公楼 | 20 | 21 | 9.5 | |
水泵房 | 50 | 12 | 6 | 1台×5t电动单梁起重机 |
氮压间 | 24 | 19 | 9.5 | 1台×10t电动单梁起重机 |
注:1.表中起重机吨位及数量为参考。
2.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相应的起重机及检修电葫芦吨位和数量并列出详细的参数附在招标文件中。
3.制氧机组流程及产能
新建20000Nm3/h制氧机组选用分子筛纯化、带增压透平膨胀机的全低压氧气外压缩流程;采用规整填料上塔和填料下塔,变负荷能力达到50-105%;采取全精馏无氢制氩技术,采用自动变负荷系统,实现空分装置的自动调节。机组产能及性能参数见表5.1-9。
表5.1-9 新建20000Nm3/h空分系统技术性能参数表
产品名称 | 产量 Nm3/h | 纯度 | 出冷箱压力/温度 MPa(G)/℃ |
氧 气 | 20000(含液氧) | 99.6%O2 | 0.015/20 |
氮 气 | 35000(含液氮) | 3PPm O2 | 0.007/20 |
液 氩 | 700 | ≤1.5PPmO2,,≤3PPmN2 | 0.16/-183 |
高纯氧 | 100 | 99.999% | |
氧/氮液化装置 | 100t/d *2 | 同液氧、液氮指标 |
注:1、液体产品为折合气态后的数据。Nm3/h系指0℃,101.325KPa状态下的体积流量。(下同)
装置启动时间~36小时(从膨胀机启动到氧气纯度符合要求)
装置加温解冻时间 ~36小时
装置运行周期二年以上(二次大加温时间间隔)
1)工艺流程简述
本装置采用分子筛净化空气,增压透平膨胀机制冷,规整填料塔及全精馏提氩的全低压氧气外压缩工艺流程。
原料空气过滤器除去空气中的机械杂质及尘埃,再进入空气透平压缩机系统;压缩后的加工空气进入空气冷却塔与来自水冷塔的冷水及循环冷却水热量交换,降温后进入分子筛纯化系统;两只分子筛吸附器切换使用,在分子筛纯化器内除去空气中的水分、二氧化碳、乙炔及其它碳氢化合物等有害杂质,然后进入分馏塔系统。
净化后的加工空气分成三股,一股作为系统的仪表气源;一股加工空气引入增压透平膨胀机的增压机增压,并经水冷却器冷却后进入主换热器,再从换热器中部抽出,经膨胀机膨胀后进入上塔;另一股加工空气进入主换热器,被返流产品气体冷却至饱和温度后进入下塔。空气在下塔精馏,获得的液空、液氮,先经过冷器过冷,然后送入上塔参与精馏。在上塔精馏获得的产品氧气、氮气与污氮气经主换热器复热后送出冷箱。一部分污氮气去分子筛纯化系统作为再生气源,另一部分污氮气去预冷系统的水冷塔冷却循环水。在上塔底部抽出的液氧产品及在下塔顶部抽出的液氮产品出冷箱后分别进入液氧及液氮贮存系统。
从上塔抽取的氩馏分,进入粗氩塔I塔和II塔精馏,从粗氩塔得到的粗氩,再送入精氩塔参加精馏除去氮成分,在塔底获得高纯液氩,经中压氩泵加压到3.0MPa(G)进中压氩换热器复热后出冷箱进入氩气管网。
2)工艺流程特点
1)本装置采用全低压分子筛净化吸附、空气增压透平膨胀机制冷、全精馏无氢制氩、产品氧气外压缩、产品氮气外压缩、氩气内压缩的工艺流程。
2)空气预冷系统采用污氮气冷却循环水,操作弹性好,充分利用干燥氮气吸湿性,使冷却水温降低。
3)分子筛吸附系统:采用活性氧化铝+分子筛双层结构,长周期切换。
4)分馏塔的上塔(低压塔)、氩塔采用规整填料塔。大大降低塔的阻力,氧、氩提取率进一步提高。
5)冷箱内主换热器采用安全可靠、换热效率高、使用寿命长的板翅式换热器。
6)设计上考虑确保主冷凝蒸发器安全运行的安全措施,防止碳氢化物在液氧中的积聚。
7)本装置具备变工况运行和变负荷能力,可以在生产能力50~105%的负荷下连续调节,能满足业主不同阶段的需求。
8)整套空分装置采用DCS控制操作,并能在出现异常情况下自动联锁报警。对于个别子系统中主要参数同时实现两地监视、操作,其中以主控室操作为主,就地为辅。
9)从分馏塔下塔引出适量的压力氮作为氧气压缩机的密封氮气。
4.制氧机组主要工艺设备
1)原料空气过滤器1套
型式 | 自洁式 |
处理空气量 | 250000Nm3/h |
过滤效率 | 99.99% |
过滤阻力 | ≤400Pa |
过滤粒度 | >1μm |
耗电量 | 300W |
2)空气透平压缩机1套 (自供)
2)空气预冷系统 1套 (自供)
4)分子筛纯化系统1套(自供)
5)空气分馏塔1套(自供)
6)增压透平膨胀机2套(自供)
7)中压氧气透平压缩机组2套(搬迁利旧、电机配新)
机组型式 | 单轴离心式、异步电机驱动 |
单机氧气流量 | 15000 Nm3/h |
氧气进口压力 | 10-16 KPa(G) |
氧气出口压力 | 设计点3.0 MPa(G) |
8)中压氮气透平压缩机组1套(甲供)
型式: | 离心式压缩机 |
排气量: | 7,000Nm3/h |
进/排气压力: | 5kPa(G)/2.1MPa(G) |
(能够以1.0 MPa(G)排气压力运行) | |
进/排气温度: | 32℃/≤40℃ |
冷却水量: | ~165m3/h |
轴功率: | ~1325kW |
配套电机型式: 电压 | 异步电机 10000V |
主要供货范围: | |
压缩机本体 | 1套 |
主电机 | 1台 |
压缩机底座带地脚螺栓 | 1套 |
级间气管器和仪表空气管道 | 1套 |
中间冷却器和末端冷却器 | 1套 |
供油装置 | 1套 |
自动防喘振装置 | 1只 |
放空消音器 | 1套 |
阀门 | 1套 |
仪表(包括压力、温度、振动等) | 1套 |
备品备件及工具 | 1套 |
9)低压氮气透平压缩机组1套 (新建)
型式: | 离心式压缩机 |
排气量: | 18000Nm3/h |
进/排气压力: | 5kPa(G)/1.0MPa(G) |
(能够以1.0 MPa(G)排气压力运行) | |
进/排气温度: | 32℃/≤40℃ |
冷却水量: | ~165m3/h |
轴功率: | ~1500kW |
配套电机型式: 电压 | 异步电机 10000V |
主要供货范围: | |
压缩机本体 | 1套 |
主电机 | 1台 |
压缩机底座带地脚螺栓 | 1套 |
级间气管器和仪表空气管道 | 1套 |
中间冷却器和末端冷却器 | 1套 |
供油装置 | 1套 |
自动防喘振装置 | 1只 |
放空消音器 | 1套 |
阀门 | 1套 |
仪表(包括压力、温度、振动等) | 1套 |
备品备件及工具 | 1套 |
10)低压氮气透平压缩机组1套 (搬迁利旧、电机配新)
型式: | 离心式压缩机 |
排气量: | 11000Nm3/h |
进/排气压力: | 5kPa(G)/1.0MPa(G) |
冷却水量: | ~150m3/h |
轴功率: | ~1450kW |
配套电机型式: 电压 | 异步电机 10000V |
11)液氧贮存汽化加压系统1套 (甲供)
a.液氧储罐 | 1座 |
型式: | 立式珠光砂绝热 |
容量: | 2000m3 |
b.输送液氧泵 | 2台 |
型式: | 卧式离心(变频泵) |
流量: | 16000Nm3/h |
出口压力 | 2.5MPa (G) |
c.水浴式液氧汽化器 | 1台 |
汽化量: | 16000Nm3/h |
出口温度: | 常温 |
出口压力: | 2.5 MPa (G) |
d.系统阀门 e.液氧真空储槽 | 1套 1台 |
12) 液氮贮存加压汽化系统1套 (甲供)
a.液氮储罐 | 1座 |
型式: | 立式珠光砂绝热 |
容量: | 2000m3 |
工作压力: | 20KPa |
日蒸发率 | ≤0.3% |
b.液氮输送泵 | 2台 |
型式: | 卧式离心(变频泵) |
流量: | 25000Nm3/h |
出口压力 | 2.5MPa (G) |
c.水浴式液氮汽化器 | 1台 |
汽化量 | 25000Nm3/h |
出口温度 | 常温 |
出口压力 | 2.5MPa (G) |
d.系统阀门 e.液氮真空储槽 | 1套 1台 |
13)液氩贮存加压汽化及充装系统1套(甲供)
a.液氩储罐 | 1座 |
型式: | 立式真空储罐 |
容量: | 100m3 |
工作压力: | 0.8MPa |
日蒸发率 | ≤0.3% |
b.液氩输送泵 | 2台 |
型式: | 柱塞式 |
流量: | 500~800Nm3/h |
出口压力 | 3.0MPa (G) |
c.空浴式液氩汽化器 | 1台 |
汽化量 | 500~800Nm3/h |
出口温度 | 常温 |
出口压力 | 3.0MPa (G) |
d.系统阀门 | 1套 |
e.液氧充装泵40m3/h | 1套 |
f.液氮充装泵40m3/h | 1套 |
g.静态轨道衡 80t | 1套 |
14)气体储存系统(新建)
① 氧气球罐 | 1座 |
容量: | 1000m3 |
压力: | 3.0 MPa(G) |
② 氮气球罐 | 1座 |
容量: | 650 m3 |
压力: | 3.0MPa(G) |
③ 氩气储罐 | 1座 |
容量: | 100m3 |
压力: | 3.0 MPa(G) |
15)气体调压阀组(新建)
① 中压氧气调压阀组Ⅰ | 1套 |
最大流量: | 16500 Nm3/h |
阀前压力: | 3.0 MPa(G) |
阀后压力: | 1.7MPa(G) |
② 中压氧气调压阀组Ⅱ | 1套 |
最大流量: | 16500Nm3/h |
阀前压力: | 3.0 MPa(G) |
阀后压力: | 1.8MPa(G) |
③ 中压氮气调压阀组 | 1套 |
最大流量: | 6000 Nm3/h |
阀前压力: | 2.1 MPa(G) |
阀后压力: | 1.7 MPa(G) |
④ 低压氮气调压阀组 | 1套 |
最大流量: | 6000 Nm3/h |
阀前压力: | 2.1 MPa(G) |
阀后压力: | 0.8 MPa(G) |
⑤ 中压氩气调压阀组 | 1套 |
最大流量: | 2200 Nm3/h |
阀前压力: | 3.0 MPa(G) |
阀后压力: | 1.7 MPa(G) |
16)液化装置(含膨胀机)1套(利旧)
液氧/氮量 | 100t/d |
冷却水量 | 100 m3/h |
17)循环氮压机1台(利旧、电机配新)
型式: | 离心式压缩机 |
原料氮气量: | 44,00Nm3/h |
循环氮气量 | 26,000Nm3/h |
进/排气压力: | 0.107MPa(A)/2.6MPa(A) |
冷却水量: | 270m3/h |
电机功率: | 2600kW |
电压: | 10000V (新配) |
主要供货范围(利旧,略) |
18)液化装置(含膨胀机) 1套(新建,甲供)
液氧/氮量: | 100t/d |
冷却水量 | 100 m3/h |
19)循环氮压机1台(新建,甲供)
型式 | 离心式压缩机 |
原料氮气量: | 44,00Nm3/h |
循环氮气量 | 26,000Nm3/h |
进/排气压力: | 0.107MPa(A)/2.6MPa(A) |
冷却水量: | 270m3/h |
电机功率: | 2600kW |
电压: | 10000V |
5.空压站主要工艺设备
1)空气过滤器 6套
型式 | |
处理空气量 | 700Nm3/min |
过滤效率 | 99.99% |
过滤阻力 | ≤350Pa |
过滤粒度 | >2μm |
耗电量 | 300W |
配机组附属控制装置、安全装置、地脚螺栓、管道配对法兰、紧固件、密封垫等。 |
2)0.8MPa空压机6套
型式 | 离心式压缩机 |
排气量: | 260Nm3/min |
排气压力: | 0.8Mpa(G) |
末级排气温度: | ≧110℃ |
冷却水量: | ~165m3/h |
轴功率: | ~1250kW |
配套电机型式: 电压 | 异步电机 10000V |
主要供货范围: | |
压缩机本体 | 1套 |
主电机 | 1台 |
压缩机底座带地脚螺栓 | 1套 |
级间气管器和仪表空气管道 | 1套 |
中间冷却器(冷却器芯子采用紫铜管) | 1套 |
供油装置 | 1套 |
自动防喘振装置 | 1只 |
放空消音器 | 1套 |
管道补偿器 | 1套 |
阀门 | 1套 |
安全装置 | 1套 |
仪表(包括压力、温度、振动等) | 1套 |
备品备件及工具 | 1套 |
3)空气过滤器 2套
型式 | |
处理空气量 | 700Nm3/min |
过滤效率 | 99.99% |
过滤阻力 | ≤350Pa |
过滤粒度 | >2μm |
耗电量 | 300W |
配机组附属控制装置、安全装置、地脚螺栓、管道配对法兰、紧固件、密封垫等 |
4)0.5Mpa空压机 2台
型式: | 离心式压缩机 |
排气量: | 250Nm3/min |
排气压力: | 0.5Mpa(G) |
末级排气温度: | ≦40℃ |
冷却水量: | ~165m3/h |
轴功率: | ~1000kW |
配套电机型式: 电压 | 异步电机 10000V |
主要供货范围: | |
压缩机本体 | 1套 |
主电机 | 1台 |
压缩机底座带地脚螺栓 | 1套 |
级间气管器和仪表空气管道 | 1套 |
中间冷却器、末端冷却器(芯子采用紫铜管) | 1套 |
供油装置 | 1套 |
自动防喘振装置 | 1只 |
放空消音器 | 1套 |
管道补偿器 | 1套 |
阀门 | 1套 |
安全装置 | 1套 |
仪表(包括压力、温度、振动等) | 1套 |
备品备件及工具 | 1套 |
5)干燥系统5套
型式 | 空气热能再生 |
处理空气量 | 260Nm3/min |
额定压力 | 0.8Mpa |
再生气耗 | 0 |
耗电量 | 300W |
露点 | ≤-40℃ |
配机组附属控制装置、安全装置、地脚螺栓、管道配对法兰、紧固件、密封垫 | 配前、后过滤器、就地电控箱、露点仪等 |
6)干燥器前配有前置过滤器 5台
7)干燥器后配有后置过滤器 5台
8)50m3、0.85MPa储气罐 (2台钝化处理)3台
9)循环冷却水系统 (与制氧机组合建)
10)变配电系统 1套
11)空压站集中控制系统 1套
空压站内设置一套压缩空气集中控制系统,现场设一台PLC柜,可根据区域管网的运行压力及空压机的运行时间、工况自动调整空压机运行序列与进口阀开度。
6.界区介质接点
制氧机的产品气经压缩、调压后与界区外部管网相连,外部提供气体介质(如蒸汽)也由界区接点送入主装置区域。以上接点位于厂区东侧,具体位置需经进一步的设计工作后确定。
7.工艺配管设计原则
本设计除在设备布置上满足工艺要求,布置合理外,还将在配管上进行优化设计,使管线选材合理,并便于安装、维护和操作。管道配置将遵循以下原则:
(1)管线配置满足《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2008;《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的要求。
(2)管道的材质将按下表选取:
管道 | 材 质 |
空气管、低压氧气管道、氮气管、污氮管、消防水管、冷却水管、蒸汽管 | 碳钢 |
氧气压力管道、氧气放散管道、低温氩气返回冷箱管、低温液体泵至汽化器、汽化器后15m范围内管道 | 不锈钢管 |
冷箱至贮罐液氧、液氮、液氩管、贮槽至低温液体泵 | 真空管 |
仪表空气管道、净化压缩空气管道 | 碳钢钝化或不锈钢管 |
5.2供配电设施
5.2.1概述
河钢集团石钢公司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配套建设20000Nm3/h制氧机组1套,空压站一座及循环水泵房一座。
5.2.2设计要求
配电室及35KV站统一规划,按无人值守来设计,氧气站区域内各配电室相应信号接至35KV站集中监控。供配电监控系统应集中设置监控终端(后台)和打印机。相关继电保护及综合监控系统的配置要求按石钢公司《电力监控及微机保护配置要求》。后台微机监控系统可对下属馈出线设备进行监视;
低压配电柜/马达传动控制为固定式。小容量回路布置应紧凑,大容量回路宜布置在柜体中下部;
所有的低压配电系统应考虑10%以上的备用回路;
所有箱体、柜体及安装材料等均考虑地域的特殊性,做好防腐、防水措施;
并排放置的电气柜,高度和颜色应保持一致;
动力变压器均采用干式变压器;
额定功率在200kW及以上的恒速电动机优先采用10kV电压;
额定功率在200kW以下的恒速电动机优先采用0.38kV电压;
额定功率在200kW~250kW之间的恒速电动机,经济技术比较后确定电机的电压等级,有变频控制要求的额定容量在250kW到315kW之间的鼠笼型交流电机采用380V。
5.2.3供电系统及负荷计算
1.供电系统
1)制氧机组
制氧机组区域采用10kV供电,电源取自新建的35kV制氧区域变电所10kV母线。
在制氧主厂房偏跨设有高低压配电室, 配电室内设有10kV配电装置。主要10kV供电负荷为:
——空气透平压缩机8500kW,1台
——氧气透平压缩机 3400kW,2台
——中压氮气透平压缩机1325kW,1台
——低压氮气透平压缩机1500kW,2台
——循环氮气压缩机 2600kW,2台
——动力变压器 1600KVA,10/0.4KV,2台
——循环水泵200kW,3台
——循环水泵315kW,3台
考虑到制氧机生产连续性很强,突然停电恢复生产时间较长,高低压配电室10kV供电系统电源为两路供电电源。两路供电电源分别引自制氧区域变电所不同的10kV母线段。当一路供电线路故障或检修时,另一路电源线路应承担本工程的全部负荷,即按100%备用考虑。10kV配电系统为单母线分段的接线方式。当10kV任一段母线失去电源,10kV母线联络开关可手动合闸,以保证该段母线继续带电运行。
2)空压站
空压站主电室与制氧区域变电所合建。主要10kV供电负荷为:
——260Nm3/min空压机主电机1865kW,6台
——250Nm3/min离心式空压机1500kW,2台
——动力变压器 1000kVA,10/0.4kV,2台
2.全厂负荷计算表(仅供参考,以设备订货为准)
名称 | 安装容量(kW) | 工作容量(kW) | P30(kW) | Q30(kvar) | S30(kVA) | cosj |
制氧机组 | 16244 | 15464 | 15345 | 5322 | 16241 | 0.80 |
空压站 | 14035 | 12088 | 11980 | 1305 | 12051 | 0.85 |
循环水系统 | 1672 | 1672 | 1380 | 1035 | 1725 | 0.80 |
小计 | 31951 | 29224 | 28705 | 19662 | 34793 | |
功率因数补偿 | -8000 | |||||
总计 | 31951 | 29224 | 28705 | 11662 | 30984 | 0.93 |
3.年耗电量
全厂总的计算负荷约为31951kW,年耗电量约为:1.87×108kWh。
由于本工程要求10kV母线的功率因数cosj达到0.93以上,所以需装设无功功率补偿装置,以补偿10kV母线上的负荷所需要的无功功率。
5.2.4电力系统中性点的接地方式
全厂配电10kV系统中性点采用小电流接地方式,接地电流300A。全厂配电380/220V系统采用直接接地方式(TN-C-S)
5.2.5短路电流计算
根据目前提供的电力系统资料,经过估算,开关设备耐受短路电流按40kA选择。
5.2.6大电机起动方式的选择
较大容量的电动机容量较大,为保证高压电动机启动时10kV母线电压不低于85%,减小电动机起动时对电网和机械设备的冲击,而采用高压固态软起动的方式。
5.2.7 低压配电
1.制氧机组
本工程低压计算负荷共1296kVA,cosj=0.86,拟选用2台1600kVA、10/0.4kV干式动力变压器,其电源引自高压配电装置的Ⅰ、Ⅱ段母线,同时设有低压配电装置。正常运行时,系统分段运行,当一路电源失电时,母联开关合上,由正常的一路电源承担本系统100%的负荷。
2.空压站
空压氮压机间的低压负荷约519kVA cosj=0.8,拟选用2台1000kVA、10/0.4kV干式动力变压器,同时为制氧区域变电所内低压负荷供电,其电源引自制氧区域变10kV高压配电装置的Ⅰ、Ⅱ段母线。低压配电系统设二段母线,正常运行时,系统分段运行,当一路电源失电时,母联开关合上,由正常的一路电源承担本系统100%的负荷。
3.循环水处理
循环水处理的低压负荷约290kVA cosj=0.8,低压电源来自制氧区域变低压开关柜。
4.氮压机间
氮压机间低压负荷引自氧气站配电室
5.2.8高低压配电室布置
制氧机组主电室:高低压配电室,均为单层布置,设有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室、电容器室、变压器室,控制室设在控制中心,电气室电气设备布置见氧气站平面布置图。
空压站主电室(制氧区域变电所):两层建筑,一层为主变压器室,高压配电室,电容器室等,二层为控制室等。
5.2.9传动及自动化
制氧站、空压站的高压配电室的10kV高压配电装置,装设了微机保护及监控系统。车间的自动化系统采用仪电一体化的DCS分散控制系统。
高、低压电动机,采用DCS自动控制和机旁手动控制两种操作方式,操作员可在控制中心控制室通过进行生产操作。
5.2.10 电气照明和检修
1.照明电源
本工程的照明采用照明与动力共用变压器,变压器的接地方式采用TN-C-S。
照明设有正常照明、检修照明和应急照明。正常照明电源采用AC380/220V,三相五线制,厂房和室内照明电源为AC220V、检修照明电压为AC24V、AC36V、DC24V、DC12V。易触及的且无防止触电措施的固定式或移动式的照明器具,安装高度距地2.2m及以下时,其使用电压不应超过24V。
车间内照明灯具采用交叉方式配电,当一路照明回路故障时,另一路电源可维持车间照明。主厂房内照明采用分段分时自动控制。
除正常照明外,在车间、楼梯、电气室等房间的出入口处设供人员疏散用的应急指示照明灯;高、低压配电所、控制室等处设置带有内部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具。
2.照明光源
照明光源按节能,寿命及显色性等要求选用,一般按以下原则确定:
1)照明光源要综合考虑,按发光效率(节能)、使用寿命、照度及显色性能等要求选用。光源一般为节能灯、荧光灯、高压钠灯及金属卤化物灯及新型光源,优先选用节能灯具。
2)在显色要求不高的灯具悬挂比较高的场所,如某些高大厂房、露天工作场所等处的一般照明及道路照明,采用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
3)电光源选用发光效率高、显色性好、寿命长的产品。
4)在悬挂于较低场所的一般照明宜采用荧光灯、金属卤化物灯。
5)办公室和职工住宅居室,宜采用荧光灯。荧光灯采用T5灯管,需观察外面生产设备的操作室采用调光灯。局部照明一般采用荧光灯或节能灯。
3.灯具形式的选择
1)按生产要求、环境特点、照度标准等条件来选择灯具型式。对安装在厂房内的悬挂式灯具,考虑起重机工作时的震动会引起的灯具脱落,所以对灯具需采取减震措施。对高温车间需采取防止气流影响而引起的灯具晃动措施。
2)根据视觉工作要求,综合考虑灯具的照明技术特性和长期运行的经济性,尽量采用效率较高的灯具,如块板型灯具。
3)变电所高压室采用高压钠灯及金属卤化物灯及新型光源的节能灯;控制室、办公室等场所采用LED灯,中央控制室采用格栅LED天棚灯(嵌入式);潮湿场所采用防水防潮灯。
4)照明灯具均采用节能灯。
4 . 照明灯具的控制
1)对大面积的厂房照明的灯具和门灯、通廊、多层平台等的灯具,均在照明配电箱上集中控制。
2)对较大的电气室、主控制室等在每一进门处装设局部开关,来控制室内一部分灯具,并尽可能避免用同一相线路来控制室内的全部灯具。
3)对电气室、控制室、办公室和生活用房内,根据不同要求装设单相双孔和单相三孔插座。
5.其它
空分塔顶部,安装3只航空标志灯,以便从各方向均能识别其为高大的构筑物。
5.2.11防雷与接地
1.防雷
1)各建、构筑物的防雷分类按照国标GB50057-2010第3章内容确定。
2)建、构筑物的防雷措施
各建、构筑物的防雷设施按其高度和防雷分类设置。一般建筑物采用避雷带,较细高构筑物如烟囱等采用避雷针加避雷带作为接闪器。对于其他柱子和梁是钢结构的建筑物或金属板覆盖的建筑物用其钢结构或金属板做接闪器,其钢结构或金属板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
本工程属二类防雷建、构筑物。对第二类防雷措施应设防直击雷,在空分塔顶上可设避雷针,在建筑物屋面还装设避雷带,形成不大于10m×10m的避雷网作为接闪器,间距不超过18m引下,利用基础内钢筋作基础接地极,接地电阻4欧姆以下。
2.接地
1)工作接地
低压动力变压器二次侧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TN-C-S系统,变压器中性点通过接地干线与接地极连接,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4Ω。
对电缆引入车间或单独建筑物处,当其距接地点超过50m时,PE线应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要求不大于10Ω。
接地极材料一般采用镀锌角钢,对计算机等的接地极也可采用铜板。接地干线材料一般采用镀锌扁钢。电气室内的接地干线一般是闭合环形连接。
2)保护接地
对电气设备或电气装置的不带电金属部分和金属外壳均应接地,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防止变电所的母线过电压的避雷器接地,要求接地点尽量靠近被保护设备,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3)防静电接地
对室外氧气管道等的接地,接地电阻小于10Ω,上述管道工程每隔20~25m设防静电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Ω。
4)防雷接地
对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措施和接地要求,应按IEC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
5)自动化控制系统和检测设备及变频设备接地
对于自动化控制系统和检测设备及变频设备接地,应按设备供货商要求进行接地设计。对于所有无特殊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和检测设备及变频设备,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静电接地等,可与防雷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欧姆。
设专用接地铜板接地装置。
6)其它要求
接地干线、接地极一般采用镀锌扁钢和角钢。户外接地扁钢采用不小于60mm×6mm镀锌扁钢,户内接地扁钢采用不小于40mm×4mm镀锌扁钢;在地板下设10mx10m的接地网格。
微机综保装置的接地点(包括高压柜内及保护屏)要与设备外壳接地分开;综保的二次接地点采用25~50mm2单芯铜导线与二次接地网连接,二次接地网也要与设备接地网分开。二次接地网户内接地干线采用25×4铜带,在电缆沟或电缆夹层内采用电车绝缘子安装在电缆桥架或电缆支架上,采用两根95mm2电缆接到户外专用铜板接地极。
5.2.12电气设施防灾
1.防止火灾危害的措施
a)火灾报警装置
所有电气室,均设置火灾报警装置。火灾报警的信号除在本建筑物内有音响与灯光的显示信号外,还送到就近有值班人员的场所,值班人员可以从信号中知道发生火警的位置。
b)防止电缆延燃措施
对大量敷设在电缆桥架上的电缆、重要供电电源和重要设备的电缆,采取下列防止电缆延燃措施:
选用阻燃型电缆。
电缆穿过电气室的电缆竖井、墙壁、顶棚及楼板时,用防火堵料封堵。
由电缆夹层接入电气室电器设备的非阻燃电缆,必须在阻火分隔的下部涂1m长的防火涂料或用防火包带包扎。
敷设电缆的路径应尽可能避开灼热场所,以防损坏电缆,无法避开时,应有耐火材料制作的防护措施。
所有配电室、控制室等均按要求配置灭火器。
所有配电室均配备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以满足无人值守的需要。
2.防止振动危害的措施
所有电气设备,除手提式的以外,都必须牢固地固定在基础上,对必须整体拆卸检修的,如电动机、变压器、蓄电池等采用螺栓等固定。母线与变压器的连接要用软连接。
用于剧烈振动场合的电气设备,其部件有防、减振措施。
3.防止水害的措施
有地下水渗入的地下电气建筑物,设置集水井等措施,对电缆隧道及地下室安装自动排水泵排水。
5.2.13通风和空调
对安装高、低压配电装置,电气室的最高温度一般不超过35℃
对仪表室、计算机室的最高温度不宜超过30℃。
对有人工作的主控制室、操作室、值班室等,按人体通风要求,一般取24~28℃,最低不得低于16℃。
5.2.14 电线、电缆的选择与敷设方式
1.本工程采用的电线、电缆的选择按以下原则选用:
1)电线、电缆的芯线宜采用铜芯。
2)常用的电线、电缆可按下表中所列选用详见表5.2-1。
表5.2-1
电线、电缆型号 用途 | ZR-YJV | ZR-kVV ZR-kVVR | ZR-kVVR ZR-kVVRP | YC YCW | BV |
35kV线路 | ○ | ||||
3kV~10kV线路 | ○ | ||||
380V动力线路 | ○ | ||||
380/220V照明线路 | ○ | ||||
控制线路 | ○ | ||||
PLC开关量信号线路 | ○ | ||||
PLC模拟量信号线路 | ○ | ||||
移动设备线路 | ○ | ||||
照明、接地线路 | ○ |
注:表内符号“○”为建议采用的型号
3)高温场合选用耐高温电缆,变频调速设备选用变频电缆。
4)对移动设备供电和有振动的场所应采用软电缆。
5)选择芯线截面时考虑电压降和敷设条件引起载流量降低等因素,对高压电缆还考虑发生短路时的热稳定,并根据短路电流计算来选择最小截面。
6)电气设备的控制回路受到静电干扰或电磁干扰将不能正常运行时,应选用有屏蔽功能的控制电缆。
7)电线、电缆的芯线最小截面,不宜小于下列数值:
动力用低电压电线、电缆,铜芯2.5mm2
照明用电线、电缆,铜芯1.5mm2
控制用电线、电缆,铜芯1.5mm2
PLC控制用电线、电缆,铜芯1.5mm2,1.0mm2
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铜芯2.5~4mm2
移动设备用电缆,铜芯2.5mm2
2.电线、电缆的敷设方式
本工程电缆采用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桥架、直埋及配管相结合的方式敷设。
对照明电线一般采用穿钢管的敷设方式。
5.2.15电气节能措施
为了贯彻国家节能的产业政策,电力变压器、照明灯均采用节能型号产品。
设置无功功率补偿装置,要求补偿后功率因数达到0.95以上。使供电网络损耗减小,电压降幅得到抑制。
在工艺设备设计中选用变频调速装置,根据生产工况调节电机转速,达到节能效果。
表5.2-2 主要电气设备表
序号 | 名称 | 型 号 及 规 格 | 单 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氧气站高低压配电室 | ||||
1 | 高压开关柜 | KYN28A-12,40kA | 套 | 22 | 不含电容器 |
2 | 动力变压器 | SCB11-1600,6/0.4kV,1600kVA,D,Yn11 Ud%=6 | 台 | 2 | |
3 | 电容器柜 | 根据设计配 | 套 | ||
4 | 低压配电屏 | GGD3 | 套 | 1 | |
5 | 直流电源屏 | 100Ah | 套 | 1 | |
6 | 固态软启动装置 | 含星点柜 | 套 | 5 | |
7 | 动力配电箱 | XL-21 | 套 | 1 | |
8 | 微机保护及监控系统 | 套 | 1 | 根据设计需要配置 | |
9 | 低压变频器 | 套 | 11 | ||
10 | 机旁箱 | 根据设计配 | 套 | 1 | |
二. | 空压站低压室 | ||||
1 | 动力变压器 | SCB11-1000,6/0.4kV,1000kVA,D,Yn11 Ud%=6 | 台 | 2 | |
2 | 低压配电屏 | GGD3 | 套 | 1 | |
3 | 机旁箱 | 套 | 1 | ||
三. | 循环水泵房 | ||||
1 | 机旁箱 | 套 | 1 | ||
注:设备数量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订货依据。
5.2.16主要设备选型10kV开关设备采用铠装中置式金属封闭开关柜(KYN28-12),配固封式真空断路器,弹簧操作机构,短路开断电流31.5kA;所有母排全部热缩封装处理,过电压保护器带放电计数器。
低压配电柜/马达传动控制柜采用GDD 型固定式开关柜,大于15kW以上电机设低压马达保护器,大于75kW以上电机设低压软起动器,低压电容补偿采用模块式补偿装置,动力变与低压柜、两排低压柜间连接采用密集式低压封闭母线槽。
电气元件、设备设施采用时下主流产品,不得采用国家淘汰或濒临淘汰的产品。
5.2.17主要电器材料选择
1.电缆选择
1)基本原则
本工程采用的电线、电缆是指厂区内不同电压等级的配电线路以及电气设备(如电动机、配电柜)之间的连接线,电线、电缆的芯线采用铜芯,选择电缆需考虑周围环境温度,环境条件和敷设方式等因素。高中压电缆沿途合理设置在线温度检测装置。
一般情况下选用C级阻燃电缆(如果特殊场合需要采用更高等级的阻燃电缆,需要标注,不标注则默认为C级),其中动力电缆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缆。
一般移动式电气设备等需经常弯移或有较高柔软性要求的回路应使用橡皮绝缘护套等软电缆。
弱电信号、控制回路的控制电缆,应有金属屏蔽。如有必要,还需将较近的干扰源也同时加以屏蔽。
变频器主回路电缆采用带屏蔽的变频电缆。
选择芯线截面时需考虑电压降和敷设条件引起载流量降低等因素,对高压电缆还需考虑发生短路时的热稳定,并根据短路电流计算来选择最小截面。选定电缆时应考虑系统接地方式(特别是电压规格);选定电缆时应考虑与所连接的电气设备接线端子与端子板相适应。
对大容量单体设备和用电集中的设备配电应选用封闭式母线配电。
2)电缆芯线的最小截面
应与电源保护设备的整定值相适应,但最小截面不得小于下列数值:
动力用低压电线电缆铜芯2.5mm2。
照明用低压电线电缆铜芯1.5mm2 。
强电回路、控制信号回路用控制电缆铜芯1.5mm2。
弱电控制回路用控制电缆铜芯1.0mm2。
测量表计电流回路用控制电缆铜芯2.5 mm2。
移动设备铜芯2.5 mm2。
柜间连线(单体设备内)使用的弱电回路的电线、电缆的规格由制造厂决定。
5.3 自动化仪表5.3.1 概述石钢环保搬迁改造项目配套20,000Nm3/h制氧机1套、空压站及其公辅设施。
通过远程集中监控、增加自控设备等手段,实现高度自动化,尽可能减少操作室的设置,节省人力资源。
自动化控制系统在功能上由两级组成,第一级为基础自动化级(L1),采用集电气、仪表、计算机(即三电)于一体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主要面向生产过程,完成生产过程的数据采集和初步处理,数据显示和记录,数据设定和生产操作,执行对生产过程的连续调节控制和逻辑顺序控制。通过人机接口界面进行人机对话、修改过程参量并改变设备运行状态,对其控制的生产过程进行监视和控制,监控画面要带操作记录,且所有实绩数据不能修改。
第二级为过程控制级(L2),获取L1的生产实时数据和各类化验数据,完成生产过程的操作指导、作业管理、数学模型、技术计算、数据处理、数据存储等。
二级与三级之间的防火墙由招标人统一配备。
自动化整体架构采用EIC三电一体化模式,实现电气控制、仪表检测控制、计算机控制一体化的集中管理和分散控制的分布式控制模式。控制系统L1级包括:工程师站、操作员站、控制站、远程I/O站(若有需要)、通讯网络、工业交换机、打印机及UPS电源等;L2级包括:服务器、客户机、工程师站、通讯网络、工业交换机、UPS电源等。按照分区域、分级的方式进行组态,通过网络技术构成一套完整的自动化控制系统,预留与信息化三级及其它系统(如能源管控系统、实时数据库系统)的通讯接口。
基础自动化系统(L1)和过程控制系统(L2)分别独立组成局域网络并相互通讯。
本项目控制系统采用集散型控制系统(DCS系统)及安全仪表系统(SIS系统)。空分装置(含液化装置、液体贮槽)、空压机组、氧压机、氮压机、循环氮压机、膨胀机组、气体调压及管网、循环水系统等均由DCS系统控制,空压站空压机通过通讯实现监控或远程控制。为加强中控室DCS功能,机旁仪表柜只保留必要的操作和显示。各设备或工艺管道上设置必要的就地指示仪表。
DCS集散控制系统配置情况:
工程师站 1台(22寸液晶)
操作员站(以太网卡、鼠标)2台(22寸液晶)
打印机(惠普A4) 1台
控制处理器及I/O模块 1套
配套的端子板及通信电缆1套
系统软件及资料1套
通讯卡1套
操作台1套
配电柜1套
紧急按钮台1套
SIS系统:
工程师站 1台
操作员站 1台
控制处理器及I/O模块 1套
配套的端子板及通信电缆1套
系统软件及资料1套
仪控系统的设计遵循安全、可靠、实用、先进、高性价比的设计原则,实现对氧气站所有设备的集中监控与操作。
空分系统、液储系统、压缩机系统以及公用工程的组态由DCS系统及安全仪表系统(SIS系统)供应商完成。
检测点包括但不限于工艺、质量、设备、能源、成本、环保、安全和物料跟踪8个维度检测参数的配置,遵循一体化设计原则,投标人给予详尽描述,满足石钢精细化管理的需求。依据以上8个维度分别列出数据采集点的清单。
项目设计满足石钢新基地智能化建设统一技术要求。
项目设计满足石钢设备通用标准要求。
项目设计满足石钢公司安全设施设计规范要求。
TOP界面:
仪表设计、供货、安装、调试接口:本工程红线内满足制氧站生产需要及技术要求所需要的所有仪表设备、配件及附属配管,仪表信号全部接入DCS,空压站以通讯方式接入DCS。
DCS系统和空压站集中控制系统应具备实时数据库采集通讯接口,并进行联网至氧气站网络汇聚点,以连接河钢石钢公司主干通讯网络(若控制系统只能采取OPC协议与第三方进行数据通讯,需要增加一台实时数据库数据采集专用机,配置同操作员站)。
5.3.2 设计范围
1. 20000Nm3/h制氧机组,包括但不仅限以下内容:
(1) 空压机系统
(2) 空气预冷系统
(3) 分子筛纯化系统
(4) 空分塔系统
(5) 增压透平膨胀机系统
(6) 中压氧压机系统
(7) 中压氮压机系统
(8) 低压氮压机系统
2. 产品储存汽化加压系统,包括:
(1)液氧储槽气化加压系统;
(2)液氮储槽气化加压系统;
(3)液氩储槽气化加压系统。
(4)气体储存系统(包括氧气、氮气、氩气储罐)。
3.空压站
(1)空压机;
(2)空压机前过滤器;
(3)干燥器。
4.公辅设施包括:
(1) 循环水泵房;
(2) 35KV配电室;
(3) 制氧配电室;
(4) 空压站配电室;
(5) 调压站及站区管线。
5.3.3 设计分工
本套装置整体空分设施由设备厂商负责。空分装置的就地仪表和一次检测元件由各配套厂家提供,机旁仪表柜的设计和DCS系统的组态由空分设备厂商负责,总包方负责本项目仪控系统的工厂设计。
5.3.4 控制方式和装备水平
为保证空分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控制系统的设计本着先进、可靠、实用的原则。控制方式采用集中控制和就地机旁监控相结合的方法。控制系统采用安全仪表系统(即SIS系统)加集散型控制系统(即DCS系统)。就地监控采用常规仪表,并配置必要的机旁仪表盘。
DCS的选定原则为硬件设备性能应可靠,维修方便。CPU、电源、通讯总线及关键监控点的I/O等冗余,保证系统的可靠性。控制器应具有在线修改、下装的功能,所有板卡应可以带电插拔,更换时不影响控制系统的运行。具有与其它控制系统的通讯功能。HMI显示醒目、操作方便。厂家售后服务好。性能价格比高。最好有在制氧应用的业绩。力求中文平台。
DCS的选型要满足空分装置自动变负荷及自动启停的要求所需的产品规格型号以及软、硬件配置。
DCS控制系统对空气透平压缩系统、空分系统(空气预冷系统、空气纯化系统、空气分馏系统、增压透平膨胀机系统)、氧气透平压缩系统及氮气透平压缩系统、循环氮压机系统、液化装置、液体贮存输送系统及循环水系统的监视、操作及控制,并根据工艺需要实现联锁和保护,完成各设备启动和停车、打开或关闭阀门,并可进行受动操作设备的开、停和改变运行状态,按钮操作台上设置紧急停车按钮。
对空气透平压缩机、透平膨胀机机组、氧气透平压缩机均设有就地机旁柜,设置必要的机旁监测和对设备的启动、停机及事故停机操作和报警装置。
氮气透平压缩机的控制由主控室的DCS系统通过组态对其进行监控,并在按钮操作台上设置了紧急停车按钮。
空压站透平压缩机的控制由设备自带的PLC系统完成,由于多台空压机联网运行,因此采用压缩空气智能控制系统,实现联网运行的压缩机的自动压力控制、次序控制、负荷分享控制、干燥机控制和安全控制等功能并与主控室的DCS系统通过通讯对其进行监控,并在按钮操作台上设置紧急停车按钮。
主控室设有按钮操作台(DCS厂商提供)。对一些重要机组设备的启动、停机及事故停机设有操作开关。
5.3.5 主要检测和控制内容
1. 空压机系统
主要检测、控制内容有:
(1) 轴振动、轴位移;
(2) 压缩机轴承、电机定子、各级冷却器排气温度;
(3) 冷却水总管、外供压缩空气流量;
(4) 、外供压缩空气等压力;
(5) 油系统温度、压力。
2. 空气预冷系统
主要检测、控制内容有:
(1) 空气进/出塔温度显示、报警,外界供水温度显示;
(2) 空冷塔上部进水温度显示,空冷塔中部回水温度显示;
(3) 空气进/出空冷塔压力显示;
(4) 空冷塔上/下部进水流量显示、控制、报警;
(5) 空冷塔下部液位显示、控制、报警及联锁;
(6) 冷冻机运行参数;
(7) 冷冻泵运行参数;
(8) 冷却泵运行参数。
3.分子筛纯化系统
主要检测、控制内容有:
(1) 分子筛纯化器进/出口温度显示、联锁,电加热器再生气体温度显示、联锁、报警;
(2) 分子筛纯化器出口压力,空气进/出分子筛吸附器压差显示、联锁;
(3) 污氮气进纯化系统流量显示、控制、联锁;
(4) 进冷箱气体CO2含量分析。
4. 增压透平膨胀机系统
主要检测、控制内容有:
(1) 增压机出口温度显示、报警;
(2) 内、外轴承温度显示、报警、联锁;
(3) 油箱油温显示、联锁;
(4) 增压机密封气压力显示;
(5) 膨胀机密封气压力显示;
(6) 机组油压、油温显示;
(7) 间隙与出口压差显示;
(8) 滤油器差压显示。
5. 空分塔系统
主要检测、控制内容有:
(1) 空气进下塔温度显示;
(2) 液空、液氮、液氧过冷后温度显示;
(3) 氮气出上塔温度显示;
(4) 氮气、污氮气出过冷器温度显示;
(5) 产品液氮温度显示;
(6) 液氮出主冷凝蒸发器温度显示;
(7) 冷箱基础温度显示;
(8) 空气、高/中压氮气进冷箱温度显示、报警;
(9) 产品氮气、污氮气、返流膨胀氮气出冷箱温度显示;
(10) 排液蒸发器内汽液混合后的温度显示、报警;
(11) 粗氩冷凝器回流液空恒流阀后温度显示;
(12) 纯氩冷凝器回流液氩温度显示、报警;
(13) 上/下塔底部压力显示;
(14) 氮气液分离器压力显示、报警;
(15) 高压氮气节流后进下塔压力显示;
(16) 空气、高/中压氮气进冷箱压力显示;
(17) 产品氮气、污氮气、返流膨胀氮气出冷箱压力显示;
(18) 粗氩出粗氩塔压力显示、联锁;
(19) 粗氩液化器氩/氮侧压力显示、控制;
(20) 纯氩塔上部压力显示、报警;
(21) 粗液氩泵出口压力显示、控制、报警;
(22) 纯氩冷凝器氮侧压力显示、控制;
(23) 粗氩冷凝器液空侧压力显示、控制、报警;
(24) 液氩平衡器液氩压力显示;
(25) 仪表空气压力显示、报警;
(26) 上/下塔阻力显示,粗氩塔、纯氩塔阻力显示;
(27) 液氩泵压差联锁;
(28) 进冷箱空气流量显示、累积;
(29) 产品氮气流量显示、累积、控制;
(30) 粗氩气流量显示、控制;
(31) 出粗氩塔流量显示;
(32) 粗液氩泵轴封气流量显示、报警;
(33) 纯氩塔余气排放流量显示;
(34) 下塔液空液位显示、控制;
(35) 冷凝蒸发器液氧液位显示、控制、报警及联锁;
(36) 液氮平衡器液氮液位显示、控制、报警及联锁;
(37) 粗氩冷凝器液空液位显示、控制;
(38) 粗氩塔底部液氩液位显示、控制、报警及联锁;
(39) 纯氩塔冷凝器液氮液位显示、控制;
(40) 纯氩塔蒸发器液氩液位显示、控制;
(41) 液氩平衡器液氩液位显示、控制;
(42) 粗氩液化器液氮液位显示;
(43) 上塔底部液氧纯度分析显示、报警;
(44) 液氮产品纯度分析显示、报警及联锁;
(45) 增压氮气进冷箱含水量分析显示、报警;
(46) 氩馏份含氩量分析显示;
(47) 粗氩塔顶部粗氩含氧量分析显示、报警;
(48) 粗氩塔出口粗氩气微量氧分析显示、报警及联锁;
(49) 粗氩塔出口粗氩气含氩量分析显示;
(50) 纯氩微量氮含量分析显示、报警。
6.中压氧压机系统
主要检测、控制内容有:
(1) 机组冷却水流量;
(2) 机组进气/排气压力和温度显示、报警;
(3) 密封氮气压力显示、报警、联锁;
(4) 油过滤器阻力显示、报警;
(5) 混合气与进口氧气、氧气平衡管、轴封氮气差压显示、报警、控制、联锁;
(6) 氧气进口过滤器阻力显示、报警;
(7) 主电机轴承温度显示、报警、联锁;
(8) 轴振动显示、报警、联锁。
(9) 氧压机间机隔音罩内设O2气体浓度检测。
7.空压站空压机
主要检测、控制内容有:
(1) 机组冷却水流量;
(2) 机组进气/排气压力和温度显示、报警;
(3) 密封氮气压力显示、报警、联锁;
(4) 油过滤器阻力显示、报警;
(5) 混合气与进口氧气、氧气平衡管、轴封氮气差压显示、报警、控制、联锁;
(6) 主电机轴承温度显示、报警、联锁;
(7) 轴振动(位移)显示、报警、联锁;
(8) 冷却水供水总管温度、压力、流量检测及累积;
(9) 冷却水回水支管温度、压力检测;
(10) 外供净化压缩空气主管压力、流量检测及累积;
(11) 干燥机进气压力检测;
(12) 干燥机排气压力检测;
(13) 外供普通压缩空气主管压力、流量检测及累积;
(14) 普通压缩空气支管减压阀前后压力检测;
(15) 气雾冷却用普通压缩空气主管压力、流量检测及累积。
8. 氮压机检测内容
主要检测、控制内容有:
(1) 机组冷却水流量;
(2) 机组进气/排气压力和温度显示、报警;
(3) 油过滤器阻力显示、报警;
(4) 主电机轴承温度显示、报警、联锁;
(5) 轴振动(位移)显示、报警、联锁;
(6) 氮压机隔声罩内设O2气体浓度检测。
(7) 冷却水供水总管温度、压力、流量检测及累积
(8) 冷却水回水支管温度、压力检测
(9) 外供氮气主管压力、流量检测及累积
9. 产品储存装置
主要检测、控制内容有:
(1) 液氧、液氧、液氩储槽压力、液位显示;
(2) 空分产品氧气、氮气、氩气流量显示、累积;
(3) 空分产品氧气、氮气、氩气压力显示、调节;
(4) 液氧储槽碳氢化合物检测。
10. 循环水泵房
主要检测、控制内容有:
(1) 循环水泵出口温度、压力、流量显示;
(2) 吸水井液位显示、报警、联锁;
(3) 补水管温度、压力、流量显示;
(4) 回水总管温度、压力显示;
(5) 循环水泵远程控制;
(6) 凉水塔远程控制。
11.调压站
(1)氧、氮、氩管网压力;
12.液化装置检测内容
(1)循环氮压机运行控制
(2)膨胀机运行控制
(3)装置运行控制
5.3.6计量系统
制氧站空压站主要负责石钢公司气体供应,计量系统包括能源供应(气体供应)、能源使用(水、电、蒸汽)等能源计量内容。
计量信息自动化系统的目标是通过对进/出厂(一级)、工序间(二级)及工序内(三级)能源流的生产、输送、转换、储存、消耗等各生产环节的计量检测、数据采集、分析处理和平衡,高效出具精准、可靠的计量数据,满足成本核算、能源管理、安全环保及工艺控制的需求。实现集中智能计量。
计量系统满足石钢公司《新基地智能化建设统一技术要求》要求
1.进出氧气站的所有介质(水、电、汽、气等)的能源计量、以及站区内部的单体设备的能源介质计量均由投标人统一设计、供货和安装、调试。
2.能源仪表选型、安装等均应符合国家通用标准、规范及《河钢石钢新基地智能化建设统一技术要求》。采用智能变送器能够接手持终端,HART通讯协议。气体、蒸汽流量检测要求有温度、压力补偿设计,流量信号、温压补偿信号均引入DCS进行瞬时、累积。
3.电表计量:采用智能电度表,带有数据通信接口,准确度等级不低于0.5级(I类用户的准确度等级要求0.5S级)。所有高压回路配置脉冲式智能电度表,提供通讯协议,带计量专用接线盒。所有低压进线回路配置三相四线制脉冲式智能电度表,提供通讯协议,电度表采用二次接线方式,禁止使用直通电度表。所有电度表均能提供三时段电量。
4.能源中心EMS的数据采集方式:在DCS中的数据(包括流量、压力、温度、阀位、液位、设备运行状态等信号),EMS的数据采集系统直接或通过实时数据库系统采集DCS中各参数的检测信号。
计量按二级考虑:一级计量和三级计量。凡进出制氧站所有介质(汽、液体、电、气等)实行一级计量,计算消耗量及产量。制氧站工序内部的介质计量为三级计量,用以工序内成本核算;计量器具按不同等级和计量法规要求进行配置。一级计量仪表由投标人完成设计、供货和安装调试。
以提高生产效率、节能环保为原则,在能源计量、精确控制等环节采用总线式、高精度、节能型测量仪表。接口满足接入能源计量网的要求,计量数据和监控画面在能源管控系统显示并用于能源调度管理。
系统准确度是指包括仪表测量传感器和信号变送器在内的成套装置的准确度。能源计量的要求:
(1)水等消耗计量:系统准确度不低于0.5%;
(2)氧气、氮气、氩气、压缩空气等计量:系统准确度不低于1.0%;
(3)蒸汽消耗计量:系统准确度不低于1.0%;
计量信号设置要求见表5.3-1
表5.3-1计量信号表(不少于表中所列数量,在设计阶段由招标人最终指定)。
序号 | 计量目标 | 数量 | 信号功能分配 | 备注 |
1 | 氧气流量 | 2 | 一级能源计量点 | |
2 | 氩气流量 | 1 | 一级能源计量点 | |
3 | 中压氮气流量 | 2 | 一级能源计量点 | |
4 | 低压氮气流量 | 2 | 一级能源计量点 | |
5 | 蒸汽流量 | 1 | 一级能源计量点 | |
6 | 压缩空气流量 | 3 | 一级能源计量点 | |
8 | 除盐水流量 | 1 | 一级能源计量点 | |
9 | 生产新水流量 | 1 | 一级能源计量点 | |
10 | 生活新水流量 | 1 | 二级能源计量点 | |
11 | 空分空压机 | 1 | 三级能源计量点 | |
12 | 氧气透平压缩机 | 2 | 三级能源计量点 | |
13 | 中压氮压机 | 1 | 三级能源计量点 | |
14 | 循环氮压机 | 2 | 三级能源计量点 | |
15 | 低压氮压机 | 1 | 三级能源计量点 | |
16 | 空压站空压机 | 8 | 三级能源计量点 | |
17 | 低压配电室 | 2 | 三级能源计量点 | |
18 |
5.3.7 设备选型原则
控制仪表要能长期可靠地运行,选用质量有保证的制造厂生产的仪表装置,同时又兼顾用户的使用习惯和特殊要求包括价格因素。
1. DCS系统选择
遵循先进、集成、实用、可靠、经济、适宜、标准、开放、易扩展的原则。即DCS系统自动化技术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要实现软/硬件方面的高度集成,配置齐全,同时考虑预留扩展的需要、系统硬件、软件采用最新应用的成熟产品,具有高可靠运行和抗干扰能力,所有自动化设备至少具有10年备品备件周期、控制系统软、硬件遵循产品的标准配置,包括系统架构、通讯配置、软件配置(配置硬件厂商相应标准软件)、系统硬件、软件配置及其功能应与工艺、设备的控制规模和控制要求相适应、使用开放的通讯协议(比如Profibus DP、Profinet、工业以太网、TCP/IP协议、OPC等),所有组态、应用软件不得加密、控制系统采用开放式结构系统,为将来发展预留足够空间。控制系统I/O通道预留30%的通道余量(热备),同时预留10~15%的备用槽位,为系统扩展提供足够的备用空间,各种I/O板卡、继电器等随机备件不低于总量的50%。
2.压力、差压变送器选用HART协议的二线制的智能变送器。
3. UPS的后备时间不小于2小时,实际负荷不得超过UPS带载能力的30%。为进一步提高系统的可靠性,控制系统的AC220V电源设置UPS和市电冗余自动切换装置,实现UPS故障后电源到市电的无扰切换,输入电压~380V, 50Hz。DC24V电源采用冗余模块实现两路24V电源冗余配置,防止一路电源故障影响整个控制系统运行。
4.温度测量选用铂热电阻。
5.空透机组、氧透机组的轴振动和轴位移采用美国本特利公司3500系列产品。
6.机旁盘及就地压力指示采用弹簧管压力表。
7.就地温度指示采用双金属温度计。
8.气体流量测量采用标准节流装置,水流量测量采用知名品牌电磁流量计,除盐水测量首选超声波流量计。
9.调节阀根据控制需求(如介质、温度、压力等)选择相应产品,影响主线生产的调节阀采用国外进口产品,并列出明细。
10.电磁阀选用进口产品
11.分析仪采用进口仪表,配置分析仪表柜,管路、阀门配置具备仪表在线检测/校准快速切换功能。分析仪测点见表5.3-2
表5.3-2 分析仪测点清单(成套供应)。
序号 | 测点名称 | 数量 | 样气组分及含量 | 备注 |
1 | 分子筛出口空气中CO2含量分析 | 1 | 0~5ppm CO2 | 西门子、仕富梅、ABB |
2 | 进冷箱空气中H2O含量分析 | 1 | 0~100ppm H2O | 仕富梅、ABB、西门子 |
3 | 产品液氧纯度分析 | 1 | 98~100% O2 | 仕富梅 |
4 | 产品液氮纯度分析 | 1 | 0~10ppm O2 | 仕富梅、ABB |
5 | 纯氩微量氮含量分析 | 1 | 0~10ppm N2 | 仕富梅 |
6 | 下塔液空纯度分析 | 1 | 0~50% O2 | 仕富梅、ABB |
7 | 上塔污氮含氧量分析 | 1 | 0~50% O2 | 仕富梅、ABB |
8 | 氩馏分进粗氩塔含氩量分析 | 1 | 0~15%Ar | 仕富梅、ABB |
9 | 粗氩含氧量分析 | 1 | 0~10ppm O2 | 仕富梅、ABB |
10 | 粗氩塔出口氩气含氩量分析 | 1 | 80~100% Ar | 仕富梅、ABB |
11 | 产品氧气/液氧含氧量分析 | 1 | 98~100% O2 | 仕富梅 |
12 | 主冷液氧中总碳氢化合物分析 | 1 | 0~500ppm总碳氢 | 仕富梅、ABB |
13 | 进高低温膨胀机前空气含水量分析 | 1 | 0~100ppm H2O | 仕富梅、ABB、西门子 |
14 | 产品氮气/液氮含氧量分析 | 1 | 0~30ppm O2 | 仕富梅、ABB |
15 | 便携式露点仪 | 1 | -80℃ | 仕富梅、ABB、西门子 |
16 | 便携式氮中微量氧分析仪 | 1 | 0~100ppm O2 | 仕富梅、ABB、西门子 |
17 | 便携式氩中微量氧分析仪 | 1 | 0~100ppm O2 | 仕富梅、ABB、西门子 |
5.3.8控制室
在制氧主厂房辅助间二层设有DCS机柜室、在线分析室。 空压站2号变配电室一层,设主控室(与空压站控制室相邻)、在主控室内设有人机接口—操作站、打印机、紧急操作台等。在DCS机柜室内设有SIS、DCS的控制站、配电柜及UPS等。
5.3.9 电源和气源
1. 电源
控制系统电源采用UPS电源容量20KVA电池放电全载持续时间2小时。
其它设备用电为~220V电源一路可靠的动力电源。
2. 气源
仪控阀门使用气源作为动力。
正常生产时仪表用气源由本空分系统自供。
开车用仪表气源取自原有空分仪表气源管网。
质量等级:GB/T13277-2008标准的223级。
5.3.10主要设备表
详见附表。
5.4 电信设施
本次招标范围中的电信系统统一考虑。满足石钢公司《新基地智能化建设统一技术要求》之要求。
5.4.1设计要求
设计包括河钢集团石钢公司环保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公辅单元制氧站及空压站区域范围内的电信线路。投标人须按以下方案进行设置。
5.4.2电信种类
有线通讯系统
无线通讯系统
视频监控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供电及系统接地
可视对讲门禁系统
综合布线系统
1.有线通讯系统
为满足生产组织、管理、调度、指挥的要求,在办公室、调度室、控制室、电器值班室、 化验室等岗位分别设置电话用户点。配置参见通讯系统电话用户表5.4-1,配置数量不少于此表。
表5.4-1 氧气站通信用户表
序号 | 电信种类 数量 用户名称 | 电话 | 无线电话 | 备 注 |
1 | 主控室 | 2 | 6 | |
2 | 化验室 | 1 | ||
3 | 电气控制室 | 2 | ||
4 | 值班室 | 1 | ||
5 | 办公室 | 4 | ||
6 | 调度室 | 2 | ||
7 | 未可预知 | 3 | ||
合计 | 15 | 6 |
本工程范围内的行政管理电话纳入公司现有的电话网络,不另设单独的交换机及网络系统。
2.无线电话系统
为满足调度人员与流动调试等人员之间的联系,本工程设手持无线话机6套,发射功率不大于2W。详见表5.2-1
以上无线电话系统采用400MHz频段。本系统使用的频率,由招标人向当地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申报批准。
无线对讲电话系统由投标人负责设计、供货。
3.视频监控系统
在车间生产过程中,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操作人员必须监视而又不易直接观察到的生产部位,设置工业电视系统。
此系统由摄像机、监视器、摄像机防护套、云台、图像处理器以及电源设备等组成。显示终端采用LED液晶监视器,以单画面或四画面的形式在控制室显示。
本工程在工业电视基础上,设置视频网络接口,视频汇聚网络交换机通过两个10000Mbps以太网单模光纤接入网络汇聚交换机。
公司视频监控平台为两级平台架构。公司设立一级管理平台,氧气站设立二级监控平台。
显示要求电视墙充分考虑防尘、防火实现大屏及后部空间实现全封闭。
设置服务器室。防尘、防火和制冷符合要求。
摄像机选用红外防爆一体化云台摄像机,安装位置选择适当,安装符合防爆要求。室外安装摄像机加装避雷器并可靠接地。
本工程拟设置室内密闭型或全天候型工业电视摄像机21套;彩色液晶监视器(46")6台,详见工业电视统计表5.4-2。
除以上设备外增设安检局、环保局所需视频监控。
表5.4 -2 工业电视统计表
序 号 | 摄像机 | 监视器 46″ | 备注 | ||
观察对象 | 数量 | 安装地点 | 数量 | ||
1 | 压缩机厂房 | 2 | 控制室 | 6 | 四画面分割显示 |
2 | 辅助间 | 2 | |||
3 | 空分区 | 1 | |||
4 | 分子筛纯化区 | 1 | |||
5 | 液体储存充装区 | 4 | |||
6 | 制氧变配电室 | 3 | |||
7 | 产品氮压机间 | 2 | |||
8 | 空压站 | 2 | |||
9 | 循环水系统 | 3 | |||
10 | 大门口 | 2 | |||
合计 | 22 | 6 |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要求,本工程设计如下:
根据有关防火规范和工艺及电气专业的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设计考虑在制氧车间设置消防控制室,与控制室合用。在其中设置火灾报警控制器、CRT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预留上传接口。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及消防电话系统接入公辅区域消防应急广播主机及消防电话主机。
本工程考虑在控制室、电气室、变压器室等处均设置火灾报警感烟探测器、缆式线型感温探测器等。在各防火分区设置适量的手动报警按钮和声光报警器,并在相关区域设置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及消防电话分机。当有火灾发生时,自动关闭风机、防火阀、空调等通风设备,接收其反馈信号,并且启动火灾警报装置,以便及时发现火情,迅速处理。
详见消防章节
5.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1)固定式报警仪
为了保障氧气、氮气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和区域内人身安全,在相关区域按照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设置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所有固定式氧气检测信号进入集中控制室内气体检测报警控制器(带声光报警装置)。并引入DCS控制系统,实现显示、报警及趋势记录。
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带RS485接口和以太网通讯接口并可通过全厂主干网络与石钢公司管控中心连接。检测仪配备情况见表5.6-1
投标人负责氧气站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接入招标人主干网络的线路。
固定式燃气气体探测器为防爆型,带声光报警,响应时间≤30s,配置情况见下表但不限于此表。
表5.4-3 固定式氧气检测报警仪配置表
序号 | 安 装 位 置 | 单 位 | 数 量 |
1 | 制氧主厂房氧透二层 | 台 | 2 |
2 | 制氧主厂房氧透一层 | 台 | 4 |
3 | 氮压机间 | 台 | 2 |
合计 | 8 |
2)便携式报警仪
在相对密闭空间、有限作业空间和窒息气体发生泄漏的空间配备便携式O2检测报警仪。配备便携式O2检测报警仪6台,配置岗位见表5.4-4。
表5.4-4 便携式氧气检测报警仪配置表
序号 | 配 置 岗 位 | 单 位 | 数 量 |
1 | 运行岗位 | 台 | 2 |
2 | 点检岗位 | 台 | 1 |
3 | 管理岗位 | 台 | |
合计 | 3 |
6.供电及系统接地
各系统按规范要求进行联合接地,室外设备考虑防雷措施。
通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均由AC220V不间断电源供电,不间断电源由电气或自动化专业设置。
通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综合布线系统采用联合接地方式,设置专用接地线引至仪表自动化共用接地体,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欧姆。
投标人需提供本工程防雷接地检测报告 ,并负责确保图纸通过审核 ,检测报告符合国家要求。
7.对讲门禁系统
氧气站设有对讲门禁系统,控制大门的开关设在集中控制室内。
8.综合布线系统
本工程音频线路网采用全塑市话电缆,在控制室内设保安配线装置。全车间对外的电话线路和厂区电话网路在此保安配线装置上进行交接。
工业电视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均为单独组网自成系统。
车间内各类传输线路敷设方式以钢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明敷为主,部分采用暗管敷设方式;车间外部配线在电力电缆桥架弱电层敷设,部分地段采用暗管敷设方式。
综合布线系统所用的光纤及前端接入主干网的线路包含在投标人范围内。
5.5给排水设施
给排水及水处理设施按主体生产设施全部投入运行配套设计及施工,主要设计范围包括:
与氧气站配套的循环水供水和水处理设备及设施;
氧气站区域内生产循环水管道、除盐水给水管道、生活给水管道、生产消防给水管道(含各生产散点用水点)、生产生活排水管道;雨水排水管道等。
5.5.1设计原则
设计采用成熟可靠的循环冷却水系统工艺流程,结合总图布置,设备选型以节水、节电、环保为原则,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考虑夏季生产特点,供水及冷却能力留有余量。
5.5.2供货范围
制氧工艺生产循环冷却水设施(水池、循环水设备及管线、水处理设备及管线);
氧气站室内室外消防设施及给水管道;生产、生活给排水管道及厂内雨水排水管道。
5.5.3给排水设计条件:
1.工艺生产冷却用水要求
1)生产冷却用水量见表5.5-1
表5.5-1 程循环水耗量表
序 号 | 使用部位 | 冷却水量 m3/h | 备注 |
1 | 制氧站 | 2800 | 连续净环水 |
2 | 空压站 | 1800 | 连续净环水 |
合计: | 4600 |
2)水质要求
供水压力: ≥0.35MPa
回水压力: ≥0.20MPa
供水温度: ≤32℃
回水温度: ~40℃
PH值: 6.5~9
悬浮物:≤20mg/L
碳酸盐硬度(以CaCO3计): 500mg/L
含油: ≤5mg/L
2.新水水源及水质分析资料
新水水源从石钢厂区生产、消防给水管接入,水源水质有待甲方提供。
5.5.4给排水系统设备设施
1. 循环水系统
1)系统流程
该系统主要供制氧机组及空压站等各设备间接冷却用水。经水泵加压的循环冷却水供给工艺生产车间使用,用后回水温度升高后靠余压进入冷却塔降温,然后进入循环水池,再经水泵加压送出循环使用。水循环过程中因蒸发冷却损失了水量;空气中灰尘进入水系统,造成水系统水质的盐分的浓缩和悬浮物含量的增加。本工程采取向水系统中投加水质稳定药剂和少量排污及补充新水的方式控制循环水系统水质的稳定。采用旁流过滤措施减少悬浮物的含量,使循环水水质始终满足生产用水条件。
设计循环水浓缩倍数N=3。
2)循环水设施
循环水设施主体建构筑物为循环水泵房及循环水池。泵房内设置六台循环水泵,负责向制氧机组和空压站设备供冷却用水,设置一台旁滤水泵、两套旁流反洗过滤器、一套水质稳定加药装置(由水处理公司根据所确定的加药方案配置)。
一架起重量5吨的悬挂式起重机用于检修设备。
泵房旁设一座循环水池,水池容积约1040 m3。水池上设有四座冷却能力为1500m3/h的钢结构玻璃钢冷却塔。
投标人可根据氧气站设备循环水量进行设计确定循环水系统设备选型,最终的供水系统设备设计及选型需招标人确认。
3)循环水系统控制及安全供水措施
循环水泵、冷却塔设有机旁控制外,且并入工艺生产车间控制室的DCS控制系统。供水管道上设有流量、压力、温度检测仪表;回水管道上设有温度检测仪表;吸水池中设有液位检测仪表;旁流过滤器进水管上设有流量检测仪表。所有检测仪表检测数据均在工艺生产车间控制室控制系统显示屏上显示。
水泵、凉水风机等运转设备的运行情况实现在线监控。对水泵、风机的振动、轴温、压力等参数具备历史数据分析、故障诊断、高效匹配、健康等级评价等功能,通过主控室PC及无线设备可实时查询设备运行信息。
2.生产、消防供水系统
本工程所用生产新水主要以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为主,新水用量约为36m3/h。
依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本工程室内消防用水量:10 L/s,室外消防用水量:45 L/s,用水水源从石钢厂区生产、消防给水管网引入两根DN200管道、供水压力为0.3MPa。本工程区域内设环状管网及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制氧主车间、空压站内设室内生产、消防水管道及室内消火栓。该系统所需供水压力大于0.6MPa。
消防水量由投标人根据氧气站需求设计。
3.除盐水供水系统
本工程所用除盐水主要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除盐水用量约为56m3/h。
水源从全厂水处理中心除盐水供水管网引入本工程区域,接管管径DN150,采用不锈钢管,所需供水压力大于0.4MPa。
4.生活给水系统
本工程生活用水量约为1m3/h。水源从石岗厂区生活给水管网引入本工程区域,接管管径DN50,采用热镀锌钢管,所需供水压力大于0.4MPa。
5.排水系统
本工程排水系统按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设计。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排水管道排入石钢生活排水管道。雨水经雨水口汇集排入雨水排水管道。
5.5.5管道材料及敷设要求
生产给水管采用环状管网, 采用焊接钢管。
消火栓消防给水管采用环状管网, 采用地下式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间距按照规范要求设置,采用焊接钢管。
循环水管采用焊接钢管和无缝钢管。
生活给水管采用枝状管网,采用PP-R。
除盐水管道采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
生产排水管采用钢筋混凝土管。
生活排水管采用UPVC管和钢筋混凝土管。
5.6 采暖通风设施
5.6.1采暖要求
采暖采用公司内部集中供冷/热方式,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提出制冷和采暖负荷,本区域内设施由投标人负责。
石家庄地区采暖室外计算温度为-8°C,
氧气站室站所、仪表间、办公室等场所采暖室内计算温度取18℃,其他设备间室内计算温度取5℃。
采暖管道保温材料选用环保材质,保护层选用厚度为0.5mm镀锌板。
5.6.2通风要求
1)设计原则:运行安全环保、经济可靠。
2)具体要求:
制氧主厂房设置了自然进风机械排风系统,排风机采用屋顶风机,平时换气次数为≥3次/时,事故时换气次数为≥12次/时。
空压站压缩机间设置了自然进风机械排风系统,排风机采用屋顶风机,平时换气次数为≥3次/时,事故时换气次数为≥7次/时。
氧气站水泵房为消除设备散热,设置机械通风系统,采用轴流风机。
高低压配电室设置事故风机,其换气量每小时不少于6次,电气室的最高温度一般不超过35℃。
变压器室的排风温度不大于45℃,进风和出风的温差不应大于15℃,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对自然通风达不到要求温度时可安装排气扇强制排风。
电缆室(夹层、隧道)的温度不宜超过38~40℃。
变配电所、电气室相对湿度20%-80%,不结露;计算机室相对湿度30%~70%,不结露。
对仪表室、计算机室的最高温度不宜超过30℃。
对有人工作的主控制室、操作室、值班室等,按人体通风要求,一般取24~28℃,最低不得低于16℃。
在有害气体产生、受限作业空间等的建筑内设强制通风设施。
有防爆要求场所的风机,使用防爆风机。
5.7 热力设施
5.7.1概述
热力专业主要设计内容包括蒸汽供应、站区热力管线等。
5.7.2蒸汽供应
本项目氧气站用蒸汽接自石钢厂区蒸汽管网,下一步设计中确定接点具体位置。
蒸汽消耗量见表5.7-1
表5.7-1 蒸汽用户及其消耗量表
序号 | 使用部机 | 数量 t/h | 备注 |
1 | 液体系统(氧气站) | ~10 | 压力0.3MPa(G) ,偶尔使用 |
由表8.2-1可知,车间生产用蒸汽消耗量10t/h。生产用蒸汽由厂区蒸汽管网供给,接点处压力暂定为0.3MPa。
蒸汽管道材质采用GB3087-2008的钢20无缝钢管。
生产用蒸汽主管设切断阀门及流量计,温度、压力测量。
蒸汽管道需保温,主保温材采用复合硅酸盐制品,保护层采用镀锌铁皮。
5.8检化验设施
5.8.1原则
(1)根据生产工艺需要,为完成与生产操作紧密相关的化验任务,设置制氧化验室。化验室设气体化验、润滑油化验功能,不承担试验、研究任务。
5.8.2建设项目
根据本工程的生产规模、产品大纲、产品标准及生产工艺的要求,为及时指导生产过程及控制产品质量,设氧气站化验室。氧气化验室位于氧气站辅助间二层分析室旁边,建筑面积50m2。
5.8.3设计内容
1.氧气化验室承担的任务
⑴ 承担主冷凝器中液氧纯度的分析
⑵ 承担下塔液空纯度的分析
⑶ 承担下塔液空、主冷凝器中乙炔含量的分析
⑷ 承担液空、液氧中碳氢化合物含量的分析
⑸ 承担成品氧气、液氧纯度的分析
⑹ 承担成品氮气、液氮纯度的分析
2.氧气化验室的设备配置
根据生产的化验项目,投标人进行设计与配置,满足制氧机组产品质量要求和液体产品外卖所需检化验项目。
3. 辅助设施
(1) 采暖和通风除尘
本化验室冬季要求采暖,采暖温度不低于为18℃。
夏季要求空调,室内温度18℃~28℃。
(2) 电讯
(3) 化验室设电话 1 台。
5.9 土建工程
5.9.1概述
投标人按工艺要求及相关规范设计必要的厂房,设计结构和防爆等级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的形式可参考以下描述。
抗震设防烈度为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5.9.2设计原则
建筑空间的划分应充分满足工艺的生产、操作及检修的要求,并符合生产的特点,在环境卫生、安全、防火、防爆、防尘等方面均应满足中国现行的法规和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积极采用工厂布置一体化的原则,在建筑形式上尽量与厂区已有建筑物取得协调。
结构方案力求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
结构布置及选型必须满足生产、使用和检修的要求。
结构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耐久性。
选择合理的结构体系,建筑物结构体系力求简洁、整齐,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与相邻工程相一致。
注意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尽可能的选用国家及本地区的标准。
5.9.3建筑设计
1.制氧车间
由制氧主车间、变配电室及生产辅助间组成。
1)氧气主车间:长72 m,宽24 m,轨面标高13.5m,檐口高度为15.9 m。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属乙类,二级耐火等级。
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钢筋混凝土柱,钢吊车梁、钢屋架,外墙多孔砖围护,屋面采用现场复合保温板:0.8厚屋面板及0.6厚衬板中间夹80厚离心玻璃棉毡。外窗仅做为采光,采用隔音中空玻璃,厂房内通风由消声百叶及轴流风机解决。厂房大门采用彩钢夹芯板保温门、钢制防盗门,车间地坪采用混凝土、耐磨自流平,外墙抹灰刷涂料。
2)高压配电室、变压器室为二层建筑:长51 m,宽9.5 m,高度10m。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属丙类,二级耐火等级。
地面为混凝土,楼面为钢筋混凝土,面层铺地砖或防静电活动地板。屋面为钢筋混凝土屋面,设保温层,卷材防水。顶棚为白灰水泥砂浆抹面。墙面为多孔砖墙体,白灰水泥砂浆抹面。门窗为塑钢门窗和防火门。钢筋混凝土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多孔砖墙体。
3)生产辅助间为两层建筑,长72m,宽10 m,一层布置工艺设备,二层楼面标高5.3 m,设有机柜室、资料室、化验室、更衣室等,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属丁类,二级耐火等级。
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墙面为多孔砖墙体,内、外墙粉刷,屋面为钢筋混凝土屋面,设保温层,卷材防水。顶棚为18mm厚石膏板吊顶,塑钢门窗,地面为混凝土地面,水泥沙浆抹面或铺地砖,中级装修。
2. 氮压机车间
氮压机车间:长30m,宽19m,高度为9.5 m。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属戊类,三级耐火等级。
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钢筋混凝土柱,钢吊车梁、钢屋架,外墙多孔砖围护,屋面采用现场复合保温板:0.8厚屋面板及0.6厚衬板中间夹80厚离心玻璃棉毡。外窗仅做为采光,采用隔音中空玻璃,采用成品天窗。厂房内通风由消声百叶及轴流风机解决。厂房大门采用彩钢夹芯板保温门、钢制防盗门,车间地坪采用混凝土、刷漆,外墙抹灰刷涂料。
3.空压站、35KV站、办公楼
空压站车间:长63 m,宽21 m,轨面标高7.5m,檐口高度为15.5 m。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属丁类,二级耐火等级。
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钢筋混凝土柱,钢吊车梁、钢屋架,外墙多孔砖围护,屋面采用现场复合保温板:0.8厚屋面板及0.6厚衬板中间夹80厚离心玻璃棉毡。外窗仅做为采光,采用隔音中空玻璃,采用成品天窗。厂房内通风由消声百叶及轴流风机解决。厂房大门采用彩钢夹芯板保温门、钢制防盗门,车间地坪采用混凝土、刷漆,外墙抹灰刷涂料。
35KV站:长40m,宽21m,高9.5 m,为两层建筑。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属丙类,二级耐火等级。
地面为混凝土,楼面为钢筋混凝土,面层铺地砖或防静电活动地板。屋面为钢筋混凝土屋面,设保温层,卷材防水。顶棚为白灰水泥砂浆抹面。墙面为多孔砖墙体,白灰水泥砂浆抹面。门窗为塑钢门窗和防火门。钢筋混凝土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多孔砖墙体。
办公楼:长20m,宽21m,高9.5 m,为两层建筑。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属丙类,二级耐火等级。地面铺地砖。
4.水泵房
空压站、氧气站合建水泵房:长50m,宽12 m,轨面标高6.0m,檐口高度为8.0m。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属丁类,二级耐火等级。
地面为混凝土、刷漆,楼面为钢筋混凝土,水泥砂浆抹面。屋面为钢筋混凝土屋面,设保温层,卷材防水。顶棚为白灰水泥砂浆抹面;墙面为机砖墙体,内外墙刷涂料。门窗为塑钢门窗和钢大门。钢筋混凝土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5.调压站
调压间建成为敞开式防爆墙,火灾危险性属乙类,二级耐火等级。
6.其他
其它建(构)筑物,根据使用要求及结构特点采用相应的结构型式。
制氧机组、办公楼内设置一定数量的厕所、洗手池等生活设施。厕所设置数量见表5.9-1
表5.9-1厕所位置数量明细表
工序 | 厕所位置 | 间数 |
办公楼 | 每层一间厕所 | 2 |
制氧机组区域 | 就近建设,2处 | 2 |
5.9.3混凝土工程
执行《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工程工厂设计统一技术规定》土建篇
1.地基处理
对于已采用强夯法预处理地基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180kPa的区域:
基底压力不大于180kPa的支架基础、设备基础、公辅用房、水池、堆载地坪等可坐落在夯实后的地基土上。
基底压力大于180kPa的辅助用房、设备基础采用机械成孔灌注桩基础或CFG桩复合地基。
对于未采用强夯法预处理地基的区域:
对于小荷载的基础优先采用天然地基。对于较大荷载的基础可根据所处区域的地层情况采用机械成孔灌注桩基础或CFG桩、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
2.建筑物的结构形式
氧气厂主车间、水泵房、变电所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排架混合结构,地下为混凝土独立基础,车间内外设备基础形式为块式基础;
空压站、氮压间采用钢结构屋面、混凝土排架结构;
液氧、液氮储存设备基础为半地下混凝土环形基础形式;
调压站为混凝土防爆结构;
两台氧透分别设置防爆墙。
5.9.4钢结构工程
(1)屋面及吊车梁系统
厂房采用钢筋砼柱、钢吊车梁、钢屋架。屋面采用桁架型式,上下弦及腹杆采用双角钢,钢屋架与柱铰接。屋架间距为6m,抽柱处加托架,上下弦及腹杆采用双角钢,檩条采用冷弯薄壁C型檁条,跨度为6m,屋面设置完整的纵向和横向支撑系统。
屋盖的横向及纵向水平支撑布置在屋架上弦及下弦,并相应设置拉条及系杆,组成封闭的支撑体系,增强厂房的整体刚度。
(2)吊车梁
抽柱处12m吊车梁采用焊接工字型实腹式梁,吊车梁与水平制动梁及下部水平支撑形成稳定的结构体系。
吊车梁为简支梁,支座为突缘式,端部及伸缩缝处为平板式支座。
(3)选材
屋架、托架选用Q235B;屋面檩条选用Q235B;吊车梁一般选用Q235C。
有关钢材性能应符合《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1994)、《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焊接结构用耐候钢》(GB/T4172-2000)的要求。
根据不同钢号钢材,匹配相应焊接材料(焊丝和焊剂),如Q235B钢,手工电弧焊时采用E4319、E4303等焊条。有关焊接材料均应符合《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2012)、《碳钢焊条》(GB/T5117-2012)、《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T5293-1999)等的规定。如采用气体保护焊则应符合《气体保护电弧焊用低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2008)的规定。
普通螺栓采用C 级六角头螺栓、C级1型螺母、C级平垫圈,应符合《六角头螺栓-C级》(GB/T5780-2000)、《1型六角螺母-C级》(GB/T41-2000)、《平垫圈-C级》(GB/T95-2002)的规定。
摩擦型高强度螺栓采用10.9级扭剪型高强度螺栓,应符合《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3632-2008)、《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技术条件》(GB/T3633-1995)的规定。如采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则应符合《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1228-2006)、《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GB/T1229-2006)、《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GB/T1230-2006)、《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2006)的规定。
5.9.5地面
车间采用自流平地面;
办公楼、控制室、机柜室、化验室等采用瓷砖地面。
5.10环保、绿化
本工程绿化由招标人统一考虑,承包方预留绿化位置。
5.11总图运输
执行《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工程工厂设计统一技术规定》总图运输篇。
5.11.1 概述
1. 建厂条件
拟建20000Nm3/h制氧机1套,与空压站合建。场地东面为钢渣浊环水处理及炼钢制冷机房,北侧为220KV总降,西侧是新规划路,南侧为天然气柜及液化天然气站。
2. 地震烈度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附录A,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地震基本加速度0.10g。
5.11.2 红线范围
1.制氧厂区分为3个主要区域,北区、中区和南区。北区布置循空压站及35KV变电站。中区是制氧主车间主体工艺装置区及循环水站;南区主要液体、气体储存气化区域;各区域间设有道路彼此连通,供生产运输和消防用。
2.本工程新建设施包括:制氧主车间(含辅助间)、氮压机间、空分主体装置、高低压配电室、液体和气体储存系统、循环水泵房、空压站及35KV变电站等。
3.本工程占地面积约2.61hm2。
5.11.3 竖向布置和场地排水
1. 竖向布置
本工程设计场地标高332.00m,室内外高差0.30m。
2. 场地雨水排水
厂区场地雨水排水先通过雨水篦子收集,汇入厂区雨水排水管道排出厂外。
5.11.4运输
制氧厂区分为3个主要区域,北区、中区和南区。区域间设有道路彼此连通。为满足运输及消防的要求,在厂区内新建道路,路面宽度为4.5~7.0m。本工程新建道路及广场面积约4000m2。
5.12 节能、环保和安全
5.12.1节能本工程设计施工用符合国家规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投标人采购的压缩机、水泵、变压器、风机、电机、仪器仪表、流量计等均应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
厂房墙体及结构设计从节能角度考虑,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投资,实现性价比最优。
厂房设计最大限度考虑自然采光,所用灯具均为节能型。
选择必要的保温、保冷材料,降低能耗浪费。
水、电、气管网设计路径应尽量选择直管路,减少弯折。
5.12.2安全、环保及职业卫生1.概况
本工程为石钢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制氧机工程,建设地点在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工程设施包括20000Nm3/h制氧机1套、空压站及其配套供水供电设施一套;液体贮存气化加压系统一套。配套公辅设施包括循环水系统、高低压配电室、通风空调系统等。
2.本工程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危险、危害因素包括:
主控室、配电室、变压器室、电缆室等处电气设备/设施过流或故障时可能发生火灾;
液氧储罐、管道等设备泄漏并遇明火时可能发生火灾引发爆炸;
生产中碳氢化合物在空分装置中过量积聚可能引发爆炸;
氮气放散以及氩储存过程中发生泄漏时,氮、氩气局部富积可能造成人员窒息;
机械设备操作不当可能引起事故和人身伤害;
空分塔检修等高空作业可能发生人体坠落事故;
各压缩机组设备运转以及各系统气体放空等噪声可能对操作人员产生的危害;
储存或使用液化气体的低温储罐、管道等可能造成人员冻伤。
3.设计施工要求
投标人设计施工符合氧气站项目安全设计、环境及职业卫生设计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满足防火、防爆要求;
满足防雷、防静电要求;
满足安全供水、供电要求;
满足机械防护及能源隔离要求;
满足安全用电要求;
满足职业卫生要求。
5.13 消防
5.13.1防火
1.本工程各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严格按照《氧气站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等规定进行设计。耐火等级进行建筑设计,所有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氧压机设有防火墙。
2.压缩机间厂房的防火分区、安全出入口距离及数量均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设计;厂房的钢构件均按规范要求涂刷防火涂料;氧压机周边防护墙设计为防火墙,不开窗,门为防火门。
3.本项目各建筑间距均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规范要求,满足安全、卫生、防火以及施工要求。
4.主要区域四周设有道路,宽度4.5m以上,可以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本工程的消防工作依石钢消防部门和市政消防系统承担。
5.厂区设有环形消防给水管网及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m,室内外消防供水量分别为10L/s和45L/s。
6.本工程设有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在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主控室、机柜室内均设有感烟探测器,在地下电缆室设有缆式线型感温探测器。报警系统采用总线制微机编码区域报警控制器控制,各防火区除设置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还设有适量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并设有消防联动控制模块,用以控制防火阀、轴流风机以及空调设施等。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器设置在主控室内。
7.投标人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要求配置适量可移动手提式或推车式灭火器。
8.电缆视敷设场所需要采用阻燃电缆或刷涂防火涂料,按规定间隔设置阻燃型桥架;所有电气设备及电缆在安装/敷设完成以后,采用防火堵料封堵全部电气孔洞。
5.13.2防爆
1.在氧压机、液氧储存区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电气设备选用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
2.气体储罐/槽严格按照《钢制压力容器》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3.防雷、防静电
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要求,本工程对车间主厂房、车间变电所等均设有防雷接地系统,氧气生产、储配系统按三类防雷保护进行设计。
分馏塔、主冷凝器、液体贮罐、架空气体管道等均设有防雷防静电接地。
5.14. 技术资料交接范围及进度
招标人、投标人各自提供的资料应规范、完整、正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应能满足投标人工程设计及施工组织需要。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要满足招标人的有关规定,便于招标人工程管理、生产组织和操作。
技术资料提交时,应采用书面、电子邮件进行通知,要包括资料目录及主要内容。收件人在收到资料后要在24小时内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确认。资料投递过程中如出现丢失或错递,双方有义务在接到对方的书面通知后,重新补发。
5.14.1 招标人应提供的资料招标人需提供建设场地的气象资料、总布置图及红线边界、地勘资料及其它技术要求等。具体见表5.14-1
表5.14-1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序号 | 文件名称 | 说明和备注 | 资料提交的时间 | 备注 |
合同生效后(周) | ||||
1 | 自然气象资料 | 气象数据、地震设防等 | 招标书提供 | |
2 | 工程红线图 | 工程建设边界 | 招标书提供 | |
3 | 主要公辅介质 | 水、电、仪表气、蒸汽等 | 工厂设计统一技术规定 | |
4 | 特殊要求和内部标准 | 管道、设备的涂色标准及要求管道支架(钢结构、混凝土)等 | 工厂设计统一技术规定 | |
5 | 地质资料 | 地勘报告,包括地耐力、地下水水位及其对基础的腐蚀性 |
5.14.2初步设计阶段
投标人在初步设计阶段,根据招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条件和要求,按照国家对本阶段规定的设计内容和深度的要求,提交初步设计文件用于项目备案及设计审查,具体见表5.14-2。
表5.14.2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明细
序号 | 文件名称 | 套数 | 备 注 |
1 | 初步设计说明书 | 10 | |
2 | 初步设计设备卷 | 10 | |
3 | 初步设计图纸卷 | 10 | |
4 | 初步设计概算书 | 10 | |
5 | 初步设计环境保护卷 | 10 | |
6 | 初步设计安全与工业卫生卷 | 10 | |
7 | 初步设计消防卷 | 10 | |
8 | 初步设计节能卷 | 10 | |
9 | 电子版图纸 | 1 | |
10 | 其它项目需要的主要设计专篇 | 协商解决 |
投标人所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的内容如下:
(1)工艺描述、工艺设备选型说明及辅助设施说明,包括建(构)筑物一览表。
(2)主要能源介质,包括天然气、水、电、压缩空气、蒸汽等的质量要求、消耗。
(3)仪表、电气及计算机的系统设备组成、通讯方式、技术规格、控制功能的说明及相应系统图等。
(4)主要设备供货清单。
(5)非标设备的技术说明,包括设备总装配图。
(6)各工程子项投资概算明细。
5.14.3 施工图设计阶段
1.图纸清单
根据双方签订的技术附件为依据,投标方开展施工图设计,所提交的图纸、资料及技术文件以石钢公司相关要求为准,内容和数量见表5.14-3、表5.14-4、表5.14-5、表5.14-6、表5.14-7、表5.14-8。
表5.14-3 图纸资料明细表
序号 | 专业 | 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名称 | 套数 | 备注 |
1 | 工艺 | 工艺总平面图、工艺布置图 | 10 | |
2 | 总 图 | 总图布置及运输、厂区综合管网等 | 10 | |
3 | 暖 通 | 车间通风设备配置图、采暖及空调系统及管网图等 | 10 | |
4 | 给排水 | 水泵房配置图、车间给排水管路图、厂区给排水管网图等 | 10 | |
5 | 热力燃气 | 热力燃气设施工艺配置图、车间管路图、厂区管网图等 | 10 | |
6 | 电 气 | 电气原理图、配电系统图、各柜外部接线图、车间配管及照明图、厂区管网图等 | 10 | |
8 | 仪 表 | 车间仪表配置图等 | 10 | |
10 | 电 信 | 工业电视系统图、通讯系统图 | 10 | |
11 | 土建 | 10 | ||
13 | 设备采用单 | 10 | 监理1、业主项目部2、装备1 | |
14 | 采购技术协议 | 10 | ||
15 | 其它 | 易损件图纸等 | 10 | |
16 | 一年备件清单 | 10 |
表5.14-4机械设备图纸资料明细
序号 | 名 称 | 定义(主要包括的内容) | 补充说明 |
1 | 图纸目录 | 提供图纸的名称、图号及幅面大小的清单。 | 提供AutoCAD |
2 | 装配图 | 1)用图纸表示设备外观的概要、形状、主要尺寸、及外形尺寸和安装尺寸等。包括所需的视图; 2)包括组成部分数量和质量的部件明细表; 3)主要技术数据的表格; 4)制造和安装的技术说明 | 提供AutoCAD; 三维3D图 |
3 | 部件装配图 | 1)用图纸表示装配件的外观的概要、形状、主要尺寸及外形尺寸、装配关系和装配精度要求等。包括所需视图或必要的断面图; 2)包括组成部分的材质、数量和质量的材料表; 3)制造和安装的技术说明。 | 提供AutoCAD; 三维3D图 |
4 | 零部件制造图 | 用图纸表示零部件的形状和加工所需的全部尺寸,以及公差配合、形位公差、表面粗糙度、硬度、热处理、焊接、材质和质量等技术要求。 | 提供AutoCAD; 三维3D图 |
5 | 设备本体的配管、配线图 | 用图纸表示设备本体上润滑、液压,以及需要敷设在设备本体上的其它介质管道的配管安装图,以及用电部件和信号元器件的电缆敷设安装图,及管口说明和接线端子图或表。 | 提供AutoCAD; 三维3D图 |
6 | 系统图 | 用单线和标识记号表示液压装置、润滑装置及气动装置,及其它满足工艺要求的专用系统的原理图,表示所有元件的详细型号和品牌。 | 提供AutoCAD; |
7 | 设备安装图 | 用图纸表示设备的安装定位,标高;设备与设备,设备与基础的相对关系及运动轨迹、极限位置等参数。 用于指导施工的设备的配管、配线详细安装图纸及材料表。 | 提供AutoCAD; 三维3D图 |
序号 | 名称 | 定义(主要包括的内容) |
1 | 检验大纲 | 设备出厂前,进行试验与检查的项目名称、检查方法和检查记录表、允许值等。 |
2 | 润滑表 | 1)设备润滑点的机械名称、润滑给油方式、给油间隔时间、正常消耗量。 2)推荐的润滑油(脂)型号,应按国家标准代号执行。 |
3 | 首次充填量表 | 列出主要介质的初期充填量 |
4 | 特殊工器具及生产工器具清单 | 1)特殊工器具及生产工器具的名称及主要规格。 2)按安装、试运转分开计入其数量。 |
5 | 涂装要领说明 | 对所提供的设备、钢结构及主要配管,有必要进行特殊的防锈涂装者要提供涂装要领书,其内容如下: 涂料的种类、涂装方法、涂装时的注意事项。 |
6 | 安装要领说明 | 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对设备的安装有要求时,应编制安装要领书,包括:需要的精度、检验的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
7 | 设备调试和试运转要领说明 | 包括调试的顺序和方法,运转的顺序和方法,初始设定值,以及必须注意的事项等。 |
8 | 操作、维护检修、使用 说明 | 1)记述保证设备运转及维修所必要的运转操作步骤、使用方法、维修方法。 2)记述设备的结构、组成。 3)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 4)主要外购件的技术性能(可以产品样本代替)。 |
9 | 备品备件推荐表 | 1)事故备件(由于它的损坏会导致停产或造成重大损失,制作时间长,需长期准备者)清单及最少库存量。 2)消耗件(正常消耗,或性能恶化需更换者)清单及单位时间需要量。 3)易损件制造图或产品样本。 |
10 | 外购件清单 | 列出最终选用的外购件: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生产厂名及所属装配图号、件号(标准连接件如螺栓、螺母、销……等除外)。 |
表5.14-6工厂设计及三电控制系统设计的资料
序号 | 名称 | 定义(主要包括的内容) | 补充说明 |
1 | 设备安装图 | 表示设备(包括辅助设备)的外形、安装尺寸、安装、固定、操作和维护要求,最大单件吊装重量等。 | AutoCAD和pdf两种格式,提供三维3D图 |
2 | 系统图、原理图 | 表示系统组成、流程和原理,包括系统图、元件明细表、技术参数和要求、管径参数等。 | AutoCAD和pdf两种格式 |
3 | 主要能源介质清单 | 列出设备所需的主要能源介质代号、位置、接口尺寸,平均消耗量和瞬时最大流量、压力、温度、品质要求等技术参数。 | |
4 | 接口布置图及说明 | 表示接口的用途、管号、布置、方向、接口尺寸和连接形式等。 | AutoCAD和pdf两种格式 |
5 | 土建设计资料 | 表示设备基础形状大小要求、基础开口/孔的要求,标高,动静载荷大小、作用点及方向,有振动载荷的要标注振动载荷的频率。地脚螺栓及预埋件的布置位置、尺寸、受力情况,以及设备底座形状尺寸和其它要求(例如防护、防腐蚀要求等)。 | AutoCAD和pdf两种格式 |
6 | 电气设计资料 | 供电电源要求、用电设备表、原理图、接线位置和接线端子图(表)、控制说明(三电控制功能需求书)等。 提供电气设备的外形尺寸。 | 图纸AutoCAD和pdf两种格式电气元件表Microsoft Excel格式 |
7 | 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有关资料 | 提供设备的噪音值及振动强度数据。 |
土建设计资料中应包含以下详细信息
二次灌浆层厚度要在图纸中明确标出,建议二次灌浆层厚度在50~100mm。设备基础标高不包括二次灌浆层厚度。
表5.14-7土建设计资料信息
基基础名称 | 地脚螺栓 | 垫圈个数 | 螺母个数 | 基础标高 | 设备底面标高 | 二次灌浆层厚度 | 垂直静载荷(kN) | 倾翻力矩(kN·m) | 地脚螺栓安装方式 | 地脚螺栓型式 | |||||
螺栓标记 | 直径 | 数量 | 顶面标高 | 螺纹长度 | 螺栓总长 | ||||||||||
表5.14-8电气元件信息
电气元件名称 | 编号 | 数量 | 型号 | 品牌 | 功率 (台) kW | 转速 rpm | 电压 | 工作制度 | IP:防护等级 IC:冷却方式 IM:安装方式 | 电机自带冷却风机 | 功能描述 | |
电压 | 功率 | |||||||||||
交付的技术资料内容应满足上述“设备设计技术资料清单及说明”的要求;
电子版设计图纸为AutoCAD 2004版本兼容文件。图纸应按照1:1比例绘制;
电子版文档资料为Microsoft office兼容文件格式,或Adobe PDF文件格式。
2)技术资料的交付要求:
技术资料交付时应附有交付资料内容的明细表,明细表中明确具体交付资料的名称,图号,版本号,份数和备注说明;
所有交付的图纸资料应同时包括可编辑AutoCAD电子版图纸,PDF格式电子版,原尺寸蓝图和缩成A3规格的白图。具体交付份数按合同或技术协议规定交付;
所有交付的文档资料应包括电子版和A4或A3幅面打印的纸质文档。具体交付份数按合同或技术协议规定交付。
3.其它要求:所有资料的提供除电子版外,还要同时提供纸质版图纸,要保证电子版和纸质版图纸完全相同。每次提交资料时应附带“提交资料详细清单”,清单中要注明“资料名称”,“编号/图号”,“版本号”,“张数”,“图幅/大小”,“资料提交时间”等信息。
5.14.4 设备随机资料投标人提供设备随机资料,主要包括:
序号 | 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名称 | 套 数 | 备注 |
1 | 装箱清单 | 6 | |
2 | 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证书、进口设备原产地证(若有) | 6 | |
3 | 装配图纸、原理图、接线图、系统图等 | 6 | |
4 | 安装使用说明书、操作和维修手册 | 6 | |
5 | 其它 | 6 |
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主要包括:
序号 | 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名称 | 套 数 | 备注 |
1 | 施工材料合格证、检验实验报告 | 6 | |
2 |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实施期间各阶段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 6 | 电子版1份 |
3 | 各主要设备安装方案 | 6 | 电子版1份 |
4 | 单体设备调试方案 | 6 | 电子版1份 |
5 | 无负荷联动试车方案 | 6 | 电子版1份 |
6 | 技术操作规程、设备使用维护检修规程、安全操作规程 | 6 | 电子版1份 |
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必须完整齐全,要求做到竣工图纸与施工现场相一致,竣工资料必须加盖统一规定的竣工图章,符合招标人档案管理要求。
所有L1、L2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系统中涉及到的相关软件一并交付。
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 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名称 | 套数 | 备注 |
1 | 竣工图、设计变更单等 | 8 | 其中土建蓝图4套 |
2 |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 8 | |
3 |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 8 | |
4 | 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等 | 8 | |
5 | 电子版 | 1 | 移动硬盘 |
针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完整的技术方案及报价。
5.15.2 技术偏离及说明
技术偏离是技术规格偏离和技术参数偏离的统称,投标人就招标人所提出的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当出现与其要求不能完全一致时,就不一致的内容进行描述性一一说明。
本招标接受偏离,接受的偏离范围须有益与招标人。
技术偏离表
序号 | 项目 | 要求内容 | 偏离内容 | 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5.15.3投标人提供的备选方案及其要求
不接受备选方案。
第六节 主要设备技术参数
6.1制氧机组主要工艺设备见附表一
6.2空压站主要设备见附表二
6.3循环水系统主要设备见表三
6.4暖通电力主要设备见表四
6.5仪控系统主要设备表见附表五
6.6暖通主要设备见附表六
6.7电讯系统主要设备见表七
6.8检化验主要设备见表八
附表一:制氧机组主要工艺设备
项目名称 |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型 号 及 技 术 规 格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制氧机组 | ||||||
起重设备 | 1 | 32/5桥式起重机 | 32/5t,LK=~22.5m H=~9m | 台 | 1 | 跨度、起重高度按投标人设计 |
主体工艺设施 | ||||||
1 | 空气过滤器 | 处理空气量~250,000 Nm3/h,过滤效率≥99%,过滤阻力≤0.4kPa,过滤精度≤2 μ | 台 | 1 | ||
2 | 空压机 | 吸入压力/温度:97kPa(A)/32℃, 排气压力/温度:0.62MPa(A) /90℃,排气量:92000Nm3/h | 套 | 1 | 甲供 | |
3 | 空压机隔音罩 | 套 | 1 | |||
4 | 空气预冷系统 | 处理空气量:105000Nm3/h,空气出口温度~18℃ | 套 | 1 | 甲供 | |
5 | 空气纯化系统 | 处理空气量:105000Nm3/h, 空气出口温度~24℃, 吸附后CO2含量≤1 Ppm | 套 | 1 | 甲供 | |
6 | 空气分馏塔 | 氧气20000 Nm3/h,99.6% 氮气30000 Nm3/h,£5 ppmO2 氩气700 Nm3/h,99.999%Ar 高纯氧气100 Nm3/h,99.999% | 套 | 1 | 甲供 | |
7 | 膨胀机系统 | 流量:~15,500Nm3/h±20% 进/排气压力:0.9/0.14MPa(A) | 套 | 2 | 甲供 | |
8 | 1号氧压机 | 吸入压力/温度:10kPa/25℃, 排气压力/温度:3.0MPa/43℃,排气量:15000Nm3/h电机3200Kw | 套 | 1 | 利旧(电机配新) | |
9 | 2号氧压机 | 吸入压力/温度:10kPa/25℃, 排气压力/温度:3.0MPa/43℃,排气量:15000Nm3/h电机3400Kw | 套 | 1 | 利旧(电机配新) | |
10 | 中压氮压机 | 吸入压力/温度:5kPa(A)/32℃, 排气压力/温度:2.1MPa/40℃,排气量:7000Nm3/h | 套 | 1 | 甲供 | |
11 | 低压氮压机 | 吸入压力/温度:5kPa(A)/32℃, 排气压力/温度:1.0MPa/40℃,排气量:15000Nm3/h | 套 | 1 | ||
12 | 低压氮压机 | 吸入压力/温度:5kPa(A)/32℃, 排气压力/温度:1.0MPa/40℃,排气量:11000Nm3/h | 套 | 1 | 利旧(电机配新) | |
液体储存设施 | ||||||
1 | 液氧贮槽 | 常压立式珠光砂绝热, 容积2000 m3,工作压力20KPa | 座 | 1 | 甲供 | |
2 | 液氧输送泵 | 流量:20000Nm3/h 压力:2.5MPa | 台 | 2 | 甲供 | |
3 | 液氧汽化器 | 流量:16000Nm3/h 压力:2.5MPa | 台 | 1 | 甲供 | |
4 | 液氮贮槽 | 常压立式珠光砂绝热, 容积2000 m3,工作压力20KPa | 座 | 1 | 甲供 | |
5 | 液氮输送泵 | 流量:25000Nm3/h 压力:2.5MPa | 台 | 2 | 甲供 | |
6 | 液氮汽化器 | 流量:25000Nm3/h 压力:2.5MPa | 台 | 1 | 甲供 | |
7 | 液氩贮槽 | 立式真空储槽, 容积100 m3,工作压力0.8MPa | 座 | 1 | 甲供 | |
8 | 液氩输送泵 | 流量:1000Nm3/h 压力:3.0MPa | 台 | 2 | 甲供 | |
9 | 液氩汽化器 | 流量:1000Nm3/h 压力:3.0MPa | 座 | 1 | 甲供 | |
10 | 液氩充车泵 | 流量:15000Nm3/h 压力:0.8MPa | 台 | 1 | 甲供 | |
11 | 真空管 | 装置至贮槽液氧、液氮、液氩 | 套 | 1 | 按设计需求供应 | |
气体储存及调压 | ||||||
1 | 氧气球罐 | 1000m3, 3.0MPa | 座 | 1 | ||
2 | 氮气球罐 | 650m3, 3.0MPa | 座 | 1 | ||
3 | 氩气储罐 | 100m3, 3.0MPa | 座 | 1 | ||
4 | 氧气调压阀组Ⅰ | Q=16500 Nm3/h,阀前P1=3.0MPa 阀后P2=1.7MPa | 套 | 2 | ||
6 | 中压氮气调压阀组Ⅰ | Q=6000 Nm3/h,阀前P1=2.1MPa阀后P2=1.7MPa | 套 | 1 | ||
7 | 低压氮气调压阀组Ⅱ | Q=6000 Nm3/h,阀前P1=2.1MPa阀后P2=0.8MPa | 套 | 1 | ||
8 | 氩气调压阀组 | Q=2200 Nm3/h,阀前P1=3.0MPa阀后P2=1.7MPa | 套 | 1 | ||
液化装置 | 1 | 液化冷箱(含膨胀机) | 液化能力,液氧/氮量: 100t/d | 套 | 1 | 利旧(膨胀机换新) |
2 | 循环氮压机 | 进/排气压力:0.107MPa(A) / 2.6MPa(A), 原料氮气量:4400Nm3/h 循环氮气量:26000Nm3/h 电机(新配):2600kW,10kW | 利旧(电机配新、压缩机保养、监控如DCS) | |||
液化装置 | 1 | 液化冷箱(含膨胀机) | 液化能力,液氧/氮量: 100t/d | 套 | 1 | |
2 | 循环氮压机 | 进/排气压力:0.107MPa(A) / 2.6MPa(A), 原料氮气量:4400Nm3/h 循环氮气量:26000Nm3/h 电机:2600kW,10kW |
注:1.表中所列设备/材料不作设备订货依据,仅作项目投资估算之用。
附表二:空压站主要设备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型号及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全厂空压站 | ||||||
起重设备 | 1 | 25/5t桥式起重机 | 台 | 1 | 跨度、起重高度按投标人设计 | |
空压站主设备 | 1 | 离心压缩机组 | 排气量:260Nm3/min,0.8MPa(G) 电源: 10kV/380V/50Hz 配机组附属装置、止回阀、卸压阀、排气消声器、管道补偿器、控制装置、安全装置、地脚螺栓、管道配对法兰、紧固件、密封垫等 | 套 | 6 | |
2 | 离心压缩机组 | 排气量:250Nm3/min,0.5MPa(G) 电源: 10kV/380V/50Hz 配机组附属装置、止回阀、卸压阀、排气消声器、管道补偿器、控制装置、安全装置、地脚螺栓、管道配对法兰、紧固件、密封垫等 | 套 | 2 | ||
3 | 空气过虑器 | 额定过滤空气量: 700m3/min 阻力损失: <350Pa、过滤精度: 2μm 过滤效率: ≥99.9% 耗电功率:≤300W 配机组附属控制装置、安全装置、地脚螺栓、管道配对法兰、紧固件、密封垫等 | 套 | 6 | ||
4 | 空气过虑器 | 额定过滤空气量: 700m3/min 阻力损失: <350Pa过滤精度: 2μm 过滤效率: ≥99.9% 耗电功率: ≤300W 配机组附属控制装置、安全装置、地脚螺栓、管道配对法兰、紧固件、密封垫等 | 套 | 2 | ||
5 | 余热再生吸附式干燥机 | 额定处理空气量:260Nm3/min,额定工压力: 0.80MPa(G),露点:﹣40℃,再生零气耗; 配前、后过滤器、就地电控箱、露点仪等 | 套 | 5 | ||
6 | 储气罐 | 50m3,0.8MPa(G) 包括人孔、压力表、安全阀、疏水阀等附件,各接口法兰成对配带(包括紧固密封件)、钝化处理 | 套 | 2 | ||
7 | 储气罐 | 50m3,0.8MPa(G) 包括人孔、压力表、安全阀、疏水阀等附件,各接口法兰成对配带(包括紧固密封件) | 套 | 1 |
注:1.表中所列设备/材料不作设备订货依据,仅作项目投资估算之用。
2.投标人可根据空气用量表对空压站供气工艺及设备配置进行优化设计,设计原则为:保用气安全前提下,简单、高效、节能、低投资。
3.每种规格空压机除开机随机备件外,需配满足长周期运行备件1组:
油过滤器芯 | 8套 |
油气分离器芯 | 8 套 |
振动探头 | 4只 |
位移探头 | 2只 |
前置放大器及连结电缆 | 4只/根 |
轴承测温元件(RTD--PT100) | 4只 |
空压机轴承(包括径向轴承和止推轴承) | 1套 |
空压机气封 | 1套 |
空压机油封 | 1套 |
配套变送器 | 1套 |
阀门定位器 | 1套 |
油泵联轴器 | 1套 |
附表三:循环水系统主要设备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及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起重设备 | 1 | 单梁悬挂起重机 | 5t 跨度~10m | 跨度、高度按设计 | ||
空压站供水 | ||||||
1 | 空压站净环供水泵组 | Q=1000m3/h H=50mN=200Kw 10kV | 台 | 3 | ||
2 | 手动蝶阀 | D341H-10C DN500 | 台 | 3 | ||
(带加长杆) | D341H-10C DN450 | 台 | 3 | |||
D341H-10C DN600 | 台 | 1 | ||||
D341H-10C DN250 | 台 | 1 | ||||
3 | 水泵控制阀 | DY30AXPN1.0DN450 | 台 | 3 | ||
4 | 手动蝶阀 | D341H-10C DN600 | 台 | |||
5 | 微阻缓闭止回阀 | DN450 | 台 | 3 | ||
制氧机供水 | ||||||
1 | 制氧站净环供水泵组 | Q=1500m3/h H=50m N=315Kw 10kV | 台 | 3 | ||
2 | 手动蝶阀 | D341H-10C DN500 | 台 | 3 | ||
D341H-10C DN450 | 台 | 3 | ||||
D341H-10C DN600 | 台 | 1 | ||||
D341H-10C DN250 | 台 | 1 | ||||
3 | 水泵控制阀 | DY30AXPN1.0 DN450 | 台 | 3 | ||
4 | 手动蝶阀 | D341H-10C DN600 | 台 | 3 | ||
5 | 微阻缓闭止回阀 | DN450 | 3 | |||
净环旁滤 | ||||||
1 | 净环旁滤供水泵组 | Q=200m3/hH=30mN=30kW 380V | 台 | 1 | ||
2 | 净环旁滤砂滤器 (配全套阀门及电控箱) | 过滤水量Q=200m3/hSS≤5mg/L | 套 | 1 | ||
3 | 手动蝶阀 | D341H-10C DN250 | 台 | 2 | ||
(带加长杆) | D341H-10C DN200 | 台 | 1 | |||
4 | 水泵控制阀 | DY30AXPN1.0 DN200 | 台 | 1 | ||
冷却系统 | ||||||
1 | 空压站净环水冷却塔 | Q=1500m3/h 进水温度:45℃; 出水温度:32℃;N=55Kw 380V | 台 | 2 | ||
冷却塔配套阀门 | D341X-10DN450 | 个 | 2 | |||
回水旁路阀门 | D341X-10DN600 | 个 | 1 | |||
2 | 制氧站净环水冷却塔 | Q=1500m3/h 进水温度:45℃; 出水温度:32℃;N=75Kw 380V | 台 | 2 | ||
冷却塔配套阀门 | D341X-10DN450 | 个 | 3 | |||
回水旁路阀门 | D341X-10DN600 | 个 | 1 | |||
止回阀 | 1 |
注:1.表中所列设备/材料不作设备订货依据,仅作项目投资估算之用。
2.投标人可对循环水系统进行优化设计,在保障安全生产前提下,以节水、节电、节省投资为原则,对设备及供水管道进行合理配置。
3.投标人对循环水系统的设计需满足水泵、凉水塔风机远程控制功能。
附表四:电力专业主要设备表
子项名称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及技术规格性能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氧气站变配电 | ||||||
1 | 10kV金属铠装中置式开关柜 | KYN28A-12,40kA | 套 | 22 | 含PT、母联隔离柜 | |
2 | 10kV固态软启动装置 | 套 | 5 | |||
3 | 10kV无功补偿装置 | 套 | ||||
4 | 微机监控后台 | 操作站和工程师站各一套 | 套 | 1 | ||
5 | 10kV微机综合保护测控装置 | 套 | 1 | 投标人根据设计需求提供 | ||
6 | 操作台 | 2工位 | 套 | 1 | ||
7 | 直流屏 | 直流电压:220V,100Ah,双电双充,带3kVA逆变器 | 套 | 1 | ||
8 | 低压开关柜 | GGD3 | 套 | 1 | ||
9 | 变频柜 | 套 | 1 | |||
10 | 低压变频器 | 套 | 11 | |||
11 | 照明电源箱 | 套 | 1 | |||
12 | 检修电源箱 | 套 | 1 | |||
13 | 电源箱 | 套 | 1 | |||
14 | 动力配电箱 | 套 | 1 | |||
15 | 机旁箱 | 套 | 1 | |||
16 | 干式变压器 | SCB11-1600,6/0.4kV,1600kVA,D,Yn11 Ud%=6 | 台 | 2 | ||
18 | 起重电源箱 | 套 | 1 | |||
循环水泵房 | ||||||
1 | 机旁操作箱 | 套 | 1 | |||
2 | 起重机电源箱 | 套 | 1 | |||
3 | 检修电源箱 | 套 | 1 | |||
4 | 照明配电箱 | 套 | 1 | |||
空压站 | ||||||
1 | 低压开关柜 | GGD3 | 套 | 1 | ||
2 | 照明电源箱 | 套 | 1 | |||
3 | 机旁箱 | 套 | 1 | |||
4 | 干式变压器 | SCB11-1000,6/0.4kV,1000kVA,D,Yn11 Ud%=6 | 台 | 2 | ||
5 | 检修电源箱 | 套 | 1 | |||
6 | 起重电源箱 |
注:1.表中所列设备/材料不作设备订货依据,仅作项目投资估算之用。
附表五:仪控系统主要设备
项目名称 | 序号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制氧机组 | |||||
1 | DCS系统、SIS系统 | 套 | 1 | ||
2 | 仪表分析仪 | 套 | 1 | 要求成套供应 | |
3 | 新建20000Nm3/h制氧机组随制氧设备成套控制系统及仪表(仪表台件数:200) | 甲供 | |||
4 | 补充仪表设备如下: | ||||
5 | 热电阻Pt100 | 支 | 8 | ||
6 | 压力变送器,4~20mA | 台 | 9 | ||
7 | 电磁流量计DN400 | 台 | 1 | ||
8 | 电磁流量计DN700 | 台 | 1 | ||
9 | O2浓度报警探头 | 台 | 8 | ||
10 | O2浓度报警器 | 台 | 1 | ||
空压站、氮压间 | |||||
1 | 热电阻Pt100 | 支 | 11 | ||
2 | 双金属温度计 | 块 | 9 | ||
3 | 差压变送器4~20mA,两线制 | 台 | 5 | ||
4 | 压力变送器4~20mA,两线制 | 台 | 15 | ||
5 | 压力表 | 块 | 14 | ||
6 | 孔板DN200 | 块 | 2 | ||
7 | 孔板DN300 | 块 | 1 | ||
8 | 孔板DN350 | 块 | 1 | ||
9 | 孔板DN400 | 块 | 1 | ||
10 | 孔板DN600 | 块 | 1 | ||
11 | 孔板DN700 | 块 | 1 | ||
12 | 电磁流量计DN400 | 台 | 1 | ||
13 | 电磁流量计DN600 | 台 | 1 | ||
14 | 气动调节阀DN200 | 套 | 2 | ||
15 | 投入式液位计 | 台 | 2 | ||
液体储存设施 | |||||
1 | 新建20000Nm3/h制氧机组随制氧设备成套控制系统及仪(仪表台件数:50) | 甲供 | |||
气体储存及调压 | |||||
1 | 热电阻Pt100 | 支 | 6 | ||
2 | 压力变送器,4~20mA | 台 | 16 | ||
3 | 差压变送器,4~21mA | 台 | 8 | ||
4 | 孔板(氧气)DN300 | 台 | 2 | ||
5 | 孔板DN300 | 台 | 6 | ||
6 | 气动调节阀DN50 | 套 | 1 | ||
7 | 气动调节阀DN125 | 套 | 1 | ||
8 | 气动调节阀(氧气)DN200 | 套 | 2 | ||
9 | 气动调节阀DN250 | 套 | 1 | ||
10 | 气动调节阀(氧气)DN300 | 套 | 2 | ||
11 | 气动调节阀DN300 | 套 | 7 | ||
循环水系统 | |||||
现场仪表 | |||||
1 | 热电阻Pt100 | 支 | 1 | ||
2 | 压力变送器,4~20mA | 台 | 2 | ||
3 | 电磁流量计DN80 | 台 | 1 | ||
4 | 电磁流量计DN100 | 台 | 1 | ||
5 | 电磁流量计DN150 | 台 | 1 | ||
6 | 电磁流量计DN300 | 台 | 1 | ||
7 | 电磁流量计DN900 | 台 | 1 | ||
8 | 投入式液位计 | 台 | 1 | ||
计量 | |||||
1 | 计量轨道衡 量程80T | 台 | 1 | ||
注:1.表中所列设备/材料不作设备订货依据,仅作项目投资估算之用。
2.分析仪表成套使用阀门要求为进口产品。
附表六:通风主要设备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 子项名称/设备名称 | 型号及技术规格性能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制氧主厂房 | ||||||
1 | 屋顶风机 | YDTW-1、No.9E N=2.2kW/380V | 台 | 12 | ||
2 | 轴流风机 | T35-11No.6.3,N=0.75kW | 台 | 2 | ||
3 | 圆形防火阀 | SFVD功能控制φ630 | 个 | 2 | ||
空压氮压机间 | ||||||
1 | 屋顶风机 | YDTW-1 、No.9E N=2.2kW/380V | 台 | 6 | ||
2 | 轴流风机 | T35-11No.6.3,N=0.75kW | 台 | 6 | ||
循环水泵房 | ||||||
1 | 轴流风机 | T35-11No.6.3,N=0.75kW | 台 | 4 | ||
制氧机组配电室 | ||||||
1 | 轴流风机 | T35-11No.6.3,N=1.5kW | 台 | 2 | ||
2 | 轴流风机 | T35-11No.5.6,N=1.5kW | 台 | 2 | ||
35KVA站 | ||||||
1 | 轴流风机 | T35-11No.5.6,N=1.5kW | 台 | 2 | ||
水泵房配电室 | ||||||
1 | 轴流风机 | T35-11No.5.6,N=1.5kW | 台 | 2 |
注:1.表中所列设备/材料不作设备订货依据,仅作项目投资估算之用。 2. 投标人可根据需求进行优化设计。
附表七:电讯系统主要设备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 号 及 技 术 规 格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氧气站 | ||||||
1 | 自动电话机 | 桌挂两用 | 台 | 15 | ||
2 | 手持式无线电话机 | 每台带充电器及备用电池组 | 套 | 6 | ||
3 | 工业电视系统 | 含风冷、水冷或全天候防护罩、网络摄像机、云台、镜头、现场控制箱、浪涌保护器、智能交换机等 | 套 | 22 | ||
4 | 监视器 | 带吊架,46’’液晶 | 台 | 6 | ||
视频解码器 | 九路 | 台 | 1 | |||
5 | 平台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集中存储 | 存储15天 | 套 | 1 | ||
6 | 火灾报警控制器 | 4回路(包括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电话分机、广播扬声器、联动模块、备用电源等) | 套 | 1 | ||
7 | 固定式氧含量报警仪 | 8个以上测点 | 套 | 1 | ||
8 | 便携式氧含量报警仪 | 声光报警 | 台 | 3 | ||
注:1.表中所列设备/材料不作设备订货依据,仅作项目投资估算之用。
附表八:检化验主要设备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型 号 及 技 术 规 格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1 | 汉普气体分析仪 | 玻璃仪器(低含量) | 台 | 1 | ||
2 | 奥氏气体分析器 | 玻璃仪器 | 台 | 1 | ||
3 | 光电分析天平 | TG328B型 | 台 | 1 | ||
4 | 架盘天平 | 台 | 1 | |||
5 | 气相色谱仪 | 台 | 2 | |||
6 | 粘度计 | 台 | 1 | |||
7 | 开口闪点仪 | 台 | 1 | |||
注:1.表中所列设备/材料不作设备订货依据,仅作项目投资估算之用。
第七节 质量保障及性保证指标考核
7.1 概述
石钢环保搬迁升级改造氧气站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内容包括工厂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与供应、工程施工、协调联络、设备安装(含搬迁)、调试、试生产、达产达标、人员培训、检验测试、取证、质保等工程内容。
7.2中标人达到合同工程的总体要求
氧气站工程满足“简单、高效、低成本”的原则和“绿色、智能、节能、高质量、高效益”的要求,采用成熟的、先进的工艺技术,设备选型合理,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投标人应建立质保体系,制定明确的管理措施,确保施工过程质量、进度、安全、环境全方位受控,设备投运后达到安全、长周期运行的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行业政策,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国家环保、能源、安全卫生、消防等法规及各级政府的要求,遵守石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现场控制良好。
中标人应按“保安全、保质量、保工期、保环境”的原则在规定的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合同内容。
工程及设备相关资料的移交规范、清晰、齐全、无漏项。
设备投产考核结束后,中标人应派1-2名驻厂服务人员为招标人进行为期1-3个月的后期保障服务,确保设备磨合、管网应力变化导致的异常状态下的应急反应。
7.3考核时间及测试方法
设备安装完成后,需对该系统以及主要设备和辅助设备进行检验测试和最终考核,以便确认其性能。
性能考核值按本技术规格书2.2.1条款气体需求表数据。
1. 制氧机组考核
制氧机组保证值考核的时间为负荷试车投运正常后6个月内完成(含第一批利旧搬迁设备)。
最终验收考核测试程序由投标人准备,并由招标人确认。考核合格后双方签署功能考核验收文件,届时为工程竣工。
2. 空压站考核
空压站性能保证值考核时间为开始负荷试车后6个月内完成。
最终验收考核测试程序由投标人准备,并由招标人确认。考核合格后双方签署功能考核验收文件,届时为工程竣工。
3. 搬迁设备考核
搬迁设备考核时间为搬迁投运正常后1个月内完成(指需旧厂区停产后搬迁设备)。
最终验收考核测试程序由投标人准备,并由招标人确认。
7.4合同主要技术保证指标
1.性能考核具备的条件
1)制氧机组、空压站及公辅系统等所有设备能够正常投入运行;
2)荷试车已经达到设计能力、产品质量指标和能耗指标;
3)调试阶段将暴露的问题已经解决,各项工艺指标在处于满负荷状态下达到设计量;
4)设备正常投运后,满足氧气、氮气、氩气、普通空气、洁净空气等各项介质用户所要求的压力和气量及洁净度等各项指标要求;
5)设备运行平稳,各种能源介质无跑冒滴漏现象;
6)现场的设备设施满足消防、安全、环境、职业卫生等要求,通过安全验收评价,达到石钢公司消防、安全、环境、职业卫生等相关规范要求;
7)氧气站工程所有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仪表、电气等取得使用证书和检验合格证书,达到石钢公司特种设备统一标准要求;
8)氧气站供配电、供水、蒸汽等能源供应系统满足生产及系统应急要求;
9)自控、监控、报警和连锁装置均已投产稳定运行;
10)氧气站所有设备的检测点能够实现集中监控,并对主要设备的异常情况实现在线干预与控制,达到石钢公司智能化规范统一要求。
2.对服务的考核
1)对氧气站操作、点检及管理人员的培训能够达到的要求:
管理人员能够制定出规程和标准;
操作人员了解并熟悉操作规程;
点检人员熟悉点检及维护标准。
2)图纸资料及施工资料移交要求:
设计资料图号编辑整齐有序,列有详细的资料清单;
设备资料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安装说明书、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说明书、备件明细表、关键部件图纸等;
特种设备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设备质量证明书;
竣工验收移交资料应盖有施工单位竣工验收章;
图纸资料的移交数量符合合同要求。
4. 主要系统及设备的性能保证指标
1)氧、氮、氩供气系统满足用户要求;
2)空压站供气满足公司各用户对空气气量、压力、质量的要求;
3)供水、供电等公辅系统容量设计合理,满足站内设备正常运行要求;
4)投标人采购的空压机、氮压机设备电耗不超过设计值;
5)交工资料及各种证照办理齐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要求,项目能够顺利通过安全验收。
5. 考核办法
1)因设计或安装质量原因,氧、氮、氩供气系统压力达不到设计值,每降低一个百分点,考核合同总价款的0.1%;
2)空压站供气量及达不到设计值,每降低一个百分点,考核合同价款的0.1%;
3)供电、供水、仪控系统等公辅设施容量设计合理,设备功能先进,满足制氧机组和空压站设备正常运行要求。设备调试正常投运后,考核期内因公辅系统故障导致主设备停运次数不超过2次,每出超1次,考核合同价款0.1%;
4)安全、环保、消防不满足验收标准和石钢公司相关标准,不能通过验收,考核合同价款的1%;
5)搬迁设备性能指标考核值按液化装置产能达到100t/d为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考核合同价款的0.05%。
第八节 技术人员派遣
8.1投标人技术人员派遣
8.1.1派遣目的及服务范围
为了保证合同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派遣合格的、经验丰富、技术熟练和健康的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技服务。
投标人技术服务的范围为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包括性能保证值考核)、操作、维修、培训等全方位的技术服务。
在保证项目进度前提下,投标人作为工程技术总负责单位,对工程设计、工程质量、项目工期、设备性能、人员培训、技术服务、技术监督及最终工程质量负责。
8.1.2责任和义务
投标人应从所派遣的技术人员中指定一名为投标人在合同现场的总代表,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总的技术服务,并与招标人合同现场总代表合作协商,解决有关合同的工作和技术问题。但双方总代表未经买卖双方授权无权修改合同。
1)派遣技术人员应在现场代表领导下,开展工程各阶段技术服务,及时处理相关技术问题。
2)派遣技术人员应向招标人详细解释有关设计方案、设备选型、施工方案、调试技术及方法,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3)派遣技术人员对施工过程的关键点质量控制及测试数据做好详细记录,并作为交工资料附在竣工文件当中。
4)派遣技术人员应向招标人详细解释技术文件、图纸、数据表、操作手册、设备性能以分析方法等,回答招标人提出的合同范围内技术问题。
5)派遣技术人员应对本项目各类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以便尽快熟悉合同项目的设备、技术,协助招标人制定合同内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检修维护规程和点检及检修标准。
6)派遣技术人员应与招标人积极合作,保证合同项目按计划进度建设,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尽快达产达效。
8.1.3工作制度
1)派遣技术人员抵达后,按照双方现场代表同意的工作计划表,在招标人总体安排下开展工作。工作计划需要修改时,应经双方总代表协商确定。
2)投标人技术人员在甲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作息时间应按合同现场的规定。
8.1.4派遣计划
1)招标人完成厂区三通一平工作后,投标人将向招标人提交一份详细的技术人员派遣计划表。
2)派遣技术人员抵达或离开招标人的日期,由双方现场代表根据合同工厂的建设进度协商确定。
3)派遣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经招标人同意,在不影响现场工作的前提下,投标人可以召回或更换派遣技术人员。
8.1.5待遇条件
招标人为投标人派遣技术人员免费提供办公室和必要的工作用具。
8.1.5其他
招标人有权利要求更换在项目现场工作期间不称职或连续生病达到5天的投标人派遣技术人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8.2招标人员培训
8.2.1培训目的
1)对招标人技术人员培训的目的,旨在使招标人技术人员能够系统、清晰地理解和掌握相关技术,以及设备的性能,能够尽快地熟练使用和维护这些设备。
2)投标人将指派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技术人员,向招标人技术人员提供安装、调试、操作、维护方面的培训。
3)投标人将通过不同的形式为招标人提供指导和培训。
8.2.2培训内容及要求
1)项目相关工艺及设备的操作、维护、化验、组态、管理等的培训。
2)投标人应制定初步培训计划,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最终计划。
3)试车前,投标人协助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上岗人员掌握并熟知。
8.2.3培训期间待遇条件
参加培训人员的旅费和起居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投标人负责招标人的餐费。
第九节 供应商及品牌范围
中标人应按以下推荐供货商或品牌范围选购设备及辅材,特殊情况需选用其他品牌应不低于招标人所推荐品牌,且经招标人同意方可使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分类 | 推荐分包商/品牌或质质量等同于 |
一 | 制氧站工艺设备 | ||
1 | 氧氮球罐、立式氩气储罐 | A | 沈阳三洋、深州金结、河北宏润、北京三川世纪 |
2 | 氧气专用阀门 | A | 上海沪工、开封阀门、凯斯特 |
3 | 调节阀、快切阀 | A | 无锡工装、杭氧工装、无锡凯尔克、无锡鑫华控 |
4 | 截止阀 | B | 凯斯特、上海沪工、西高 |
5 | 蝶阀(金属硬密封) | B | 凯斯特、镇江市铸造阀门厂、上海沪工、天津津阀 |
6 | 空气过滤器 | B | 无锡胡埭、无锡安和、浙江山立 |
7 | 氧气过滤器 | A | 开封杰源、上海威尔顿、烟台海飞 |
8 | 阻火器 | A | 开封杰源、上海威尔顿、烟台海飞 |
9 | 液储系统低温阀 | B | 川空、凯斯特、双恒阀门 |
10 | 静态轨道衡 | A | 北京首昌衡器、承德市五岳、宁波中和 |
二 | 热力通风设备 | ||
1 | 空压机、低压氮压机组 | A | 阿特拉斯、英格索兰、埃利沃特(复盛)、寿力 |
2 | 压缩机配套电机 | A | ABB、西门子、东源 |
3 | 储气罐 | A | 具备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资质 |
4 | 零气耗再生吸干机 | B | 阿特拉斯、纽曼泰克、斯必克流体、西安超滤 |
5 | 蝶阀(硬密封) | B | 凯斯特、镇江市铸造阀门厂、上海沪工、天津津阀 |
6 | 截止阀 | B | 凯斯特、双恒、开封 |
7 | 调节阀 | B | 欧美进口品牌、无锡工装、杭氧工装、无锡凯尔克 |
8 | 止回阀 | B | 上海沪工、西高、双恒 |
9 | 切换阀 | B | 无锡工装、南京欧德威、凯斯特、深圳万训 |
10 | 再生吸干机吸附剂 | C | 防水型高性能硅胶 |
11 | 空气过滤器 | B | 无锡胡埭、无锡安和、浙江山立 |
三 | 电气设备 | ||
1 | 高压真空断路器 | A | 通用(GE)、伊顿电力、库伯耐吉、富士、上海纳杰、科林 |
2 | 高压柜 | A | 常州太平洋、上海纳杰、科林电气、大连东方、天水长城、唐山创元方大、大禹电气 |
3 | 低压断路器、接触器及相关元件 | B | ABB 、西门子 、施耐德等同档次产品 |
4 | 干式动力变 | A | 天威顺达、江苏宝胜 、富士 、鲁能电力、吴江 |
5 | 低压变频器 | A | ABB(ACS850)、西门子(S120) |
6 | 高压电磁调压软启(空分空压机) | A | 大禹电气、ABB、西门子、施耐德 |
7 | 高压固态软启动器 | B | 索肯和平、长沙奥托、天津先导倍尔、哈尔滨帕特尔、大禹电气 |
8 | 低压电机(必须是标准电机、C级180度以上、带加油孔) | B | 佳木斯、上海电机、湘潭电机 江特电机、SEW |
9 | 电度表 | B | 许继电气、科林、威胜 |
10 | 低压电机保护器 | B | ABB(UMC100.3UCEX/V1155) 、施耐德(EOCR-CMM)、西门子(3UF7110) |
11 | 微机综合保护器 | B | 南瑞继保 |
12 | 直流屏(充电模块、充电机) | B | 艾默生、河北银华、科林、上海电气 |
13 | 高压电机 | A | 中电电机、上电电机、东源、西门子、ABB |
14 | 高压电容器 | A | 合容、桂容、锦容、无锡电容器 |
15 | 节能灯具 | B | 菲利普、亚明、创元方大 |
16 | 高压互感器 | B | 大一互、大二互、大连北方 |
17 | 高压电缆 | A | 天津金山、江苏宝胜、江苏上上、上海飞航、上海胜华、沈缆四环、唐山创元方大 |
18 | 端子 | B | 菲尼克斯、图尔克、魏德米勒 |
19 | 低压电缆 | B | 天津金山、安徽华海、上海胜华、唐山创元方大 |
四 | 仪器仪表 | ||
1 | DCS | A | YOKOGAWA、HONEYWELL、ABB、FOXBORO、浙江工控 |
2 | 分析仪 | B | ABB、仕富梅、西门子 |
3 | 调节阀 | B | 无锡工装、杭氧工装、无锡凯尔克、无锡鑫华控 |
4 | 变送器 | B | E+H、EJA、ROSEMOUNT |
5 | 热电阻 | B | 上海浦光、江苏红光、 川仪 |
6 | 电气阀门定位器 | B | 无锡工装、西门子、山武 |
7 | UPS不间断电源 | A | 爱默生、梅兰日兰、 ABB |
8 | 电磁流量计 | B | 川仪、西门子、菲时博特 |
9 | 孔板流量计 | B | 江苏红光、川仪、上海浦光 |
10 | 继电器 | B | ABB、 欧姆龙、施耐德、菲尼克斯 |
11 | 工控机 | A | 西门子、研华、DIGGCOM |
12 | L2级服务器 | A | 按信息化系统统一规定执行。 |
13 | 工业交换机 | A | 西门子、赫斯曼、卓越、MOXA、东土 |
14 | PROFIBUS诊断套件 | B | |
五 | 给排水设备 | ||
1 | 普通水泵 | B | 凯泉泵业、上海东方、广东佛山、成都西南 |
2 | 钢结构工业型冷却塔 | B | 江苏海鸥、山东金光、中疆环保 |
3 | 自清洗过滤器 | C | 以色列阿米亚德或同水平品牌 |
4 | 电动阀门执行器 | C | 南京欧德威、深圳万讯 |
5 | 手动蝶阀(金属硬密封) | B | 凯斯特、上海沪工、天津津阀 |
6 | 电动蝶阀(金属硬密封) | B | 凯斯特、上海沪工、天津津阀 |
7 | 微阻缓闭止回阀 | B | 凯斯特、上海沪工、天津津阀 |
六 | 起重设备 | ||
1 | 起升减速机 | 太重、大连华锐、南高齿、宁波东力 | |
2 | 行走减速机 | 太重、大连华锐、南高齿、宁波东力 | |
3 | 钢丝绳 | 贵绳 巨力 | |
4 | 电机 | 佳木斯、大连伯顿 、长航 、SEW | |
5 | 继电器、接触器、断路器等低压元器件、低压电机保护器 | ABB、西门子、施耐德 | |
6 | 车载空调 | 常冷银城、上海汉耀、河北兰伯瑞 | |
7 | 多功能报警仪、接近开关、激光防碰撞、限位开关 | 上海共融、图尔克 | |
8 | 起重机安全仓门 | 上海英奇“起重机专用永磁碰撞式安全门” | |
七 | 监控设备 | ||
1 | 防爆摄像机 | 景阳、海康威视、大华 | |
2 | 云台 | 亚安、嘉杰、嘉安 | |
3 | 中心软件管理平台 | 互信互通、东方网力、宇视 | |
4 | 网络交换机 | 思科、华为、华三 | |
5 | 视频管理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存储服务器、磁盘阵列及相应软件 | 与公司中心管理平台软件为统一品牌 | |
八 | 其他辅材 | ||
1 | 润滑油 | 按石钢公司2020年度中标品牌 | |
2 | 润滑脂 | 按石钢公司2020年度中标品牌 | |
3 | 管网材料 | 河钢集团、宝钢集团、武钢集团、太钢不锈 | |
... |
正本或副本
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制氧站工程EPC总承包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ZCZB-2015-350-11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投标报价
七、价格清单
八、投标人技术方案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他资料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日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年月日
(附: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复印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招标人名称):
我方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月日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标人全称 | ||||
招标编号: | ||||
投标总报价 | 万元(大写: ) | |||
其中 | 项目 | 分项报价金额 | 税率 | 备注 |
设计费 | ||||
设备费 (含备品备件费) | ||||
建安费 |
注:投标总报价包括招标范围及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七、价格清单
1、投标报价要求
1.1投标报价编制的基本要求
1.1.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
1.1.2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招标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其他资料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所列项目应清楚明晰。
1.1.3投标函中的总报价应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的汇总金额一致。总报价包括设计费、设备费(含运杂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施工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设备及材料的装卸费和仓储保管费、税费等)、服务费(总承包管理费、技术服务费、技术专利费、特种设备及专项工程检验检测试验费、联合试运转费、培训费等)、风险金等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税费。
1.1.3.1投标人在总承包报价内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足够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特殊施工措施费,以便招标人按照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进行考核。
1.1.3.2招标人如有供应设备及材料,其设备及材料的装卸费、运输费和仓储保管费包含在总承包报价内。
1.1.4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认真研究后,充分考虑建设工期以及建设期间设备、材料、人工、机械等价格的市场因素、汇率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
1.1.5投标人应先到工地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工地位置、环境、现场道路、水电接点位置、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环境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1.6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地质勘察资料、场平施工图充分理解,投标总价中的费用应为完成本工程内容直至功能考核、达到规定指标所需的一切费用。
1.1.7投标人应严格按招标文件中格式填写,以免遗漏或有误。每个项目均应填写报价。
1.2 投标报价编制的原则
1.2.1投标人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市场情况及投标人过去同类工程经验自主报价。
1.2.2投标人应被认为在填写单价和总价前,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报价表内所填的单价和总价应被认为已包括了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若属投标人未报的部分均视为包含在其他单价或总价中。
1.2.3投标人对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所需的完整性、功能性负责,招标人目前提供的工程量或者标书文字描述不保证其完整性或没有遗漏,投标人须承诺虽然没有列出但为了实现招标人的目的而其中隐含或是按常规的惯例所必须需要的材料、设备及其它劳务性的工作,投标人已经在其投标报价中考虑到这些因素,并且不会因这些因素对其价格和工期进行任何的调整和变化。
1.2.4 对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特殊施工措施费,投标人应自行考察现场,结合市场及自身情况自主报价,若投标报价未报或漏报的内容则视为不发生此项费用或已包含在其他费用中。
1.2.5其他费用(如各种检测检验费用、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检测费和办证费、职工培训费、总承包管理费等费用)由投标人结合河北省和石家庄市相关部门收费情况、市场及自身情况自主报价,若投标报价未报或漏报的内容则视为不计取此项费用或已包含在其他项目(单价)费用中。
1.2.6工程质保期内的工艺、设备、材料因质量达不到要求造成的修配改,安全防护设施、检修维护设施的完善均在总承包范围内。
投标人提供的在设备单体试车,联动试车用易耗和易损件,且因安装或设备质量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承包人须无偿予以维修、更换或者赔偿损失。
1.2.7本项目所包含的主要设备的厂方培训、生产岗位的实习培训、重要岗位的理论专修培训、操作规程的学习培训、调试过程的操作培训所需要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总承包报价中(业主差旅费除外),并要求排出具体培训方式、人员及进度安排表。
1.2.8其他:除招标文件明确不在招标范围内的,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没有提到,但为了保障交工验收所必须的工作,均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1.2.9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均采用人民币报价,合价以万元为单位计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发生外汇,投标人应给出外汇总额并折合成人民币计价,发生的外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1.3投标报价编制的具体要求:
1.3.1投标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向招标人开具设备采购的增值税发票,并能满足招标人抵扣增值税的相关要求;若投标人不能开具设备采购的增值税发票导致招标人不能抵扣增值税,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出能抵扣增值税的解决方案,否则招标人将从投标人中标的合同价款中扣减相应费用。
1.3.2设备费(含随机备品备件)分系统按项目组成计列。
1.3.3建筑工程费分系统按单位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组成计列。
1.3.4安装工程费分系统按单位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组成计列。
1.3.5运杂费中包含了大型设备及特殊构件运输费用。
1.3.6余土、施工垃圾等弃土场地由中标人负责,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内。
1.3.7招标人在场地平整完成、场地交接后,若发生余土外运或者购土回填的情况,其发生的费用和工作量由中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报价内。
1.3.8施工所需的水、电由招标人明确接点位置,投标人负责从招标人提供的接点位置起至投标人所承担的施工区域内临时供水、供电设施的设计、修建、管理、使用、维护,所需费用在施工措施费报价时考虑。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费用由招标人装表计量,按月向招标人交纳费用。
1.3.9投标人必须完整填报投标报价表中要求的各类报价表,若未填报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增加表格,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2. 价格清单
2.1 投标报价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一 | 设计费 | 表2.2 | |
1 | |||
2 | |||
小计 | |||
二 | 搬迁改造费 | 表2.3 | |
1 | |||
2 | |||
….. | ….. | ||
小计 | |||
三 | 设备采购费 | 表2.4+表2.5+表2.6+表2.7+表2.8 | |
1 | |||
2 | |||
…. | …. | ||
小计 | |||
四 | 建安费 | 表2.9 | |
1 | |||
2 | |||
…. | …. | ||
小计 | |||
五 | 备品备件费 | 表2.10 | |
六 | 技术服务费 | 表2.11 | |
七 | 其它费用 | 表2.12 | |
…. | …. | ||
一至七项合计 |
表2.2 设计费清单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金 额(元) | 备注 |
1 | 制氧机组 | 工厂设计 | ||
2 | 空压站 | 工厂设计 | ||
合计报价 |
注:氧气站项目为危化品生产单元,需单独报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因此投标人须出具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图纸、资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表2.3设备搬迁改造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金额 | 备注 | |
1 | 100t/d液化装置 | 1 | |||
1.1 | 装置搬迁 | 1 | |||
1.2 | 循环氮搬迁保养 | 1 | |||
1.3 | 膨胀机改造升级 | 2 | |||
2 | 氧透搬迁 | 2 | |||
3 | 低压氮透搬迁 | 1 | |||
合计报价 |
表2.4主工艺设备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1 | 制氧机 | |||||
1.1 | 自洁式过滤器 | |||||
1.2 | 低压氮透 | |||||
1.3 | 1000m3球罐 | |||||
1.4 | 650m3球罐 | |||||
1.5 | 100m3立式储罐 | |||||
1.6 | 氧透电机 | 10KV ~KW | 2 | |||
1.7 | 循环氮压机电机 | 10KV ~KW | 1 | |||
1.8 | 低压氮透电机 | 10KV ~KW | 1 | |||
其他 | ...... | |||||
小计 | ||||||
2 | 空压站 | |||||
2.1 | 空压机 | 260Nm3/min、0.8MPa | 6 | |||
2.3 | 空压机 | 250Nm3/min、0.5MPa | 2 | |||
2.4 | 机前过滤器 | 700Nm3/min | 6 | |||
2.5 | 机前过滤器 | 400Nm3/min | 2 | |||
2.6 | 空气净化过滤器(前) | 5 | ||||
2.7 | 空气净化过滤器(后) | 5 | ||||
2.8 | 零气耗干燥系统 | 5 | ||||
2.9 | 珠光砂 | |||||
其他 | ...... | |||||
小计 | ||||||
合计 |
表2.5循环水设备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生产厂家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1 | 供水水泵 | 1200 | 6 | ||||
2 | 反洗水泵 | 1 | |||||
3 | 凉水塔 | 1500 | 4 | ||||
4 | 反洗过滤器 | 2 | |||||
...... | |||||||
合计 | |||||||
合计 |
注:投标人列详细设备清单
表2.6电气设备报价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生产厂家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1 | 制氧机组变配电 | ||||||
1.1 | 变压器 | ||||||
1.2 | 启动柜 | ||||||
1.3 | 高压柜 | ||||||
1.4 | 低压柜 | ||||||
1.5 | 高压电缆 | ||||||
1.6 | 低压电缆 | ||||||
1.7 | 综保系统 | ||||||
1.8 | 控制盘 | ||||||
1.9 | 配电箱 | ||||||
1.10 | 低压变频器 | … | |||||
小计 | |||||||
2 | 空压站变配电 | ||||||
2.1 | 变压器 | ||||||
2.2 | 低压柜 | ||||||
2.3 | 高压电缆 | ||||||
2.4 | 低压电缆 | ||||||
2.5 | PLC | ||||||
… | |||||||
小计 | |||||||
3 | 供水系统变配电 | ||||||
3.1 | 控制柜 | ||||||
...... | |||||||
小计 | |||||||
合计 |
表2.7仪控设备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生产厂家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1 | DCS系统、SIS系统 | ||||||
2 | 分析仪 | ||||||
3 | 调节阀 | ||||||
4 | 变送器 | ||||||
5 | 热电阻 | ||||||
6 | 电气阀门定位器 | ||||||
7 | UPS不间断电源 | ||||||
8 | 电磁流量计 | … | |||||
9 | 孔板流量计 | ||||||
10 | 继电器 | ||||||
11 | 工控机 | ||||||
12 | L2级服务器 | ||||||
13 | 工业交换机 | ||||||
14 | PROFIBUS诊断套件 | ||||||
15 | 视频监控系统 | ||||||
16 | 操作站 | ||||||
17 | 静态计量衡 | ||||||
...... | |||||||
合计 |
注:投标人列详细设备清单
表2.8起重设备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生产厂家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1 | 制氧主厂房 | 32/5t | 1 | ||||
2 | 空压站 | 25/5t | 1 | ||||
3 | 水泵房 | 5t | 1 | ||||
4 | 氮压间 | 10t | 1 | ||||
合计 |
注:投标人列详细设备清单
表2.9建筑安装工程费清单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建筑面积 | 土建费用 | 安装费用 | 合价 |
1 | 制氧机组 | |||||
1.1 | 主厂房建筑施工 | |||||
1.2 | 工艺设备土建及安装 | |||||
1.3 | 机械设备安装 | |||||
1.4 | 电气设备安装 | |||||
1.5 | 仪控系统安装 | |||||
1.6 | 其他公辅系统安装 | |||||
2 | 空压站 | |||||
2.1 | 空压机厂房建筑施工 | |||||
2.2 | 35KV变电站基建施工 | |||||
2.2 | 办公区建筑施工 | |||||
2.2 | 机械设备安装 | |||||
2.3 | 电气设备安装 | |||||
2.4 | 仪控系统安装 | |||||
2.5 | 其他公辅系统安装 | |||||
3 | 水系统 | |||||
3.1 | 水泵房厂房建筑施工 | |||||
3.2 | 机电设备安装 | |||||
3.3 | 仪控系统安装 | |||||
3.4 | 其他公辅系统安装 | |||||
4 | 氮压间 | |||||
4.1 | 厂房建筑施工 | |||||
4.2 | 机电仪设备安装 | |||||
4.3 | 其他公辅安装施工 | |||||
5 | 站区管线 | |||||
5.1 | 球罐及调压间施工安装 | |||||
5.2 | 制氧机组燃气管线施工 | |||||
5.3 | 空压站热力管线施工 | |||||
5.4 | 电力管线施工 | |||||
5.5 | 仪控管线施工 | |||||
5.6 | 其他公辅 | |||||
合计报价 |
表2.10备品备件费清单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备品备件名称 | 生产厂家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合计报价 | |||||||
说明:按表2.4+表2.5+表2.6+表2.7+表2.8分项报价之和的0.2%提供必须的备品备件。 |
表2.11技术服务费清单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内容 | 金额 | 备注 |
小计 |
备注:1、注明现场服务人员级别、人数和时间;
表2.12其它费用清单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金 额 | 备注 |
合计报价 |
氧气站运行能源介质消耗表
序号 | 项 目 | 消耗量 | 计算用量 | 备注 |
1 | 装机容量 | |||
2 | 工作容量 | |||
3 | 循环水保有量 | |||
4 | 循环水补水 | |||
5 | 蒸汽消耗量 | |||
注:,投标人参照此表格式进行填写。要求投标方提供详细项目并注明各项用量计算依据。
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必须按照如下构成、章节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
第一章:工作范围及服务内容
第二章:设计及管理服务方案
1.项目描述、工艺描述、工艺技术方案
2.设备配置
3.信息化、自动化和节能环保
4.技术经济指标
5.性能保证指标
6.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7.组织机构和资源配置
8.管理措施
9.质量控制计划
10.施工组织设计包括质量控制措施、安全控制措施、进度控制措措施、环保措施、消防措施等
11.工程投资控制措施
12.对分包工作的管理计划
第三章: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第五章: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
第六章: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包含附件)
第七章:商务偏差说明
第八章:技术偏差说明
投标人须提供的附件如下:
附件1:项目总布局图
附件2 3D效果图
附件3:厂房及设备布置图
附件4:气体平衡图
附件5:带控制点的工艺流程图
附件4:设备清单
附件5:工程网络图
附件6:项目施工网络图
附件7:图纸提交进度表
附件8:能源介质消耗表
进口设备、材料及供货商选择清单
序号 | 进口设备、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性能说明 | 产地及产商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1.开户银行情况
开户银行 | 名称: | |
地址: | ||
电话: | 联系人及职务: | |
传真: | 电传: |
2.近两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
财务状况 (单位:元) | 近 两 年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
1总资产 | |||
2.流动资产 | |||
3总负债 | |||
4.流动负债 | |||
5.所有者权益 | |||
6.主营业务收入 | |||
7.税前利润 | |||
8.税后利润 | |||
9.净资产收益率 | |||
10.资产负债率 | |||
11.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
投标人请附最近一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说明:此表后附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序号 | 仪器设备 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社保缴纳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施工、采购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社保缴纳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社保缴纳证明。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不拖欠实际施工人工资的承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
我单位中标承建《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工程》后,将严格按照国家及合同要求,不拖欠实际施工人工资,否则按照合同中相关条款执行。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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