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路大桥接线公路路面维修工程养护施工(招标公告
长江公路大桥接线公路路面维修工程养护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人: | 宜昌长江大桥总公司 | 代理机构: | 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宜昌市点军区岚雾街36号 | 地址: | 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A栋2号门9A层 |
邮编: | 443000 | 邮编: | 430070 |
联系人: | 李永红 | 联系人: | 李江涛 |
电话: | ****-******* | 电话: | 159*****657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 |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提供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填写或未按要求提供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
1、投标人近3年的年营业收入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近3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小于1。 |
注: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的审计报告清晰彩色扫描件(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相应年份财务报告)。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
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个合同50公里以上(含50公里)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如大中修、路面专项养护、路面处治工程等)施工的业绩。 |
注:1、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的彩色扫描件;
2、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中描述的完工时间在2014年1月1日以后。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17年度在交通运输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信用等级评定为D以上(不含D)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投标人应当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网页查询记录打印材料。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中级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如大中修、路面专项养护、路面处治工程等)施工的项目经理 |
项目总工 | 1 | 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如大中修、路面专项养护、路面处治工程等)施工的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安全管理人员 | 1 | 初级职称,从事类似工程安全工作3年,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
注:1、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证书等证书彩色扫描件;
2、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的彩色扫描件,“近5年”是指完工时间从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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