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厂县基层卫生院提升改造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DGZCG-[2019]79号
采购人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采购人地址: 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南路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马永蛟
159*****66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28号中恒大厦北楼23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薛森
****-*******采购范围:一标段:体检专用车、车载DR配置等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二标段:基层医疗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预算金额:人民币1181.4617万元
供货安装周期:按招标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汽车销售及医疗设备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II类医疗器械备案证,且上述证书中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标段所涉及的全部医疗器械。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包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II类医疗器械备案证,且上述证书中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标段所涉及的全部医疗器械。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包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lf.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 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 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4月 18日至2019年4月24日,每天上午09:00 -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注: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②本项目公告期限: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24日共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③本项目最高限价一标段:167.00万元;二标段限价:1014.4617万元。
获取文件时间: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24日,每天上午09:00 -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 8日13: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9年5月 8日13:30(北京时间)
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大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业大厦(政务服务中心)西二层)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联 系 人:薛森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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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