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中学教室设备招标公告
55中学教室设备招标公告
天津市55中学教室设备采购项目信息公告
受天津市和平区教学设备管理站的委托, 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天津市55中学教室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供应商为五级不诚信供应商的以及有不诚信记录且在暂停期内的谢绝参与)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55中学教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PZC-J10-015)
二、项目内容:(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竞价谈判文件)
美术教室及准备室、音乐教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生物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微机室、数字化探究实验室、通用教室、地理教室等设备、设施及课桌椅、后墙储物柜等采购(含安装调试),本项目拒绝提供进口产品。
三、谈判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谈判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注:开标时应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2、谈判供应商从事教学设备的销售经验应在五年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谈判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和人员(非本市登记注册的单位应具有本市常驻办事机构,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所供货物的主材、实验台、刨花板、化学实验电源、物理实验电源须有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须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谈判供应商须具有主要产品生产厂家的质量体系认证、产品生产厂家的环境体系认证、产品生产厂家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开标时应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6、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供应产品,须具备3C认证或相关认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谈判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谈判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注:开标时应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8、谈判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职工2010年7月份-9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9、谈判供应商须提供所供货物中使用的板材样品实物。(尺寸:长20cm×宽20cm)
10、 谈判供应商须提供从09年至今至少2个类似项目的销售业绩(以清晰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报告为准)。
备:类似业绩指采购单位须为教育机构且采购货物为教学设备。相关资料中要明确采购时间、主要采购服务类名称、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和联系方式、合同金额等事项。(开标时携带合同原件以备查验,否则谈判小组不予认定。)
四、谈判报名时间、地点:2010年11月2日至2010年11月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在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45号101室)报名时领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邮购须加5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0年11月9日上午9:00时在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45号106室)。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2010年11月9日上午9:00时在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45号106室)。
七、成交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按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八、采购代理: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45号106室
邮政编码:300040
联系/传真电话:********
联 系 人:王先生、赵先生
采购单位:天津市和平区教学设备管理站
采购代理: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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