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
公告期:\t2019年4月18日—2019年5月30 日
标的所在地区:宜宾市叙州区仁友路1号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拟对公司厂房进行招租,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标的《招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1、出租标的
1)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厂区103幢厂房,面积约7000平方米。
2)租赁物为现状租赁,意向承租方不要求出租方对交付的厂房的适用性、质量及功能等负责。
(二)风险提示
1、本次招租标的以现状招租,可以分拆。
2、招租要求:租赁单位必须是合法批准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气、废水、危废排放,无噪音污染;在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危化品,不得生产危险品和有毒有害产品;租赁单位进出厂区所有人员和物资必须按照红星电子有限公司各项管理规定执行;如有在红星电子有限公司进餐的员工,必须提供体检健康证明。
3、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协议》。
三、招租方式
(一)经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以双方谈判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出价最高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为承租方。
(二)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本次招租终止。
四、租赁期限
标的物的租赁期限为一年一签。
五、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
(二)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招租标的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受租,均不允许挂靠资质参与受租;
六、资格审查事宜
(一)意向承租方参加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特别提醒:
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时,提交人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本人提交,只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七、公告时间、报名事项及其它相关事项
(一)公告时间
本项目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5月 30 日。
(二)报名及现场查勘事项
意向承租方持单位介绍信、查勘人身份证明至标的所在地自行查勘,查勘时间为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查勘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
189*****078,
****-******* 。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重大事项
1、本项目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2、本项目费用结算按《租赁协议》执行。
3、需承租方接受或承诺的事项按《招租公告》(含附件)及《租赁协议》执行。
(二)其它事项
1、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时间内主动联系出租方,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招租标的结构、租赁情况以及招租标的接收等)。
2、其他内容详见《租赁协议》等资料。
九、联系方式
出租方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831-6889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