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惠广场二期主劳务招标招标公告

天惠广场二期主劳务招标招标公告



主体结构工程加砌筑工程劳务分包

投标须知

一、招标简介

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天惠广场二期项目,建筑面积暂定74802.00m2;

2、招标工程范围:设计图纸及变更范围内主体结构工程。

二、投标工作安排

1、招标人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经办人及电话:隋欢 139*****220

邮箱:********7@qq.com

2、日程安排

招标文件发放与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截止日:另行通知

3、开标日期及地点:另行通知

4、现场踏勘:分包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5、议标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书递交起60天内有效

三、投标费用

1、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序需交纳工本费200元;

2、投标人在议标当日,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若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变为履约保证金,若投标人未中标,保证金将于无息返还;

3、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制作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四、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须知

2、合同条款

3、报价单格式

4、技术规范和招标图纸、技术说明以及技术方案策划(电子版)

五、投标文件包含内容

1、投标书及报价单(经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盖章并填上回标时间);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承诺书;

4、能证明企业荣誉、信誉、实力、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的资料;

5、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人花名册及岗位证书(复印件);

6、施工组织设计;

■提供

□不提供

7、投标书及报价单、投标承诺书电子版;

8、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份数:二份(一正一副)份。

六、回标

1、投标人必须注明“XX分包工程投标书”密封袋,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及符合前述要求,施工单位代表签字及填上回标时间;

2、甲方有权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以修正文件形式修改本招标文件,投标人不得因此而提出异议;

3、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发觉其投标书有错误,可书面更正,该书面更正只要在截至回标时间前递交,便可获接纳。

4、甲方不保证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标价或收到的任何标价,亦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定任何标价的原因。

七、评标

1、评标原则

■合理最低价中标法

□其它

2、评标依据(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

(1)标价;

(2)工期、质量;

(3)企业实力与管理能力、施工经验;

(4)合理化建议;

(5)资源配置;

(6)投标人信誉;

(7)工程量及报价单计算的准确性;

(8)甲方考虑的其它因素。

八、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甲方将把合同授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并及时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中标通知书将作为分包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未签署正式施工合同之前作为双方合法有效的文件,双方均受其制约;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电话通知未中标单位。

九、合同的签订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附后,此合同文本为招标人与中标人所签订的合同,中标人在投标前就被认为已认可此合同条款,不会做任何改变);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甲方将与中标人在该中标通知书中下发5日内,签订分包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协议书经甲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及加盖公司法人印章后立即生效;

4、中标单位在签约阶段,若违背本招标文件基本原则,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或对本合同条款提出原则性修改,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原中标单位承担。

十、合同的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补充协议条款和承包人承诺书(确认函)

3、中标通知书

4、合同条款

5、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6、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行国家、省、市及有关施工、设计方面的规范、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说明

7、双方核对完的工程预结算书

8、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过程中发出的函件

9、合同终止前洽商、变更等和招标人签署的相关会议纪要。

十一、补充说明

后附采购合同为本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报价时视为投标单位完全理解并认可该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该后附采购合同中标后作为正式合同,如投标报价至中标过程中,双方对合同内容无疑义(含增减及变更合同内容)原则上不做更改。

附件1:结构施工图纸

附件2: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附件3:中建一局东北区域公司项目部劳务分包商管理程序(修订版)

合同编号:CSCEC-THGC-001

建设工程劳务(专业)分包合同

主体结构工程和砌筑工程

工程名称:天惠广场二期项目

总 包 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甲方)

分 包 方: (乙方)

合同编号:CSCEC-THGC-001

建设工程劳务(专业)分包合同

主体结构工程和砌筑工程

总 包 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甲方)

分 包 方: (乙方)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上述分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约定本工程按甲方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组织施工,乙方各项工作必须满足管理体系文件要求。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天惠广场二期项目

2、工程地点:沈阳市浑南区

3、现场条件:开标之前,投标人自行勘察

4、建筑面积:74802m2

5、图纸条件:提供可满足施工条件的图纸,图纸将在施工过程中陆续完善,甲方不予考虑乙方由于图纸原因延误工期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根据招标阶段图纸情况充分考虑,合同约定固定单价不在图纸完善过程中及正规出具后另行调整。

二、施工范围

天惠广场二期项目设计图纸及变更范围内的主体结构工程和砌筑工程。

三、乙方资质及基本工作内容

1、乙方属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

乙方适用税率 ○3% ○10%/6%(服务、咨询、测量、试验类)

2、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3、乙方指定收文地址为: ,传真: ,全面授权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mail ,甲方以任何形式(包括纸质文件、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 发送至以上地址(包括收文地址、传真、Email等)的文件均视为乙方已经收到且已经明确发文内容。

4、乙方工作内容包括并不仅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具体详见附件1

5、承包方式

■包清工+辅材+小型机械

(1)包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有人工费、赶工工期费用、文明施工费用、标准化、红线管理实施费用、市场人工费的涨价风险、窝工费用)、包辅材、包部分周转材料(如铁丝、铁钉、蝴蝶扣、钢丝网、油漆等),包机具。

(2)材料方面:甲方仅提供钢筋、型钢、混凝土、砖、水泥、砂、石、钢板止水带或橡胶止水带、止水条、直螺纹套筒、保温板、安全网(阻燃型)、模板、木方、架管、扣件、跳板、顶托、预埋铁件、钢丝绳材料,风帽、烟道、变形缝主材、大白用材料、铸铁篦子 其余一切 与承包工程内容有关的材料均由乙方提供。

(3)设备方面:甲方仅提供垂直运输设备(施工电梯、塔吊、混凝土输送泵/ 临时供水增压泵、地下室降水水泵及设备)及测量仪器,其他一切与承包工程内容有关的设备机具(如钢筋加工设备、调直机、布料机等)均由乙方提供。

四、价款与计量

(一)合同价款:合同暂定总价(含增值税): 元整(大写: ) (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其中,不含税价款为X元,人工费X元,增值税为X元。

1、如由于合同工作量增加,过程结算或最终结算总价超合同价款8%时,超过部分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2、如发生本合同工作内容以外的工作,必须签订变更合同。

(二)单价形式

■固定单价

实体工程量固定单价

其中人工费: 元/m2

□固定总价

□其它

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在没有与对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没有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价格中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承担自身经营风险,满足国家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达到业主、监理、甲方满意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合同价款清单详见附件2

(三)对单价的说明

本合同单价及价款中已经综合考虑以下内容:

具体详见附件3

(四)工程量计算方法

□定额计算规则(《辽宁省2017年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其中建筑面积按照结构外边线计算(管道夹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清单计算规则(《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国家规范计算规则(GB 508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其中建筑面积按照结构外边线计算(管道夹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其它

1、钢筋工程量按照甲方审核的钢筋配料表计算,不含损耗。架立筋(马凳)或架立铁件计入钢筋总消耗量中,现场预埋及安全防护所用材料包括在总消耗量中。

2、所有砼浇筑和模板费用已包括预埋铁件的安装、洞口预留;预埋铁件、洞口预留所需模板增加的人工费用和工程量不另计。

3、模板按照图纸所示混凝土接触净面积计算,且价格包含支撑体系。

4、砼按照图纸所示净尺寸计算(不含损耗),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胀模等损失,超出图纸部分的商品混凝土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未作特殊说明的部分,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辽宁省建筑工程预算消耗量定额》(2017)《辽宁省建筑工程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7)各定额子目含量计算,建筑面积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其中建筑面积按照结构外边线计算(管道夹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6、除非特别指明,除此之外的如材料配合用工、与其它分包人的配合、现场文明施工和CI用工等其他用工视为已含在合同单价中,均不计算工程量。

五、付款

(一)付款前提

1、进度施工内容经甲方同意;

2、施工进度在甲方的总控制计划之下;

3、试验/复试报告证明所用材料合格或满足合同要求;

4、经监理单位、甲方验收合格【分项验收时】;

5、随月进度提交了相关技术资料【试验报告、验收资料等】。

(二)付款方式

■节点付款

1、地库主体单体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银行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

2、2#、3#、4#、5#楼(均以单体结算)±0.00以上单体主体封顶并验收合格,按已完成工程量的 75%支付工程款;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

3、待 2#、3#、4#、5#楼全部封顶并验收合格,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

4、竣工验收合格并双方确认结算后,付至工程全部结算款的 85%;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

5、工程竣工备案完成,付至工程全部结算款的 95%;,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

6、若甲方提前支付乙方工程款,经双方协商后,甲方将扣除乙方报价中的资金补偿费用。

7、其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其中不含人工费),工程保修期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工程保修期满5年,工程无任何质量缺陷(以甲方或业主书面通知为准)后30日内支付完毕(保修金不计利息)。如该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或业主维修通知后应当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处理。因乙方原因,甲方或业主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且乙方未能履行维修义务,甲方或业主自行组织人员维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从乙方的保修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将继续向乙方追偿,直至满足该费用。

8、乙方收到工程款必须及时支付工人劳务费,并在每月领取工程款之前向总包方提供相应资料:

(1)向甲方提供优先支付分包工程人工费的承诺(具体详见附件16)和总包方无拖欠劳务费证明(具体详见附件17),承诺书和证明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书、无拖欠劳务费证明上的公章要与合同上用章、签字人一致,签字人应具备相应签字权。

(2)每月向甲方提交工人工资发放表,发放记录必须与进场人员花名册、考勤表一致,发放表以班组分类,必须本人签字领取,不得代签。

(3)提供工人工资发放表同时须提供发放过程照片。

(4)工人退场须办理劳务工资结算单,对于已结清的工人要求必须在结算单上签署结清工资的承诺,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其它

1、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应扣除甲方代付/垫付款、罚款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扣款项。

2、甲方在付款期支付工程款时,将根据甲方管理部门在乙方施工当期中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中的表现进行打分,根据分值来判定当期乙方此三分项的价款。具体详见附件4

3、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采用信用证或保理形式支付工程款。

4、甲乙双方应确实保障农民工的权益,乙方应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并签订履约责任承诺书(附件5)、劳务承诺书(附件5),乙方退场须签订分包退场承诺书(附件5)

5、乙方必须在甲方付款前7日内按应付款金额向甲方提供适用税率为10%或征收率10%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协助甲方办理抵税事宜,否则甲方将有权拒绝付款。因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有误,造成甲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

6、如乙方发生破产、终止经营情形,要在发生之前,及时与甲方办理结算、发票事宜,否则,甲方不予支付相关款项。

7、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甲方均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8、施工期间乙方不得因资金原因或付款到位时间原因而影响正常施工、工人闹事(含消极怠工),若发生时,乙方应承担所造成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如有损甲方企业名誉时,甲方有权不予结算。施工期间如有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起的投诉等问题,经甲方核实确认后可直接拨付此费用予农民工,并将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9、在施工过程中,因特殊原因乙方未满足付款前提,而甲方仍支付乙方工程款,不代表甲方认可工程进度和质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保质保量完成或整改完成。甲方认可乙方过程进度计划和施工质量具体以最终工期时间验收为准,若乙方不安甲方进度计划和施工质量施工,甲方有权处罚乙方合同额2%的罚款。

(四)付款程序

乙方在付款节点当月20日向甲方递交本期按合同约定应付的费用汇总表和请款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于次月的10-15日向乙方签发付款证书,乙方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后,在签发证书的下月3日-10日,甲方以网上划款或转账支票(甲方认为必要时)方式支付进度款。当月发生洽商、签证随产值一起上报,未上报的视为乙方放弃该部分权益,自行承担。

(五)资金风险共担

1、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甲方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乙方郑重承诺,为共同开拓占领市场,对甲方未按时收到业主相应款项的情况下,乙方表示理解与宽容,并愿意与甲方一起承担资金压力,乙方也不要求甲方每月付款均按时足额到位。

2、乙方同意甲方按业主实际支付给甲方的比例来支付其进度款,此时也应扣留资料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任何缓付、迟付的工程款均不计取利息。且乙方自愿放弃本合同内甲方延期付款违约金及利息。

3、乙方应当具备一定承担风险的能力。如果乙方承担的分包工程施工中,乙方向甲方所递交的索赔要求,在甲方向业主方递交的相应索赔要求未获得批准,则乙方的索赔要求亦将不会得到批准。如果因为双方合作的工程的业主方破产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甲方已经无法全部或部分得到工程款,甲方亦将不会支付乙方工程款,所造成的损失双方按照所完成的工作量的比例共同承担,即使乙方的结算数额已经获得甲方的批准。

六、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

■根据甲方要求

□具体开工日期:

2、完工日期

□根据甲方要求

■具体完工日期:2019年11月09日

详细工期的约定 (按节点分别约定工期)

(1)2018年10月14日完成全部基础筏板工程;

(2)2019年04月13日完成工程到±0.00(地下室工程);

(3)2019年06月11日裙楼工程结顶。

(4)2019年11月09日主楼主体工程结顶;

3、工期总数为443日历天

总工期和阶段工期已经考虑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不利的天气条件以及基坑土方、基坑支护与降水等施工工序间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高考、中考期间政府对施工的限制;重要活动等因素在内。

乙方必须按甲方总控进度计划施工,确保每周之工作均在甲方之总控进度计划内完成;如果乙方不能按甲方总控计划完成其工作,乙方必须按甲方指令无偿追加各项投入,以达到甲方的合理工期和质量要求为止。如乙方再追加人力、物料及机具后仍不能达到甲方、业主之合理要求时,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分包商承建,相应费用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

如出现地下埋藏文物或地下障碍物需要停工,按本合同有关工期顺延规定执行。

除本合同规定并经业主方、甲方批准的工期可作调整外,如本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完工交付,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整体工程竣工、开业、经营的相关影响及第三方对甲方的索赔等一切损失,并承担不少于每天50000元的罚款(罚款交付于甲方)罚款金额无上限。

七、工期延误

因以下任何一项原因造成乙方分包工程延误的,经甲方项目经理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乙方顺延工期时,分包工程的节点工期可相应延长:

1、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而且甲方根据总包合同已经从业主获得与乙方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的延长;

2、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开工条件、施工现场等造成的延误;

3、甲方发出错误的指令或者延迟发出 指令确认批准造成分包合同工期延误;

4、不可抗力【有关定义见第八条】等其它非乙方原因造成分包工程的延误;

5、开挖过程中遇到不明物体、古建遗址、有地质研究价值的化石或物品、残旧危险爆炸物、古墓、历史文物等,政府有关部门发掘、处理此事造成的工期延误。

乙方在上述任一事件发生后的2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如果索赔事件具有持续的影响, 则乙方应每隔2天发出一份报告,事件影响结束之日起10天内提交最终报告给甲方商务部门。

八、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定义

不可抗力指业主、甲方、乙方都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超出一般防范能力的事件。此类事件的发生给合同一方的履约造成不可能或减弱。不可抗力包括:

1、地震、洪水、海啸、飓风、台风、剧烈雷击等天灾以及恶劣气候;

2、战争、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

3、叛乱、暴动、军事政变、内战;

4、暴乱、骚乱、游行示威或混乱【乙方自身及相关联的人员内部并且是从事本工程而发生的事件除外】;

5、空中飞行物体坠落;

6、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物或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7、由于法律法规的变更或后续颁布的法律法规导致本合同在法律上不合法。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处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3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二、不可抗力责任承担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一)下列费用由甲方向业主索要回来以后支付给乙方: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

2、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

3、分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

(二)乙方人员伤亡由乙方自身负责,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三)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九、变更与变更计价

如果甲方认为有必要对分包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数量做出变更或调整,甲方有权指示乙方进行以下任何工作,乙方应遵照执行。该指示应该包括来自业主、设计、监理单位的设计变更、洽商、指示等。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已经包含的工作量;

2、改变工程做法、材料;

3、改变分包工程任何部位的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5、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竣工而必需的任何附加的工作。(甲方合同外指令增项)

上述变更指令发出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本分包合同不能因以上变更而失效或者作废。因变更而导致合同价款发生变化则按相应条款规定调整。

如果上述变更是因为乙方违约或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不得不发出变更指令,则任何此类变更后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无权对合同工作内容提出变更,更不得在施工中擅自改变材料做法、进行未经甲方许可的施工作业。

如果变更仅仅造成工程量发生增减,则其固定综合单价不变,仍按原合同固定综合单价执行;若是平米单价包干合同,变更造成平米单价变化,需按时调整平米单价。

如果合同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价格,则双方协商一个甲方认为合理的市场价格。

十、技术质量要求

(一)总则

1、达到沈阳市优质主体结构工程,并须同时满足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要求;

2、施工中乙方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每分部、分项工程严格执行三检制,健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作好自检记录并及时向甲方上报,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为达到上述标准乙方所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本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甲方对乙方执行“业主对甲方的相应处罚规定”;

4、乙方应配备专门资料员,根据甲方要求(包括数量、质量等)提供相应施工资料,并负责组卷,全部工作完成后向甲方提供满足上缴档案馆条件的五套竣工资料及竣工图以及可编辑的电子版文件一套。

5、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约和现行规范提供人力、材料及机械,安排组织本分包工程的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质量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6、乙方应选派业务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在本工程施工;

7、施工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劳动局和建委颁发的上岗证,并提供加盖单位盖章的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8、除本合约约定内容,本分包工程质量要求见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

9、乙方确定派进现场的具体技术、质量人员数量表上报甲方,并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垃圾清理。

(二)标准与规范

施工质量及所用材料应满足现行设计图纸国家与地方标准、规范以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具体详见附件6。

(三)施工质量要求

1、使用的砌块和原材料,其技术性能、强度、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质量合格证,经复试合格后方能使用,砌块砌筑时,其产品龄期应超过28天。

2、砂浆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砂浆各组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不小于设计强度值,任一组试块的强度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强度的75%。

3、砌筑前应剔除外观质量不合格的砌块(砌块应完整、无破损、无裂缝)并清除砌块表面污物。

4、填充墙砌体的灰缝厚度和宽度应正确。砌块的水平及竖向灰缝应为8~12mm,宜为10mm。

5、砌体的尺寸和允许偏差如下:

轴线位移:±10mm;

每层墙面垂直度:±5mm;

表面平整度:±5mm;

水平灰缝平直度:10mm;

水平灰缝厚度(10皮砖累计数):±8mm;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20mm;

门口洞口宽度:±5mm。

6、砌筑时,要提前将砌块喷水湿润,严禁干砌块上墙, 避免砂浆水分被砌块过快吸干,降低砂浆的强度,块体相对含水率宜为40%~50%,雨天及小砌块表面有浮水时,不得施工。

7、砌体水平及竖向灰缝的砂浆饱满度,按净面积计算不得低于90%。

8、小砌块墙体应孔对孔、肋对肋错缝搭砌,上下皮竖缝间距不小于砌块长度的1/3,并不应小于150mm,严禁出现通缝。砌筑时,宜逐块铺浆砌筑,每次铺灰长度不应大于1.5m,砌筑就位时应平稳轻轻下落,就位后应用木锤轻敲校正,要求上跟线,下跟棱,相邻两块齐平。外墙砌筑墙体范围内避免设置脚手架眼,如无法避免,脚手架眼部位应进行防水加强。砌体必须随手原浆勾缝,禁止单面勾缝或不勾缝。天气干燥时应对砌体灰缝进行淋水养护。

9、砌体砌到接近上层梁、板底约200mm时,应用配套砌块斜砌挤紧,砖倾斜角宜在45度至60度之间,砂浆应饱满,斜顶砖应进行勾缝。斜砌时间应待下部墙灰缝相对沉实(至少7天)以后再砌。斜顶砖应成倒八字向两侧斜顶。斜顶砖两端及倒八字中间应使用预制混凝土三角块或配套砌块。

10、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设置拉结筋、构造柱(马牙槎先退后进、上下顺直;残留砂浆清理干净)、抱框柱、及过梁、水平连系梁,如遇到施工困难应及时与项目技术人员沟通,严禁私自更改砌筑做法。

11、砌块等的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掷和倾倒。进场后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过2m。

12、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 和4h 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分别在拌成后2h 和3h 内使用完毕。

13、施工中乙方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每分部、分项工程严格执行三检制,健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作好自检记录并及时向甲方上报,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为达到上述标准乙方所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4、本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甲方对乙方执行业主对甲方的相应处罚规定;

15、乙方应配备专门资料员,根据甲方要求(包括数量、质量等)提供相应施工资料,并负责组卷,全部工作完成后向甲方提供满足上邀档案馆条件的五套竣工资料及竣工图以及可编辑的电子版文件一套。

十一、材料管理

(一)计划管理

1、所有物资、设备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进场;

2、进场后一周内,乙方应向甲方上报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物资供应计划书,以满足施工进度计划要求;

3、进场的物资材料应满足甲方制定的月计划、周计划施工进度要求;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上报下个月所需的材料月计划表,乙方每周日前向甲方上报下周的所需的材料周计划表。

4、物资材料进场后的申报程序执行工程所在地相关标准;

5、所有进、退场材料物资应提前48小时向甲方申报物资进、退场计划,经甲方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由乙方向甲方申请填制生产要素出入许可证,报至甲方项目经理部相应部门确认后,方可组织物资进退场;否则严禁进退场。

6、甲方供应的设备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为了方便使用,甲方供应的物资设备,货到后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乙方负责卸车、搬运至仓库或指定地点,并办理领用手续,由乙方自行保管使用,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采购保管及二次搬运等费用。由于乙方施工浪费或现场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均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合理浪费甲方提供的任何材料进行处罚;

7、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属甲方所有,只供本合同劳务作业范围内工程专用。乙方不能挪作它用或擅自处理(包括边角余料)。施工节余材料,废旧材料、边角余料由乙方负责回收至指定地点,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变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私自变卖甲方供应的材料,按变卖的价值处以十倍的罚款。

8、本工程甲方提供材料、构件由乙方包干使用,用量按图纸依据《辽宁省建筑工程预算消耗量定额》(2017),各定额子目含量计算(双方约定损耗系数的材料除外),乙方办理领料手续并负责保管使用;超出上述计算量之部分,甲方将按实际采购价加包装、运输费等乘以超出上述定额工程量之部分从乙方总价中扣除,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处罚;施工中,乙方采取有效节约措施,使实际材料、构件耗量低于上述计算量,甲方将节约部分费用的20%给予乙方奖励(仅限于有实物量发生的情况);

9、周转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卸车、办理领料手续、现场使用、管理和保管、材料的现场整理、退料装车工作,根据工程进度,乙方所领用甲方的周转材料应按所领用的数量和规格分批分次退还给甲方。对未能退还之材料及未能及时退还之材料,甲方将按扣除损耗后未归还材料甲方采购合同价或市场价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如因此产生延期租赁费由乙方承担。周转材料损耗系数按如下要求:钢架管1.0%,碗扣架0.5%,扣件2.5%,木跳板0.5%,顶托1.0%,山型卡50%,新购木方30%,旧木方50%。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超出上述损耗,根据损耗实际情况按甲方采购合同价或市场价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外并处1-5万元的罚款。

10、分包人按照总承包人提供所有已知条件编制详细的模板架料包干使用量计划模板工程采用一次定量,总量包死形式,即模板投入总量一旦确定,超出部分由分包人承担。

11、未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乙方不得随意切割钢筋、模板、及钢管架料。

12、乙方施工质量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其返工的材料费用由乙方自身承担;

13、甲方供应材料的规格、品种、数量在签订合同后,由乙方根据施工图编制整体工程的材料需用计划、月度材料备料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在材料进场前一个月乙方须提供材料备料计划,在材料进场前提前一周提供材料进场计划,且上述计划的提供时间应充分考虑材料加工周期。上述所有材料计划均须上报甲方审核批准后实施。对于乙方所提计划之错误、遗漏、延迟等原因造成的材料浪费、工期延误及甲方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于上述计划的审核并不免除乙方之任何责任;

14、材料需用计划如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

15、乙方负责采购的所有用于本分包工程的各种资源在正式采购前,均须提供不少于三家供应商的资料【图纸,技术资料,施工方案、样品、报价等】给甲方,待其书面确认后,乙方才可采购及使用,否则,一切材料退场及工程返工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由乙方采购的材料甲方不指定品牌厂家,但若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索赔。

(二)仓储管理

1、由乙方自行负责对材料加以妥善保管,防止人为破坏、偷盗以及不利自然条件的侵蚀,费用自理。如果乙方未采取适当的保管保护措施,甲方有权指派他人完成。所发生的费用无论多少概由乙方承担,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若因乙方保管过程中未妥善进行保护造成材料无法使用的情况由乙方承担此部分损失;

2、进场物资堆放地点,必须经过甲方批准,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

3、现场物资堆放、标识等须符合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

4、材料存放要求:

(1)材料存放环境要符合干燥通风的要求。甲方提供库房场地,乙方建造其围护结构及房内设施;

(2)材料包装必须密封,表面应有明确标志标明材料各组份名称,生产日期及有效期。

(3)材料严防日晒雨淋,远离火源,避免碰撞,乙方在库房外自备消防设备及防火标识。

十二、现场及人员管理

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地方以及甲方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的投入、现场的布置等各方面严格按照甲方的规定,并符合甲方的CI要求。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配戴安全帽及胸卡。施工人员须持证进出现场。

现场不允许出现宣传乙方单位的标识、标语。

乙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非工程所在地户籍人员】需持有工程所在地劳动局核发的诸如,外来人员就业证、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卫生防疫部门合法的健康证等。乙方承担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也由乙方承担。办理证件所需费用乙方自理。

乙方应该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人员发生任何违法犯罪或妨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行为,并有完全的责任和义务保护周围其他人员和财产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严格遵守有关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环卫社会治安方面的规定。凡是由于乙方在上述要求贯彻执行不得力而造成的一切事故、灾害,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赔偿,此外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十三、甲方一般职责

1、项目经理:崔光宇

2、技术负责人:王风利

3、提供定位轴线;

4、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报告,组织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5、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但甲方的审核并不能免除或减少乙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6、提供现场基坑外临水临电设施(包括一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消火栓、水源),在此之后的所有实施本工程所必需的临水临电设施均由乙方负责提供;乙方应厉行节约,甲方有权随时抽查监督乙方用水用电行为,若发现有浪费或不良使用行为,甲方有权重罚;

7、审核乙方完成的工作量;

8、负责协调乙方与现场其它分包商、施工工序之间的关系;

9、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指令、指示、洽商等相关施工文件;

10、为便于乙方车辆顺利进入现场,甲方向乙方详细告知工程项目地理位置以及周边明显标志性建筑物;

11、审核并接收乙方提交的符合规范标准、并符合甲方要求的竣工资料与竣工图,负责将本工程竣工资料与竣工图移交业主及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馆,但甲方审核并不能免除或减少乙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负责接洽政府及地方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将政府要求及时通知乙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施工产值分摊;

13、提供现场临水、临电线路图;

14、负责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例会;

15、提供现场乙方临时办公场地,但办公设施由乙方自行提供;

16、提供施工现场、出入口以及基坑周围的夜间照明设施;

17、协调现场施工安排,确保场内运输道路的通畅;

18、提供清洗进出车辆的水源接驳点;

19、在施工现场提供临时厕所设施,乙方负责定期清理;

20、根据工期要求,若需夜间施工,乙方须协助甲方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夜间施工手续;

21、负责现场出入口的保卫工作。

22、为维护农民工利益,杜绝劳务纠纷,甲方有权监督管理乙方工人工资支付事宜。乙方如未按法律规定、政府部门要求、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甲方可将不超过当次支付额90%的金额直接发放到分包人工人,视为已支付乙方相应款项,其余款支付至乙方指定的法人帐户上;同时,如发现其未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初次发现,甲方监督其改正;再次发现,则视为乙方违约,计取*万元/次的违约金并从结算款中扣除。

23、因乙方集结人员到甲方总部、业主单位、政府部门等处讨要人工费导致甲方支付的费用(包括超额支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结算款不足的,乙方应将不足部分支付给甲方。

十四、乙方一般职责

1、项目经理:

2、(1)乙方除现场代表外必须配备有岗位资格证书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分别为:

姓名: 职务: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姓名: 职务:质检员 联系电话:

姓名: 职务:安全员 联系电话:

姓名: 职务:劳务管理员 联系电话:

(2)经甲方考察,关于本工程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各专业施工班组分别为:

钢筋班组带班负责人: 联系电话:

模板班组带班负责人: 联系电话:

混凝土班组带班负责人: 联系电话:

架子班组带班负责人: 联系电话:

砌筑班组带班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必须保证其管理人员及劳务施工班组的稳定,不能随意变动,如需变动、增减人员或更换施工班组,必须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供变更人员名单及班组名称,经甲方考察合格后方能更换。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人员与花名册及本合同进行查对,如发现乙方人员与花名册及本合同不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200元/人违约金。乙方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在管理好自身的劳动班组之外应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领导和安排,并顾全大局,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不再计取配合费。

(3)乙方应在工程开工或劳务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后3天内将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报送项目部。劳务工人工资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签字时应注明“本月工资已全部领齐”或“本工程工资已全部领齐”字样,并摁上手印,以确保劳务人员工资足额发放。乙方签字盖章的劳务人员名单作为合同组成部分附后,见附件7《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表》。

(4)乙方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足够的具有相应技术水平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必须与拟进场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劳动合同(附件8)、工人进场承诺书(附件9),并在进场3天内(前1天)将进场人员花名册(附件10)、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工人进场承诺书原件 1 份交付甲方备案。如乙方未及时上报,每超过3天,罚款1000元,依次累推。乙方必须与退场工人签订工人退场承诺书(附件11),并于每周五将工人离场情况(附件10)及工人退场承诺书1份交付甲方备案。

3、乙方在进场前需向甲方缴纳合同额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甲方和乙方结算后随最后一次付款无息返还。

4、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场;严格按甲方审核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代表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根据甲方审核同意的月/周施工计划组织施工;

5、自备满足施工工期要求所需机具、工具及其它随身工具,特别约定除外;

6、自备符合规范要求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

7、乙方施工前七天需向甲方提供完整技术方案,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依据现行国家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其它相关规定;

(2)主要施工方法;

(3)根据工期要求和现场情况为每阶段施工安排的人力、物料及机械的数量及型号;

(4)提供每一阶段现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数量;

(5)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组织结构系统和隶属关系以及通信联系方式;

(6)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可能出现的情况【包括有毒害环境作业】,所采取的保证措施。

8、负责协调处理与交通管理及城管等政府部门的工作问题;

9、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需经工程所在地建委外管处备案)及特殊工种的上岗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乙方负责提供除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提供资源和服务以外的所有实施本工程所需资源;

11、乙方应随时准备接受业主方、甲方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检验、检查,并为检验、检查提供安全、便利条件;

12、负责将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如泥浆、弃土、渣土、桩间土、打桩残留土和破桩头残渣等)及时清运出施工现场并消纳,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组织他人完成该项工作,费用从乙方款项中扣除;

13、负责现场自身施工操作面及自设仓储区、生活区的临时设施搭设拆除、消防保卫工作;

1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在现场包括生活区私搭乱建临时用房或未经甲方同意擅用、拆改甲方现场的临时设施;

1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本工程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确需变更时应先经甲方批准;

16、负责承包范围内地下管线、文物保护工作,因乙方施工而导致的现场内外各种管线、文物的破坏,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每月【23】日前向甲方报送一式三份本工程完成情况月报表(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及月度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计划,并按甲方要求提交周进度计划及日作业计划;

18、应遵守工程所在地关于扰民的规定,承担因自身施工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引起的扰民和民扰事宜的处理,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扰民和民扰,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确保甲方免于承担该等责任;

19、负责自身生活区及成本范围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直至本工程结束,不得损坏其他方的成品、半成品,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分包工程交叉作业区域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自行协商解决;

20、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本合同内全部工作,整理齐全竣工资料后,向业主方、监理方、甲方提出子分部验收要求,其程序按国家规定及业主方、监理方、甲方要求办理;

21、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及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22、乙方雇用的任何员工或其他人员因乙方原因造成意外事故或伤害所引起的一切损失或法律补偿费甲方将不负责任;

23、负责本工程的保修工作,保修期及保修内容均按照甲方与业主合同的相应规定执行,保修期满后并不免除乙方自身施工质量责任;

24、乙方现场负责人需按时参加甲方项目经理部组织的有关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各种会议、检查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若乙方代表临时有其它紧急事物无法出席,须指派全权代表参加。会议所做出的决议、事项,双方需共同恪守,严格遵照执行。乙方承担任何因执行上述管理制度、规定不力或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并保证甲方免于承担因乙方过失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的责任;

25、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因乙方过失、失误造成的任何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和索赔,另外还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抚恤费和其它相关开支;

26、乙方的食堂和宿舍需接受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并严格执行工程所在地卫生防疫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蚊蝇、老鼠、蟑螂等疾病传染源的孳生和疾病流行,一旦食物中毒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27、乙方应本着经济合理的原则编制钢筋加工计划报甲方审批,承担因计划不周、以长代短造成钢筋浪费的损失;结构施工过程中应陆续上报钢筋下料单,交由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结构实施完毕,报完整、真实可信的钢筋下料单一式二份。

28、工程所有的脚手架及安全防护(包括外围护、洞口、楼梯、电梯井等)的搭设拆除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维护,乙方须确保防护及搭设满足国家安全生产规范及安全防护方案的要求;如乙方维护措施不力或安全管理失职造成安全事故,该事故受害人不论是乙方人员、甲方人员或任何第三方人员、乙方应负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维护期限至乙方工程合同期满(包括甲方认可的延长期限),全部退出现场止。

29、所有搭设完毕的操作架、操作平台、垂直运输工具须在甲方的统筹下使用,乙方应在甲方同意下无条件允许现场所有其他各专业分包使用,直至合理的延长期限,在此期限内乙方不能另行索要补偿费用。乙方搭设的前述脚手架、操作平台、垂直运输工具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拆除,乙方不得随意拆除,并留守部分架工直至外架全部拆除完成。如甲方有需求,乙方退场后为拆除的,甲方在结算时相应扣除此部分费用。

30、凡施工图上注明的所有预埋、预留和从施工角度考虑须进行二次剔凿洞口的剔凿等均由乙方负责;但由于其他分包方施工错误需要新剔凿洞口,乙方应为其进行剔凿,该剔凿为有偿服务(该部分工程量须得到甲方和该乙方书面认可);但本工程中的所有的洞口(包括新剔凿的洞口)的封堵、套管(非机电安装)的固定均由乙方承担,费用均包含在合同单价内。

31、为其他分包工程(无论业主指定分包及甲方其他分包)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及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水源/电源的接驳点、现场通道、安全防护等必要的施工服务)。

32、乙方在各项工程施工前须充分了解其他专业分包单位在该分项工程上的特别要求,如开槽、预留孔洞,预埋件等等;在每次浇筑砼前,乙方应与甲方联系以确定须预埋配件、预留的孔洞、槽口等的尺寸与位置。同时,乙方还应给其他分包单位足够的时间去放置管线、套管等其他类似的工作。

33、乙方须为其他分包方提供测量放线、定位的参照点,并对其准确度负责。

34、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保护措施方案提供人工及辅助材料,负责细化并实施甲方提供的方案,该细化方案须报甲方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细化方案,不得随意更改,但这种审核通过并不免除乙方承担该细化方案缺陷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

35、每道工序后的建筑垃圾及所有生活垃圾清理至现场内甲方指定垃圾存放地点。

36、施工期间为满足现场文明施工,确保场区清洁,乙方指派专人负责的用工以及为迎接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检查,甲方指出的场容整改工作的用工。

37、按规定需办理的乙方现场施工与管理人员的各类证件的办证费用和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用。

38、按甲方要求及有关法律、章程及法规等要求,及时完成甲方所需文件,以便甲方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及领取所需的许可证。

39、乙方负责保管自有及甲方移交、委托乙方管理、使用的材料、机具、设备等,并保证其完好无缺,乙方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值夜保管人员,以防现场材料丢失,所涉及费用包含于合同单价内。

40、承包范围内所有甲供料的卸车、装车(架料退还)现场整齐堆放和保管。

41、服从政府有关冬季除雪要求,及时清理周边马路上积雪。

42、乙方负责自身的人身保险、施工设备保险,乙方并负责办理国家规定需要为工人办理的一切保险。

43、乙方自行办理施工的合法手续,并交纳政府规定的有关费用,如因未办完或未办理相关施工手续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损失。

44、乙方现场工人及管理人员应统一着装,统一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及胸卡。胸卡有甲方统一提供,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5、施工中如果发生临时停水、停电,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按计划完成施工,且不得要求索要任何费用。

46、任何关于本分包工程的变更和委托,乙方均应认真执行,不得以劳动力、材料、机械等原因不执行变更和委托;任何变更指示应有设计单位、甲方技术负责人签字才能生效,乙方因没有遵守此条款,引起的任何返工,其损失或工期延误都应由乙方承担。

4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对现场外架内、作业区内、加工场内、场区硬化地面及硬化场地上的零星材料及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并运至场区内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对从甲方处领用的各种材料整理堆放整齐,对易损材料应入库管理,对钢筋、架料等易丢失材料安排专人负责看护,并对材料丢失负全部责任;甲方安排乙方临时拆除的临时设施和材料退场后倒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48、管理人员:

乙方委派的现场项目经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有承担类似工程的工作经验;乙方任命的主要管理人员,被甲方接受后,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上述人员,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甲方审查批准后方可更换,否则将被视为违约。

擅自更换管理人员,罚款100000元,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罚款500000元;如果在履约过程中,甲方认为乙方的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则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分乙方应在3日内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甲方批准后更换。如乙方在3日内未提出新的人选,或两次提出的人选都不能令甲方满意,将被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违约条款处理。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甲方保留更换分包队伍的权力;

49、操作人员:

现场操作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能正确并按时执行其所属任务。

电焊工、气焊工、信号工、电工及架子工等需要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均需持证上岗。

未经总承包人批准,擅自减少项目施工人员,罚款1000元/人天。

50、其他

因本工程业主要求的工期较紧,分包人需保证本工程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的连续施工,并确保备选队伍资源状况表中可提供人力资源及机械数量的准确性,除不可抗力外施工人员不得少于备选队伍资源状况表中可使用人力资源数量。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备满足工期要求的相关施工人员,由于施工人员不足导致的工期滞后,按照违约处理。

乙方应配置足以满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的设备/机具/工具/物资/材料/器材/设施等。若乙方在上述资源配置上满足不了现场施工生产需要,应无条件增加配置,并且不得以此为借口,向甲方单位索要任何额外费用。

如果乙方对甲方要求增加资源的指示拒绝执行,乙方有权自行组织相应资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投标总价中扣除。

乙方应无条件签署甲方发放的施工计划、方案、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安全技术交底、工程相关往来文件、按甲方管理规定进行的处罚单等文书文件,如有拒签,每次罚款1000元,并视同文件已下乙方,拒签超过3次视为违约。

51、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下述有关的全部损失和索赔:

(1)任何乙方过失造成的人员伤亡;

(2) 任何财产损失;

(3)任何乙方与其它单位的经济、法律纠纷。

上述事件系在工程实施期间以及修补缺陷过程中引起或发生的,乙方还应保障总甲方免除为此及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和其它开支。

52、主体结构工期包括地下室结构工期;如发生工期延误,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如:业主方的罚款、模板架料等租赁材料费等;

甲方制定的《工程整体进度计划》【其绝对工期】作为控制与考核乙方工期的合同有效附件,乙方须完全地执行;

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总承包人已确认工期延误】,其延期罚金为: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0元,并承担业主因此对甲方的全部罚款;

本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目标:确保本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工程质量标准还须符合总承包人的技术标准。

1)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全部归甲方所有,并承担由此对甲方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 施工过程中发生可修复的质量缺陷,对乙方处以¥10,000.00~¥50,000.00元罚款。

3) 施工过程中发生不易修复的质量缺陷,对乙方处以¥50,000.00~¥100,000.00元罚款。

4) 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对乙方处以¥100,000.00~¥200,000.00元罚款,并由乙方按设计处理方案修复或重建,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

5) 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全部归甲方所有,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 除承担以上处罚外,还应承担业主因此对甲方的全部罚款。

53、施工中须认真按本工程的技术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混凝土结构的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建设单位、甲方、监理单位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

(1)施工中下道工序施工将覆盖上道工序的,则上道工序必须先行验收,并作书面记录,否则不得继续施工;下道工序由其他承包人施工的,则上道工序由甲方组织两家承包人验收交接上道工序,并作书面记录,验收记录由乙方准备,各方签字确认。

(2)不同承包人的工序之间作业有交叉的,其先后顺序由总承包人决定,未经总承包人同意抢先施工,造成工程质量缺陷或其他承包人完成自己的工序承担额外费用支出及工期延误的,由总承包人决定责任单位拆除已完工序并由责任单位赔偿其他承包人损失。

(3)各分项工程在大面积施工前,乙方必须进行样板施工,样板的位置与数量由甲方指定,样板完成后通知甲方验收并现场确认,取得认可后方能进行大面积施工,样板不另给予费用。

(4)任何一个工序或分项工程在完成一个基本单位(一层、一户、一间等)后,甲方进行质量检查,填写《质量检查及处理意见表》,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签发《质量整改通知单》,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5)如果图纸和甲方的要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市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乙方应以标准较高者施工;

(6)乙方合同内明确的施工项目,其各时期及各阶段(包含交工)均需甲方各相关部门查验后,方可确认其完成。对于乙方撤场后,本应是乙方施工范围内的遗留问题,乙方应积极处理,如未按甲方要求处理完成,甲方有权利找第三方处理,所有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五、授权管理

1、双方就乙方领用甲方提供材料的唯一授权人及甲方发放乙方材料的唯一授权人约定,具体详见附件12。本工程所有甲供料的领用单必须同时具有上述二人的签字;

2、对于本工程承包范围外发生的零星用工、零星机械台班,双方约定:甲方的项目经理仅有对施工工作的确认权;涉及该工作的工作量及金额必须至少得到甲方项目经理、商务经理、现场经理书面签认,方能作为该工作结算的依据;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签证、索赔事件,乙方应在准备施工前 3 天内向甲方 提出书面申请。在收到甲方签字的分包现场签证指令单后进行该项工作,乙方的申请内容须包括按甲方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工程联系函或任务书或口头指令形成的文字依据。乙方完成该项工作内容后,在 3 天内提交详细的完成情况及证据资料签证单的格式填写工程签证单(附件13)报甲方审批,甲方对现场完成情况进行核查确认。乙方超过期限,甲方将视为其放弃签证、索赔的权利。有工程量的应尽量按工程量分项计量,若发生以工日数为计量单位的签证,则按普工 90 元/工日,技工 150 元/工日计。若乙方提交的签证单,没有详细的证据资料或完善的签证、索赔单据,甲方可同样视为放弃该项权利。本工程承包范围内乙方承诺不发生零星用工及零星机械台班;

3、涉及变更合同价款、计价方式、结算等条款及签署合同、补充协议,双方对价格进行确认,办理结算文件,须经甲方项目商务经理、执行经理、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甲方与本合同相同印章或甲方公章后生效。上述变更条款及签署合同、补充协议、价格确认及结算文件办理等仅有甲方项目管理人员签字无甲方印章或公章,不发生合同变更效力,不产生合同效力、对合同双方无约束力。

4、甲方项目章用于双方往来函件、会议纪要、工程实体洽商变更、工程实体签证等,用于经济合同无效

十六、检查与验收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甲方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甲方指令失误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先由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甲方组织业主、监理单位进行验收。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单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甲方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告知乙方;

(3)经甲方、监理单位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甲方、监理单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6、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七、环保与职业安全

1、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绿色建筑;

2、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满足甲方制定并经国家权威部门认证的ISO14001和OHSAS18001的要求,保证施工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3、乙方进驻现场员工需接受ISO14001环境管理、OHSAS18000职业安全卫生知识的教育培训;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贯彻实行,以保证施工工程质量、人员安全、环境保护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并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4、乙方在运输材料【包括废料】、机具过程中应执行工程所在地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的等规定;

5、乙方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输机械噪声超标或机械漏油污染环境。运输车辆要定期进行噪音检测。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机械要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6、车辆进入现场禁止鸣笛;

7、《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协议》详见附件14。

十八、安全施工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与本项目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听从指挥,搞好安全工作;

2、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持卫生健康证方可上岗,特种作业应有特种作业证;

3、凡是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5、工地配备一名专职电工,负责现场接电,严禁非电工接电;

6、现场应备有必要的防火器材,如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

7、为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在结构封顶同时配套工程能提前介入施工,各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按所给本工程配套工程计划及施工图来重新进行布置,不影响配套工程的进行。

8、施工设施设备完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模板、脚手、砖垛等集中堆放整齐、稳定、安全,钢模板及零配件、脚手扣件分类分规格,集中存放,建筑成品和半成品等要根据工期进度合理安排进场时间和施工顺序,防止损失、损坏和影响其它项目施工。

9、运输车辆应按指定路线行驶,装载物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到不滴、不漏、不洒、不扬,对进出工地的车辆须派专人及时进行冲洗清扫,防止污染交通道路。否则由甲方指定人员代为清理,费用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10、施工过程中,教育施工人员认真做好个人每天工作完成后的落手清工作,当天做到工完料净地清,并对建筑垃圾当天及时清理运走,不准在现场堆放,并在第一时间运到指定堆放地点。

11、严禁高空抛物。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先集中,通过井架运输到地面,放到指定地点,严禁向下抛洒扬尘。一旦发现,每次扣工程款5000元,不再返还,以甲方人或监理提出即生效。

12、混凝土搅拌浇捣和运输必须随时在场内清理干净,否则不得出场,翻斗车、混凝土吊斗等当天使用后应及时刮净、冲洗干净。

13、工地人员管理:除工地保安人员及必须的值班人员外,不允许任何人任何时候住在施工区域任何地方。

14、 场容管理:

(1)场容管理人员可外聘或由甲方提供(乙方不能拒绝),且须服从甲方代表的管理及考核。

(2)场容管理人员的职责:指挥车辆行驶路线及停放位置;检查建材是否推放整齐及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15、禁止吸烟规定:生产区域严禁吸烟,经甲方或监理发现,每次扣工程款100元。

16、安全标牌:现场有安全宣传牌,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应设醒目的安全宣传标牌和合适的安全警告牌。

17、现场使用的电箱、电器和线路架设符合标准。箱体颜色醒目、门锁全,有色标有编号。

18、消防要求:施工现场应配备合适、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有专管人员做到责任到人。各类消防设施完好,配备合理;油库、危险品仓库等重点部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木工间、油漆间等每25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一只灭火器,非重点仓库等建筑物区域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二只灭火器,脚手架每层配备灭火器。分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明火操作有专人监护,并配有灭火器及隔离措施。氧气和乙炔瓶的放置距离必须满足规范要求。油库、油漆间、木工间和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均设有专间和专人负责,配备适合的灭火器,并要醒目易取。

19、生活区需要有专人看管,应配备合适、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有专管人员做到责任到人,用电等设施要定期巡查,不允许在宿舍中使用任何取暖用电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褥子、电暖气等,严禁私拉私设电线、电缆,如由于用电问题带来的火灾等事故,由乙方负责;由于整个宿舍区临近居民区,乙方要加强对自己工人的管理,防止发生扰民事件,如由于乙方扰民,发生的一切事件由乙方自身负责解决;

20、生活区水电费用乙方自行负责,由甲方从当期工程款中按沈阳市主管部门之价格按实扣除;

21、《安全生产与消防保卫协议》详见附件15。

十九、技术资料

1、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DB23/328-2001)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而规范的技术资料。乙方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在资料不齐全时甲方有权扣留部分工程款抵押;

2、如果政府、社会在建筑工程评比过程中对技术资料有特殊要求,乙方有义务竭力满足,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推诿。

二十、合同文件组成与解释顺序

1、补充协议书 [若有时];

2、本分包合同书;

3、明确双方职责的会议纪要、往来函件;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

5、本合同所列规范、标准;

6、甲方制定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7、招标过程中议标记录等。

二十一、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及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2、适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其它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含工程所在地地方行政法规]

二十二、违约

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本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责任,概由违约方承担;

2、除非甲乙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损失后仍需严格履行本合同;

3、不允许非法转包本分包合同工程。对于在本合同项下产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宜产生的乙方对甲方拥有的债权,乙方承诺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除非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乙方应在违约转让债权之日起五日内,按照违约转让债权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违约金应承担违约付款责任。并且债券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

4、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10%的违约金。

二十三、竣工结算

1、分包工程完工验收后,并且乙方按合同规定提交所有完工验收资料,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本合同规定进行结算;

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1天内进行核实后,甲方与乙方办理最终结算。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自身施工内容的结算工作。甲方与乙方办理结算的基础为甲方能够从业主方获得相应费用;业主方不予支付的内容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予以支付;

3、甲方乙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4、延期支付的工程款不计取利息。

二十四、提前退场

1、如果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履约不能令甲方满意或者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资源配置等任何一方面不能令业主、监理满意或者由于业主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乙方便被认为无力承担本分包工程或其某些分项工程的施工,甲方有权重新发包。重新发包的费用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

2、提前退场结算原则:以乙方在现场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基础,按合同约定固定综合单价及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已完工程价款;

3、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力、物料及机具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退场,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索要任何名目的“退场费”、“遣散费”、“补偿费”;

(2)对结算问题纠缠不休;

(3)纠集、唆使工人闹事;

(4)蓄意破坏、损坏现场设施,材料及工程成品;

(5)隐匿、私藏、转移甲方的材料物资;

(6)影响工程正常施工。

二十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技术资料齐全有效,履行完保修职责,保修期结束,本合同即告终止。

二十六、争议与裁决

1、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时,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甲乙双方约定提交到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中关于管辖权的约定是唯一的,任何一方不得通过债权转让或其它方式对涉及本合同约定事项或与之相关的事项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另行约定或对本合同关于管辖权的约定进行变更,如发生类似情形,该等约定亦属无效。

二十七、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正式开挖前,甲方向乙方转交由业主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以及地下管线埋设示意图(或交底资料)复印件各一份,以供乙方施工参考。甲方不对此类资料的准确性负责,对此乙方不表示任何异议;

2、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乙方应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业主并按文物管理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及协调有关事项,乙方按文物部门要求配合挖掘工作。有关费用由乙方与业主自行商议。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或被哄抢、私分,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施工中发现被怀疑为有危险的爆炸物;走向不明的管线、管沟、防空洞时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甲方,甲方报告给公安机关,按公安机关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若乙方疏忽大意未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继续施工为及时报告或自行处置,造成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施工中发现不明管线、防空洞等,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向甲方报告,待政府市政管理部门调查处理。若明确为废弃物后方可继续施工,相关处理费用在合同价款中已综合考虑。若需采取易地保护措施或需全部或部分继续留存的则待甲方与业主或其他单位协商后处理。

二十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补充协议、会议纪要、谈判记录等形式解决。

二十九、其他条款

1、双方承诺不将本合同成交价格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2、本合同所述之内容与条款只限于天惠广场二期项目工程使用,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细节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政府部门要求工人工资由甲方集中支付,甲方和乙方应按照政府要求执行;

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一份;

5、签订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青年大街209号夏宫城市广场1号写字楼12层;

6、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三十、补充说明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总包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账号:

电话:***-********

传真:

住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52号中建一局大厦

邮政编码:

分包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账号:

电话:

传真: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附件01-乙方基本工作内容

主体结构工程

乙方工作内容包括结构图纸内包含的所有构件并不仅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一)钢筋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应理解为甲方发放的施工图纸及相关的图集、规范中所有涉及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钢筋工程(含二次结构需在结构中预埋的所有钢筋工程,如果由于结构预埋位置不准而使甲方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钢筋制作:放样、下料、钢筋除锈、定位钢筋的制作,钢筋的倒运;

3、安装:绑扎、校正、焊接接头的焊接、机械连接接头的车丝及安装、各种马凳、垫块的制作安装(若本工程现浇板钢筋支撑马凳使用成品马凳时,则由甲方提供);

4、施工部位钢筋表面清理及保护;

5、配合各专业洞口钢筋的移动、复位和加强;

6、钢筋原材料及成型钢筋的水平垂直运输及场区内的倒运;

7、各种预埋件制作安装,止水片及止水带制作安装(含密封)、沉降缝施工、施工缝施工;

8、钢筋放样并提交钢筋下料单,下料单须提前【7】天呈报给项目工程部、技术部和商务部,7天之内经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下料。尤其是大于300*300(含本身)洞口的钢筋下料必须放样,严禁现场切割钢筋。

9、钢筋进退场装卸货的人工配合及特殊场地平面发生变化时,必要的二次倒运。所有现场材料的进场卸车,出场装车。

10、非甲方原因现场需使用成品马镫时,应扣除乙方相应部分的人工费用。

11、试验试块制作及运输,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12、若施工方原因造成材料浪费,应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13、安全通道架子搭设、维护、拆除。

(二)砼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铺设跳板,砼浇灌、振捣、抹平、压实、养护、扫毛、砼成型后的成品保护(铺设塑料布、楼梯及转角防护);

2、砼输送泵泵管场内运输安装拆除清理,提供布料机、泵管扣件保养维护;

3、落地砼清理并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各种砼器具的清理;

4、砼打磨、接茬部位砼的清理剔凿、保护;

5、砼施工通病的防治与修理等全部施工内容;

6、所有预埋件的制作安装刷防锈漆;各专业预留孔洞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钢套管除外);

7、涉及大体积混凝土及冬季施工测温导线预埋、温度测量记录、数据整理等由乙方承担。

8、散水、坡道、台阶,排水沟、管沟、设备基础工程结构施工及土方开挖、回填(排水沟篦子预埋的角铁),图纸中要求的出屋面台阶、机房台阶及不同标高的台阶。

9、乙方须负责自行实施的工作内容以甲方发放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以及所有的相关图集、规范中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混凝土垫层及保护层、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汽车坡道、预制钢筋混凝土结构、设备基础等。

10、乙方应在混凝土浇筑前将混凝浇筑方量申请单呈报给甲方工程部、技术部及商务部,经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浇筑,混凝土浇筑单据必须有专人进行签字确认。

(三)脚手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甲方约定工期要求及施工方案完成脚手架的搭设、埋件破除、制作、安装、使用、拆除、维护工作。

2、所有脚手架工程的材料进场卸车、出场装车及必要的场内二次倒运。

3、外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搭拆及与建筑物的有效拉接,需遵照规范要求,进行夯实基础。

4、铺、翻脚手板,铺设竹笆;(含架底脚手板封闭,防护挡脚竹笆片安拆,具体做法详见甲方外架方案);

5、挂、拆、各种安全网(平网、立网、挑网);

6、钢管、碗扣架、U托、各种卡子、外挑架用型钢、钢丝绳等周转材料的进场卸车、清点、刷漆(油漆材料属零星材料)、分类分规格码放、出场修理及损耗,扣件清点、分类、维护、除锈、装袋,浸油,钢管等铁制品使用前处理,其中:钢管损耗率为1.0%、扣件损耗率为2.5%,超出损耗率部分由乙方承担。

7、卸料平台的制作、安装、拆除及必要时随进度向上层转移;

8、脚手架眼及其他所有穿墙孔洞的封堵;

9、屋面以上结构、电梯机房、水箱间周边外脚手架(悬挑架)搭设。

10、拆除的材料、周转工具清理在场内按甲方指定的位置分码放整齐。

11、脚手架预埋件的制作、安装、维护及拆除。

12、现场安全通道的制作及防护,变压器及高压电线周边防护,现场临时建筑的制作及防护,制作作业防护棚、外用电梯防护棚、进楼通道防护棚及马道。

13、配合保温施工进行架体拆改,配合外用电梯安装进行架体拆改。

14、临电变压器及场区内高压线防护施工。

15、连墙件焊接、安装、拆除,具体要求按照甲方单独指定方式为准。

(四)模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甲方要求进行结构图纸内所包含的所有构件的模板的支设,并按甲方要求进行实际配模及进行模板施工过程及混凝土成型后的实测实量工作。

2、各种模板的定位放线;

3、模板的制作安装:各种模板的拼装、各种支撑安装、找平找直、对拉螺栓制作安装。

4、拆除:各种模板、支撑的拆除;

5、各种模板的清理、保养、维修、起钉及进出场的装车卸车、清点码放等;杜绝人为损坏模板现象;

6、材料和工具的场内水平垂直运输;

7、各专业设备基础及各种构件的模板制作、安装、拆除;

8、旧模板的二次倒运及清理;

9、各专业洞孔单边大于等于250或直径大于等于200洞口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各专业其他尺寸模板的制作和拆除;

10、本工程采用对拉螺栓的制作安装(对拉螺栓车丝、止水垫片的材料及焊接含在内),穿墙套管的制作、安装、拆除及孔洞封堵(所需套管材料由乙方自行提供)。

11、模板工程的一切工程施工。

12、乙方须负责自行实施的工作包括合同中标明的、合同清单、甲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所有模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墙、柱、梁、板、栏板、天沟、挑檐、坡屋面板、地沟、楼梯、阳台、雨棚及预制构件等所有的模板。分包人不得因甲方选用或更换的任何材料而提出增加人工费用,所有费用已经包含在平米单价中(木方进场后乙方应采用机刨将木方重新加工(除甲方要求部分不需要进行加工的部分),以减小木方规格尺寸偏差)。

13、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批准情况下随意切割模板,须在切割前通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获得批准后方可切割模板。

14、墙、柱模板根部堵缝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执行(采用砂浆堵缝的,砂浆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砌筑工程

乙方须负责自行实施的工作包括招标清单中标明的、图纸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所有砖砌体、砌块砌体、砌体勾缝、砌块体灌孔等砌筑工程工作内容。包括现场砂浆的搅拌、圈梁、过梁、构造柱、压顶、墙基、门槛、实心砖撂底、屋面管井砌筑及封堵、门窗洞口两侧实心砌块或混凝土块(固定门窗框)、墙体拉结筋、植筋工程(植筋胶)、砌筑中预留预埋、机电洞口预留、管线安装配合以及因自身原因或因配合预留预埋、机电安装造成的修补封堵等工作及操作平台搭拆。

砌筑部位基面不水平(超过20mm)时,应用细石混凝土找平后再砌筑墙体。

砌筑工程额定损耗量应控制在3%以内,超出额定损耗部分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做好场区内砌体工程产生的建渣、废弃材料的堆放、清运及倒弃。

(六)门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门窗工程外委施工,乙方配合必要的预留、预埋工作、门窗安装时每窗每门提供平面定位参照线及标高控制线。门窗洞口为砌体材料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按相关规范以及按照门窗安装单位要求预埋实心混凝土砖或按照图纸要求进行混凝土构造柱及抱框施工,本部分工作含于主体工程报价,由乙方自行考虑其费用。当门、窗尺寸不符合要求时,所需剔凿及修补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屋面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乙方负责自行实施的工作(坡屋面及造型,也由乙方负责),防水等其他工作由甲方外委施工。

(八) 防水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防水由甲方外委施工,乙方负责所有防水基层、保护层、找平层、隔离层施工【包括基础、底板、车库屋面、地下室及挡土墙内外墙部位】(水泥砂浆或混凝土、或抹灰保护层)。砖胎膜抹面砂浆制作,施工过程中成品保护。

(九)防腐、隔热、保温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甲方外委施工,乙方负责所有找平层施工及地下室外墙保温(保温板有甲方提供)及防水保护层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温等工作)。

(十)预留洞及预埋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乙方负责自行实施的工作包括图纸、甲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所有预留洞的预留、以及需要封堵的预留洞的封堵(其中包含但不限于所有机电预留洞、建筑图所示预留洞、空调预留洞、管道及桥架预留洞、塔吊预留洞、电梯预留洞、塔吊附墙、测量预留洞、砼泵管预留洞等及预埋件工程(含预埋件的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所有预留洞及预埋件工程(不含玻璃幕墙的预埋铁件)已考虑在综合单价中,不因此增加任何费用。

(十一)中小型机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除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套丝机、泵送机械以外的所有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焊接机械、砼振捣器、砂浆搅拌机等所有中小型机械设备及其线缆,中小型机械消耗性材料及配套使用机具等,均由乙方承担;

2、所有一二级配电箱的输电电缆以外电箱、电缆、电器、所用工具、照明器材、放线测量仪器、手推车、楼层接口外的施工用水管、铁锹、手电锯手电钻等手提式工具、切割机等所有手头工具用具及劳保用品,均由乙方承担;

3、所有自有施工机械保养及维修。

(十二)零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除甲供钢材(包括明沟上的铁箅子、角钢、止水带、止水钢板、预埋铁件、套筒、对拉螺杆、止水螺杆)、商砼、水泥、砂子、石子、石灰、砌块、红(青)砖、周转工具中的木方、模板、跳板、钢管扣件、安全网、以外的所有零星材料,如绑扎丝、铁丝(条)、铁钉、电焊条、电焊手套、砂轮片、磨光片、圆盘锯片、水桶、胶皮管、蛇皮管、电工胶皮、大小扫把、钢丝刷、纱布、棉线、小白线、铅笔、粉笔、石笔、刀片、钢条、灯泡、电池、手电筒、电珠、碘钨灯架、碘钨灯管、钻头、开关、插座、红粉、割刀片、麻绳、塑料胶布、海绵、胶带、881胶、脱模剂、水泥顶棍、砼养护用塑料薄膜及棉毡、彩条布、塑料布、辐条、尼龙绳、氧气管、乙炔管、氧气、乙炔、口哨、墨汁、机油、防电胶带、对讲机、油漆、内胎、外胎、轴承、打气筒、冷补胶、气门皮、氧气表、乙炔表、割枪、割嘴、大剪、稀料、电焊面罩、电焊帽、雨鞋、雨衣、墨斗、双面胶带、毛刷、植筋胶、丙酮、固化剂、黄油、铲刀、钢丝网片、小推车、模板接缝处海绵条及水平模板胶带等所有涉及到工程的明示、暗示的零星材料,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其他

1、依据甲方指令(含工期、安装方式等要求)和设计图纸,提交满足甲方要求的施工方案;

2、人工配合机械土方开挖、桩间土开挖、清槽,电梯井及集水坑挖土方,槽底处理(含打钎拍底),基坑排水,清扫道路;

3、桩头的切割、剔凿及外运,桩头切割后应及时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不可影响场内施工,剔除标高及桩头处理方式以甲方技术方案及施工图纸为准;

4、基础砖胎模的砂浆制作、砌筑、抹灰及细部处理,基础砖胎膜处回填土,底板防水找平层、保护层用工及底板防水导墙砌筑、抹灰,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墙砌筑、保温层铺贴及防水基层修补,找平;

5、地下室外墙及底板防水找平和保护层、防水面结构表面原桨压光、抹防水倒角或圆弧角(达到直接做防水要求);

6、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的各种材料的清理、保养、维修及进出场的装车卸车、清点码放等;

7、施工期间的雨、雪、污排水(基坑排水由甲方负责);雨季防洪用工及创安全文明工地的全部用工; 设置专职文明施工人员及提供清扫、洒水等工具,负责现场区域及道路的清扫、洒水,负责本工程政府要求的门前三包工作等安全文明施工;

8、砼女儿墙、风道及预制混凝土盖板、后浇带、洞口及施工缝清理及浇注、空调洞留设,放线孔、加强带、甭管孔、传料孔的封堵;

9、主体结构及大型垂直运输机械附墙预埋件制作安装刷防锈漆、大型垂直运输机械基础(含挖土、换填土及夯实)及各类设备基础的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砼浇灌、钢筋绑扎、铁件预埋;施工电梯及物料提升机基础、各类设备基础以及主体图纸上的预留洞孔,安放止水条(带)或止水钢板、对安装需预留的较大洞口,配合安装专业预留和加固;

10、轴线、柱、梁、墙、板、楼梯等部位的施工放线(控制定位线由甲方负责)

11、结构局部质量问题的修理必须达到装修标准,并通过结构验收。如需进行“合格”验收的工程,结构修理必须达到相关标准;

12、材料的二次倒运的装卸、码放;

13、窗井、施工缝、后浇带、设备吊装孔洞等部位的二次施工;

14、挑檐、挂板、屋面构架及造型、装饰线条、空调板等的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砼浇灌、钢筋绑扎;

15、楼梯踏步、门窗洞口砼保护;

16、现场(办公、宿舍生活区、厕所、施工场地、道路等区域)清洁、保持用工;

17、现场简易工作台的搭设拆除及施工机械基础施工;

18、材料从现场加工厂地至施工操作面的运输;

19、信号指挥用工及吊装用工;

20、结构工程洞口及机电工程所需的洞口(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管、燃气管、雨水管、空调冷凝水管、电梯召唤孔洞等)留置,并负责填补、封堵工作。

21、各级相关部门及上级部门的检查、参观等发生的现场用工;

22、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手套、胶鞋、雨衣、炊具等;

23、现场安全标识牌、提醒牌、标志牌,材料标识牌等安放;

24、乙方应派专人配合甲方各种试件的取样工作。

25、楼层临时用水管线制作与安装,包括水泵房及水泵、水箱安拆工作。除水泵以外的包含阀门、水龙头等各种管件及安装;

26、要求乙方工完场清且所有结构建筑图纸标识内容均达到验收条件。

27、临建生活区维修保养维护施工及清理,现场临时道路、水泵房、凿桩、边坡防护、车库车道顶板回顶、铺设车道钢板、夜间施工、降水、大型机械配合用工、清理垃圾、现场临时围墙、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已完成品保护等。

28、乙方应与其他专业分包积极配合,在与二次结构、门窗安装、电梯安装、保温施工、精装修施工、屋面施工、园林绿化、外网施工等单位进行作业面交接时,应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各结构构件平面、高程控制线及轴线控制线完好并随作业面同时交接(高程控制线及轴线控制线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2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对现场外架内、作业区内、加工场内、场区硬化路面及硬化场地上的零星材料及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并运至场区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30、乙方应对从甲方处领用的各种材料整理堆放整齐,对易损材料应入库管理,对钢筋、架料等易丢失材料安排专人负责看护,并对材料丢失负全部责任;

31、乙方应对现场成品保护工作全面负责,并严格按甲方成品保护方案实施。

32、乙方应提供塔吊司机的一日三餐;

33、乙方应严格按照总承包人冬雨季施工方案实施。冬雨季施工费已包含在平米单价中。

34、如在实施过程中乙方推诿、拒绝实施以上内容造成施工现场混乱、材料丢失严重,甲方视情节轻重,最低处罚将扣除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抵制。

35、提供满足工程所在地建委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国家现行有效的施工规范、标准的要求及档案管理规定要求的分包工程竣工资料、技术资料,配备一名以上的专职资料员;

36、配备有上岗资格证书的专职试验员完成其承包范围内所有按规定要求进行的材料的检验、试验;【包括试块、试件的制作、取样、取送、养护】

37、与机电安装工程配合的设备基础、管道沟槽、穿墙预埋及各种所需的预留洞口、预埋铁件的材料采购制作加工埋设安装等工程;

38、其它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的土建封口堵洞(包括抹灰)配合工作;

39、甲方投入的塔吊、外用电梯等大型机械的基础工程及附墙配合工作;

40、按规定需办理的乙方现场施工与管理人员的各类证件的办证费用和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用;

41、按甲方CI要求,进行CI安全标识的制作、悬挂及安装。各级施工人员的服装及劳保用品的统一穿戴所发生的费用;

42、按甲方要求及有关法律、章程及法规等要求,及时完成甲方所需的文件,以便甲方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及领取所需的许可证;

43、须由乙方负责的其他事项;

44、乙方应负责临时用电基础台及塔吊基础的制作。

45、存在的不利因素进行必要的完善,如结构偏差超出±20mm,乙方在接受之前可要求甲方修补以达到规范要求,并满足施工条件,但接受后视为已完全明了工程结构移交条件,不得再对修补费用提出增加要求;

46、所有图示【含图纸指定的标准图集】的结构预埋件的设置,预埋件由乙方提供,并保证安装精度满足后续施工生产之要求;

47、提供满足沈阳市建委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国家现行有效的施工规范、标准的要求及档案管理规定要求的分包工程竣工资料、技术、质量验收资料;隐蔽工程资料;材料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检查报告,所有材料的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材料出厂合格证。以上材料均提供4份。
※上述工作不包括竣工图的绘制,但不只限于技术资料的填写、收集、提交等工作;

48、配备有上岗资格证书的专职试验员完成其承包范围内所有按规定要求进行的材料的检验、试验;【包括试块、试件的制作、取样、送样、养护】按工程进度要求,提前一周及时提供所用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技术文件。

49.与机电安装工程配合的管道沟槽(预留塑料槽)、穿墙预埋及各种所需的预留洞口、留设封堵、预埋铁件的埋设安装等工程;其它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的土建封口堵洞及修补(包括抹灰)配合工作及门框收口工作;

50、倒运及所有乙方工作面涉及搭设的操作架及安全防护架的搭设工作,施工脚手架的搭拆及拆改、临边洞口等的防护,机电井封堵混凝土板、外用电梯拆除后封堵及收尾工作。外用电梯脚手架的拆除及地库内的外用电梯回顶脚手架的拆除。

51、石材散水、石材台阶的挖土换填工作;

52、迎接各级领导及主管单位检查、现场文明施工和现场CI布置用工等其他相关事项的零星用工;

53、按规定需办理的乙方现场施工与管理人员的各类证件的办证费用和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用;

54、按甲方要求及有关法律、章程及法规等要求,及时完成甲方所需的文件,以便甲方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及领取所需的许可证;

55、乙方工程范围内的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所有保洁清理工作。

56、配合满足墙改办验收,配合业主回收此部分金额。

57、乙方须提供构造柱施工所需海绵条。

(八)补充说明

乙方需按甲方要求进行现场临时设施的施工,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行计算。


附件02











报 价 单-单价合同

分包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价额单位:元

序号

楼号

工作内容名称

工作内容描述

单位

暂定数量

单价

其中:人工费

合计

备注


主体结构施工








1

4#楼地下及车库

钢筋工程


元/t

1983.45




工程量为暂定量,最终按图纸量进行结算

2

混凝土工程


元/m3

12713.35




3

砌筑工程


元/m3

479.96




4

模板工程


元/m2

29887.91




5

脚手架工程


元/建筑平米

10578.00





6

5#楼地下

钢筋工程


元/t

119.58




工程量为暂定量,最终按图纸量进行结算

7

混凝土工程


元/m3

1028.49




8

砌筑工程


元/m3

67.60




9

模板工程


元/m2

3892.80




10

脚手架工程


元/建筑平米

612.00





11

4#楼地上商业

钢筋工程


元/t

843.97




工程量为暂定量,最终按图纸量进行结算

12

混凝土工程


元/m3

5847.17




13

砌筑工程


元/m3

2265.61




14

模板工程


元/m2

40619.50




15

脚手架工程


元/建筑平米

16711.00





16

2#楼地上

钢筋工程


元/t

977.21




工程量为暂定量,最终按图纸量进行结算

17

混凝土工程


元/m3

7252.30




18

砌筑工程


元/m3

2220.76




19

模板工程


元/m2

65572.96




20

脚手架工程


元/建筑平米

18901.00





21

3#楼地上

钢筋工程


元/t

984.27




工程量为暂定量,最终按图纸量进行结算

22

混凝土工程


元/m3

7364.50




23

砌筑工程


元/m3

2020.06




24

模板工程


元/m2

61732.81




25

脚手架工程


元/建筑平米

18901.00





26

5#楼地上

钢筋工程


元/t

367.05




工程量为暂定量,最终按图纸量进行结算

27

混凝土工程


元/m3

3006.60




28

砌筑工程


元/m3

2541.64




29

模板工程


元/m2

25260.83




30

脚手架工程


元/建筑平米

9099.00





31


临时设施


元/建筑平米

74802.00





32


辅材费


元/建筑平米

74802.00





33


中小型机械


元/建筑平米

74802.00





34


安全


元/建筑平米

74802.00




固定单价

35


质量


元/建筑平米

74802.00




固定单价

36


文明施工


元/建筑平米

74802.00




固定单价

37


资金补偿


********.30






零星用工








1


力工


元/12小时

0.00

90.00



单价包含招标范围所含内容及零星用工

2


技工


元/12小时

0.00

150.00



小计





增值税



税率按照3%计取

合计






不含税平米造价








备注:1、辅材费、中小型机械费、开办费等按建筑平米包干,最终建筑面积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其中建筑面积按照结构外边线计算(管道夹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2、以上各综合单价均为工完场清,工完料清,达到工期、质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所需的全部工艺、工序的所有费用;
3、以上各综合单价已包含附件1:乙方工作范围内工程的所有费用;
4、以上各综合单价已包含投标方与其他施工队伍配合费用;
5、以上综合单价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进出场费、配电设备、折旧费、运费、风险费、管理费、利润。


附件03-对单价的说明

本合同单价及价款中已经综合考虑以下内容:

(一)合同单价内容:

1、按规范、方案、图集规定局部特殊处理;

2、所有结构、建筑用工及辅助用工(含钢筋加工、模板加工、脚手架搭拆、钢筋连接用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等)及当地政府、业主、监理、甲方组织安排的现场参观、会议清扫与会场布置等用工、包中小型机械(除总承包人提供之外的全部机械)、包辅料以及包主材材料消耗量、包模板(竹胶板、木模板或多层板)木材消耗量、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等;

3、包括所有有关的费用,如劳保用品费、生产工具费、自身队伍人员的劳动保险费、医疗费、工期费、酷热天气及寒冷天气施工费、成品保护费、超高层施工费、超高降效费、二次搬运费、技术措施费、人工费调增、管理费、利润、企业经营费、调价、扰民调停费(指由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竣工调价、风险费、包干费、技术资料配合费、竣工资料配合费、赶工费、现场冬雨季施工措施费、治安保卫费(乙方自身施工范围及生活区)、临时设施(除甲方提供之外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费、测量试验配合费、夜间施工费、垃圾清至现场指定地点、竣工清理费、环境保护费、远征施工增加费、甲方提供材料的装卸车及保管费及与其他分包方的配合照管费等。保证周转材料正常使用所必须的维护费,例如:调直、防锈漆的涂刷(含机械、人工)费用、外架及钢管油漆的涂刷(含机械、人工)等该工作的全部费用。

4、停电停水、待料停工、机械修理待工、其他分包方引起和其他原因停工的费用或人工降效等。临街脚手架及高压线所需的安全防护费用,塔吊盲区的二次搬运费用。

5、应该缴纳给政府有关部门的各项税费;

6、任何因市场人工、材料、配件、能源、运输、税费的变动或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红头文件颁发而引起的乙方的实际支出的增减,均为乙方自身经营风险,视为已经事先充分考虑并已列入合同价款之中(合同另有说明者除外);

7、本合同价中已包含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安全以及服从甲方指令等保证金指标,上述保证金指标中质量保证金指标为完成产值的3%、工期保证金指标为完成产值的5%、文明施工保证金指标为完成产值的5%、安全保证金指标为完成产值的5%、服从甲方保证金指标为完成产值的2%。如乙方施工的项目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从应结算乙方工程款中全额扣除保证金费用。

8、零星用工:合同单价所含工程内容以外的用工,双方最终按合同单价和甲方商务经理、执行经理和项目经理共同签字确认的确认单并符合合同要求后进行调整。零星用工确认单必须在工程事实发生后48小时内,报送至甲方处,否则视为无效,不予确认。每月办理工程结算时,乙方必须将该月经确认的零星用工报送乙方,进入该月工程结算,本月未进入结算的零星用工将在以后的月度结算和竣工结算中不予考虑。

8、除另行签订合同约定外不再调整诸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费用。乙方也不得将其实际支出的费用与投标价/合同价价款作对比,从而以此为由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任何此类的要求甲方将一概不予以考虑;

9、工程签证必须有甲方现场经理和执行经理共同签字并符合合同要求后进行调整,所有工程签证按完成工程量签证。

l 实际材料规格与招标文件不同时,不允许单价调整;

l 招标图纸与施工图纸不符时,不允许单价调整;

l 因地库顶板回顶而增加的费用已考虑到合同平米单价中,不允许价格调整设计变更、洽商引起的现场签证,按相应中标单价进行调整;

合同中还包含以下因素:

l 分阶段进行结构验收及穿插进行砌筑抹灰工作;

l 建筑物外堆场、加工场地、生活、办公场地硬化;

l 本工程结构、建筑所使用的混凝土按商品砼考虑;

l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与报价有关的要求。

l 总承包人提出的其他配合工作;

10、本工程合同单价为综合平米单价包干任何情况下不予调整,双方最终按合同单价乘以双方计算的竣工图纸的建筑面积结算;建筑面积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其中建筑面积按照结构外边线计算(管道夹层不计算建筑面积)。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辽宁省建筑工程预算消耗量定额》(2017)《辽宁省建筑工程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7年)

11.本工程合同工作内容范围内无任何工程签证费用,均包含在平米单价中。

12、分包人自行办理完在沈阳市施工的合法手续,并交纳沈阳市政府规定的有关费用,如因未办完或未办理相关施工手续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发生的损失;

13、开办费用以建筑面积单价包干,无论工程量有何变化,其单价均不作调整;

14、乙方的生活区必须由甲方统一安排,在部分人员撤出后,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腾空部分房间;

15、为方便职工和保证食品安全,甲方统一设置职工之家商业零售网点,无机房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开设食品零售业务。

16、乙方不得就上述各项费用向甲方提出要求补偿;

17、意外伤害保险和每人【30】元/年的劳动局备案费用。其中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及劳动局备案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

18、本工程在结构施工完成后将预留10元/建筑平米,作为结构修补费用,如果分包人未及时和未按要求对所施工的部位进行修补,总承包人有权将其此项费用扣除,其费用含在总的建筑平米单价中;

1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合同执行,甲方有权将对应项目的费用全部扣除,视情节轻重予以每次1000-10000元的罚款;

(二)补充说明:

1、除建筑面积变化以外的变更洽商不再增加费用,停水、停电及因甲方原因连续停工超过8小时,工期可以顺延,但不计费用索赔。

2、在乙方施工范围内的部分工程量如由甲方代理完成时,其费用按实扣减。

3、材料的二次倒运的装卸、码放包含在单价内;

4、二次机械进出场费用包含在单价内;

5、各级相关部门及上级的检查、参观等发生的现场用工费包含在单价内;

6、主体垃圾和乙方的生活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运至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如乙方不及时清运,甲方租车代为清运的运费甲方有权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或结算时核减。

整个合同期间,单价不得调整

附件4:

天惠广场二期目







主体劳务工程







分包评价表(只适用主结构分包)



日期:









序号

分项名称

建筑平米单价

打分(满分5分)

平均分

工程部

安全部

质量部

物资部

1

安全施工

3






2

质量施工

3






3

文明施工

3























































































合计








备注:上述三项价格为平均分占满分比例*该项价格,作为每月的此项价格支付。



签字栏:







工程部:

安全部:


质量部:


物资部:



现场经理:




(大)项目经理:

附件5

履约责任承诺书

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我 作为 工程的劳务分包方,为了优质高效完成施工任务,在完全履约《劳务分包合同》中我方的义务的同时向贵司作进一步承诺。并在此声明:本承诺书与施工劳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我司所签订合同条款已充分考量,为双方洽商一致后的真实结果,对前期的资金投入已有充分准备,合同价款为有正当行业利润的合理承包价,不要求贵司支付未经业主结算的工程费用。我保证不以任何理由中途停工,忠诚全面的执行本项目劳务承包合同。

2、为了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签订后我司驻现场项目负责人(劳务队长) (姓名)、技术负责人 (姓名)作为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同时保证安排质检员 (姓名)、专职安全员 (姓名)、专职劳务管理员 (姓名),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将常驻现场,严格按照有关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及合同条款进行项目管理,约定人员于 年 月 日前不到齐同意由贵公司派入,工资按实发金额双倍由贵公司扣除,到现场管理人员无专业证书视为没有到场。

3、我作为分包负责人,保证每月在工地不少于15天,自行离开工地自愿接受 元/天的违约金;驻现场管理人员每月在工地不少于24天,自行离开自愿接受 元/天的违约金。3日内以现金形式交至项目部,逾期未交的从履约保证金中双倍扣除。

4、我司承诺驻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保证服从贵司管理,听从贵司派遣,如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派遣或发生违纪违法事件,自愿接受 元/次的违约金。3日内以现金形式交至项目部,逾期未交的从履约保证金中双倍扣除。

5、我司承诺按照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对该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全权负责,并愿意承担由于施工进度、质量达不到要求以及施工伤亡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后果。

6、同意按 万元缴纳履约保证金,以承担施工过程中的过程管理责任。

7、保证按照贵司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进行管理,确保不给工程承包单位带来声誉、形象、经营等方面的负面影响和相应的法律纠纷,若因我司负责经营管理的项目导致工程承包人承担的所有民事赔偿损失由我司承担,并以履约保证金及项目的应收款项作为担保。

8、保证本项目相关人员按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会议,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及时处理并向有关人员报告、不得有所隐瞒,双方相互沟通,缺会的同意接受罚款800元/人/次,3日内以现金形式交至项目部,逾期未交的从履约保证金中双倍扣除。

9、本人承诺贵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开具的罚款单及整改通知单及时签收并且及时整改,不签收同意接受罚500元/次,3日内以现金形式交至项目管理部,逾期未交的从履约保证金中双倍扣除。

10、若因现场施工中本人承包范围出现的问题遭投诉,同意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罚款1000元/次。

11、本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工期于 年 月 日完成竣工交付,若未完成,保证金 万元及本人承包除人工费(人工费按建筑面积每平米 元计算)以外的合同价款一并由贵公司扣除,并且承担由此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

12、本人承诺除贵公司供应材料质量原因以外的一切原因导致质量责任由本人承担赔偿及维修,并且本人所有工人安全责任及事故赔偿。

13、本人同意于 年 月 日达不到 ,自愿放弃承包权,由贵公司直接接管工人队伍,保证金 万作为罚金贵司不予退还。

承诺单位: (公章)

队伍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劳务承诺书

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正常生产秩序,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杜绝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我公司及贵单位的信誉,我 劳务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1、工人进场后,及时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不低于 元/月.人,双方签字盖章(工人不会写字的按手印),并将劳动合同上报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备案。

2、及时给项目部提供相应的劳务资料,包括:进出场记录,身份证复印件,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上岗证,考勤表等相应的劳务资料。

3、认真执行月清月结制度,每月按时给工人发放工资。发完工资在工资表及考勤表复印件上盖劳务公司公章、授权人签字后,上报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并把影像记录一并上交。

4、及时为我公司所雇用的劳务人员办理相关证件,使之持证上岗,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5、落实我公司劳务监督、管理职能,杜绝农民工上访事件的发生,如有类似事件发生由我劳务公司负责解决。

6、劳务合同签订后,及时进行相关备案,并返回到贵单位项目部备案。

承诺单位: (公章)

分包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分包退场承诺书

我 劳务公司 项目部的工程已经完工,工人已全部撤场回家。我劳务公司在该项目上所有雇佣劳务工人的工资均以足额发放,如发生劳务纠纷事件,由我劳务公司全权负责,与 工程无关。

特此证明

劳务公司(盖章):

队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06

主体结构工程分包合同

十、技术质量要求

(二)标准与规范

施工质量及所用材料应满足现行设计图纸国家与地方标准、规范以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具体详见附件04。

1、施工图纸及设计师的要求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002(2011年版)

5、《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T01-26-2003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2011

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10、其它相关规范、标准、规程

11、国家、地方、行业后续颁布的规范、标准、规程

12、补充说明:

上述标准、规范、规程若有不一致或矛盾之处,按较为严格标准执行。


附件7













公司劳务作业人员(含队长、班组长、农民工)工资表

项目名称(全称):

班组名称: 年 月份















编号

姓名

工种

出勤工日


工资

工资
总额

支出部分

未支付数

领款人签字、按手印

备注

生活费

预支费

罚款

其它

本月实际支付













































































































































申明:此表登记劳务作业人员为我单位本月在该工程全部人数;工资结算、支付、领取情况属实,均系本人签字。


用工企业盖章:

班组长(签字) ;分包劳务管理员(签字) ; 劳务队长(签字): ;


分包授权负责人签字: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8

劳动合同编号: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乙方(劳动者):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工作地点:

第三条 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担任 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若实行计件工资的按照以下标准计法工资: )。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

第六条 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 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第九条 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分包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

工人进场施工承诺书

我叫 自愿到 (分包) 项目从事 工种作业,是 (施工队)工人.

为配合规范工程管理,维护正常的施工秩序,本人作如下承诺:

本人与 (分包)签订劳务合同,与其发生劳务关系,在其领导下进行各项工作。服从管理按承诺书履行自己的职责。

1. 服从执行总包、分包及施工队的各项制度管理。如有违反,愿接受处罚。

2.施工生活过程中团结友爱,不打架,不闹事,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当与工友,班组发生矛盾时,即时向领导或组织汇报,求得和平,公正解决。

3.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劳资纠纷,工伤事故纠纷等),向劳动合同单位(分包)申述。通过合法途径取得解决,或越级向总包单位请求协调解决,决不采取任何过激行为。不打架闹事,不破坏生产和项目财产。如有无理及非法行为则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5.本人重申:虽本人在 项目从事施工作业,但劳务合同关系是本人与 (分包)的关系,与 项目部没有任何劳务关系。如发生劳务纠纷会自觉向劳务合同关系方 (分包)申诉协商解决。

承诺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班组长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队长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进场施工承诺书一式三份,总包方.分包方.操作工人各一份。


附件10








公司劳务作业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表2—离场情况)

项目名称: 班组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周离场工人情况

序号

本周离场农民工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工种

离场时间

在本工程务工时间

工资结算、支付情况

备注


















































































申明:此表登记民工为我单位在该工程本周全部离场人数,情况属实。

班组长(签字) ;分包劳务管理员(签字) ; 劳务队长(签字): 。

用工企业盖章:

分包授权负责人签字: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1

工人退场承诺书

本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项目经理部 劳务分包队 班组施工,应得报酬共计 元,已全部由劳务队结清,与项目经理部无经济纠纷,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班组长(签字):

劳务队长(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2:

履约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委托代(表)理人:姓名: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我公司现委托为我公司在 工程的委托代表(理)人。

该代表(理)人在工程中的权限为:代表我方进行合同履行及施工管理,代表我方签署任何文件和处理与工程有关的所有事务等。

代表(理)人的行为,我方无条件接受。

授权单位:(公章)年月日

附: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委托单位公章)

代表人签字:(签字笔样)

身份证扫描处(二代身份证双面)

授权管理

一、甲方授权

授权声明:我 (项目经理)现授权 (姓名)身份证 为本项目现场物资材料管理人,负责对接乙方物资管理工作,每次收发料必须经过甲方和乙方现场物资材料管理人共同签字确认予以生效。代签或者不签,甲方有权利拒绝乙方提出的一切领料要求,由此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项目经理:(签字)

甲方授权管理人:(签字笔样)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管理

一、乙方授权

授权声明:我(分包方法人)现授权(姓名)身份证

为本项目现场物资材料管理人,负责对接甲方物资材料管理工作,仅授权管理人签字生效,严禁代签,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授权人有义务对甲方进场材料验收,当场验收合格的材料不允许在后续使用过程中提出质量问题。

乙方名称:(盖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授权管理人:(签字笔样)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3


分包现场签证单

项目名称:天惠广场二期项目

申请分包单位:XX

签证单编号:XX

□业主指令、变更、洽商□其他分包□自身原因□应急处理□其他

是否涉及零星用工/零星台班 是□;否□

签证内容描述及签证金额计算过程:

分包单位(盖章): 分包经办人签字: 日期:

土建责任师评审意见:

签字: 日期:

现场经理评审意见:

签字: 日期:

商务经理评审意见:

签字: 日期:

执行经理评审意见:

签字: 日期:

大项目经理评审意见:

签字: 日期:

注:1、同一签证内容,金额超过100000元的签订补充协议;2、发生签证事件后3天内办理签证手续,否则视为分包人放弃,不予办理;3、无现场分包签证申请单不予办理分包签证;4、本签证单一式两份,办理完成后交商务经理存档

附件-14

职业健康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协议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法律、法规及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方针,满足国家新《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和总包单位ISO14001、OHSAS18001体系认证标准等要求,保证项目施工生产安全文明健康有序进行,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培训;推行由公司下达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制订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措施和规定;

2、甲方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做好危险源的识别,并负责对乙方进行重大危险源实施控制的措施与要求的交底工作,监督检查乙方的执行情况;

4、甲方有权对乙方职业健康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配合,如乙方由于管理不力达不到甲方要求,乙方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确保影响降到最低,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须严格执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有关规定;

2、乙方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甲方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要求,遵守甲方现场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并制订相关的环境、职业安卫管理保证措施,经甲方审核后批准实施;

3、乙方负责组织所属员工接受甲方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作业。

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沈阳市政府有关施工扰民、噪声控制、扬尘控制、固体废弃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施工中乙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并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5、乙方垃圾清理及消纳应严格按甲方《污染物(扬尘、噪声、废水、废弃物)控制及管理程序》和作业指导书执行。

6、乙方负责指定其有相应管理能力的安全技术人员在甲方指导下辨识所承包工程实施中的危险源,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7、乙方应严格贯彻执行甲方关于施工安全管理、技术管理、现场防护、施工用电、机械、化学危险品管理、消防保卫及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各程序。

8、乙方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现场人员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9、乙方应对接触职业病危害源的现场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的特种防护品,并在岗前、岗中、岗后对其健康定期进行职业病专项检查,并承担其相应检查费用。

10、在建筑施工中,乙方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超标或机械漏油污染环境;杜绝敲击等人为噪音,要定期进行噪音检测;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机械要及时采取措施;木工棚要封闭,以减少噪声、粉尘的排放;有义务创新方式方法,减少不必要浪费,倡导使用节能减排措施

11、乙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和施工现场的环境,在施工中若遇古树、文物要按照《沈阳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行,严禁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发现文物立即停止施工及时上报。

12、乙方须按规定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物进行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

13、乙方设置于现场的办公室、食堂、宿舍、仓库等,须严格按甲方的要求作好环境保护,生活区应遵守《沈阳市外地务工人员食宿基本标准》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再向外排放,并按要求进行废水监测。

14、加强对机动车辆(包含工程车辆及附属用车)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对机动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手续齐全,尾气年检合格;

15、乙方在施工中应保证施工、生活及办公废弃物得到有效控制与管理,本着“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的原则,确保废弃物处理后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16、乙方负责处理废弃物必须执行国家、沈阳市政府和甲方有关环境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处理,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

17、对于乙方负责处理的废弃物,甲方有权监督、跟踪检查乙方废弃物处理情况。如乙方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废弃物处理,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采用其它处罚措施的权利,乙方应承担负面影响造成的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责。

18、废弃物必须及时处理到合理、合法,有处理能力的场所,不得随意排放。如乙方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9、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废弃物收购站的有关资质及证明材料。

20、分包方应严格按甲方的《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组织施工。分包方应设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协调各班组文明有序施工,并组建专职班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保障工作;

21、现场建筑材料、废料应按照甲方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分类堆放,分包方应随时将施工垃圾清运出施工现场,且分包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并对使用的公共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对破坏的设施进行赔偿;

22、乙方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身伤害、社会影响、环境破坏及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偿修整和恢复在施工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及赔偿业主/甲方的损失)。

附件-15

安全生产与消防保卫协议

总包方(甲方):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方(乙方):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各项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安全责任目标

1、杜绝重伤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因工轻伤事故不超过百万工时1人;

2、杜绝重大机械事故及急性中毒事故;

3、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及火灾伤亡事故;

4、杜绝聚众闹事、上访、治安、环保等不良事件发生;

5、工程承包范围内安全文明施工达标,所辖工人劳动防护用品佩戴齐全、达标,无职业伤害事故发生。

二、总包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政策、法规

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法规、制度、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二)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主抓安全生产的领导,配备专职安全员。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

(三)安全检查

对总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权责令整改、停工整顿或进行经济处罚。对于业主的各项经济处罚分包方相应承担,总包方有追偿的权利。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有依法查处和纠正的权利,对于总包方做出的决定,分包方须及时并严格执行。

(四)安全资质

严格审查分包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等有效证件,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分包方。

(五)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方案

负责编制的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供给分包方以遵照执行。

(六)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1、入场教育:负责对分包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入场三级教育培训管理,并具体负责经理部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施工队(班组)级安全教育进行监督、管理。

2、年审考试:组织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安全年审考试,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转场教育:对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必须实施转场教育。

(七)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备案档案

(八)设备、设施验收制度

由总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总包方应会同分包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九)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上报;

(十)有义务对分包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十一)有义务对分包人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十二)总包方可要求分包方立刻撤走任何现场被他认为是没有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及地方当局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再雇佣于现场。

三、分包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政策、法规

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法规、制度、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二)保证体系

按总包方制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分包方承担的施工范围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立分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任命主抓安全生产的领导、配备专职安全员;制定分包方自施部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对自施部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及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并严格服从、及时履行总包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全部相关要求。

(三)用工制度

1、分包方须严格遵守《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沈阳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沈阳市卫生防疫管理规定》以及其它关于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须持有沈阳市建设管理部门核发的《沈阳市建筑业企业施工项目交易备案注册证书》、辽宁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并按总包方要求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容易辨认,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不得对复印件再次复印]。

3、分包方应遵守总包方制定的《中建一局东北区域公司劳务管理实施细则》及总包方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规定等。

(四)安全生产

1、分包方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2、分包方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沈阳市卫生防疫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沈阳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沈阳市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办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分包方必须尊重并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合同有关条款、会议纪要或其他任何文件要求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4、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需报总包方审批。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分包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

(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分包方项目经理、现场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等施工管理人员须接受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试,合格者办理《安全资格上岗证》,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分包方一般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并负责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施工队(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准进入施工现场。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化,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对变化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后方可上岗。

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全国通用的IC卡证),持证上岗。

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必须实施转场教育。

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3)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并予以积极配合。

分包方必须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分包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

分包方必须设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分包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经理部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须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特性,设备履历档案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定。

分包方须执行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的交接检验收制度。

(5)分包方必须执行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采购制度。凡重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总包方指定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等

(6)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满足供应制度。

(7)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8)分包方必须严肃执行员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分包方员工在施工现场于工作时间内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如果分包方所辖施工部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分包方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通知总包方现场代表,报告事故详情,由总包方负责上报政府有关部门。若事故有人员伤亡或会产生较大财产损失,分包方再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做好以下两件事:(1)抢救伤员,采取安全有效措施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2)保护好事故现场。特别要注重事故现场能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

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不得提供伪证,不准隐瞒不报。

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e、如果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事故的责任者为何人,分包方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总包方不直接对伤亡者及其家属。分包方应当承担因为分包方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而发生的影响总包方工作的事件给总包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9)分包方必须教育并约束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本分包工程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范、标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项目管理手册”。

(五)安全防范

1、分包方要对所有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安全,不存在妨碍工人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并保证建筑工地的所有人员或附近的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2、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需要时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3、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总包方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分包方应提供和实施配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还需配戴面罩,眼罩,护耳、安全带及其它人身防护设备。

5、分包方应在签约之后30天内,呈送安全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6、分包方应严格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第十四条要求,配备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50人以下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人数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负责安全检查、贯彻安全方案和措施并执行。

(六)消防保卫

1、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主管部门、施工所在地政府及专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消防、治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包方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到总包安全部门开具《动火作业证》,动火前要进行自检自查,动火作业部位要自行配备灭火器材,并采取有效的火灾防范措施后,方可组织施工。

3、分包方需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消防保卫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凡由于分包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刑事案件、火灾、交通【含施工现场内】等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七)现场及其人员管理

1、严格遵守《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全体施工人员的服装、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3、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4、分包方应配合总包方建立工地章程,订立在工地执行工作时需遵守的各项制度,工地章程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规章,但不限于此。

a、保安;

b、施工安全;

c、门卫制度;

d、卫生;

e、防火、其它保护临近环境的规章。

5、分包方在现场应设置应急工作负责人,组建应急救援小组。应急小组人员应定期参加总包单位应急专业知识培训和演练活动,并负有专门处理和应对现场突发事件的职责。分包单位应急负责人,应有现场决策权和人员调动的权利,紧急情况发生时,有权对所辖分包全部人员发出指令,有权临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阻止事故或不良事件向不良方向发展。若发生事故或不良事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控制,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

6、分包方应自费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至终在工人住处确保配有医务人员和急救设备等,并且采取适当的安排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所有的福利及卫生条件。

7、分包方应配足合格的质量检查人员,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测工具。要指定专门的质量负责人进行整个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和检查工作,特别是高支模等危大施工项目,要确保施工过程中各工序质量达标,验收合格。

(八)分包方对于在本协议书中所提及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等全部文件均明确知悉其内容,对于本协议中涉及的总包方内部的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施工组织文件等全部提及的文件,均已经从总包方处得到并已经认真阅读,对其中的全部内容明确知晓。

四、协议书的份数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书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五、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协议条款。

附件16

优先支付人工费承诺书

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在天惠广场二期项目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若我方,需要雇佣和使用工人(包括民工)时,为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优先支付工人劳务费,将保证做到:

1、我公司一定认真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及合同约定,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按月结清,不发生拖欠现象,并且保证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工人,工资发放记录与进场人员花名册、考勤表一致,发放表以班组分类,工资将直接发给工人,由本人签字领取。

2、我公司在工程正式开工后,会及时与所属各施工班组签订用工协议,会根据用工协议制订支付工人工资计划。

3、我司的分包单位雇用和使用工人的,我方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工人工资。如因我方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工人工资的,将由我方先行垫付欠款,总包方可从支付给我方的工程款中扣回双倍的罚款。我方对分包单位清偿拖欠工人工资负总责。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工人工资行为,造成工人上访,及其他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方自愿承担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并使总包方免于承担一切此方面责任或与此相关的索赔、索要、诉讼、成本、款项和费用。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7

无拖欠劳务费证明

我公司承揽天惠广场二期工程项目的钢筋供应工程施工,总包单位已按照施工进度及合同约定全额拨付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至出具该证明之日止未拖欠我公司工人劳务费。

特此证明!

出具单位: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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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结构工程加砌筑工程劳务分包

投标须知

一、招标简介

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天惠广场二期项目,建筑面积暂定74802.00m2;

2、招标工程范围:设计图纸及变更范围内主体结构工程。

二、投标工作安排

1、招标人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经办人及电话:隋欢 139*****220

邮箱:********7@qq.com

2、日程安排

招标文件发放与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截止日:另行通知

3、开标日期及地点:另行通知

4、现场踏勘:分包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5、议标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书递交起60天内有效

三、投标费用

1、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序需交纳工本费200元;

2、投标人在议标当日,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若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变为履约保证金,若投标人未中标,保证金将于无息返还;

3、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制作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四、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须知

2、合同条款

3、报价单格式

4、技术规范和招标图纸、技术说明以及技术方案策划(电子版)

五、投标文件包含内容

1、投标书及报价单(经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盖章并填上回标时间);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承诺书;

4、能证明企业荣誉、信誉、实力、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的资料;

5、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人花名册及岗位证书(复印件);

6、施工组织设计;

■提供

□不提供

7、投标书及报价单、投标承诺书电子版;

8、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份数:二份(一正一副)份。

六、回标

1、投标人必须注明“XX分包工程投标书”密封袋,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及符合前述要求,施工单位代表签字及填上回标时间;

2、甲方有权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以修正文件形式修改本招标文件,投标人不得因此而提出异议;

3、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发觉其投标书有错误,可书面更正,该书面更正只要在截至回标时间前递交,便可获接纳。

4、甲方不保证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标价或收到的任何标价,亦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定任何标价的原因。

七、评标

1、评标原则

■合理最低价中标法

□其它

2、评标依据(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

(1)标价;

(2)工期、质量;

(3)企业实力与管理能力、施工经验;

(4)合理化建议;

(5)资源配置;

(6)投标人信誉;

(7)工程量及报价单计算的准确性;

(8)甲方考虑的其它因素。

八、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甲方将把合同授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并及时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中标通知书将作为分包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未签署正式施工合同之前作为双方合法有效的文件,双方均受其制约;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电话通知未中标单位。

九、合同的签订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附后,此合同文本为招标人与中标人所签订的合同,中标人在投标前就被认为已认可此合同条款,不会做任何改变);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甲方将与中标人在该中标通知书中下发5日内,签订分包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协议书经甲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及加盖公司法人印章后立即生效;

4、中标单位在签约阶段,若违背本招标文件基本原则,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或对本合同条款提出原则性修改,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原中标单位承担。

十、合同的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补充协议条款和承包人承诺书(确认函)

3、中标通知书

4、合同条款

5、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6、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行国家、省、市及有关施工、设计方面的规范、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说明

7、双方核对完的工程预结算书

8、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过程中发出的函件

9、合同终止前洽商、变更等和招标人签署的相关会议纪要。

十一、补充说明

后附采购合同为本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报价时视为投标单位完全理解并认可该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该后附采购合同中标后作为正式合同,如投标报价至中标过程中,双方对合同内容无疑义(含增减及变更合同内容)原则上不做更改。

附件1:结构施工图纸

附件2: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附件3:中建一局东北区域公司项目部劳务分包商管理程序(修订版)

合同编号:CSCEC-THGC-001

建设工程劳务(专业)分包合同

主体结构工程和砌筑工程

工程名称:天惠广场二期项目

总 包 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甲方)

分 包 方: (乙方)

合同编号:CSCEC-THGC-001

建设工程劳务(专业)分包合同

主体结构工程和砌筑工程

总 包 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甲方)

分 包 方: (乙方)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上述分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约定本工程按甲方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组织施工,乙方各项工作必须满足管理体系文件要求。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天惠广场二期项目

2、工程地点:沈阳市浑南区

3、现场条件:开标之前,投标人自行勘察

4、建筑面积:74802m2

5、图纸条件:提供可满足施工条件的图纸,图纸将在施工过程中陆续完善,甲方不予考虑乙方由于图纸原因延误工期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根据招标阶段图纸情况充分考虑,合同约定固定单价不在图纸完善过程中及正规出具后另行调整。

二、施工范围

天惠广场二期项目设计图纸及变更范围内的主体结构工程和砌筑工程。

三、乙方资质及基本工作内容

1、乙方属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

乙方适用税率 ○3% ○10%/6%(服务、咨询、测量、试验类)

2、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3、乙方指定收文地址为: ,传真: ,全面授权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mail ,甲方以任何形式(包括纸质文件、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 发送至以上地址(包括收文地址、传真、Email等)的文件均视为乙方已经收到且已经明确发文内容。

4、乙方工作内容包括并不仅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具体详见附件1

5、承包方式

■包清工+辅材+小型机械

(1)包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有人工费、赶工工期费用、文明施工费用、标准化、红线管理实施费用、市场人工费的涨价风险、窝工费用)、包辅材、包部分周转材料(如铁丝、铁钉、蝴蝶扣、钢丝网、油漆等),包机具。

(2)材料方面:甲方仅提供钢筋、型钢、混凝土、砖、水泥、砂、石、钢板止水带或橡胶止水带、止水条、直螺纹套筒、保温板、安全网(阻燃型)、模板、木方、架管、扣件、跳板、顶托、预埋铁件、钢丝绳材料,风帽、烟道、变形缝主材、大白用材料、铸铁篦子 其余一切 与承包工程内容有关的材料均由乙方提供。

(3)设备方面:甲方仅提供垂直运输设备(施工电梯、塔吊、混凝土输送泵/ 临时供水增压泵、地下室降水水泵及设备)及测量仪器,其他一切与承包工程内容有关的设备机具(如钢筋加工设备、调直机、布料机等)均由乙方提供。

四、价款与计量

(一)合同价款:合同暂定总价(含增值税): 元整(大写: ) (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其中,不含税价款为X元,人工费X元,增值税为X元。

1、如由于合同工作量增加,过程结算或最终结算总价超合同价款8%时,超过部分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2、如发生本合同工作内容以外的工作,必须签订变更合同。

(二)单价形式

■固定单价

实体工程量固定单价

其中人工费: 元/m2

□固定总价

□其它

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在没有与对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没有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价格中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承担自身经营风险,满足国家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达到业主、监理、甲方满意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合同价款清单详见附件2

(三)对单价的说明

本合同单价及价款中已经综合考虑以下内容:

具体详见附件3

(四)工程量计算方法

□定额计算规则(《辽宁省2017年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其中建筑面积按照结构外边线计算(管道夹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清单计算规则(《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国家规范计算规则(GB 508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其中建筑面积按照结构外边线计算(管道夹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其它

1、钢筋工程量按照甲方审核的钢筋配料表计算,不含损耗。架立筋(马凳)或架立铁件计入钢筋总消耗量中,现场预埋及安全防护所用材料包括在总消耗量中。

2、所有砼浇筑和模板费用已包括预埋铁件的安装、洞口预留;预埋铁件、洞口预留所需模板增加的人工费用和工程量不另计。

3、模板按照图纸所示混凝土接触净面积计算,且价格包含支撑体系。

4、砼按照图纸所示净尺寸计算(不含损耗),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胀模等损失,超出图纸部分的商品混凝土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未作特殊说明的部分,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辽宁省建筑工程预算消耗量定额》(2017)《辽宁省建筑工程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7)各定额子目含量计算,建筑面积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其中建筑面积按照结构外边线计算(管道夹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6、除非特别指明,除此之外的如材料配合用工、与其它分包人的配合、现场文明施工和CI用工等其他用工视为已含在合同单价中,均不计算工程量。

五、付款

(一)付款前提

1、进度施工内容经甲方同意;

2、施工进度在甲方的总控制计划之下;

3、试验/复试报告证明所用材料合格或满足合同要求;

4、经监理单位、甲方验收合格【分项验收时】;

5、随月进度提交了相关技术资料【试验报告、验收资料等】。

(二)付款方式

■节点付款

1、地库主体单体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银行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

2、2#、3#、4#、5#楼(均以单体结算)±0.00以上单体主体封顶并验收合格,按已完成工程量的 75%支付工程款;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

3、待 2#、3#、4#、5#楼全部封顶并验收合格,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

4、竣工验收合格并双方确认结算后,付至工程全部结算款的 85%;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

5、工程竣工备案完成,付至工程全部结算款的 95%;,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

6、若甲方提前支付乙方工程款,经双方协商后,甲方将扣除乙方报价中的资金补偿费用。

7、其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其中不含人工费),工程保修期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工程保修期满5年,工程无任何质量缺陷(以甲方或业主书面通知为准)后30日内支付完毕(保修金不计利息)。如该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或业主维修通知后应当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处理。因乙方原因,甲方或业主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且乙方未能履行维修义务,甲方或业主自行组织人员维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从乙方的保修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将继续向乙方追偿,直至满足该费用。

8、乙方收到工程款必须及时支付工人劳务费,并在每月领取工程款之前向总包方提供相应资料:

(1)向甲方提供优先支付分包工程人工费的承诺(具体详见附件16)和总包方无拖欠劳务费证明(具体详见附件17),承诺书和证明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书、无拖欠劳务费证明上的公章要与合同上用章、签字人一致,签字人应具备相应签字权。

(2)每月向甲方提交工人工资发放表,发放记录必须与进场人员花名册、考勤表一致,发放表以班组分类,必须本人签字领取,不得代签。

(3)提供工人工资发放表同时须提供发放过程照片。

(4)工人退场须办理劳务工资结算单,对于已结清的工人要求必须在结算单上签署结清工资的承诺,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其它

1、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应扣除甲方代付/垫付款、罚款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扣款项。

2、甲方在付款期支付工程款时,将根据甲方管理部门在乙方施工当期中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中的表现进行打分,根据分值来判定当期乙方此三分项的价款。具体详见附件4

3、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采用信用证或保理形式支付工程款。

4、甲乙双方应确实保障农民工的权益,乙方应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并签订履约责任承诺书(附件5)、劳务承诺书(附件5),乙方退场须签订分包退场承诺书(附件5)

5、乙方必须在甲方付款前7日内按应付款金额向甲方提供适用税率为10%或征收率10%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协助甲方办理抵税事宜,否则甲方将有权拒绝付款。因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有误,造成甲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

6、如乙方发生破产、终止经营情形,要在发生之前,及时与甲方办理结算、发票事宜,否则,甲方不予支付相关款项。

7、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甲方均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8、施工期间乙方不得因资金原因或付款到位时间原因而影响正常施工、工人闹事(含消极怠工),若发生时,乙方应承担所造成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如有损甲方企业名誉时,甲方有权不予结算。施工期间如有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起的投诉等问题,经甲方核实确认后可直接拨付此费用予农民工,并将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9、在施工过程中,因特殊原因乙方未满足付款前提,而甲方仍支付乙方工程款,不代表甲方认可工程进度和质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保质保量完成或整改完成。甲方认可乙方过程进度计划和施工质量具体以最终工期时间验收为准,若乙方不安甲方进度计划和施工质量施工,甲方有权处罚乙方合同额2%的罚款。

(四)付款程序

乙方在付款节点当月20日向甲方递交本期按合同约定应付的费用汇总表和请款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于次月的10-15日向乙方签发付款证书,乙方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后,在签发证书的下月3日-10日,甲方以网上划款或转账支票(甲方认为必要时)方式支付进度款。当月发生洽商、签证随产值一起上报,未上报的视为乙方放弃该部分权益,自行承担。

(五)资金风险共担

1、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甲方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乙方郑重承诺,为共同开拓占领市场,对甲方未按时收到业主相应款项的情况下,乙方表示理解与宽容,并愿意与甲方一起承担资金压力,乙方也不要求甲方每月付款均按时足额到位。

2、乙方同意甲方按业主实际支付给甲方的比例来支付其进度款,此时也应扣留资料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任何缓付、迟付的工程款均不计取利息。且乙方自愿放弃本合同内甲方延期付款违约金及利息。

3、乙方应当具备一定承担风险的能力。如果乙方承担的分包工程施工中,乙方向甲方所递交的索赔要求,在甲方向业主方递交的相应索赔要求未获得批准,则乙方的索赔要求亦将不会得到批准。如果因为双方合作的工程的业主方破产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甲方已经无法全部或部分得到工程款,甲方亦将不会支付乙方工程款,所造成的损失双方按照所完成的工作量的比例共同承担,即使乙方的结算数额已经获得甲方的批准。

六、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

■根据甲方要求

□具体开工日期:

2、完工日期

□根据甲方要求

■具体完工日期:2019年11月09日

详细工期的约定 (按节点分别约定工期)

(1)2018年10月14日完成全部基础筏板工程;

(2)2019年04月13日完成工程到±0.00(地下室工程);

(3)2019年06月11日裙楼工程结顶。

(4)2019年11月09日主楼主体工程结顶;

3、工期总数为443日历天

总工期和阶段工期已经考虑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不利的天气条件以及基坑土方、基坑支护与降水等施工工序间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高考、中考期间政府对施工的限制;重要活动等因素在内。

乙方必须按甲方总控进度计划施工,确保每周之工作均在甲方之总控进度计划内完成;如果乙方不能按甲方总控计划完成其工作,乙方必须按甲方指令无偿追加各项投入,以达到甲方的合理工期和质量要求为止。如乙方再追加人力、物料及机具后仍不能达到甲方、业主之合理要求时,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分包商承建,相应费用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

如出现地下埋藏文物或地下障碍物需要停工,按本合同有关工期顺延规定执行。

除本合同规定并经业主方、甲方批准的工期可作调整外,如本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完工交付,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整体工程竣工、开业、经营的相关影响及第三方对甲方的索赔等一切损失,并承担不少于每天50000元的罚款(罚款交付于甲方)罚款金额无上限。

七、工期延误

因以下任何一项原因造成乙方分包工程延误的,经甲方项目经理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乙方顺延工期时,分包工程的节点工期可相应延长:

1、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而且甲方根据总包合同已经从业主获得与乙方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的延长;

2、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开工条件、施工现场等造成的延误;

3、甲方发出错误的指令或者延迟发出 指令确认批准造成分包合同工期延误;

4、不可抗力【有关定义见第八条】等其它非乙方原因造成分包工程的延误;

5、开挖过程中遇到不明物体、古建遗址、有地质研究价值的化石或物品、残旧危险爆炸物、古墓、历史文物等,政府有关部门发掘、处理此事造成的工期延误。

乙方在上述任一事件发生后的2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如果索赔事件具有持续的影响, 则乙方应每隔2天发出一份报告,事件影响结束之日起10天内提交最终报告给甲方商务部门。

八、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定义

不可抗力指业主、甲方、乙方都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超出一般防范能力的事件。此类事件的发生给合同一方的履约造成不可能或减弱。不可抗力包括:

1、地震、洪水、海啸、飓风、台风、剧烈雷击等天灾以及恶劣气候;

2、战争、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

3、叛乱、暴动、军事政变、内战;

4、暴乱、骚乱、游行示威或混乱【乙方自身及相关联的人员内部并且是从事本工程而发生的事件除外】;

5、空中飞行物体坠落;

6、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物或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7、由于法律法规的变更或后续颁布的法律法规导致本合同在法律上不合法。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处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3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二、不可抗力责任承担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一)下列费用由甲方向业主索要回来以后支付给乙方: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

2、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

3、分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

(二)乙方人员伤亡由乙方自身负责,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三)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九、变更与变更计价

如果甲方认为有必要对分包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数量做出变更或调整,甲方有权指示乙方进行以下任何工作,乙方应遵照执行。该指示应该包括来自业主、设计、监理单位的设计变更、洽商、指示等。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已经包含的工作量;

2、改变工程做法、材料;

3、改变分包工程任何部位的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5、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竣工而必需的任何附加的工作。(甲方合同外指令增项)

上述变更指令发出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本分包合同不能因以上变更而失效或者作废。因变更而导致合同价款发生变化则按相应条款规定调整。

如果上述变更是因为乙方违约或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不得不发出变更指令,则任何此类变更后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无权对合同工作内容提出变更,更不得在施工中擅自改变材料做法、进行未经甲方许可的施工作业。

如果变更仅仅造成工程量发生增减,则其固定综合单价不变,仍按原合同固定综合单价执行;若是平米单价包干合同,变更造成平米单价变化,需按时调整平米单价。

如果合同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价格,则双方协商一个甲方认为合理的市场价格。

十、技术质量要求

(一)总则

1、达到沈阳市优质主体结构工程,并须同时满足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要求;

2、施工中乙方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每分部、分项工程严格执行三检制,健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作好自检记录并及时向甲方上报,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为达到上述标准乙方所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本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甲方对乙方执行“业主对甲方的相应处罚规定”;

4、乙方应配备专门资料员,根据甲方要求(包括数量、质量等)提供相应施工资料,并负责组卷,全部工作完成后向甲方提供满足上缴档案馆条件的五套竣工资料及竣工图以及可编辑的电子版文件一套。

5、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约和现行规范提供人力、材料及机械,安排组织本分包工程的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质量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6、乙方应选派业务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在本工程施工;

7、施工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劳动局和建委颁发的上岗证,并提供加盖单位盖章的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8、除本合约约定内容,本分包工程质量要求见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

9、乙方确定派进现场的具体技术、质量人员数量表上报甲方,并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垃圾清理。

(二)标准与规范

施工质量及所用材料应满足现行设计图纸国家与地方标准、规范以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具体详见附件6。

(三)施工质量要求

1、使用的砌块和原材料,其技术性能、强度、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质量合格证,经复试合格后方能使用,砌块砌筑时,其产品龄期应超过28天。

2、砂浆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砂浆各组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不小于设计强度值,任一组试块的强度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强度的75%。

3、砌筑前应剔除外观质量不合格的砌块(砌块应完整、无破损、无裂缝)并清除砌块表面污物。

4、填充墙砌体的灰缝厚度和宽度应正确。砌块的水平及竖向灰缝应为8~12mm,宜为10mm。

5、砌体的尺寸和允许偏差如下:

轴线位移:±10mm;

每层墙面垂直度:±5mm;

表面平整度:±5mm;

水平灰缝平直度:10mm;

水平灰缝厚度(10皮砖累计数):±8mm;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20mm;

门口洞口宽度:±5mm。

6、砌筑时,要提前将砌块喷水湿润,严禁干砌块上墙, 避免砂浆水分被砌块过快吸干,降低砂浆的强度,块体相对含水率宜为40%~50%,雨天及小砌块表面有浮水时,不得施工。

7、砌体水平及竖向灰缝的砂浆饱满度,按净面积计算不得低于90%。

8、小砌块墙体应孔对孔、肋对肋错缝搭砌,上下皮竖缝间距不小于砌块长度的1/3,并不应小于150mm,严禁出现通缝。砌筑时,宜逐块铺浆砌筑,每次铺灰长度不应大于1.5m,砌筑就位时应平稳轻轻下落,就位后应用木锤轻敲校正,要求上跟线,下跟棱,相邻两块齐平。外墙砌筑墙体范围内避免设置脚手架眼,如无法避免,脚手架眼部位应进行防水加强。砌体必须随手原浆勾缝,禁止单面勾缝或不勾缝。天气干燥时应对砌体灰缝进行淋水养护。

9、砌体砌到接近上层梁、板底约200mm时,应用配套砌块斜砌挤紧,砖倾斜角宜在45度至60度之间,砂浆应饱满,斜顶砖应进行勾缝。斜砌时间应待下部墙灰缝相对沉实(至少7天)以后再砌。斜顶砖应成倒八字向两侧斜顶。斜顶砖两端及倒八字中间应使用预制混凝土三角块或配套砌块。

10、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设置拉结筋、构造柱(马牙槎先退后进、上下顺直;残留砂浆清理干净)、抱框柱、及过梁、水平连系梁,如遇到施工困难应及时与项目技术人员沟通,严禁私自更改砌筑做法。

11、砌块等的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掷和倾倒。进场后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过2m。

12、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 和4h 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分别在拌成后2h 和3h 内使用完毕。

13、施工中乙方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每分部、分项工程严格执行三检制,健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作好自检记录并及时向甲方上报,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为达到上述标准乙方所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4、本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甲方对乙方执行业主对甲方的相应处罚规定;

15、乙方应配备专门资料员,根据甲方要求(包括数量、质量等)提供相应施工资料,并负责组卷,全部工作完成后向甲方提供满足上邀档案馆条件的五套竣工资料及竣工图以及可编辑的电子版文件一套。

十一、材料管理

(一)计划管理

1、所有物资、设备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进场;

2、进场后一周内,乙方应向甲方上报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物资供应计划书,以满足施工进度计划要求;

3、进场的物资材料应满足甲方制定的月计划、周计划施工进度要求;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上报下个月所需的材料月计划表,乙方每周日前向甲方上报下周的所需的材料周计划表。

4、物资材料进场后的申报程序执行工程所在地相关标准;

5、所有进、退场材料物资应提前48小时向甲方申报物资进、退场计划,经甲方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由乙方向甲方申请填制生产要素出入许可证,报至甲方项目经理部相应部门确认后,方可组织物资进退场;否则严禁进退场。

6、甲方供应的设备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为了方便使用,甲方供应的物资设备,货到后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乙方负责卸车、搬运至仓库或指定地点,并办理领用手续,由乙方自行保管使用,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采购保管及二次搬运等费用。由于乙方施工浪费或现场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均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合理浪费甲方提供的任何材料进行处罚;

7、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属甲方所有,只供本合同劳务作业范围内工程专用。乙方不能挪作它用或擅自处理(包括边角余料)。施工节余材料,废旧材料、边角余料由乙方负责回收至指定地点,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变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私自变卖甲方供应的材料,按变卖的价值处以十倍的罚款。

8、本工程甲方提供材料、构件由乙方包干使用,用量按图纸依据《辽宁省建筑工程预算消耗量定额》(2017),各定额子目含量计算(双方约定损耗系数的材料除外),乙方办理领料手续并负责保管使用;超出上述计算量之部分,甲方将按实际采购价加包装、运输费等乘以超出上述定额工程量之部分从乙方总价中扣除,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处罚;施工中,乙方采取有效节约措施,使实际材料、构件耗量低于上述计算量,甲方将节约部分费用的20%给予乙方奖励(仅限于有实物量发生的情况);

9、周转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卸车、办理领料手续、现场使用、管理和保管、材料的现场整理、退料装车工作,根据工程进度,乙方所领用甲方的周转材料应按所领用的数量和规格分批分次退还给甲方。对未能退还之材料及未能及时退还之材料,甲方将按扣除损耗后未归还材料甲方采购合同价或市场价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如因此产生延期租赁费由乙方承担。周转材料损耗系数按如下要求:钢架管1.0%,碗扣架0.5%,扣件2.5%,木跳板0.5%,顶托1.0%,山型卡50%,新购木方30%,旧木方50%。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超出上述损耗,根据损耗实际情况按甲方采购合同价或市场价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外并处1-5万元的罚款。

10、分包人按照总承包人提供所有已知条件编制详细的模板架料包干使用量计划模板工程采用一次定量,总量包死形式,即模板投入总量一旦确定,超出部分由分包人承担。

11、未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乙方不得随意切割钢筋、模板、及钢管架料。

12、乙方施工质量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其返工的材料费用由乙方自身承担;

13、甲方供应材料的规格、品种、数量在签订合同后,由乙方根据施工图编制整体工程的材料需用计划、月度材料备料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在材料进场前一个月乙方须提供材料备料计划,在材料进场前提前一周提供材料进场计划,且上述计划的提供时间应充分考虑材料加工周期。上述所有材料计划均须上报甲方审核批准后实施。对于乙方所提计划之错误、遗漏、延迟等原因造成的材料浪费、工期延误及甲方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于上述计划的审核并不免除乙方之任何责任;

14、材料需用计划如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

15、乙方负责采购的所有用于本分包工程的各种资源在正式采购前,均须提供不少于三家供应商的资料【图纸,技术资料,施工方案、样品、报价等】给甲方,待其书面确认后,乙方才可采购及使用,否则,一切材料退场及工程返工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由乙方采购的材料甲方不指定品牌厂家,但若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索赔。

(二)仓储管理

1、由乙方自行负责对材料加以妥善保管,防止人为破坏、偷盗以及不利自然条件的侵蚀,费用自理。如果乙方未采取适当的保管保护措施,甲方有权指派他人完成。所发生的费用无论多少概由乙方承担,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若因乙方保管过程中未妥善进行保护造成材料无法使用的情况由乙方承担此部分损失;

2、进场物资堆放地点,必须经过甲方批准,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

3、现场物资堆放、标识等须符合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

4、材料存放要求:

(1)材料存放环境要符合干燥通风的要求。甲方提供库房场地,乙方建造其围护结构及房内设施;

(2)材料包装必须密封,表面应有明确标志标明材料各组份名称,生产日期及有效期。

(3)材料严防日晒雨淋,远离火源,避免碰撞,乙方在库房外自备消防设备及防火标识。

十二、现场及人员管理

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地方以及甲方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的投入、现场的布置等各方面严格按照甲方的规定,并符合甲方的CI要求。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配戴安全帽及胸卡。施工人员须持证进出现场。

现场不允许出现宣传乙方单位的标识、标语。

乙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非工程所在地户籍人员】需持有工程所在地劳动局核发的诸如,外来人员就业证、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卫生防疫部门合法的健康证等。乙方承担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也由乙方承担。办理证件所需费用乙方自理。

乙方应该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人员发生任何违法犯罪或妨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行为,并有完全的责任和义务保护周围其他人员和财产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严格遵守有关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环卫社会治安方面的规定。凡是由于乙方在上述要求贯彻执行不得力而造成的一切事故、灾害,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赔偿,此外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十三、甲方一般职责

1、项目经理:崔光宇

2、技术负责人:王风利

3、提供定位轴线;

4、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报告,组织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5、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但甲方的审核并不能免除或减少乙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6、提供现场基坑外临水临电设施(包括一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消火栓、水源),在此之后的所有实施本工程所必需的临水临电设施均由乙方负责提供;乙方应厉行节约,甲方有权随时抽查监督乙方用水用电行为,若发现有浪费或不良使用行为,甲方有权重罚;

7、审核乙方完成的工作量;

8、负责协调乙方与现场其它分包商、施工工序之间的关系;

9、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指令、指示、洽商等相关施工文件;

10、为便于乙方车辆顺利进入现场,甲方向乙方详细告知工程项目地理位置以及周边明显标志性建筑物;

11、审核并接收乙方提交的符合规范标准、并符合甲方要求的竣工资料与竣工图,负责将本工程竣工资料与竣工图移交业主及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馆,但甲方审核并不能免除或减少乙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负责接洽政府及地方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将政府要求及时通知乙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施工产值分摊;

13、提供现场临水、临电线路图;

14、负责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例会;

15、提供现场乙方临时办公场地,但办公设施由乙方自行提供;

16、提供施工现场、出入口以及基坑周围的夜间照明设施;

17、协调现场施工安排,确保场内运输道路的通畅;

18、提供清洗进出车辆的水源接驳点;

19、在施工现场提供临时厕所设施,乙方负责定期清理;

20、根据工期要求,若需夜间施工,乙方须协助甲方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夜间施工手续;

21、负责现场出入口的保卫工作。

22、为维护农民工利益,杜绝劳务纠纷,甲方有权监督管理乙方工人工资支付事宜。乙方如未按法律规定、政府部门要求、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甲方可将不超过当次支付额90%的金额直接发放到分包人工人,视为已支付乙方相应款项,其余款支付至乙方指定的法人帐户上;同时,如发现其未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初次发现,甲方监督其改正;再次发现,则视为乙方违约,计取*万元/次的违约金并从结算款中扣除。

23、因乙方集结人员到甲方总部、业主单位、政府部门等处讨要人工费导致甲方支付的费用(包括超额支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结算款不足的,乙方应将不足部分支付给甲方。

十四、乙方一般职责

1、项目经理:

2、(1)乙方除现场代表外必须配备有岗位资格证书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分别为:

姓名: 职务: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姓名: 职务:质检员 联系电话:

姓名: 职务:安全员 联系电话:

姓名: 职务:劳务管理员 联系电话:

(2)经甲方考察,关于本工程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各专业施工班组分别为:

钢筋班组带班负责人: 联系电话:

模板班组带班负责人: 联系电话:

混凝土班组带班负责人: 联系电话:

架子班组带班负责人: 联系电话:

砌筑班组带班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必须保证其管理人员及劳务施工班组的稳定,不能随意变动,如需变动、增减人员或更换施工班组,必须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供变更人员名单及班组名称,经甲方考察合格后方能更换。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人员与花名册及本合同进行查对,如发现乙方人员与花名册及本合同不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200元/人违约金。乙方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在管理好自身的劳动班组之外应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领导和安排,并顾全大局,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不再计取配合费。

(3)乙方应在工程开工或劳务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后3天内将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报送项目部。劳务工人工资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签字时应注明“本月工资已全部领齐”或“本工程工资已全部领齐”字样,并摁上手印,以确保劳务人员工资足额发放。乙方签字盖章的劳务人员名单作为合同组成部分附后,见附件7《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表》。

(4)乙方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足够的具有相应技术水平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必须与拟进场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劳动合同(附件8)、工人进场承诺书(附件9),并在进场3天内(前1天)将进场人员花名册(附件10)、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工人进场承诺书原件 1 份交付甲方备案。如乙方未及时上报,每超过3天,罚款1000元,依次累推。乙方必须与退场工人签订工人退场承诺书(附件11),并于每周五将工人离场情况(附件10)及工人退场承诺书1份交付甲方备案。

3、乙方在进场前需向甲方缴纳合同额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甲方和乙方结算后随最后一次付款无息返还。

4、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场;严格按甲方审核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代表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根据甲方审核同意的月/周施工计划组织施工;

5、自备满足施工工期要求所需机具、工具及其它随身工具,特别约定除外;

6、自备符合规范要求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

7、乙方施工前七天需向甲方提供完整技术方案,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依据现行国家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其它相关规定;

(2)主要施工方法;

(3)根据工期要求和现场情况为每阶段施工安排的人力、物料及机械的数量及型号;

(4)提供每一阶段现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数量;

(5)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组织结构系统和隶属关系以及通信联系方式;

(6)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可能出现的情况【包括有毒害环境作业】,所采取的保证措施。

8、负责协调处理与交通管理及城管等政府部门的工作问题;

9、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需经工程所在地建委外管处备案)及特殊工种的上岗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乙方负责提供除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提供资源和服务以外的所有实施本工程所需资源;

11、乙方应随时准备接受业主方、甲方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检验、检查,并为检验、检查提供安全、便利条件;

12、负责将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如泥浆、弃土、渣土、桩间土、打桩残留土和破桩头残渣等)及时清运出施工现场并消纳,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组织他人完成该项工作,费用从乙方款项中扣除;

13、负责现场自身施工操作面及自设仓储区、生活区的临时设施搭设拆除、消防保卫工作;

1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在现场包括生活区私搭乱建临时用房或未经甲方同意擅用、拆改甲方现场的临时设施;

1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本工程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确需变更时应先经甲方批准;

16、负责承包范围内地下管线、文物保护工作,因乙方施工而导致的现场内外各种管线、文物的破坏,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每月【23】日前向甲方报送一式三份本工程完成情况月报表(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及月度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计划,并按甲方要求提交周进度计划及日作业计划;

18、应遵守工程所在地关于扰民的规定,承担因自身施工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引起的扰民和民扰事宜的处理,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扰民和民扰,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确保甲方免于承担该等责任;

19、负责自身生活区及成本范围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直至本工程结束,不得损坏其他方的成品、半成品,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分包工程交叉作业区域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自行协商解决;

20、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本合同内全部工作,整理齐全竣工资料后,向业主方、监理方、甲方提出子分部验收要求,其程序按国家规定及业主方、监理方、甲方要求办理;

21、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及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22、乙方雇用的任何员工或其他人员因乙方原因造成意外事故或伤害所引起的一切损失或法律补偿费甲方将不负责任;

23、负责本工程的保修工作,保修期及保修内容均按照甲方与业主合同的相应规定执行,保修期满后并不免除乙方自身施工质量责任;

24、乙方现场负责人需按时参加甲方项目经理部组织的有关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各种会议、检查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若乙方代表临时有其它紧急事物无法出席,须指派全权代表参加。会议所做出的决议、事项,双方需共同恪守,严格遵照执行。乙方承担任何因执行上述管理制度、规定不力或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并保证甲方免于承担因乙方过失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的责任;

25、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因乙方过失、失误造成的任何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和索赔,另外还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抚恤费和其它相关开支;

26、乙方的食堂和宿舍需接受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并严格执行工程所在地卫生防疫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蚊蝇、老鼠、蟑螂等疾病传染源的孳生和疾病流行,一旦食物中毒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27、乙方应本着经济合理的原则编制钢筋加工计划报甲方审批,承担因计划不周、以长代短造成钢筋浪费的损失;结构施工过程中应陆续上报钢筋下料单,交由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结构实施完毕,报完整、真实可信的钢筋下料单一式二份。

28、工程所有的脚手架及安全防护(包括外围护、洞口、楼梯、电梯井等)的搭设拆除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维护,乙方须确保防护及搭设满足国家安全生产规范及安全防护方案的要求;如乙方维护措施不力或安全管理失职造成安全事故,该事故受害人不论是乙方人员、甲方人员或任何第三方人员、乙方应负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维护期限至乙方工程合同期满(包括甲方认可的延长期限),全部退出现场止。

29、所有搭设完毕的操作架、操作平台、垂直运输工具须在甲方的统筹下使用,乙方应在甲方同意下无条件允许现场所有其他各专业分包使用,直至合理的延长期限,在此期限内乙方不能另行索要补偿费用。乙方搭设的前述脚手架、操作平台、垂直运输工具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拆除,乙方不得随意拆除,并留守部分架工直至外架全部拆除完成。如甲方有需求,乙方退场后为拆除的,甲方在结算时相应扣除此部分费用。

30、凡施工图上注明的所有预埋、预留和从施工角度考虑须进行二次剔凿洞口的剔凿等均由乙方负责;但由于其他分包方施工错误需要新剔凿洞口,乙方应为其进行剔凿,该剔凿为有偿服务(该部分工程量须得到甲方和该乙方书面认可);但本工程中的所有的洞口(包括新剔凿的洞口)的封堵、套管(非机电安装)的固定均由乙方承担,费用均包含在合同单价内。

31、为其他分包工程(无论业主指定分包及甲方其他分包)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及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水源/电源的接驳点、现场通道、安全防护等必要的施工服务)。

32、乙方在各项工程施工前须充分了解其他专业分包单位在该分项工程上的特别要求,如开槽、预留孔洞,预埋件等等;在每次浇筑砼前,乙方应与甲方联系以确定须预埋配件、预留的孔洞、槽口等的尺寸与位置。同时,乙方还应给其他分包单位足够的时间去放置管线、套管等其他类似的工作。

33、乙方须为其他分包方提供测量放线、定位的参照点,并对其准确度负责。

34、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保护措施方案提供人工及辅助材料,负责细化并实施甲方提供的方案,该细化方案须报甲方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细化方案,不得随意更改,但这种审核通过并不免除乙方承担该细化方案缺陷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

35、每道工序后的建筑垃圾及所有生活垃圾清理至现场内甲方指定垃圾存放地点。

36、施工期间为满足现场文明施工,确保场区清洁,乙方指派专人负责的用工以及为迎接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检查,甲方指出的场容整改工作的用工。

37、按规定需办理的乙方现场施工与管理人员的各类证件的办证费用和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用。

38、按甲方要求及有关法律、章程及法规等要求,及时完成甲方所需文件,以便甲方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及领取所需的许可证。

39、乙方负责保管自有及甲方移交、委托乙方管理、使用的材料、机具、设备等,并保证其完好无缺,乙方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值夜保管人员,以防现场材料丢失,所涉及费用包含于合同单价内。

40、承包范围内所有甲供料的卸车、装车(架料退还)现场整齐堆放和保管。

41、服从政府有关冬季除雪要求,及时清理周边马路上积雪。

42、乙方负责自身的人身保险、施工设备保险,乙方并负责办理国家规定需要为工人办理的一切保险。

43、乙方自行办理施工的合法手续,并交纳政府规定的有关费用,如因未办完或未办理相关施工手续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损失。

44、乙方现场工人及管理人员应统一着装,统一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及胸卡。胸卡有甲方统一提供,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5、施工中如果发生临时停水、停电,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按计划完成施工,且不得要求索要任何费用。

46、任何关于本分包工程的变更和委托,乙方均应认真执行,不得以劳动力、材料、机械等原因不执行变更和委托;任何变更指示应有设计单位、甲方技术负责人签字才能生效,乙方因没有遵守此条款,引起的任何返工,其损失或工期延误都应由乙方承担。

4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对现场外架内、作业区内、加工场内、场区硬化地面及硬化场地上的零星材料及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并运至场区内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对从甲方处领用的各种材料整理堆放整齐,对易损材料应入库管理,对钢筋、架料等易丢失材料安排专人负责看护,并对材料丢失负全部责任;甲方安排乙方临时拆除的临时设施和材料退场后倒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48、管理人员:

乙方委派的现场项目经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有承担类似工程的工作经验;乙方任命的主要管理人员,被甲方接受后,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上述人员,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甲方审查批准后方可更换,否则将被视为违约。

擅自更换管理人员,罚款100000元,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罚款500000元;如果在履约过程中,甲方认为乙方的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则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分乙方应在3日内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甲方批准后更换。如乙方在3日内未提出新的人选,或两次提出的人选都不能令甲方满意,将被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违约条款处理。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甲方保留更换分包队伍的权力;

49、操作人员:

现场操作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能正确并按时执行其所属任务。

电焊工、气焊工、信号工、电工及架子工等需要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均需持证上岗。

未经总承包人批准,擅自减少项目施工人员,罚款1000元/人天。

50、其他

因本工程业主要求的工期较紧,分包人需保证本工程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的连续施工,并确保备选队伍资源状况表中可提供人力资源及机械数量的准确性,除不可抗力外施工人员不得少于备选队伍资源状况表中可使用人力资源数量。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备满足工期要求的相关施工人员,由于施工人员不足导致的工期滞后,按照违约处理。

乙方应配置足以满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的设备/机具/工具/物资/材料/器材/设施等。若乙方在上述资源配置上满足不了现场施工生产需要,应无条件增加配置,并且不得以此为借口,向甲方单位索要任何额外费用。

如果乙方对甲方要求增加资源的指示拒绝执行,乙方有权自行组织相应资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投标总价中扣除。

乙方应无条件签署甲方发放的施工计划、方案、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安全技术交底、工程相关往来文件、按甲方管理规定进行的处罚单等文书文件,如有拒签,每次罚款1000元,并视同文件已下乙方,拒签超过3次视为违约。

51、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下述有关的全部损失和索赔:

(1)任何乙方过失造成的人员伤亡;

(2) 任何财产损失;

(3)任何乙方与其它单位的经济、法律纠纷。

上述事件系在工程实施期间以及修补缺陷过程中引起或发生的,乙方还应保障总甲方免除为此及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和其它开支。

52、主体结构工期包括地下室结构工期;如发生工期延误,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如:业主方的罚款、模板架料等租赁材料费等;

甲方制定的《工程整体进度计划》【其绝对工期】作为控制与考核乙方工期的合同有效附件,乙方须完全地执行;

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总承包人已确认工期延误】,其延期罚金为: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0元,并承担业主因此对甲方的全部罚款;

本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目标:确保本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工程质量标准还须符合总承包人的技术标准。

1)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全部归甲方所有,并承担由此对甲方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 施工过程中发生可修复的质量缺陷,对乙方处以¥10,000.00~¥50,000.00元罚款。

3) 施工过程中发生不易修复的质量缺陷,对乙方处以¥50,000.00~¥100,000.00元罚款。

4) 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对乙方处以¥100,000.00~¥200,000.00元罚款,并由乙方按设计处理方案修复或重建,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

5) 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全部归甲方所有,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 除承担以上处罚外,还应承担业主因此对甲方的全部罚款。

53、施工中须认真按本工程的技术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混凝土结构的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建设单位、甲方、监理单位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

(1)施工中下道工序施工将覆盖上道工序的,则上道工序必须先行验收,并作书面记录,否则不得继续施工;下道工序由其他承包人施工的,则上道工序由甲方组织两家承包人验收交接上道工序,并作书面记录,验收记录由乙方准备,各方签字确认。

(2)不同承包人的工序之间作业有交叉的,其先后顺序由总承包人决定,未经总承包人同意抢先施工,造成工程质量缺陷或其他承包人完成自己的工序承担额外费用支出及工期延误的,由总承包人决定责任单位拆除已完工序并由责任单位赔偿其他承包人损失。

(3)各分项工程在大面积施工前,乙方必须进行样板施工,样板的位置与数量由甲方指定,样板完成后通知甲方验收并现场确认,取得认可后方能进行大面积施工,样板不另给予费用。

(4)任何一个工序或分项工程在完成一个基本单位(一层、一户、一间等)后,甲方进行质量检查,填写《质量检查及处理意见表》,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签发《质量整改通知单》,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5)如果图纸和甲方的要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市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乙方应以标准较高者施工;

(6)乙方合同内明确的施工项目,其各时期及各阶段(包含交工)均需甲方各相关部门查验后,方可确认其完成。对于乙方撤场后,本应是乙方施工范围内的遗留问题,乙方应积极处理,如未按甲方要求处理完成,甲方有权利找第三方处理,所有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五、授权管理

1、双方就乙方领用甲方提供材料的唯一授权人及甲方发放乙方材料的唯一授权人约定,具体详见附件12。本工程所有甲供料的领用单必须同时具有上述二人的签字;

2、对于本工程承包范围外发生的零星用工、零星机械台班,双方约定:甲方的项目经理仅有对施工工作的确认权;涉及该工作的工作量及金额必须至少得到甲方项目经理、商务经理、现场经理书面签认,方能作为该工作结算的依据;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签证、索赔事件,乙方应在准备施工前 3 天内向甲方 提出书面申请。在收到甲方签字的分包现场签证指令单后进行该项工作,乙方的申请内容须包括按甲方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工程联系函或任务书或口头指令形成的文字依据。乙方完成该项工作内容后,在 3 天内提交详细的完成情况及证据资料签证单的格式填写工程签证单(附件13)报甲方审批,甲方对现场完成情况进行核查确认。乙方超过期限,甲方将视为其放弃签证、索赔的权利。有工程量的应尽量按工程量分项计量,若发生以工日数为计量单位的签证,则按普工 90 元/工日,技工 150 元/工日计。若乙方提交的签证单,没有详细的证据资料或完善的签证、索赔单据,甲方可同样视为放弃该项权利。本工程承包范围内乙方承诺不发生零星用工及零星机械台班;

3、涉及变更合同价款、计价方式、结算等条款及签署合同、补充协议,双方对价格进行确认,办理结算文件,须经甲方项目商务经理、执行经理、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甲方与本合同相同印章或甲方公章后生效。上述变更条款及签署合同、补充协议、价格确认及结算文件办理等仅有甲方项目管理人员签字无甲方印章或公章,不发生合同变更效力,不产生合同效力、对合同双方无约束力。

4、甲方项目章用于双方往来函件、会议纪要、工程实体洽商变更、工程实体签证等,用于经济合同无效

十六、检查与验收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甲方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甲方指令失误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先由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甲方组织业主、监理单位进行验收。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单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甲方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告知乙方;

(3)经甲方、监理单位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甲方、监理单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6、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七、环保与职业安全

1、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绿色建筑;

2、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满足甲方制定并经国家权威部门认证的ISO14001和OHSAS18001的要求,保证施工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3、乙方进驻现场员工需接受ISO14001环境管理、OHSAS18000职业安全卫生知识的教育培训;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贯彻实行,以保证施工工程质量、人员安全、环境保护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并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4、乙方在运输材料【包括废料】、机具过程中应执行工程所在地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的等规定;

5、乙方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输机械噪声超标或机械漏油污染环境。运输车辆要定期进行噪音检测。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机械要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6、车辆进入现场禁止鸣笛;

7、《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协议》详见附件14。

十八、安全施工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与本项目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听从指挥,搞好安全工作;

2、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持卫生健康证方可上岗,特种作业应有特种作业证;

3、凡是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5、工地配备一名专职电工,负责现场接电,严禁非电工接电;

6、现场应备有必要的防火器材,如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

7、为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在结构封顶同时配套工程能提前介入施工,各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按所给本工程配套工程计划及施工图来重新进行布置,不影响配套工程的进行。

8、施工设施设备完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模板、脚手、砖垛等集中堆放整齐、稳定、安全,钢模板及零配件、脚手扣件分类分规格,集中存放,建筑成品和半成品等要根据工期进度合理安排进场时间和施工顺序,防止损失、损坏和影响其它项目施工。

9、运输车辆应按指定路线行驶,装载物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到不滴、不漏、不洒、不扬,对进出工地的车辆须派专人及时进行冲洗清扫,防止污染交通道路。否则由甲方指定人员代为清理,费用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10、施工过程中,教育施工人员认真做好个人每天工作完成后的落手清工作,当天做到工完料净地清,并对建筑垃圾当天及时清理运走,不准在现场堆放,并在第一时间运到指定堆放地点。

11、严禁高空抛物。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先集中,通过井架运输到地面,放到指定地点,严禁向下抛洒扬尘。一旦发现,每次扣工程款5000元,不再返还,以甲方人或监理提出即生效。

12、混凝土搅拌浇捣和运输必须随时在场内清理干净,否则不得出场,翻斗车、混凝土吊斗等当天使用后应及时刮净、冲洗干净。

13、工地人员管理:除工地保安人员及必须的值班人员外,不允许任何人任何时候住在施工区域任何地方。

14、 场容管理:

(1)场容管理人员可外聘或由甲方提供(乙方不能拒绝),且须服从甲方代表的管理及考核。

(2)场容管理人员的职责:指挥车辆行驶路线及停放位置;检查建材是否推放整齐及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15、禁止吸烟规定:生产区域严禁吸烟,经甲方或监理发现,每次扣工程款100元。

16、安全标牌:现场有安全宣传牌,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应设醒目的安全宣传标牌和合适的安全警告牌。

17、现场使用的电箱、电器和线路架设符合标准。箱体颜色醒目、门锁全,有色标有编号。

18、消防要求:施工现场应配备合适、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有专管人员做到责任到人。各类消防设施完好,配备合理;油库、危险品仓库等重点部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木工间、油漆间等每25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一只灭火器,非重点仓库等建筑物区域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二只灭火器,脚手架每层配备灭火器。分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明火操作有专人监护,并配有灭火器及隔离措施。氧气和乙炔瓶的放置距离必须满足规范要求。油库、油漆间、木工间和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均设有专间和专人负责,配备适合的灭火器,并要醒目易取。

19、生活区需要有专人看管,应配备合适、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有专管人员做到责任到人,用电等设施要定期巡查,不允许在宿舍中使用任何取暖用电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褥子、电暖气等,严禁私拉私设电线、电缆,如由于用电问题带来的火灾等事故,由乙方负责;由于整个宿舍区临近居民区,乙方要加强对自己工人的管理,防止发生扰民事件,如由于乙方扰民,发生的一切事件由乙方自身负责解决;

20、生活区水电费用乙方自行负责,由甲方从当期工程款中按沈阳市主管部门之价格按实扣除;

21、《安全生产与消防保卫协议》详见附件15。

十九、技术资料

1、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DB23/328-2001)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而规范的技术资料。乙方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在资料不齐全时甲方有权扣留部分工程款抵押;

2、如果政府、社会在建筑工程评比过程中对技术资料有特殊要求,乙方有义务竭力满足,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推诿。

二十、合同文件组成与解释顺序

1、补充协议书 [若有时];

2、本分包合同书;

3、明确双方职责的会议纪要、往来函件;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

5、本合同所列规范、标准;

6、甲方制定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7、招标过程中议标记录等。

二十一、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及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2、适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其它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含工程所在地地方行政法规]

二十二、违约

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本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责任,概由违约方承担;

2、除非甲乙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损失后仍需严格履行本合同;

3、不允许非法转包本分包合同工程。对于在本合同项下产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宜产生的乙方对甲方拥有的债权,乙方承诺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除非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乙方应在违约转让债权之日起五日内,按照违约转让债权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违约金应承担违约付款责任。并且债券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

4、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10%的违约金。

二十三、竣工结算

1、分包工程完工验收后,并且乙方按合同规定提交所有完工验收资料,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本合同规定进行结算;

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1天内进行核实后,甲方与乙方办理最终结算。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自身施工内容的结算工作。甲方与乙方办理结算的基础为甲方能够从业主方获得相应费用;业主方不予支付的内容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予以支付;

3、甲方乙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4、延期支付的工程款不计取利息。

二十四、提前退场

1、如果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履约不能令甲方满意或者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资源配置等任何一方面不能令业主、监理满意或者由于业主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乙方便被认为无力承担本分包工程或其某些分项工程的施工,甲方有权重新发包。重新发包的费用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

2、提前退场结算原则:以乙方在现场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基础,按合同约定固定综合单价及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已完工程价款;

3、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力、物料及机具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退场,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索要任何名目的“退场费”、“遣散费”、“补偿费”;

(2)对结算问题纠缠不休;

(3)纠集、唆使工人闹事;

(4)蓄意破坏、损坏现场设施,材料及工程成品;

(5)隐匿、私藏、转移甲方的材料物资;

(6)影响工程正常施工。

二十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技术资料齐全有效,履行完保修职责,保修期结束,本合同即告终止。

二十六、争议与裁决

1、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时,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甲乙双方约定提交到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中关于管辖权的约定是唯一的,任何一方不得通过债权转让或其它方式对涉及本合同约定事项或与之相关的事项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另行约定或对本合同关于管辖权的约定进行变更,如发生类似情形,该等约定亦属无效。

二十七、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正式开挖前,甲方向乙方转交由业主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以及地下管线埋设示意图(或交底资料)复印件各一份,以供乙方施工参考。甲方不对此类资料的准确性负责,对此乙方不表示任何异议;

2、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乙方应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业主并按文物管理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及协调有关事项,乙方按文物部门要求配合挖掘工作。有关费用由乙方与业主自行商议。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或被哄抢、私分,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施工中发现被怀疑为有危险的爆炸物;走向不明的管线、管沟、防空洞时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甲方,甲方报告给公安机关,按公安机关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若乙方疏忽大意未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继续施工为及时报告或自行处置,造成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施工中发现不明管线、防空洞等,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向甲方报告,待政府市政管理部门调查处理。若明确为废弃物后方可继续施工,相关处理费用在合同价款中已综合考虑。若需采取易地保护措施或需全部或部分继续留存的则待甲方与业主或其他单位协商后处理。

二十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补充协议、会议纪要、谈判记录等形式解决。

二十九、其他条款

1、双方承诺不将本合同成交价格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2、本合同所述之内容与条款只限于天惠广场二期项目工程使用,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细节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政府部门要求工人工资由甲方集中支付,甲方和乙方应按照政府要求执行;

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一份;

5、签订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青年大街209号夏宫城市广场1号写字楼12层;

6、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三十、补充说明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总包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账号:

电话:***-********

传真:

住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52号中建一局大厦

邮政编码:

分包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账号:

电话:

传真: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附件01-乙方基本工作内容

主体结构工程

乙方工作内容包括结构图纸内包含的所有构件并不仅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一)钢筋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应理解为甲方发放的施工图纸及相关的图集、规范中所有涉及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钢筋工程(含二次结构需在结构中预埋的所有钢筋工程,如果由于结构预埋位置不准而使甲方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钢筋制作:放样、下料、钢筋除锈、定位钢筋的制作,钢筋的倒运;

3、安装:绑扎、校正、焊接接头的焊接、机械连接接头的车丝及安装、各种马凳、垫块的制作安装(若本工程现浇板钢筋支撑马凳使用成品马凳时,则由甲方提供);

4、施工部位钢筋表面清理及保护;

5、配合各专业洞口钢筋的移动、复位和加强;

6、钢筋原材料及成型钢筋的水平垂直运输及场区内的倒运;

7、各种预埋件制作安装,止水片及止水带制作安装(含密封)、沉降缝施工、施工缝施工;

8、钢筋放样并提交钢筋下料单,下料单须提前【7】天呈报给项目工程部、技术部和商务部,7天之内经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下料。尤其是大于300*300(含本身)洞口的钢筋下料必须放样,严禁现场切割钢筋。

9、钢筋进退场装卸货的人工配合及特殊场地平面发生变化时,必要的二次倒运。所有现场材料的进场卸车,出场装车。

10、非甲方原因现场需使用成品马镫时,应扣除乙方相应部分的人工费用。

11、试验试块制作及运输,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12、若施工方原因造成材料浪费,应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13、安全通道架子搭设、维护、拆除。

(二)砼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铺设跳板,砼浇灌、振捣、抹平、压实、养护、扫毛、砼成型后的成品保护(铺设塑料布、楼梯及转角防护);

2、砼输送泵泵管场内运输安装拆除清理,提供布料机、泵管扣件保养维护;

3、落地砼清理并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各种砼器具的清理;

4、砼打磨、接茬部位砼的清理剔凿、保护;

5、砼施工通病的防治与修理等全部施工内容;

6、所有预埋件的制作安装刷防锈漆;各专业预留孔洞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钢套管除外);

7、涉及大体积混凝土及冬季施工测温导线预埋、温度测量记录、数据整理等由乙方承担。

8、散水、坡道、台阶,排水沟、管沟、设备基础工程结构施工及土方开挖、回填(排水沟篦子预埋的角铁),图纸中要求的出屋面台阶、机房台阶及不同标高的台阶。

9、乙方须负责自行实施的工作内容以甲方发放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以及所有的相关图集、规范中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混凝土垫层及保护层、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汽车坡道、预制钢筋混凝土结构、设备基础等。

10、乙方应在混凝土浇筑前将混凝浇筑方量申请单呈报给甲方工程部、技术部及商务部,经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浇筑,混凝土浇筑单据必须有专人进行签字确认。

(三)脚手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甲方约定工期要求及施工方案完成脚手架的搭设、埋件破除、制作、安装、使用、拆除、维护工作。

2、所有脚手架工程的材料进场卸车、出场装车及必要的场内二次倒运。

3、外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搭拆及与建筑物的有效拉接,需遵照规范要求,进行夯实基础。

4、铺、翻脚手板,铺设竹笆;(含架底脚手板封闭,防护挡脚竹笆片安拆,具体做法详见甲方外架方案);

5、挂、拆、各种安全网(平网、立网、挑网);

6、钢管、碗扣架、U托、各种卡子、外挑架用型钢、钢丝绳等周转材料的进场卸车、清点、刷漆(油漆材料属零星材料)、分类分规格码放、出场修理及损耗,扣件清点、分类、维护、除锈、装袋,浸油,钢管等铁制品使用前处理,其中:钢管损耗率为1.0%、扣件损耗率为2.5%,超出损耗率部分由乙方承担。

7、卸料平台的制作、安装、拆除及必要时随进度向上层转移;

8、脚手架眼及其他所有穿墙孔洞的封堵;

9、屋面以上结构、电梯机房、水箱间周边外脚手架(悬挑架)搭设。

10、拆除的材料、周转工具清理在场内按甲方指定的位置分码放整齐。

11、脚手架预埋件的制作、安装、维护及拆除。

12、现场安全通道的制作及防护,变压器及高压电线周边防护,现场临时建筑的制作及防护,制作作业防护棚、外用电梯防护棚、进楼通道防护棚及马道。

13、配合保温施工进行架体拆改,配合外用电梯安装进行架体拆改。

14、临电变压器及场区内高压线防护施工。

15、连墙件焊接、安装、拆除,具体要求按照甲方单独指定方式为准。

(四)模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甲方要求进行结构图纸内所包含的所有构件的模板的支设,并按甲方要求进行实际配模及进行模板施工过程及混凝土成型后的实测实量工作。

2、各种模板的定位放线;

3、模板的制作安装:各种模板的拼装、各种支撑安装、找平找直、对拉螺栓制作安装。

4、拆除:各种模板、支撑的拆除;

5、各种模板的清理、保养、维修、起钉及进出场的装车卸车、清点码放等;杜绝人为损坏模板现象;

6、材料和工具的场内水平垂直运输;

7、各专业设备基础及各种构件的模板制作、安装、拆除;

8、旧模板的二次倒运及清理;

9、各专业洞孔单边大于等于250或直径大于等于200洞口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各专业其他尺寸模板的制作和拆除;

10、本工程采用对拉螺栓的制作安装(对拉螺栓车丝、止水垫片的材料及焊接含在内),穿墙套管的制作、安装、拆除及孔洞封堵(所需套管材料由乙方自行提供)。

11、模板工程的一切工程施工。

12、乙方须负责自行实施的工作包括合同中标明的、合同清单、甲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所有模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墙、柱、梁、板、栏板、天沟、挑檐、坡屋面板、地沟、楼梯、阳台、雨棚及预制构件等所有的模板。分包人不得因甲方选用或更换的任何材料而提出增加人工费用,所有费用已经包含在平米单价中(木方进场后乙方应采用机刨将木方重新加工(除甲方要求部分不需要进行加工的部分),以减小木方规格尺寸偏差)。

13、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批准情况下随意切割模板,须在切割前通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获得批准后方可切割模板。

14、墙、柱模板根部堵缝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执行(采用砂浆堵缝的,砂浆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砌筑工程

乙方须负责自行实施的工作包括招标清单中标明的、图纸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所有砖砌体、砌块砌体、砌体勾缝、砌块体灌孔等砌筑工程工作内容。包括现场砂浆的搅拌、圈梁、过梁、构造柱、压顶、墙基、门槛、实心砖撂底、屋面管井砌筑及封堵、门窗洞口两侧实心砌块或混凝土块(固定门窗框)、墙体拉结筋、植筋工程(植筋胶)、砌筑中预留预埋、机电洞口预留、管线安装配合以及因自身原因或因配合预留预埋、机电安装造成的修补封堵等工作及操作平台搭拆。

砌筑部位基面不水平(超过20mm)时,应用细石混凝土找平后再砌筑墙体。

砌筑工程额定损耗量应控制在3%以内,超出额定损耗部分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做好场区内砌体工程产生的建渣、废弃材料的堆放、清运及倒弃。

(六)门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门窗工程外委施工,乙方配合必要的预留、预埋工作、门窗安装时每窗每门提供平面定位参照线及标高控制线。门窗洞口为砌体材料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按相关规范以及按照门窗安装单位要求预埋实心混凝土砖或按照图纸要求进行混凝土构造柱及抱框施工,本部分工作含于主体工程报价,由乙方自行考虑其费用。当门、窗尺寸不符合要求时,所需剔凿及修补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屋面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乙方负责自行实施的工作(坡屋面及造型,也由乙方负责),防水等其他工作由甲方外委施工。

(八) 防水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防水由甲方外委施工,乙方负责所有防水基层、保护层、找平层、隔离层施工【包括基础、底板、车库屋面、地下室及挡土墙内外墙部位】(水泥砂浆或混凝土、或抹灰保护层)。砖胎膜抹面砂浆制作,施工过程中成品保护。

(九)防腐、隔热、保温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甲方外委施工,乙方负责所有找平层施工及地下室外墙保温(保温板有甲方提供)及防水保护层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温等工作)。

(十)预留洞及预埋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乙方负责自行实施的工作包括图纸、甲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所有预留洞的预留、以及需要封堵的预留洞的封堵(其中包含但不限于所有机电预留洞、建筑图所示预留洞、空调预留洞、管道及桥架预留洞、塔吊预留洞、电梯预留洞、塔吊附墙、测量预留洞、砼泵管预留洞等及预埋件工程(含预埋件的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所有预留洞及预埋件工程(不含玻璃幕墙的预埋铁件)已考虑在综合单价中,不因此增加任何费用。

(十一)中小型机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除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套丝机、泵送机械以外的所有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焊接机械、砼振捣器、砂浆搅拌机等所有中小型机械设备及其线缆,中小型机械消耗性材料及配套使用机具等,均由乙方承担;

2、所有一二级配电箱的输电电缆以外电箱、电缆、电器、所用工具、照明器材、放线测量仪器、手推车、楼层接口外的施工用水管、铁锹、手电锯手电钻等手提式工具、切割机等所有手头工具用具及劳保用品,均由乙方承担;

3、所有自有施工机械保养及维修。

(十二)零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除甲供钢材(包括明沟上的铁箅子、角钢、止水带、止水钢板、预埋铁件、套筒、对拉螺杆、止水螺杆)、商砼、水泥、砂子、石子、石灰、砌块、红(青)砖、周转工具中的木方、模板、跳板、钢管扣件、安全网、以外的所有零星材料,如绑扎丝、铁丝(条)、铁钉、电焊条、电焊手套、砂轮片、磨光片、圆盘锯片、水桶、胶皮管、蛇皮管、电工胶皮、大小扫把、钢丝刷、纱布、棉线、小白线、铅笔、粉笔、石笔、刀片、钢条、灯泡、电池、手电筒、电珠、碘钨灯架、碘钨灯管、钻头、开关、插座、红粉、割刀片、麻绳、塑料胶布、海绵、胶带、881胶、脱模剂、水泥顶棍、砼养护用塑料薄膜及棉毡、彩条布、塑料布、辐条、尼龙绳、氧气管、乙炔管、氧气、乙炔、口哨、墨汁、机油、防电胶带、对讲机、油漆、内胎、外胎、轴承、打气筒、冷补胶、气门皮、氧气表、乙炔表、割枪、割嘴、大剪、稀料、电焊面罩、电焊帽、雨鞋、雨衣、墨斗、双面胶带、毛刷、植筋胶、丙酮、固化剂、黄油、铲刀、钢丝网片、小推车、模板接缝处海绵条及水平模板胶带等所有涉及到工程的明示、暗示的零星材料,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其他

1、依据甲方指令(含工期、安装方式等要求)和设计图纸,提交满足甲方要求的施工方案;

2、人工配合机械土方开挖、桩间土开挖、清槽,电梯井及集水坑挖土方,槽底处理(含打钎拍底),基坑排水,清扫道路;

3、桩头的切割、剔凿及外运,桩头切割后应及时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不可影响场内施工,剔除标高及桩头处理方式以甲方技术方案及施工图纸为准;

4、基础砖胎模的砂浆制作、砌筑、抹灰及细部处理,基础砖胎膜处回填土,底板防水找平层、保护层用工及底板防水导墙砌筑、抹灰,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墙砌筑、保温层铺贴及防水基层修补,找平;

5、地下室外墙及底板防水找平和保护层、防水面结构表面原桨压光、抹防水倒角或圆弧角(达到直接做防水要求);

6、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的各种材料的清理、保养、维修及进出场的装车卸车、清点码放等;

7、施工期间的雨、雪、污排水(基坑排水由甲方负责);雨季防洪用工及创安全文明工地的全部用工; 设置专职文明施工人员及提供清扫、洒水等工具,负责现场区域及道路的清扫、洒水,负责本工程政府要求的门前三包工作等安全文明施工;

8、砼女儿墙、风道及预制混凝土盖板、后浇带、洞口及施工缝清理及浇注、空调洞留设,放线孔、加强带、甭管孔、传料孔的封堵;

9、主体结构及大型垂直运输机械附墙预埋件制作安装刷防锈漆、大型垂直运输机械基础(含挖土、换填土及夯实)及各类设备基础的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砼浇灌、钢筋绑扎、铁件预埋;施工电梯及物料提升机基础、各类设备基础以及主体图纸上的预留洞孔,安放止水条(带)或止水钢板、对安装需预留的较大洞口,配合安装专业预留和加固;

10、轴线、柱、梁、墙、板、楼梯等部位的施工放线(控制定位线由甲方负责)

11、结构局部质量问题的修理必须达到装修标准,并通过结构验收。如需进行“合格”验收的工程,结构修理必须达到相关标准;

12、材料的二次倒运的装卸、码放;

13、窗井、施工缝、后浇带、设备吊装孔洞等部位的二次施工;

14、挑檐、挂板、屋面构架及造型、装饰线条、空调板等的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砼浇灌、钢筋绑扎;

15、楼梯踏步、门窗洞口砼保护;

16、现场(办公、宿舍生活区、厕所、施工场地、道路等区域)清洁、保持用工;

17、现场简易工作台的搭设拆除及施工机械基础施工;

18、材料从现场加工厂地至施工操作面的运输;

19、信号指挥用工及吊装用工;

20、结构工程洞口及机电工程所需的洞口(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管、燃气管、雨水管、空调冷凝水管、电梯召唤孔洞等)留置,并负责填补、封堵工作。

21、各级相关部门及上级部门的检查、参观等发生的现场用工;

22、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手套、胶鞋、雨衣、炊具等;

23、现场安全标识牌、提醒牌、标志牌,材料标识牌等安放;

24、乙方应派专人配合甲方各种试件的取样工作。

25、楼层临时用水管线制作与安装,包括水泵房及水泵、水箱安拆工作。除水泵以外的包含阀门、水龙头等各种管件及安装;

26、要求乙方工完场清且所有结构建筑图纸标识内容均达到验收条件。

27、临建生活区维修保养维护施工及清理,现场临时道路、水泵房、凿桩、边坡防护、车库车道顶板回顶、铺设车道钢板、夜间施工、降水、大型机械配合用工、清理垃圾、现场临时围墙、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已完成品保护等。

28、乙方应与其他专业分包积极配合,在与二次结构、门窗安装、电梯安装、保温施工、精装修施工、屋面施工、园林绿化、外网施工等单位进行作业面交接时,应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各结构构件平面、高程控制线及轴线控制线完好并随作业面同时交接(高程控制线及轴线控制线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2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对现场外架内、作业区内、加工场内、场区硬化路面及硬化场地上的零星材料及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并运至场区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30、乙方应对从甲方处领用的各种材料整理堆放整齐,对易损材料应入库管理,对钢筋、架料等易丢失材料安排专人负责看护,并对材料丢失负全部责任;

31、乙方应对现场成品保护工作全面负责,并严格按甲方成品保护方案实施。

32、乙方应提供塔吊司机的一日三餐;

33、乙方应严格按照总承包人冬雨季施工方案实施。冬雨季施工费已包含在平米单价中。

34、如在实施过程中乙方推诿、拒绝实施以上内容造成施工现场混乱、材料丢失严重,甲方视情节轻重,最低处罚将扣除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抵制。

35、提供满足工程所在地建委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国家现行有效的施工规范、标准的要求及档案管理规定要求的分包工程竣工资料、技术资料,配备一名以上的专职资料员;

36、配备有上岗资格证书的专职试验员完成其承包范围内所有按规定要求进行的材料的检验、试验;【包括试块、试件的制作、取样、取送、养护】

37、与机电安装工程配合的设备基础、管道沟槽、穿墙预埋及各种所需的预留洞口、预埋铁件的材料采购制作加工埋设安装等工程;

38、其它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的土建封口堵洞(包括抹灰)配合工作;

39、甲方投入的塔吊、外用电梯等大型机械的基础工程及附墙配合工作;

40、按规定需办理的乙方现场施工与管理人员的各类证件的办证费用和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用;

41、按甲方CI要求,进行CI安全标识的制作、悬挂及安装。各级施工人员的服装及劳保用品的统一穿戴所发生的费用;

42、按甲方要求及有关法律、章程及法规等要求,及时完成甲方所需的文件,以便甲方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及领取所需的许可证;

43、须由乙方负责的其他事项;

44、乙方应负责临时用电基础台及塔吊基础的制作。

45、存在的不利因素进行必要的完善,如结构偏差超出±20mm,乙方在接受之前可要求甲方修补以达到规范要求,并满足施工条件,但接受后视为已完全明了工程结构移交条件,不得再对修补费用提出增加要求;

46、所有图示【含图纸指定的标准图集】的结构预埋件的设置,预埋件由乙方提供,并保证安装精度满足后续施工生产之要求;

47、提供满足沈阳市建委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国家现行有效的施工规范、标准的要求及档案管理规定要求的分包工程竣工资料、技术、质量验收资料;隐蔽工程资料;材料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检查报告,所有材料的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材料出厂合格证。以上材料均提供4份。
※上述工作不包括竣工图的绘制,但不只限于技术资料的填写、收集、提交等工作;

48、配备有上岗资格证书的专职试验员完成其承包范围内所有按规定要求进行的材料的检验、试验;【包括试块、试件的制作、取样、送样、养护】按工程进度要求,提前一周及时提供所用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技术文件。

49.与机电安装工程配合的管道沟槽(预留塑料槽)、穿墙预埋及各种所需的预留洞口、留设封堵、预埋铁件的埋设安装等工程;其它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的土建封口堵洞及修补(包括抹灰)配合工作及门框收口工作;

50、倒运及所有乙方工作面涉及搭设的操作架及安全防护架的搭设工作,施工脚手架的搭拆及拆改、临边洞口等的防护,机电井封堵混凝土板、外用电梯拆除后封堵及收尾工作。外用电梯脚手架的拆除及地库内的外用电梯回顶脚手架的拆除。

51、石材散水、石材台阶的挖土换填工作;

52、迎接各级领导及主管单位检查、现场文明施工和现场CI布置用工等其他相关事项的零星用工;

53、按规定需办理的乙方现场施工与管理人员的各类证件的办证费用和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用;

54、按甲方要求及有关法律、章程及法规等要求,及时完成甲方所需的文件,以便甲方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及领取所需的许可证;

55、乙方工程范围内的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所有保洁清理工作。

56、配合满足墙改办验收,配合业主回收此部分金额。

57、乙方须提供构造柱施工所需海绵条。

(八)补充说明

乙方需按甲方要求进行现场临时设施的施工,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行计算。


附件02











报 价 单-单价合同

分包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价额单位:元

序号

楼号

工作内容名称

工作内容描述

单位

暂定数量

单价

其中:人工费

合计

备注


主体结构施工








1

4#楼地下及车库

钢筋工程


元/t

1983.45




工程量为暂定量,最终按图纸量进行结算

2

混凝土工程


元/m3

12713.35




3

砌筑工程


元/m3

479.96




4

模板工程


元/m2

29887.91




5

脚手架工程


元/建筑平米

10578.00





6

5#楼地下

钢筋工程


元/t

119.58




工程量为暂定量,最终按图纸量进行结算

7

混凝土工程


元/m3

1028.49




8

砌筑工程


元/m3

67.60




9

模板工程


元/m2

3892.80




10

脚手架工程


元/建筑平米

612.00





11

4#楼地上商业

钢筋工程


元/t

843.97




工程量为暂定量,最终按图纸量进行结算

12

混凝土工程


元/m3

5847.17




13

砌筑工程


元/m3

2265.61




14

模板工程


元/m2

40619.50




15

脚手架工程


元/建筑平米

16711.00





16

2#楼地上

钢筋工程


元/t

977.21




工程量为暂定量,最终按图纸量进行结算

17

混凝土工程


元/m3

7252.30




18

砌筑工程


元/m3

2220.76




19

模板工程


元/m2

65572.96




20

脚手架工程


元/建筑平米

18901.00





21

3#楼地上

钢筋工程


元/t

984.27




工程量为暂定量,最终按图纸量进行结算

22

混凝土工程


元/m3

7364.50




23

砌筑工程


元/m3

2020.06




24

模板工程


元/m2

61732.81




25

脚手架工程


元/建筑平米

18901.00





26

5#楼地上

钢筋工程


元/t

367.05




工程量为暂定量,最终按图纸量进行结算

27

混凝土工程


元/m3

3006.60




28

砌筑工程


元/m3

2541.64




29

模板工程


元/m2

25260.83




30

脚手架工程


元/建筑平米

9099.00





31


临时设施


元/建筑平米

74802.00





32


辅材费


元/建筑平米

74802.00





33


中小型机械


元/建筑平米

74802.00





34


安全


元/建筑平米

74802.00




固定单价

35


质量


元/建筑平米

74802.00




固定单价

36


文明施工


元/建筑平米

74802.00




固定单价

37


资金补偿


********.30






零星用工








1


力工


元/12小时

0.00

90.00



单价包含招标范围所含内容及零星用工

2


技工


元/12小时

0.00

150.00



小计





增值税



税率按照3%计取

合计






不含税平米造价








备注:1、辅材费、中小型机械费、开办费等按建筑平米包干,最终建筑面积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其中建筑面积按照结构外边线计算(管道夹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2、以上各综合单价均为工完场清,工完料清,达到工期、质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所需的全部工艺、工序的所有费用;
3、以上各综合单价已包含附件1:乙方工作范围内工程的所有费用;
4、以上各综合单价已包含投标方与其他施工队伍配合费用;
5、以上综合单价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进出场费、配电设备、折旧费、运费、风险费、管理费、利润。


附件03-对单价的说明

本合同单价及价款中已经综合考虑以下内容:

(一)合同单价内容:

1、按规范、方案、图集规定局部特殊处理;

2、所有结构、建筑用工及辅助用工(含钢筋加工、模板加工、脚手架搭拆、钢筋连接用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等)及当地政府、业主、监理、甲方组织安排的现场参观、会议清扫与会场布置等用工、包中小型机械(除总承包人提供之外的全部机械)、包辅料以及包主材材料消耗量、包模板(竹胶板、木模板或多层板)木材消耗量、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等;

3、包括所有有关的费用,如劳保用品费、生产工具费、自身队伍人员的劳动保险费、医疗费、工期费、酷热天气及寒冷天气施工费、成品保护费、超高层施工费、超高降效费、二次搬运费、技术措施费、人工费调增、管理费、利润、企业经营费、调价、扰民调停费(指由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竣工调价、风险费、包干费、技术资料配合费、竣工资料配合费、赶工费、现场冬雨季施工措施费、治安保卫费(乙方自身施工范围及生活区)、临时设施(除甲方提供之外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费、测量试验配合费、夜间施工费、垃圾清至现场指定地点、竣工清理费、环境保护费、远征施工增加费、甲方提供材料的装卸车及保管费及与其他分包方的配合照管费等。保证周转材料正常使用所必须的维护费,例如:调直、防锈漆的涂刷(含机械、人工)费用、外架及钢管油漆的涂刷(含机械、人工)等该工作的全部费用。

4、停电停水、待料停工、机械修理待工、其他分包方引起和其他原因停工的费用或人工降效等。临街脚手架及高压线所需的安全防护费用,塔吊盲区的二次搬运费用。

5、应该缴纳给政府有关部门的各项税费;

6、任何因市场人工、材料、配件、能源、运输、税费的变动或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红头文件颁发而引起的乙方的实际支出的增减,均为乙方自身经营风险,视为已经事先充分考虑并已列入合同价款之中(合同另有说明者除外);

7、本合同价中已包含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安全以及服从甲方指令等保证金指标,上述保证金指标中质量保证金指标为完成产值的3%、工期保证金指标为完成产值的5%、文明施工保证金指标为完成产值的5%、安全保证金指标为完成产值的5%、服从甲方保证金指标为完成产值的2%。如乙方施工的项目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从应结算乙方工程款中全额扣除保证金费用。

8、零星用工:合同单价所含工程内容以外的用工,双方最终按合同单价和甲方商务经理、执行经理和项目经理共同签字确认的确认单并符合合同要求后进行调整。零星用工确认单必须在工程事实发生后48小时内,报送至甲方处,否则视为无效,不予确认。每月办理工程结算时,乙方必须将该月经确认的零星用工报送乙方,进入该月工程结算,本月未进入结算的零星用工将在以后的月度结算和竣工结算中不予考虑。

8、除另行签订合同约定外不再调整诸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费用。乙方也不得将其实际支出的费用与投标价/合同价价款作对比,从而以此为由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任何此类的要求甲方将一概不予以考虑;

9、工程签证必须有甲方现场经理和执行经理共同签字并符合合同要求后进行调整,所有工程签证按完成工程量签证。

l 实际材料规格与招标文件不同时,不允许单价调整;

l 招标图纸与施工图纸不符时,不允许单价调整;

l 因地库顶板回顶而增加的费用已考虑到合同平米单价中,不允许价格调整设计变更、洽商引起的现场签证,按相应中标单价进行调整;

合同中还包含以下因素:

l 分阶段进行结构验收及穿插进行砌筑抹灰工作;

l 建筑物外堆场、加工场地、生活、办公场地硬化;

l 本工程结构、建筑所使用的混凝土按商品砼考虑;

l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与报价有关的要求。

l 总承包人提出的其他配合工作;

10、本工程合同单价为综合平米单价包干任何情况下不予调整,双方最终按合同单价乘以双方计算的竣工图纸的建筑面积结算;建筑面积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其中建筑面积按照结构外边线计算(管道夹层不计算建筑面积)。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辽宁省建筑工程预算消耗量定额》(2017)《辽宁省建筑工程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7年)

11.本工程合同工作内容范围内无任何工程签证费用,均包含在平米单价中。

12、分包人自行办理完在沈阳市施工的合法手续,并交纳沈阳市政府规定的有关费用,如因未办完或未办理相关施工手续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发生的损失;

13、开办费用以建筑面积单价包干,无论工程量有何变化,其单价均不作调整;

14、乙方的生活区必须由甲方统一安排,在部分人员撤出后,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腾空部分房间;

15、为方便职工和保证食品安全,甲方统一设置职工之家商业零售网点,无机房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开设食品零售业务。

16、乙方不得就上述各项费用向甲方提出要求补偿;

17、意外伤害保险和每人【30】元/年的劳动局备案费用。其中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及劳动局备案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

18、本工程在结构施工完成后将预留10元/建筑平米,作为结构修补费用,如果分包人未及时和未按要求对所施工的部位进行修补,总承包人有权将其此项费用扣除,其费用含在总的建筑平米单价中;

1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合同执行,甲方有权将对应项目的费用全部扣除,视情节轻重予以每次1000-10000元的罚款;

(二)补充说明:

1、除建筑面积变化以外的变更洽商不再增加费用,停水、停电及因甲方原因连续停工超过8小时,工期可以顺延,但不计费用索赔。

2、在乙方施工范围内的部分工程量如由甲方代理完成时,其费用按实扣减。

3、材料的二次倒运的装卸、码放包含在单价内;

4、二次机械进出场费用包含在单价内;

5、各级相关部门及上级的检查、参观等发生的现场用工费包含在单价内;

6、主体垃圾和乙方的生活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运至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如乙方不及时清运,甲方租车代为清运的运费甲方有权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或结算时核减。

整个合同期间,单价不得调整

附件4:

天惠广场二期目







主体劳务工程







分包评价表(只适用主结构分包)



日期:









序号

分项名称

建筑平米单价

打分(满分5分)

平均分

工程部

安全部

质量部

物资部

1

安全施工

3






2

质量施工

3






3

文明施工

3























































































合计








备注:上述三项价格为平均分占满分比例*该项价格,作为每月的此项价格支付。



签字栏:







工程部:

安全部:


质量部:


物资部:



现场经理:




(大)项目经理:

附件5

履约责任承诺书

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我 作为 工程的劳务分包方,为了优质高效完成施工任务,在完全履约《劳务分包合同》中我方的义务的同时向贵司作进一步承诺。并在此声明:本承诺书与施工劳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我司所签订合同条款已充分考量,为双方洽商一致后的真实结果,对前期的资金投入已有充分准备,合同价款为有正当行业利润的合理承包价,不要求贵司支付未经业主结算的工程费用。我保证不以任何理由中途停工,忠诚全面的执行本项目劳务承包合同。

2、为了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签订后我司驻现场项目负责人(劳务队长) (姓名)、技术负责人 (姓名)作为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同时保证安排质检员 (姓名)、专职安全员 (姓名)、专职劳务管理员 (姓名),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将常驻现场,严格按照有关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及合同条款进行项目管理,约定人员于 年 月 日前不到齐同意由贵公司派入,工资按实发金额双倍由贵公司扣除,到现场管理人员无专业证书视为没有到场。

3、我作为分包负责人,保证每月在工地不少于15天,自行离开工地自愿接受 元/天的违约金;驻现场管理人员每月在工地不少于24天,自行离开自愿接受 元/天的违约金。3日内以现金形式交至项目部,逾期未交的从履约保证金中双倍扣除。

4、我司承诺驻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保证服从贵司管理,听从贵司派遣,如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派遣或发生违纪违法事件,自愿接受 元/次的违约金。3日内以现金形式交至项目部,逾期未交的从履约保证金中双倍扣除。

5、我司承诺按照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对该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全权负责,并愿意承担由于施工进度、质量达不到要求以及施工伤亡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后果。

6、同意按 万元缴纳履约保证金,以承担施工过程中的过程管理责任。

7、保证按照贵司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进行管理,确保不给工程承包单位带来声誉、形象、经营等方面的负面影响和相应的法律纠纷,若因我司负责经营管理的项目导致工程承包人承担的所有民事赔偿损失由我司承担,并以履约保证金及项目的应收款项作为担保。

8、保证本项目相关人员按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会议,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及时处理并向有关人员报告、不得有所隐瞒,双方相互沟通,缺会的同意接受罚款800元/人/次,3日内以现金形式交至项目部,逾期未交的从履约保证金中双倍扣除。

9、本人承诺贵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开具的罚款单及整改通知单及时签收并且及时整改,不签收同意接受罚500元/次,3日内以现金形式交至项目管理部,逾期未交的从履约保证金中双倍扣除。

10、若因现场施工中本人承包范围出现的问题遭投诉,同意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罚款1000元/次。

11、本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工期于 年 月 日完成竣工交付,若未完成,保证金 万元及本人承包除人工费(人工费按建筑面积每平米 元计算)以外的合同价款一并由贵公司扣除,并且承担由此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

12、本人承诺除贵公司供应材料质量原因以外的一切原因导致质量责任由本人承担赔偿及维修,并且本人所有工人安全责任及事故赔偿。

13、本人同意于 年 月 日达不到 ,自愿放弃承包权,由贵公司直接接管工人队伍,保证金 万作为罚金贵司不予退还。

承诺单位: (公章)

队伍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劳务承诺书

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正常生产秩序,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杜绝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我公司及贵单位的信誉,我 劳务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1、工人进场后,及时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不低于 元/月.人,双方签字盖章(工人不会写字的按手印),并将劳动合同上报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备案。

2、及时给项目部提供相应的劳务资料,包括:进出场记录,身份证复印件,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上岗证,考勤表等相应的劳务资料。

3、认真执行月清月结制度,每月按时给工人发放工资。发完工资在工资表及考勤表复印件上盖劳务公司公章、授权人签字后,上报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并把影像记录一并上交。

4、及时为我公司所雇用的劳务人员办理相关证件,使之持证上岗,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5、落实我公司劳务监督、管理职能,杜绝农民工上访事件的发生,如有类似事件发生由我劳务公司负责解决。

6、劳务合同签订后,及时进行相关备案,并返回到贵单位项目部备案。

承诺单位: (公章)

分包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分包退场承诺书

我 劳务公司 项目部的工程已经完工,工人已全部撤场回家。我劳务公司在该项目上所有雇佣劳务工人的工资均以足额发放,如发生劳务纠纷事件,由我劳务公司全权负责,与 工程无关。

特此证明

劳务公司(盖章):

队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06

主体结构工程分包合同

十、技术质量要求

(二)标准与规范

施工质量及所用材料应满足现行设计图纸国家与地方标准、规范以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具体详见附件04。

1、施工图纸及设计师的要求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002(2011年版)

5、《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T01-26-2003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2011

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10、其它相关规范、标准、规程

11、国家、地方、行业后续颁布的规范、标准、规程

12、补充说明:

上述标准、规范、规程若有不一致或矛盾之处,按较为严格标准执行。


附件7













公司劳务作业人员(含队长、班组长、农民工)工资表

项目名称(全称):

班组名称: 年 月份















编号

姓名

工种

出勤工日


工资

工资
总额

支出部分

未支付数

领款人签字、按手印

备注

生活费

预支费

罚款

其它

本月实际支付













































































































































申明:此表登记劳务作业人员为我单位本月在该工程全部人数;工资结算、支付、领取情况属实,均系本人签字。


用工企业盖章:

班组长(签字) ;分包劳务管理员(签字) ; 劳务队长(签字): ;


分包授权负责人签字: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8

劳动合同编号: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乙方(劳动者):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工作地点:

第三条 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担任 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若实行计件工资的按照以下标准计法工资: )。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

第六条 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 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第九条 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分包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

工人进场施工承诺书

我叫 自愿到 (分包) 项目从事 工种作业,是 (施工队)工人.

为配合规范工程管理,维护正常的施工秩序,本人作如下承诺:

本人与 (分包)签订劳务合同,与其发生劳务关系,在其领导下进行各项工作。服从管理按承诺书履行自己的职责。

1. 服从执行总包、分包及施工队的各项制度管理。如有违反,愿接受处罚。

2.施工生活过程中团结友爱,不打架,不闹事,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当与工友,班组发生矛盾时,即时向领导或组织汇报,求得和平,公正解决。

3.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劳资纠纷,工伤事故纠纷等),向劳动合同单位(分包)申述。通过合法途径取得解决,或越级向总包单位请求协调解决,决不采取任何过激行为。不打架闹事,不破坏生产和项目财产。如有无理及非法行为则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5.本人重申:虽本人在 项目从事施工作业,但劳务合同关系是本人与 (分包)的关系,与 项目部没有任何劳务关系。如发生劳务纠纷会自觉向劳务合同关系方 (分包)申诉协商解决。

承诺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班组长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队长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进场施工承诺书一式三份,总包方.分包方.操作工人各一份。


附件10








公司劳务作业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表2—离场情况)

项目名称: 班组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周离场工人情况

序号

本周离场农民工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工种

离场时间

在本工程务工时间

工资结算、支付情况

备注


















































































申明:此表登记民工为我单位在该工程本周全部离场人数,情况属实。

班组长(签字) ;分包劳务管理员(签字) ; 劳务队长(签字): 。

用工企业盖章:

分包授权负责人签字: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1

工人退场承诺书

本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项目经理部 劳务分包队 班组施工,应得报酬共计 元,已全部由劳务队结清,与项目经理部无经济纠纷,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班组长(签字):

劳务队长(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2:

履约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委托代(表)理人:姓名: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我公司现委托为我公司在 工程的委托代表(理)人。

该代表(理)人在工程中的权限为:代表我方进行合同履行及施工管理,代表我方签署任何文件和处理与工程有关的所有事务等。

代表(理)人的行为,我方无条件接受。

授权单位:(公章)年月日

附: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委托单位公章)

代表人签字:(签字笔样)

身份证扫描处(二代身份证双面)

授权管理

一、甲方授权

授权声明:我 (项目经理)现授权 (姓名)身份证 为本项目现场物资材料管理人,负责对接乙方物资管理工作,每次收发料必须经过甲方和乙方现场物资材料管理人共同签字确认予以生效。代签或者不签,甲方有权利拒绝乙方提出的一切领料要求,由此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项目经理:(签字)

甲方授权管理人:(签字笔样)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管理

一、乙方授权

授权声明:我(分包方法人)现授权(姓名)身份证

为本项目现场物资材料管理人,负责对接甲方物资材料管理工作,仅授权管理人签字生效,严禁代签,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授权人有义务对甲方进场材料验收,当场验收合格的材料不允许在后续使用过程中提出质量问题。

乙方名称:(盖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授权管理人:(签字笔样)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3


分包现场签证单

项目名称:天惠广场二期项目

申请分包单位:XX

签证单编号:XX

□业主指令、变更、洽商□其他分包□自身原因□应急处理□其他

是否涉及零星用工/零星台班 是□;否□

签证内容描述及签证金额计算过程:

分包单位(盖章): 分包经办人签字: 日期:

土建责任师评审意见:

签字: 日期:

现场经理评审意见:

签字: 日期:

商务经理评审意见:

签字: 日期:

执行经理评审意见:

签字: 日期:

大项目经理评审意见:

签字: 日期:

注:1、同一签证内容,金额超过100000元的签订补充协议;2、发生签证事件后3天内办理签证手续,否则视为分包人放弃,不予办理;3、无现场分包签证申请单不予办理分包签证;4、本签证单一式两份,办理完成后交商务经理存档

附件-14

职业健康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协议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法律、法规及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方针,满足国家新《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和总包单位ISO14001、OHSAS18001体系认证标准等要求,保证项目施工生产安全文明健康有序进行,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培训;推行由公司下达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制订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措施和规定;

2、甲方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做好危险源的识别,并负责对乙方进行重大危险源实施控制的措施与要求的交底工作,监督检查乙方的执行情况;

4、甲方有权对乙方职业健康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配合,如乙方由于管理不力达不到甲方要求,乙方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确保影响降到最低,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须严格执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有关规定;

2、乙方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甲方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要求,遵守甲方现场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并制订相关的环境、职业安卫管理保证措施,经甲方审核后批准实施;

3、乙方负责组织所属员工接受甲方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作业。

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沈阳市政府有关施工扰民、噪声控制、扬尘控制、固体废弃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施工中乙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并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5、乙方垃圾清理及消纳应严格按甲方《污染物(扬尘、噪声、废水、废弃物)控制及管理程序》和作业指导书执行。

6、乙方负责指定其有相应管理能力的安全技术人员在甲方指导下辨识所承包工程实施中的危险源,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7、乙方应严格贯彻执行甲方关于施工安全管理、技术管理、现场防护、施工用电、机械、化学危险品管理、消防保卫及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各程序。

8、乙方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现场人员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9、乙方应对接触职业病危害源的现场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的特种防护品,并在岗前、岗中、岗后对其健康定期进行职业病专项检查,并承担其相应检查费用。

10、在建筑施工中,乙方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超标或机械漏油污染环境;杜绝敲击等人为噪音,要定期进行噪音检测;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机械要及时采取措施;木工棚要封闭,以减少噪声、粉尘的排放;有义务创新方式方法,减少不必要浪费,倡导使用节能减排措施

11、乙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和施工现场的环境,在施工中若遇古树、文物要按照《沈阳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行,严禁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发现文物立即停止施工及时上报。

12、乙方须按规定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物进行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

13、乙方设置于现场的办公室、食堂、宿舍、仓库等,须严格按甲方的要求作好环境保护,生活区应遵守《沈阳市外地务工人员食宿基本标准》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再向外排放,并按要求进行废水监测。

14、加强对机动车辆(包含工程车辆及附属用车)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对机动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手续齐全,尾气年检合格;

15、乙方在施工中应保证施工、生活及办公废弃物得到有效控制与管理,本着“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的原则,确保废弃物处理后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16、乙方负责处理废弃物必须执行国家、沈阳市政府和甲方有关环境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处理,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

17、对于乙方负责处理的废弃物,甲方有权监督、跟踪检查乙方废弃物处理情况。如乙方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废弃物处理,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采用其它处罚措施的权利,乙方应承担负面影响造成的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责。

18、废弃物必须及时处理到合理、合法,有处理能力的场所,不得随意排放。如乙方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9、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废弃物收购站的有关资质及证明材料。

20、分包方应严格按甲方的《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组织施工。分包方应设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协调各班组文明有序施工,并组建专职班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保障工作;

21、现场建筑材料、废料应按照甲方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分类堆放,分包方应随时将施工垃圾清运出施工现场,且分包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并对使用的公共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对破坏的设施进行赔偿;

22、乙方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身伤害、社会影响、环境破坏及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偿修整和恢复在施工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及赔偿业主/甲方的损失)。

附件-15

安全生产与消防保卫协议

总包方(甲方):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方(乙方):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各项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安全责任目标

1、杜绝重伤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因工轻伤事故不超过百万工时1人;

2、杜绝重大机械事故及急性中毒事故;

3、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及火灾伤亡事故;

4、杜绝聚众闹事、上访、治安、环保等不良事件发生;

5、工程承包范围内安全文明施工达标,所辖工人劳动防护用品佩戴齐全、达标,无职业伤害事故发生。

二、总包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政策、法规

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法规、制度、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二)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主抓安全生产的领导,配备专职安全员。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

(三)安全检查

对总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权责令整改、停工整顿或进行经济处罚。对于业主的各项经济处罚分包方相应承担,总包方有追偿的权利。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有依法查处和纠正的权利,对于总包方做出的决定,分包方须及时并严格执行。

(四)安全资质

严格审查分包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等有效证件,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分包方。

(五)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方案

负责编制的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供给分包方以遵照执行。

(六)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1、入场教育:负责对分包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入场三级教育培训管理,并具体负责经理部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施工队(班组)级安全教育进行监督、管理。

2、年审考试:组织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安全年审考试,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转场教育:对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必须实施转场教育。

(七)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备案档案

(八)设备、设施验收制度

由总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总包方应会同分包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九)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上报;

(十)有义务对分包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十一)有义务对分包人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十二)总包方可要求分包方立刻撤走任何现场被他认为是没有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及地方当局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再雇佣于现场。

三、分包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政策、法规

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法规、制度、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二)保证体系

按总包方制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分包方承担的施工范围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立分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任命主抓安全生产的领导、配备专职安全员;制定分包方自施部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对自施部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及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并严格服从、及时履行总包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全部相关要求。

(三)用工制度

1、分包方须严格遵守《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沈阳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沈阳市卫生防疫管理规定》以及其它关于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须持有沈阳市建设管理部门核发的《沈阳市建筑业企业施工项目交易备案注册证书》、辽宁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并按总包方要求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容易辨认,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不得对复印件再次复印]。

3、分包方应遵守总包方制定的《中建一局东北区域公司劳务管理实施细则》及总包方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规定等。

(四)安全生产

1、分包方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2、分包方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沈阳市卫生防疫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沈阳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沈阳市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办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分包方必须尊重并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合同有关条款、会议纪要或其他任何文件要求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4、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需报总包方审批。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分包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

(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分包方项目经理、现场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等施工管理人员须接受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试,合格者办理《安全资格上岗证》,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分包方一般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并负责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施工队(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准进入施工现场。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化,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对变化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后方可上岗。

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全国通用的IC卡证),持证上岗。

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必须实施转场教育。

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3)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并予以积极配合。

分包方必须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分包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

分包方必须设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分包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经理部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须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特性,设备履历档案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定。

分包方须执行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的交接检验收制度。

(5)分包方必须执行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采购制度。凡重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总包方指定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等

(6)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满足供应制度。

(7)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8)分包方必须严肃执行员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分包方员工在施工现场于工作时间内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如果分包方所辖施工部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分包方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通知总包方现场代表,报告事故详情,由总包方负责上报政府有关部门。若事故有人员伤亡或会产生较大财产损失,分包方再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做好以下两件事:(1)抢救伤员,采取安全有效措施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2)保护好事故现场。特别要注重事故现场能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

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不得提供伪证,不准隐瞒不报。

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e、如果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事故的责任者为何人,分包方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总包方不直接对伤亡者及其家属。分包方应当承担因为分包方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而发生的影响总包方工作的事件给总包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9)分包方必须教育并约束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本分包工程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范、标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项目管理手册”。

(五)安全防范

1、分包方要对所有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安全,不存在妨碍工人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并保证建筑工地的所有人员或附近的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2、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需要时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3、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总包方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分包方应提供和实施配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还需配戴面罩,眼罩,护耳、安全带及其它人身防护设备。

5、分包方应在签约之后30天内,呈送安全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6、分包方应严格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第十四条要求,配备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50人以下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人数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负责安全检查、贯彻安全方案和措施并执行。

(六)消防保卫

1、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主管部门、施工所在地政府及专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消防、治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包方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到总包安全部门开具《动火作业证》,动火前要进行自检自查,动火作业部位要自行配备灭火器材,并采取有效的火灾防范措施后,方可组织施工。

3、分包方需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消防保卫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凡由于分包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刑事案件、火灾、交通【含施工现场内】等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七)现场及其人员管理

1、严格遵守《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全体施工人员的服装、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3、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4、分包方应配合总包方建立工地章程,订立在工地执行工作时需遵守的各项制度,工地章程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规章,但不限于此。

a、保安;

b、施工安全;

c、门卫制度;

d、卫生;

e、防火、其它保护临近环境的规章。

5、分包方在现场应设置应急工作负责人,组建应急救援小组。应急小组人员应定期参加总包单位应急专业知识培训和演练活动,并负有专门处理和应对现场突发事件的职责。分包单位应急负责人,应有现场决策权和人员调动的权利,紧急情况发生时,有权对所辖分包全部人员发出指令,有权临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阻止事故或不良事件向不良方向发展。若发生事故或不良事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控制,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

6、分包方应自费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至终在工人住处确保配有医务人员和急救设备等,并且采取适当的安排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所有的福利及卫生条件。

7、分包方应配足合格的质量检查人员,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测工具。要指定专门的质量负责人进行整个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和检查工作,特别是高支模等危大施工项目,要确保施工过程中各工序质量达标,验收合格。

(八)分包方对于在本协议书中所提及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等全部文件均明确知悉其内容,对于本协议中涉及的总包方内部的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施工组织文件等全部提及的文件,均已经从总包方处得到并已经认真阅读,对其中的全部内容明确知晓。

四、协议书的份数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书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五、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协议条款。

附件16

优先支付人工费承诺书

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在天惠广场二期项目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若我方,需要雇佣和使用工人(包括民工)时,为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优先支付工人劳务费,将保证做到:

1、我公司一定认真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及合同约定,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按月结清,不发生拖欠现象,并且保证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工人,工资发放记录与进场人员花名册、考勤表一致,发放表以班组分类,工资将直接发给工人,由本人签字领取。

2、我公司在工程正式开工后,会及时与所属各施工班组签订用工协议,会根据用工协议制订支付工人工资计划。

3、我司的分包单位雇用和使用工人的,我方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工人工资。如因我方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工人工资的,将由我方先行垫付欠款,总包方可从支付给我方的工程款中扣回双倍的罚款。我方对分包单位清偿拖欠工人工资负总责。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工人工资行为,造成工人上访,及其他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方自愿承担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并使总包方免于承担一切此方面责任或与此相关的索赔、索要、诉讼、成本、款项和费用。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7

无拖欠劳务费证明

我公司承揽天惠广场二期工程项目的钢筋供应工程施工,总包单位已按照施工进度及合同约定全额拨付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至出具该证明之日止未拖欠我公司工人劳务费。

特此证明!

出具单位: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




天惠广场二期项目主劳务招标
发布时间:本信息为记录时间,请以公告内容时间为准!入库时间:本信息为记录时间,请以公告内容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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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结构工程加砌筑工程劳务分包

投标须知

一、招标简介

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天惠广场二期项目,建筑面积暂定74802.00m2;

2、招标工程范围:设计图纸及变更范围内主体结构工程。

二、投标工作安排

1、招标人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经办人及电话:隋欢 139*****220

邮箱:********7@qq.com

2、日程安排

招标文件发放与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截止日:另行通知

3、开标日期及地点:另行通知

4、现场踏勘:分包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5、议标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书递交起60天内有效

三、投标费用

1、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序需交纳工本费200元;

2、投标人在议标当日,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若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变为履约保证金,若投标人未中标,保证金将于无息返还;

3、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制作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四、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须知

2、合同条款

3、报价单格式

4、技术规范和招标图纸、技术说明以及技术方案策划(电子版)

五、投标文件包含内容

1、投标书及报价单(经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盖章并填上回标时间);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承诺书;

4、能证明企业荣誉、信誉、实力、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的资料;

5、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人花名册及岗位证书(复印件);

6、施工组织设计;

■提供

□不提供

7、投标书及报价单、投标承诺书电子版;

8、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份数:二份(一正一副)份。

六、回标

1、投标人必须注明“XX分包工程投标书”密封袋,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及符合前述要求,施工单位代表签字及填上回标时间;

2、甲方有权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以修正文件形式修改本招标文件,投标人不得因此而提出异议;

3、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发觉其投标书有错误,可书面更正,该书面更正只要在截至回标时间前递交,便可获接纳。

4、甲方不保证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标价或收到的任何标价,亦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定任何标价的原因。

七、评标

1、评标原则

■合理最低价中标法

□其它

2、评标依据(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

(1)标价;

(2)工期、质量;

(3)企业实力与管理能力、施工经验;

(4)合理化建议;

(5)资源配置;

(6)投标人信誉;

(7)工程量及报价单计算的准确性;

(8)甲方考虑的其它因素。

八、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甲方将把合同授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并及时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中标通知书将作为分包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未签署正式施工合同之前作为双方合法有效的文件,双方均受其制约;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电话通知未中标单位。

九、合同的签订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附后,此合同文本为招标人与中标人所签订的合同,中标人在投标前就被认为已认可此合同条款,不会做任何改变);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甲方将与中标人在该中标通知书中下发5日内,签订分包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协议书经甲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及加盖公司法人印章后立即生效;

4、中标单位在签约阶段,若违背本招标文件基本原则,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或对本合同条款提出原则性修改,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原中标单位承担。

十、合同的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补充协议条款和承包人承诺书(确认函)

3、中标通知书

4、合同条款

5、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6、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行国家、省、市及有关施工、设计方面的规范、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说明

7、双方核对完的工程预结算书

8、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过程中发出的函件

9、合同终止前洽商、变更等和招标人签署的相关会议纪要。

十一、补充说明

后附采购合同为本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报价时视为投标单位完全理解并认可该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该后附采购合同中标后作为正式合同,如投标报价至中标过程中,双方对合同内容无疑义(含增减及变更合同内容)原则上不做更改。

附件1:结构施工图纸

附件2: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附件3:中建一局东北区域公司项目部劳务分包商管理程序(修订版)

合同编号:CSCEC-THGC-001

建设工程劳务(专业)分包合同

主体结构工程和砌筑工程

工程名称:天惠广场二期项目

总 包 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甲方)

分 包 方: (乙方)

合同编号:CSCEC-THGC-001

建设工程劳务(专业)分包合同

主体结构工程和砌筑工程

总 包 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甲方)

分 包 方: (乙方)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上述分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约定本工程按甲方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组织施工,乙方各项工作必须满足管理体系文件要求。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天惠广场二期项目

2、工程地点:沈阳市浑南区

3、现场条件:开标之前,投标人自行勘察

4、建筑面积:74802m2

5、图纸条件:提供可满足施工条件的图纸,图纸将在施工过程中陆续完善,甲方不予考虑乙方由于图纸原因延误工期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根据招标阶段图纸情况充分考虑,合同约定固定单价不在图纸完善过程中及正规出具后另行调整。

二、施工范围

天惠广场二期项目设计图纸及变更范围内的主体结构工程和砌筑工程。

三、乙方资质及基本工作内容

1、乙方属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

乙方适用税率 ○3% ○10%/6%(服务、咨询、测量、试验类)

2、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3、乙方指定收文地址为: ,传真: ,全面授权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mail ,甲方以任何形式(包括纸质文件、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 发送至以上地址(包括收文地址、传真、Email等)的文件均视为乙方已经收到且已经明确发文内容。

4、乙方工作内容包括并不仅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具体详见附件1

5、承包方式

■包清工+辅材+小型机械

(1)包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有人工费、赶工工期费用、文明施工费用、标准化、红线管理实施费用、市场人工费的涨价风险、窝工费用)、包辅材、包部分周转材料(如铁丝、铁钉、蝴蝶扣、钢丝网、油漆等),包机具。

(2)材料方面:甲方仅提供钢筋、型钢、混凝土、砖、水泥、砂、石、钢板止水带或橡胶止水带、止水条、直螺纹套筒、保温板、安全网(阻燃型)、模板、木方、架管、扣件、跳板、顶托、预埋铁件、钢丝绳材料,风帽、烟道、变形缝主材、大白用材料、铸铁篦子 其余一切 与承包工程内容有关的材料均由乙方提供。

(3)设备方面:甲方仅提供垂直运输设备(施工电梯、塔吊、混凝土输送泵/ 临时供水增压泵、地下室降水水泵及设备)及测量仪器,其他一切与承包工程内容有关的设备机具(如钢筋加工设备、调直机、布料机等)均由乙方提供。

四、价款与计量

(一)合同价款:合同暂定总价(含增值税): 元整(大写: ) (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其中,不含税价款为X元,人工费X元,增值税为X元。

1、如由于合同工作量增加,过程结算或最终结算总价超合同价款8%时,超过部分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2、如发生本合同工作内容以外的工作,必须签订变更合同。

(二)单价形式

■固定单价

实体工程量固定单价

其中人工费: 元/m2

□固定总价

□其它

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在没有与对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没有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价格中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承担自身经营风险,满足国家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达到业主、监理、甲方满意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合同价款清单详见附件2

(三)对单价的说明

本合同单价及价款中已经综合考虑以下内容:

具体详见附件3

(四)工程量计算方法

□定额计算规则(《辽宁省2017年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其中建筑面积按照结构外边线计算(管道夹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清单计算规则(《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国家规范计算规则(GB 508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其中建筑面积按照结构外边线计算(管道夹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其它

1、钢筋工程量按照甲方审核的钢筋配料表计算,不含损耗。架立筋(马凳)或架立铁件计入钢筋总消耗量中,现场预埋及安全防护所用材料包括在总消耗量中。

2、所有砼浇筑和模板费用已包括预埋铁件的安装、洞口预留;预埋铁件、洞口预留所需模板增加的人工费用和工程量不另计。

3、模板按照图纸所示混凝土接触净面积计算,且价格包含支撑体系。

4、砼按照图纸所示净尺寸计算(不含损耗),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胀模等损失,超出图纸部分的商品混凝土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未作特殊说明的部分,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辽宁省建筑工程预算消耗量定额》(2017)《辽宁省建筑工程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7)各定额子目含量计算,建筑面积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其中建筑面积按照结构外边线计算(管道夹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6、除非特别指明,除此之外的如材料配合用工、与其它分包人的配合、现场文明施工和CI用工等其他用工视为已含在合同单价中,均不计算工程量。

五、付款

(一)付款前提

1、进度施工内容经甲方同意;

2、施工进度在甲方的总控制计划之下;

3、试验/复试报告证明所用材料合格或满足合同要求;

4、经监理单位、甲方验收合格【分项验收时】;

5、随月进度提交了相关技术资料【试验报告、验收资料等】。

(二)付款方式

■节点付款

1、地库主体单体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银行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

2、2#、3#、4#、5#楼(均以单体结算)±0.00以上单体主体封顶并验收合格,按已完成工程量的 75%支付工程款;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

3、待 2#、3#、4#、5#楼全部封顶并验收合格,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

4、竣工验收合格并双方确认结算后,付至工程全部结算款的 85%;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

5、工程竣工备案完成,付至工程全部结算款的 95%;,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

6、若甲方提前支付乙方工程款,经双方协商后,甲方将扣除乙方报价中的资金补偿费用。

7、其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其中不含人工费),工程保修期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工程保修期满5年,工程无任何质量缺陷(以甲方或业主书面通知为准)后30日内支付完毕(保修金不计利息)。如该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或业主维修通知后应当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处理。因乙方原因,甲方或业主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且乙方未能履行维修义务,甲方或业主自行组织人员维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从乙方的保修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将继续向乙方追偿,直至满足该费用。

8、乙方收到工程款必须及时支付工人劳务费,并在每月领取工程款之前向总包方提供相应资料:

(1)向甲方提供优先支付分包工程人工费的承诺(具体详见附件16)和总包方无拖欠劳务费证明(具体详见附件17),承诺书和证明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书、无拖欠劳务费证明上的公章要与合同上用章、签字人一致,签字人应具备相应签字权。

(2)每月向甲方提交工人工资发放表,发放记录必须与进场人员花名册、考勤表一致,发放表以班组分类,必须本人签字领取,不得代签。

(3)提供工人工资发放表同时须提供发放过程照片。

(4)工人退场须办理劳务工资结算单,对于已结清的工人要求必须在结算单上签署结清工资的承诺,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其它

1、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应扣除甲方代付/垫付款、罚款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扣款项。

2、甲方在付款期支付工程款时,将根据甲方管理部门在乙方施工当期中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中的表现进行打分,根据分值来判定当期乙方此三分项的价款。具体详见附件4

3、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采用信用证或保理形式支付工程款。

4、甲乙双方应确实保障农民工的权益,乙方应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并签订履约责任承诺书(附件5)、劳务承诺书(附件5),乙方退场须签订分包退场承诺书(附件5)

5、乙方必须在甲方付款前7日内按应付款金额向甲方提供适用税率为10%或征收率10%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协助甲方办理抵税事宜,否则甲方将有权拒绝付款。因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有误,造成甲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

6、如乙方发生破产、终止经营情形,要在发生之前,及时与甲方办理结算、发票事宜,否则,甲方不予支付相关款项。

7、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甲方均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8、施工期间乙方不得因资金原因或付款到位时间原因而影响正常施工、工人闹事(含消极怠工),若发生时,乙方应承担所造成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如有损甲方企业名誉时,甲方有权不予结算。施工期间如有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起的投诉等问题,经甲方核实确认后可直接拨付此费用予农民工,并将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9、在施工过程中,因特殊原因乙方未满足付款前提,而甲方仍支付乙方工程款,不代表甲方认可工程进度和质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保质保量完成或整改完成。甲方认可乙方过程进度计划和施工质量具体以最终工期时间验收为准,若乙方不安甲方进度计划和施工质量施工,甲方有权处罚乙方合同额2%的罚款。

(四)付款程序

乙方在付款节点当月20日向甲方递交本期按合同约定应付的费用汇总表和请款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于次月的10-15日向乙方签发付款证书,乙方提供合格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后,在签发证书的下月3日-10日,甲方以网上划款或转账支票(甲方认为必要时)方式支付进度款。当月发生洽商、签证随产值一起上报,未上报的视为乙方放弃该部分权益,自行承担。

(五)资金风险共担

1、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甲方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乙方郑重承诺,为共同开拓占领市场,对甲方未按时收到业主相应款项的情况下,乙方表示理解与宽容,并愿意与甲方一起承担资金压力,乙方也不要求甲方每月付款均按时足额到位。

2、乙方同意甲方按业主实际支付给甲方的比例来支付其进度款,此时也应扣留资料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任何缓付、迟付的工程款均不计取利息。且乙方自愿放弃本合同内甲方延期付款违约金及利息。

3、乙方应当具备一定承担风险的能力。如果乙方承担的分包工程施工中,乙方向甲方所递交的索赔要求,在甲方向业主方递交的相应索赔要求未获得批准,则乙方的索赔要求亦将不会得到批准。如果因为双方合作的工程的业主方破产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甲方已经无法全部或部分得到工程款,甲方亦将不会支付乙方工程款,所造成的损失双方按照所完成的工作量的比例共同承担,即使乙方的结算数额已经获得甲方的批准。

六、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

■根据甲方要求

□具体开工日期:

2、完工日期

□根据甲方要求

■具体完工日期:2019年11月09日

详细工期的约定 (按节点分别约定工期)

(1)2018年10月14日完成全部基础筏板工程;

(2)2019年04月13日完成工程到±0.00(地下室工程);

(3)2019年06月11日裙楼工程结顶。

(4)2019年11月09日主楼主体工程结顶;

3、工期总数为443日历天

总工期和阶段工期已经考虑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不利的天气条件以及基坑土方、基坑支护与降水等施工工序间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高考、中考期间政府对施工的限制;重要活动等因素在内。

乙方必须按甲方总控进度计划施工,确保每周之工作均在甲方之总控进度计划内完成;如果乙方不能按甲方总控计划完成其工作,乙方必须按甲方指令无偿追加各项投入,以达到甲方的合理工期和质量要求为止。如乙方再追加人力、物料及机具后仍不能达到甲方、业主之合理要求时,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分包商承建,相应费用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

如出现地下埋藏文物或地下障碍物需要停工,按本合同有关工期顺延规定执行。

除本合同规定并经业主方、甲方批准的工期可作调整外,如本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完工交付,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整体工程竣工、开业、经营的相关影响及第三方对甲方的索赔等一切损失,并承担不少于每天50000元的罚款(罚款交付于甲方)罚款金额无上限。

七、工期延误

因以下任何一项原因造成乙方分包工程延误的,经甲方项目经理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乙方顺延工期时,分包工程的节点工期可相应延长:

1、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而且甲方根据总包合同已经从业主获得与乙方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的延长;

2、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开工条件、施工现场等造成的延误;

3、甲方发出错误的指令或者延迟发出 指令确认批准造成分包合同工期延误;

4、不可抗力【有关定义见第八条】等其它非乙方原因造成分包工程的延误;

5、开挖过程中遇到不明物体、古建遗址、有地质研究价值的化石或物品、残旧危险爆炸物、古墓、历史文物等,政府有关部门发掘、处理此事造成的工期延误。

乙方在上述任一事件发生后的2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如果索赔事件具有持续的影响, 则乙方应每隔2天发出一份报告,事件影响结束之日起10天内提交最终报告给甲方商务部门。

八、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定义

不可抗力指业主、甲方、乙方都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超出一般防范能力的事件。此类事件的发生给合同一方的履约造成不可能或减弱。不可抗力包括:

1、地震、洪水、海啸、飓风、台风、剧烈雷击等天灾以及恶劣气候;

2、战争、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

3、叛乱、暴动、军事政变、内战;

4、暴乱、骚乱、游行示威或混乱【乙方自身及相关联的人员内部并且是从事本工程而发生的事件除外】;

5、空中飞行物体坠落;

6、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物或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7、由于法律法规的变更或后续颁布的法律法规导致本合同在法律上不合法。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处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3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二、不可抗力责任承担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一)下列费用由甲方向业主索要回来以后支付给乙方: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

2、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

3、分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

(二)乙方人员伤亡由乙方自身负责,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三)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九、变更与变更计价

如果甲方认为有必要对分包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数量做出变更或调整,甲方有权指示乙方进行以下任何工作,乙方应遵照执行。该指示应该包括来自业主、设计、监理单位的设计变更、洽商、指示等。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已经包含的工作量;

2、改变工程做法、材料;

3、改变分包工程任何部位的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5、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竣工而必需的任何附加的工作。(甲方合同外指令增项)

上述变更指令发出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本分包合同不能因以上变更而失效或者作废。因变更而导致合同价款发生变化则按相应条款规定调整。

如果上述变更是因为乙方违约或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不得不发出变更指令,则任何此类变更后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无权对合同工作内容提出变更,更不得在施工中擅自改变材料做法、进行未经甲方许可的施工作业。

如果变更仅仅造成工程量发生增减,则其固定综合单价不变,仍按原合同固定综合单价执行;若是平米单价包干合同,变更造成平米单价变化,需按时调整平米单价。

如果合同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价格,则双方协商一个甲方认为合理的市场价格。

十、技术质量要求

(一)总则

1、达到沈阳市优质主体结构工程,并须同时满足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要求;

2、施工中乙方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每分部、分项工程严格执行三检制,健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作好自检记录并及时向甲方上报,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为达到上述标准乙方所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本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甲方对乙方执行“业主对甲方的相应处罚规定”;

4、乙方应配备专门资料员,根据甲方要求(包括数量、质量等)提供相应施工资料,并负责组卷,全部工作完成后向甲方提供满足上缴档案馆条件的五套竣工资料及竣工图以及可编辑的电子版文件一套。

5、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约和现行规范提供人力、材料及机械,安排组织本分包工程的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质量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6、乙方应选派业务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在本工程施工;

7、施工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劳动局和建委颁发的上岗证,并提供加盖单位盖章的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8、除本合约约定内容,本分包工程质量要求见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

9、乙方确定派进现场的具体技术、质量人员数量表上报甲方,并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垃圾清理。

(二)标准与规范

施工质量及所用材料应满足现行设计图纸国家与地方标准、规范以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具体详见附件6。

(三)施工质量要求

1、使用的砌块和原材料,其技术性能、强度、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质量合格证,经复试合格后方能使用,砌块砌筑时,其产品龄期应超过28天。

2、砂浆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砂浆各组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不小于设计强度值,任一组试块的强度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强度的75%。

3、砌筑前应剔除外观质量不合格的砌块(砌块应完整、无破损、无裂缝)并清除砌块表面污物。

4、填充墙砌体的灰缝厚度和宽度应正确。砌块的水平及竖向灰缝应为8~12mm,宜为10mm。

5、砌体的尺寸和允许偏差如下:

轴线位移:±10mm;

每层墙面垂直度:±5mm;

表面平整度:±5mm;

水平灰缝平直度:10mm;

水平灰缝厚度(10皮砖累计数):±8mm;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20mm;

门口洞口宽度:±5mm。

6、砌筑时,要提前将砌块喷水湿润,严禁干砌块上墙, 避免砂浆水分被砌块过快吸干,降低砂浆的强度,块体相对含水率宜为40%~50%,雨天及小砌块表面有浮水时,不得施工。

7、砌体水平及竖向灰缝的砂浆饱满度,按净面积计算不得低于90%。

8、小砌块墙体应孔对孔、肋对肋错缝搭砌,上下皮竖缝间距不小于砌块长度的1/3,并不应小于150mm,严禁出现通缝。砌筑时,宜逐块铺浆砌筑,每次铺灰长度不应大于1.5m,砌筑就位时应平稳轻轻下落,就位后应用木锤轻敲校正,要求上跟线,下跟棱,相邻两块齐平。外墙砌筑墙体范围内避免设置脚手架眼,如无法避免,脚手架眼部位应进行防水加强。砌体必须随手原浆勾缝,禁止单面勾缝或不勾缝。天气干燥时应对砌体灰缝进行淋水养护。

9、砌体砌到接近上层梁、板底约200mm时,应用配套砌块斜砌挤紧,砖倾斜角宜在45度至60度之间,砂浆应饱满,斜顶砖应进行勾缝。斜砌时间应待下部墙灰缝相对沉实(至少7天)以后再砌。斜顶砖应成倒八字向两侧斜顶。斜顶砖两端及倒八字中间应使用预制混凝土三角块或配套砌块。

10、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设置拉结筋、构造柱(马牙槎先退后进、上下顺直;残留砂浆清理干净)、抱框柱、及过梁、水平连系梁,如遇到施工困难应及时与项目技术人员沟通,严禁私自更改砌筑做法。

11、砌块等的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掷和倾倒。进场后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过2m。

12、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 和4h 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分别在拌成后2h 和3h 内使用完毕。

13、施工中乙方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每分部、分项工程严格执行三检制,健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作好自检记录并及时向甲方上报,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为达到上述标准乙方所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4、本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甲方对乙方执行业主对甲方的相应处罚规定;

15、乙方应配备专门资料员,根据甲方要求(包括数量、质量等)提供相应施工资料,并负责组卷,全部工作完成后向甲方提供满足上邀档案馆条件的五套竣工资料及竣工图以及可编辑的电子版文件一套。

十一、材料管理

(一)计划管理

1、所有物资、设备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进场;

2、进场后一周内,乙方应向甲方上报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物资供应计划书,以满足施工进度计划要求;

3、进场的物资材料应满足甲方制定的月计划、周计划施工进度要求;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上报下个月所需的材料月计划表,乙方每周日前向甲方上报下周的所需的材料周计划表。

4、物资材料进场后的申报程序执行工程所在地相关标准;

5、所有进、退场材料物资应提前48小时向甲方申报物资进、退场计划,经甲方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由乙方向甲方申请填制生产要素出入许可证,报至甲方项目经理部相应部门确认后,方可组织物资进退场;否则严禁进退场。

6、甲方供应的设备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为了方便使用,甲方供应的物资设备,货到后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乙方负责卸车、搬运至仓库或指定地点,并办理领用手续,由乙方自行保管使用,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采购保管及二次搬运等费用。由于乙方施工浪费或现场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均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合理浪费甲方提供的任何材料进行处罚;

7、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属甲方所有,只供本合同劳务作业范围内工程专用。乙方不能挪作它用或擅自处理(包括边角余料)。施工节余材料,废旧材料、边角余料由乙方负责回收至指定地点,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变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私自变卖甲方供应的材料,按变卖的价值处以十倍的罚款。

8、本工程甲方提供材料、构件由乙方包干使用,用量按图纸依据《辽宁省建筑工程预算消耗量定额》(2017),各定额子目含量计算(双方约定损耗系数的材料除外),乙方办理领料手续并负责保管使用;超出上述计算量之部分,甲方将按实际采购价加包装、运输费等乘以超出上述定额工程量之部分从乙方总价中扣除,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处罚;施工中,乙方采取有效节约措施,使实际材料、构件耗量低于上述计算量,甲方将节约部分费用的20%给予乙方奖励(仅限于有实物量发生的情况);

9、周转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卸车、办理领料手续、现场使用、管理和保管、材料的现场整理、退料装车工作,根据工程进度,乙方所领用甲方的周转材料应按所领用的数量和规格分批分次退还给甲方。对未能退还之材料及未能及时退还之材料,甲方将按扣除损耗后未归还材料甲方采购合同价或市场价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如因此产生延期租赁费由乙方承担。周转材料损耗系数按如下要求:钢架管1.0%,碗扣架0.5%,扣件2.5%,木跳板0.5%,顶托1.0%,山型卡50%,新购木方30%,旧木方50%。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超出上述损耗,根据损耗实际情况按甲方采购合同价或市场价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外并处1-5万元的罚款。

10、分包人按照总承包人提供所有已知条件编制详细的模板架料包干使用量计划模板工程采用一次定量,总量包死形式,即模板投入总量一旦确定,超出部分由分包人承担。

11、未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乙方不得随意切割钢筋、模板、及钢管架料。

12、乙方施工质量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其返工的材料费用由乙方自身承担;

13、甲方供应材料的规格、品种、数量在签订合同后,由乙方根据施工图编制整体工程的材料需用计划、月度材料备料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在材料进场前一个月乙方须提供材料备料计划,在材料进场前提前一周提供材料进场计划,且上述计划的提供时间应充分考虑材料加工周期。上述所有材料计划均须上报甲方审核批准后实施。对于乙方所提计划之错误、遗漏、延迟等原因造成的材料浪费、工期延误及甲方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于上述计划的审核并不免除乙方之任何责任;

14、材料需用计划如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

15、乙方负责采购的所有用于本分包工程的各种资源在正式采购前,均须提供不少于三家供应商的资料【图纸,技术资料,施工方案、样品、报价等】给甲方,待其书面确认后,乙方才可采购及使用,否则,一切材料退场及工程返工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由乙方采购的材料甲方不指定品牌厂家,但若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索赔。

(二)仓储管理

1、由乙方自行负责对材料加以妥善保管,防止人为破坏、偷盗以及不利自然条件的侵蚀,费用自理。如果乙方未采取适当的保管保护措施,甲方有权指派他人完成。所发生的费用无论多少概由乙方承担,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若因乙方保管过程中未妥善进行保护造成材料无法使用的情况由乙方承担此部分损失;

2、进场物资堆放地点,必须经过甲方批准,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

3、现场物资堆放、标识等须符合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

4、材料存放要求:

(1)材料存放环境要符合干燥通风的要求。甲方提供库房场地,乙方建造其围护结构及房内设施;

(2)材料包装必须密封,表面应有明确标志标明材料各组份名称,生产日期及有效期。

(3)材料严防日晒雨淋,远离火源,避免碰撞,乙方在库房外自备消防设备及防火标识。

十二、现场及人员管理

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地方以及甲方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的投入、现场的布置等各方面严格按照甲方的规定,并符合甲方的CI要求。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配戴安全帽及胸卡。施工人员须持证进出现场。

现场不允许出现宣传乙方单位的标识、标语。

乙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非工程所在地户籍人员】需持有工程所在地劳动局核发的诸如,外来人员就业证、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卫生防疫部门合法的健康证等。乙方承担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也由乙方承担。办理证件所需费用乙方自理。

乙方应该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人员发生任何违法犯罪或妨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行为,并有完全的责任和义务保护周围其他人员和财产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严格遵守有关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环卫社会治安方面的规定。凡是由于乙方在上述要求贯彻执行不得力而造成的一切事故、灾害,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赔偿,此外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十三、甲方一般职责

1、项目经理:崔光宇

2、技术负责人:王风利

3、提供定位轴线;

4、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报告,组织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5、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但甲方的审核并不能免除或减少乙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6、提供现场基坑外临水临电设施(包括一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消火栓、水源),在此之后的所有实施本工程所必需的临水临电设施均由乙方负责提供;乙方应厉行节约,甲方有权随时抽查监督乙方用水用电行为,若发现有浪费或不良使用行为,甲方有权重罚;

7、审核乙方完成的工作量;

8、负责协调乙方与现场其它分包商、施工工序之间的关系;

9、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指令、指示、洽商等相关施工文件;

10、为便于乙方车辆顺利进入现场,甲方向乙方详细告知工程项目地理位置以及周边明显标志性建筑物;

11、审核并接收乙方提交的符合规范标准、并符合甲方要求的竣工资料与竣工图,负责将本工程竣工资料与竣工图移交业主及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馆,但甲方审核并不能免除或减少乙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负责接洽政府及地方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将政府要求及时通知乙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施工产值分摊;

13、提供现场临水、临电线路图;

14、负责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例会;

15、提供现场乙方临时办公场地,但办公设施由乙方自行提供;

16、提供施工现场、出入口以及基坑周围的夜间照明设施;

17、协调现场施工安排,确保场内运输道路的通畅;

18、提供清洗进出车辆的水源接驳点;

19、在施工现场提供临时厕所设施,乙方负责定期清理;

20、根据工期要求,若需夜间施工,乙方须协助甲方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夜间施工手续;

21、负责现场出入口的保卫工作。

22、为维护农民工利益,杜绝劳务纠纷,甲方有权监督管理乙方工人工资支付事宜。乙方如未按法律规定、政府部门要求、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甲方可将不超过当次支付额90%的金额直接发放到分包人工人,视为已支付乙方相应款项,其余款支付至乙方指定的法人帐户上;同时,如发现其未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初次发现,甲方监督其改正;再次发现,则视为乙方违约,计取*万元/次的违约金并从结算款中扣除。

23、因乙方集结人员到甲方总部、业主单位、政府部门等处讨要人工费导致甲方支付的费用(包括超额支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结算款不足的,乙方应将不足部分支付给甲方。

十四、乙方一般职责

1、项目经理:

2、(1)乙方除现场代表外必须配备有岗位资格证书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分别为:

姓名: 职务: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姓名: 职务:质检员 联系电话:

姓名: 职务:安全员 联系电话:

姓名: 职务:劳务管理员 联系电话:

(2)经甲方考察,关于本工程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各专业施工班组分别为:

钢筋班组带班负责人: 联系电话:

模板班组带班负责人: 联系电话:

混凝土班组带班负责人: 联系电话:

架子班组带班负责人: 联系电话:

砌筑班组带班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必须保证其管理人员及劳务施工班组的稳定,不能随意变动,如需变动、增减人员或更换施工班组,必须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供变更人员名单及班组名称,经甲方考察合格后方能更换。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人员与花名册及本合同进行查对,如发现乙方人员与花名册及本合同不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200元/人违约金。乙方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在管理好自身的劳动班组之外应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领导和安排,并顾全大局,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不再计取配合费。

(3)乙方应在工程开工或劳务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后3天内将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报送项目部。劳务工人工资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签字时应注明“本月工资已全部领齐”或“本工程工资已全部领齐”字样,并摁上手印,以确保劳务人员工资足额发放。乙方签字盖章的劳务人员名单作为合同组成部分附后,见附件7《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表》。

(4)乙方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足够的具有相应技术水平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必须与拟进场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劳动合同(附件8)、工人进场承诺书(附件9),并在进场3天内(前1天)将进场人员花名册(附件10)、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工人进场承诺书原件 1 份交付甲方备案。如乙方未及时上报,每超过3天,罚款1000元,依次累推。乙方必须与退场工人签订工人退场承诺书(附件11),并于每周五将工人离场情况(附件10)及工人退场承诺书1份交付甲方备案。

3、乙方在进场前需向甲方缴纳合同额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甲方和乙方结算后随最后一次付款无息返还。

4、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场;严格按甲方审核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代表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根据甲方审核同意的月/周施工计划组织施工;

5、自备满足施工工期要求所需机具、工具及其它随身工具,特别约定除外;

6、自备符合规范要求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

7、乙方施工前七天需向甲方提供完整技术方案,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依据现行国家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其它相关规定;

(2)主要施工方法;

(3)根据工期要求和现场情况为每阶段施工安排的人力、物料及机械的数量及型号;

(4)提供每一阶段现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数量;

(5)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组织结构系统和隶属关系以及通信联系方式;

(6)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可能出现的情况【包括有毒害环境作业】,所采取的保证措施。

8、负责协调处理与交通管理及城管等政府部门的工作问题;

9、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需经工程所在地建委外管处备案)及特殊工种的上岗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乙方负责提供除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提供资源和服务以外的所有实施本工程所需资源;

11、乙方应随时准备接受业主方、甲方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检验、检查,并为检验、检查提供安全、便利条件;

12、负责将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如泥浆、弃土、渣土、桩间土、打桩残留土和破桩头残渣等)及时清运出施工现场并消纳,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组织他人完成该项工作,费用从乙方款项中扣除;

13、负责现场自身施工操作面及自设仓储区、生活区的临时设施搭设拆除、消防保卫工作;

1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在现场包括生活区私搭乱建临时用房或未经甲方同意擅用、拆改甲方现场的临时设施;

1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本工程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确需变更时应先经甲方批准;

16、负责承包范围内地下管线、文物保护工作,因乙方施工而导致的现场内外各种管线、文物的破坏,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每月【23】日前向甲方报送一式三份本工程完成情况月报表(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及月度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计划,并按甲方要求提交周进度计划及日作业计划;

18、应遵守工程所在地关于扰民的规定,承担因自身施工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引起的扰民和民扰事宜的处理,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扰民和民扰,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确保甲方免于承担该等责任;

19、负责自身生活区及成本范围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直至本工程结束,不得损坏其他方的成品、半成品,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分包工程交叉作业区域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自行协商解决;

20、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本合同内全部工作,整理齐全竣工资料后,向业主方、监理方、甲方提出子分部验收要求,其程序按国家规定及业主方、监理方、甲方要求办理;

21、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及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22、乙方雇用的任何员工或其他人员因乙方原因造成意外事故或伤害所引起的一切损失或法律补偿费甲方将不负责任;

23、负责本工程的保修工作,保修期及保修内容均按照甲方与业主合同的相应规定执行,保修期满后并不免除乙方自身施工质量责任;

24、乙方现场负责人需按时参加甲方项目经理部组织的有关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各种会议、检查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若乙方代表临时有其它紧急事物无法出席,须指派全权代表参加。会议所做出的决议、事项,双方需共同恪守,严格遵照执行。乙方承担任何因执行上述管理制度、规定不力或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并保证甲方免于承担因乙方过失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的责任;

25、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因乙方过失、失误造成的任何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和索赔,另外还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抚恤费和其它相关开支;

26、乙方的食堂和宿舍需接受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并严格执行工程所在地卫生防疫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蚊蝇、老鼠、蟑螂等疾病传染源的孳生和疾病流行,一旦食物中毒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27、乙方应本着经济合理的原则编制钢筋加工计划报甲方审批,承担因计划不周、以长代短造成钢筋浪费的损失;结构施工过程中应陆续上报钢筋下料单,交由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结构实施完毕,报完整、真实可信的钢筋下料单一式二份。

28、工程所有的脚手架及安全防护(包括外围护、洞口、楼梯、电梯井等)的搭设拆除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维护,乙方须确保防护及搭设满足国家安全生产规范及安全防护方案的要求;如乙方维护措施不力或安全管理失职造成安全事故,该事故受害人不论是乙方人员、甲方人员或任何第三方人员、乙方应负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维护期限至乙方工程合同期满(包括甲方认可的延长期限),全部退出现场止。

29、所有搭设完毕的操作架、操作平台、垂直运输工具须在甲方的统筹下使用,乙方应在甲方同意下无条件允许现场所有其他各专业分包使用,直至合理的延长期限,在此期限内乙方不能另行索要补偿费用。乙方搭设的前述脚手架、操作平台、垂直运输工具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拆除,乙方不得随意拆除,并留守部分架工直至外架全部拆除完成。如甲方有需求,乙方退场后为拆除的,甲方在结算时相应扣除此部分费用。

30、凡施工图上注明的所有预埋、预留和从施工角度考虑须进行二次剔凿洞口的剔凿等均由乙方负责;但由于其他分包方施工错误需要新剔凿洞口,乙方应为其进行剔凿,该剔凿为有偿服务(该部分工程量须得到甲方和该乙方书面认可);但本工程中的所有的洞口(包括新剔凿的洞口)的封堵、套管(非机电安装)的固定均由乙方承担,费用均包含在合同单价内。

31、为其他分包工程(无论业主指定分包及甲方其他分包)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及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水源/电源的接驳点、现场通道、安全防护等必要的施工服务)。

32、乙方在各项工程施工前须充分了解其他专业分包单位在该分项工程上的特别要求,如开槽、预留孔洞,预埋件等等;在每次浇筑砼前,乙方应与甲方联系以确定须预埋配件、预留的孔洞、槽口等的尺寸与位置。同时,乙方还应给其他分包单位足够的时间去放置管线、套管等其他类似的工作。

33、乙方须为其他分包方提供测量放线、定位的参照点,并对其准确度负责。

34、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保护措施方案提供人工及辅助材料,负责细化并实施甲方提供的方案,该细化方案须报甲方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细化方案,不得随意更改,但这种审核通过并不免除乙方承担该细化方案缺陷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

35、每道工序后的建筑垃圾及所有生活垃圾清理至现场内甲方指定垃圾存放地点。

36、施工期间为满足现场文明施工,确保场区清洁,乙方指派专人负责的用工以及为迎接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检查,甲方指出的场容整改工作的用工。

37、按规定需办理的乙方现场施工与管理人员的各类证件的办证费用和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用。

38、按甲方要求及有关法律、章程及法规等要求,及时完成甲方所需文件,以便甲方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及领取所需的许可证。

39、乙方负责保管自有及甲方移交、委托乙方管理、使用的材料、机具、设备等,并保证其完好无缺,乙方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值夜保管人员,以防现场材料丢失,所涉及费用包含于合同单价内。

40、承包范围内所有甲供料的卸车、装车(架料退还)现场整齐堆放和保管。

41、服从政府有关冬季除雪要求,及时清理周边马路上积雪。

42、乙方负责自身的人身保险、施工设备保险,乙方并负责办理国家规定需要为工人办理的一切保险。

43、乙方自行办理施工的合法手续,并交纳政府规定的有关费用,如因未办完或未办理相关施工手续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损失。

44、乙方现场工人及管理人员应统一着装,统一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及胸卡。胸卡有甲方统一提供,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5、施工中如果发生临时停水、停电,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按计划完成施工,且不得要求索要任何费用。

46、任何关于本分包工程的变更和委托,乙方均应认真执行,不得以劳动力、材料、机械等原因不执行变更和委托;任何变更指示应有设计单位、甲方技术负责人签字才能生效,乙方因没有遵守此条款,引起的任何返工,其损失或工期延误都应由乙方承担。

4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对现场外架内、作业区内、加工场内、场区硬化地面及硬化场地上的零星材料及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并运至场区内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对从甲方处领用的各种材料整理堆放整齐,对易损材料应入库管理,对钢筋、架料等易丢失材料安排专人负责看护,并对材料丢失负全部责任;甲方安排乙方临时拆除的临时设施和材料退场后倒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48、管理人员:

乙方委派的现场项目经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有承担类似工程的工作经验;乙方任命的主要管理人员,被甲方接受后,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上述人员,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甲方审查批准后方可更换,否则将被视为违约。

擅自更换管理人员,罚款100000元,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罚款500000元;如果在履约过程中,甲方认为乙方的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则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分乙方应在3日内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甲方批准后更换。如乙方在3日内未提出新的人选,或两次提出的人选都不能令甲方满意,将被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违约条款处理。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甲方保留更换分包队伍的权力;

49、操作人员:

现场操作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能正确并按时执行其所属任务。

电焊工、气焊工、信号工、电工及架子工等需要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均需持证上岗。

未经总承包人批准,擅自减少项目施工人员,罚款1000元/人天。

50、其他

因本工程业主要求的工期较紧,分包人需保证本工程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的连续施工,并确保备选队伍资源状况表中可提供人力资源及机械数量的准确性,除不可抗力外施工人员不得少于备选队伍资源状况表中可使用人力资源数量。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备满足工期要求的相关施工人员,由于施工人员不足导致的工期滞后,按照违约处理。

乙方应配置足以满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的设备/机具/工具/物资/材料/器材/设施等。若乙方在上述资源配置上满足不了现场施工生产需要,应无条件增加配置,并且不得以此为借口,向甲方单位索要任何额外费用。

如果乙方对甲方要求增加资源的指示拒绝执行,乙方有权自行组织相应资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投标总价中扣除。

乙方应无条件签署甲方发放的施工计划、方案、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安全技术交底、工程相关往来文件、按甲方管理规定进行的处罚单等文书文件,如有拒签,每次罚款1000元,并视同文件已下乙方,拒签超过3次视为违约。

51、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下述有关的全部损失和索赔:

(1)任何乙方过失造成的人员伤亡;

(2) 任何财产损失;

(3)任何乙方与其它单位的经济、法律纠纷。

上述事件系在工程实施期间以及修补缺陷过程中引起或发生的,乙方还应保障总甲方免除为此及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和其它开支。

52、主体结构工期包括地下室结构工期;如发生工期延误,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如:业主方的罚款、模板架料等租赁材料费等;

甲方制定的《工程整体进度计划》【其绝对工期】作为控制与考核乙方工期的合同有效附件,乙方须完全地执行;

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总承包人已确认工期延误】,其延期罚金为: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0元,并承担业主因此对甲方的全部罚款;

本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目标:确保本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工程质量标准还须符合总承包人的技术标准。

1)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全部归甲方所有,并承担由此对甲方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 施工过程中发生可修复的质量缺陷,对乙方处以¥10,000.00~¥50,000.00元罚款。

3) 施工过程中发生不易修复的质量缺陷,对乙方处以¥50,000.00~¥100,000.00元罚款。

4) 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对乙方处以¥100,000.00~¥200,000.00元罚款,并由乙方按设计处理方案修复或重建,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

5) 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全部归甲方所有,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 除承担以上处罚外,还应承担业主因此对甲方的全部罚款。

53、施工中须认真按本工程的技术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混凝土结构的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建设单位、甲方、监理单位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

(1)施工中下道工序施工将覆盖上道工序的,则上道工序必须先行验收,并作书面记录,否则不得继续施工;下道工序由其他承包人施工的,则上道工序由甲方组织两家承包人验收交接上道工序,并作书面记录,验收记录由乙方准备,各方签字确认。

(2)不同承包人的工序之间作业有交叉的,其先后顺序由总承包人决定,未经总承包人同意抢先施工,造成工程质量缺陷或其他承包人完成自己的工序承担额外费用支出及工期延误的,由总承包人决定责任单位拆除已完工序并由责任单位赔偿其他承包人损失。

(3)各分项工程在大面积施工前,乙方必须进行样板施工,样板的位置与数量由甲方指定,样板完成后通知甲方验收并现场确认,取得认可后方能进行大面积施工,样板不另给予费用。

(4)任何一个工序或分项工程在完成一个基本单位(一层、一户、一间等)后,甲方进行质量检查,填写《质量检查及处理意见表》,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签发《质量整改通知单》,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5)如果图纸和甲方的要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市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乙方应以标准较高者施工;

(6)乙方合同内明确的施工项目,其各时期及各阶段(包含交工)均需甲方各相关部门查验后,方可确认其完成。对于乙方撤场后,本应是乙方施工范围内的遗留问题,乙方应积极处理,如未按甲方要求处理完成,甲方有权利找第三方处理,所有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五、授权管理

1、双方就乙方领用甲方提供材料的唯一授权人及甲方发放乙方材料的唯一授权人约定,具体详见附件12。本工程所有甲供料的领用单必须同时具有上述二人的签字;

2、对于本工程承包范围外发生的零星用工、零星机械台班,双方约定:甲方的项目经理仅有对施工工作的确认权;涉及该工作的工作量及金额必须至少得到甲方项目经理、商务经理、现场经理书面签认,方能作为该工作结算的依据;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签证、索赔事件,乙方应在准备施工前 3 天内向甲方 提出书面申请。在收到甲方签字的分包现场签证指令单后进行该项工作,乙方的申请内容须包括按甲方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工程联系函或任务书或口头指令形成的文字依据。乙方完成该项工作内容后,在 3 天内提交详细的完成情况及证据资料签证单的格式填写工程签证单(附件13)报甲方审批,甲方对现场完成情况进行核查确认。乙方超过期限,甲方将视为其放弃签证、索赔的权利。有工程量的应尽量按工程量分项计量,若发生以工日数为计量单位的签证,则按普工 90 元/工日,技工 150 元/工日计。若乙方提交的签证单,没有详细的证据资料或完善的签证、索赔单据,甲方可同样视为放弃该项权利。本工程承包范围内乙方承诺不发生零星用工及零星机械台班;

3、涉及变更合同价款、计价方式、结算等条款及签署合同、补充协议,双方对价格进行确认,办理结算文件,须经甲方项目商务经理、执行经理、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甲方与本合同相同印章或甲方公章后生效。上述变更条款及签署合同、补充协议、价格确认及结算文件办理等仅有甲方项目管理人员签字无甲方印章或公章,不发生合同变更效力,不产生合同效力、对合同双方无约束力。

4、甲方项目章用于双方往来函件、会议纪要、工程实体洽商变更、工程实体签证等,用于经济合同无效

十六、检查与验收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甲方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甲方指令失误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先由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甲方组织业主、监理单位进行验收。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单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甲方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告知乙方;

(3)经甲方、监理单位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甲方、监理单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6、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七、环保与职业安全

1、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绿色建筑;

2、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满足甲方制定并经国家权威部门认证的ISO14001和OHSAS18001的要求,保证施工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3、乙方进驻现场员工需接受ISO14001环境管理、OHSAS18000职业安全卫生知识的教育培训;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贯彻实行,以保证施工工程质量、人员安全、环境保护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并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4、乙方在运输材料【包括废料】、机具过程中应执行工程所在地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的等规定;

5、乙方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输机械噪声超标或机械漏油污染环境。运输车辆要定期进行噪音检测。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机械要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6、车辆进入现场禁止鸣笛;

7、《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协议》详见附件14。

十八、安全施工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与本项目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听从指挥,搞好安全工作;

2、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持卫生健康证方可上岗,特种作业应有特种作业证;

3、凡是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5、工地配备一名专职电工,负责现场接电,严禁非电工接电;

6、现场应备有必要的防火器材,如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

7、为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在结构封顶同时配套工程能提前介入施工,各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按所给本工程配套工程计划及施工图来重新进行布置,不影响配套工程的进行。

8、施工设施设备完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模板、脚手、砖垛等集中堆放整齐、稳定、安全,钢模板及零配件、脚手扣件分类分规格,集中存放,建筑成品和半成品等要根据工期进度合理安排进场时间和施工顺序,防止损失、损坏和影响其它项目施工。

9、运输车辆应按指定路线行驶,装载物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到不滴、不漏、不洒、不扬,对进出工地的车辆须派专人及时进行冲洗清扫,防止污染交通道路。否则由甲方指定人员代为清理,费用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10、施工过程中,教育施工人员认真做好个人每天工作完成后的落手清工作,当天做到工完料净地清,并对建筑垃圾当天及时清理运走,不准在现场堆放,并在第一时间运到指定堆放地点。

11、严禁高空抛物。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先集中,通过井架运输到地面,放到指定地点,严禁向下抛洒扬尘。一旦发现,每次扣工程款5000元,不再返还,以甲方人或监理提出即生效。

12、混凝土搅拌浇捣和运输必须随时在场内清理干净,否则不得出场,翻斗车、混凝土吊斗等当天使用后应及时刮净、冲洗干净。

13、工地人员管理:除工地保安人员及必须的值班人员外,不允许任何人任何时候住在施工区域任何地方。

14、 场容管理:

(1)场容管理人员可外聘或由甲方提供(乙方不能拒绝),且须服从甲方代表的管理及考核。

(2)场容管理人员的职责:指挥车辆行驶路线及停放位置;检查建材是否推放整齐及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15、禁止吸烟规定:生产区域严禁吸烟,经甲方或监理发现,每次扣工程款100元。

16、安全标牌:现场有安全宣传牌,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应设醒目的安全宣传标牌和合适的安全警告牌。

17、现场使用的电箱、电器和线路架设符合标准。箱体颜色醒目、门锁全,有色标有编号。

18、消防要求:施工现场应配备合适、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有专管人员做到责任到人。各类消防设施完好,配备合理;油库、危险品仓库等重点部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木工间、油漆间等每25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一只灭火器,非重点仓库等建筑物区域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二只灭火器,脚手架每层配备灭火器。分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明火操作有专人监护,并配有灭火器及隔离措施。氧气和乙炔瓶的放置距离必须满足规范要求。油库、油漆间、木工间和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均设有专间和专人负责,配备适合的灭火器,并要醒目易取。

19、生活区需要有专人看管,应配备合适、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有专管人员做到责任到人,用电等设施要定期巡查,不允许在宿舍中使用任何取暖用电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褥子、电暖气等,严禁私拉私设电线、电缆,如由于用电问题带来的火灾等事故,由乙方负责;由于整个宿舍区临近居民区,乙方要加强对自己工人的管理,防止发生扰民事件,如由于乙方扰民,发生的一切事件由乙方自身负责解决;

20、生活区水电费用乙方自行负责,由甲方从当期工程款中按沈阳市主管部门之价格按实扣除;

21、《安全生产与消防保卫协议》详见附件15。

十九、技术资料

1、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DB23/328-2001)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而规范的技术资料。乙方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在资料不齐全时甲方有权扣留部分工程款抵押;

2、如果政府、社会在建筑工程评比过程中对技术资料有特殊要求,乙方有义务竭力满足,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推诿。

二十、合同文件组成与解释顺序

1、补充协议书 [若有时];

2、本分包合同书;

3、明确双方职责的会议纪要、往来函件;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

5、本合同所列规范、标准;

6、甲方制定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7、招标过程中议标记录等。

二十一、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及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2、适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其它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含工程所在地地方行政法规]

二十二、违约

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本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责任,概由违约方承担;

2、除非甲乙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损失后仍需严格履行本合同;

3、不允许非法转包本分包合同工程。对于在本合同项下产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宜产生的乙方对甲方拥有的债权,乙方承诺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除非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乙方应在违约转让债权之日起五日内,按照违约转让债权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违约金应承担违约付款责任。并且债券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

4、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10%的违约金。

二十三、竣工结算

1、分包工程完工验收后,并且乙方按合同规定提交所有完工验收资料,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本合同规定进行结算;

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1天内进行核实后,甲方与乙方办理最终结算。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自身施工内容的结算工作。甲方与乙方办理结算的基础为甲方能够从业主方获得相应费用;业主方不予支付的内容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予以支付;

3、甲方乙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4、延期支付的工程款不计取利息。

二十四、提前退场

1、如果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履约不能令甲方满意或者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资源配置等任何一方面不能令业主、监理满意或者由于业主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乙方便被认为无力承担本分包工程或其某些分项工程的施工,甲方有权重新发包。重新发包的费用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

2、提前退场结算原则:以乙方在现场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基础,按合同约定固定综合单价及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已完工程价款;

3、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力、物料及机具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退场,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索要任何名目的“退场费”、“遣散费”、“补偿费”;

(2)对结算问题纠缠不休;

(3)纠集、唆使工人闹事;

(4)蓄意破坏、损坏现场设施,材料及工程成品;

(5)隐匿、私藏、转移甲方的材料物资;

(6)影响工程正常施工。

二十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技术资料齐全有效,履行完保修职责,保修期结束,本合同即告终止。

二十六、争议与裁决

1、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时,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甲乙双方约定提交到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中关于管辖权的约定是唯一的,任何一方不得通过债权转让或其它方式对涉及本合同约定事项或与之相关的事项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另行约定或对本合同关于管辖权的约定进行变更,如发生类似情形,该等约定亦属无效。

二十七、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正式开挖前,甲方向乙方转交由业主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以及地下管线埋设示意图(或交底资料)复印件各一份,以供乙方施工参考。甲方不对此类资料的准确性负责,对此乙方不表示任何异议;

2、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乙方应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业主并按文物管理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及协调有关事项,乙方按文物部门要求配合挖掘工作。有关费用由乙方与业主自行商议。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或被哄抢、私分,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施工中发现被怀疑为有危险的爆炸物;走向不明的管线、管沟、防空洞时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甲方,甲方报告给公安机关,按公安机关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若乙方疏忽大意未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继续施工为及时报告或自行处置,造成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施工中发现不明管线、防空洞等,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向甲方报告,待政府市政管理部门调查处理。若明确为废弃物后方可继续施工,相关处理费用在合同价款中已综合考虑。若需采取易地保护措施或需全部或部分继续留存的则待甲方与业主或其他单位协商后处理。

二十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补充协议、会议纪要、谈判记录等形式解决。

二十九、其他条款

1、双方承诺不将本合同成交价格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2、本合同所述之内容与条款只限于天惠广场二期项目工程使用,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细节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政府部门要求工人工资由甲方集中支付,甲方和乙方应按照政府要求执行;

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一份;

5、签订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青年大街209号夏宫城市广场1号写字楼12层;

6、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三十、补充说明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总包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账号:

电话:***-********

传真:

住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52号中建一局大厦

邮政编码:

分包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账号:

电话:

传真: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附件01-乙方基本工作内容

主体结构工程

乙方工作内容包括结构图纸内包含的所有构件并不仅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一)钢筋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应理解为甲方发放的施工图纸及相关的图集、规范中所有涉及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钢筋工程(含二次结构需在结构中预埋的所有钢筋工程,如果由于结构预埋位置不准而使甲方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钢筋制作:放样、下料、钢筋除锈、定位钢筋的制作,钢筋的倒运;

3、安装:绑扎、校正、焊接接头的焊接、机械连接接头的车丝及安装、各种马凳、垫块的制作安装(若本工程现浇板钢筋支撑马凳使用成品马凳时,则由甲方提供);

4、施工部位钢筋表面清理及保护;

5、配合各专业洞口钢筋的移动、复位和加强;

6、钢筋原材料及成型钢筋的水平垂直运输及场区内的倒运;

7、各种预埋件制作安装,止水片及止水带制作安装(含密封)、沉降缝施工、施工缝施工;

8、钢筋放样并提交钢筋下料单,下料单须提前【7】天呈报给项目工程部、技术部和商务部,7天之内经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下料。尤其是大于300*300(含本身)洞口的钢筋下料必须放样,严禁现场切割钢筋。

9、钢筋进退场装卸货的人工配合及特殊场地平面发生变化时,必要的二次倒运。所有现场材料的进场卸车,出场装车。

10、非甲方原因现场需使用成品马镫时,应扣除乙方相应部分的人工费用。

11、试验试块制作及运输,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12、若施工方原因造成材料浪费,应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13、安全通道架子搭设、维护、拆除。

(二)砼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铺设跳板,砼浇灌、振捣、抹平、压实、养护、扫毛、砼成型后的成品保护(铺设塑料布、楼梯及转角防护);

2、砼输送泵泵管场内运输安装拆除清理,提供布料机、泵管扣件保养维护;

3、落地砼清理并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各种砼器具的清理;

4、砼打磨、接茬部位砼的清理剔凿、保护;

5、砼施工通病的防治与修理等全部施工内容;

6、所有预埋件的制作安装刷防锈漆;各专业预留孔洞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钢套管除外);

7、涉及大体积混凝土及冬季施工测温导线预埋、温度测量记录、数据整理等由乙方承担。

8、散水、坡道、台阶,排水沟、管沟、设备基础工程结构施工及土方开挖、回填(排水沟篦子预埋的角铁),图纸中要求的出屋面台阶、机房台阶及不同标高的台阶。

9、乙方须负责自行实施的工作内容以甲方发放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以及所有的相关图集、规范中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混凝土垫层及保护层、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汽车坡道、预制钢筋混凝土结构、设备基础等。

10、乙方应在混凝土浇筑前将混凝浇筑方量申请单呈报给甲方工程部、技术部及商务部,经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浇筑,混凝土浇筑单据必须有专人进行签字确认。

(三)脚手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甲方约定工期要求及施工方案完成脚手架的搭设、埋件破除、制作、安装、使用、拆除、维护工作。

2、所有脚手架工程的材料进场卸车、出场装车及必要的场内二次倒运。

3、外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搭拆及与建筑物的有效拉接,需遵照规范要求,进行夯实基础。

4、铺、翻脚手板,铺设竹笆;(含架底脚手板封闭,防护挡脚竹笆片安拆,具体做法详见甲方外架方案);

5、挂、拆、各种安全网(平网、立网、挑网);

6、钢管、碗扣架、U托、各种卡子、外挑架用型钢、钢丝绳等周转材料的进场卸车、清点、刷漆(油漆材料属零星材料)、分类分规格码放、出场修理及损耗,扣件清点、分类、维护、除锈、装袋,浸油,钢管等铁制品使用前处理,其中:钢管损耗率为1.0%、扣件损耗率为2.5%,超出损耗率部分由乙方承担。

7、卸料平台的制作、安装、拆除及必要时随进度向上层转移;

8、脚手架眼及其他所有穿墙孔洞的封堵;

9、屋面以上结构、电梯机房、水箱间周边外脚手架(悬挑架)搭设。

10、拆除的材料、周转工具清理在场内按甲方指定的位置分码放整齐。

11、脚手架预埋件的制作、安装、维护及拆除。

12、现场安全通道的制作及防护,变压器及高压电线周边防护,现场临时建筑的制作及防护,制作作业防护棚、外用电梯防护棚、进楼通道防护棚及马道。

13、配合保温施工进行架体拆改,配合外用电梯安装进行架体拆改。

14、临电变压器及场区内高压线防护施工。

15、连墙件焊接、安装、拆除,具体要求按照甲方单独指定方式为准。

(四)模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甲方要求进行结构图纸内所包含的所有构件的模板的支设,并按甲方要求进行实际配模及进行模板施工过程及混凝土成型后的实测实量工作。

2、各种模板的定位放线;

3、模板的制作安装:各种模板的拼装、各种支撑安装、找平找直、对拉螺栓制作安装。

4、拆除:各种模板、支撑的拆除;

5、各种模板的清理、保养、维修、起钉及进出场的装车卸车、清点码放等;杜绝人为损坏模板现象;

6、材料和工具的场内水平垂直运输;

7、各专业设备基础及各种构件的模板制作、安装、拆除;

8、旧模板的二次倒运及清理;

9、各专业洞孔单边大于等于250或直径大于等于200洞口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各专业其他尺寸模板的制作和拆除;

10、本工程采用对拉螺栓的制作安装(对拉螺栓车丝、止水垫片的材料及焊接含在内),穿墙套管的制作、安装、拆除及孔洞封堵(所需套管材料由乙方自行提供)。

11、模板工程的一切工程施工。

12、乙方须负责自行实施的工作包括合同中标明的、合同清单、甲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所有模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墙、柱、梁、板、栏板、天沟、挑檐、坡屋面板、地沟、楼梯、阳台、雨棚及预制构件等所有的模板。分包人不得因甲方选用或更换的任何材料而提出增加人工费用,所有费用已经包含在平米单价中(木方进场后乙方应采用机刨将木方重新加工(除甲方要求部分不需要进行加工的部分),以减小木方规格尺寸偏差)。

13、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批准情况下随意切割模板,须在切割前通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获得批准后方可切割模板。

14、墙、柱模板根部堵缝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执行(采用砂浆堵缝的,砂浆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砌筑工程

乙方须负责自行实施的工作包括招标清单中标明的、图纸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所有砖砌体、砌块砌体、砌体勾缝、砌块体灌孔等砌筑工程工作内容。包括现场砂浆的搅拌、圈梁、过梁、构造柱、压顶、墙基、门槛、实心砖撂底、屋面管井砌筑及封堵、门窗洞口两侧实心砌块或混凝土块(固定门窗框)、墙体拉结筋、植筋工程(植筋胶)、砌筑中预留预埋、机电洞口预留、管线安装配合以及因自身原因或因配合预留预埋、机电安装造成的修补封堵等工作及操作平台搭拆。

砌筑部位基面不水平(超过20mm)时,应用细石混凝土找平后再砌筑墙体。

砌筑工程额定损耗量应控制在3%以内,超出额定损耗部分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做好场区内砌体工程产生的建渣、废弃材料的堆放、清运及倒弃。

(六)门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门窗工程外委施工,乙方配合必要的预留、预埋工作、门窗安装时每窗每门提供平面定位参照线及标高控制线。门窗洞口为砌体材料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按相关规范以及按照门窗安装单位要求预埋实心混凝土砖或按照图纸要求进行混凝土构造柱及抱框施工,本部分工作含于主体工程报价,由乙方自行考虑其费用。当门、窗尺寸不符合要求时,所需剔凿及修补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屋面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乙方负责自行实施的工作(坡屋面及造型,也由乙方负责),防水等其他工作由甲方外委施工。

(八) 防水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防水由甲方外委施工,乙方负责所有防水基层、保护层、找平层、隔离层施工【包括基础、底板、车库屋面、地下室及挡土墙内外墙部位】(水泥砂浆或混凝土、或抹灰保护层)。砖胎膜抹面砂浆制作,施工过程中成品保护。

(九)防腐、隔热、保温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甲方外委施工,乙方负责所有找平层施工及地下室外墙保温(保温板有甲方提供)及防水保护层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温等工作)。

(十)预留洞及预埋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乙方负责自行实施的工作包括图纸、甲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所有预留洞的预留、以及需要封堵的预留洞的封堵(其中包含但不限于所有机电预留洞、建筑图所示预留洞、空调预留洞、管道及桥架预留洞、塔吊预留洞、电梯预留洞、塔吊附墙、测量预留洞、砼泵管预留洞等及预埋件工程(含预埋件的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所有预留洞及预埋件工程(不含玻璃幕墙的预埋铁件)已考虑在综合单价中,不因此增加任何费用。

(十一)中小型机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除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套丝机、泵送机械以外的所有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焊接机械、砼振捣器、砂浆搅拌机等所有中小型机械设备及其线缆,中小型机械消耗性材料及配套使用机具等,均由乙方承担;

2、所有一二级配电箱的输电电缆以外电箱、电缆、电器、所用工具、照明器材、放线测量仪器、手推车、楼层接口外的施工用水管、铁锹、手电锯手电钻等手提式工具、切割机等所有手头工具用具及劳保用品,均由乙方承担;

3、所有自有施工机械保养及维修。

(十二)零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除甲供钢材(包括明沟上的铁箅子、角钢、止水带、止水钢板、预埋铁件、套筒、对拉螺杆、止水螺杆)、商砼、水泥、砂子、石子、石灰、砌块、红(青)砖、周转工具中的木方、模板、跳板、钢管扣件、安全网、以外的所有零星材料,如绑扎丝、铁丝(条)、铁钉、电焊条、电焊手套、砂轮片、磨光片、圆盘锯片、水桶、胶皮管、蛇皮管、电工胶皮、大小扫把、钢丝刷、纱布、棉线、小白线、铅笔、粉笔、石笔、刀片、钢条、灯泡、电池、手电筒、电珠、碘钨灯架、碘钨灯管、钻头、开关、插座、红粉、割刀片、麻绳、塑料胶布、海绵、胶带、881胶、脱模剂、水泥顶棍、砼养护用塑料薄膜及棉毡、彩条布、塑料布、辐条、尼龙绳、氧气管、乙炔管、氧气、乙炔、口哨、墨汁、机油、防电胶带、对讲机、油漆、内胎、外胎、轴承、打气筒、冷补胶、气门皮、氧气表、乙炔表、割枪、割嘴、大剪、稀料、电焊面罩、电焊帽、雨鞋、雨衣、墨斗、双面胶带、毛刷、植筋胶、丙酮、固化剂、黄油、铲刀、钢丝网片、小推车、模板接缝处海绵条及水平模板胶带等所有涉及到工程的明示、暗示的零星材料,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其他

1、依据甲方指令(含工期、安装方式等要求)和设计图纸,提交满足甲方要求的施工方案;

2、人工配合机械土方开挖、桩间土开挖、清槽,电梯井及集水坑挖土方,槽底处理(含打钎拍底),基坑排水,清扫道路;

3、桩头的切割、剔凿及外运,桩头切割后应及时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不可影响场内施工,剔除标高及桩头处理方式以甲方技术方案及施工图纸为准;

4、基础砖胎模的砂浆制作、砌筑、抹灰及细部处理,基础砖胎膜处回填土,底板防水找平层、保护层用工及底板防水导墙砌筑、抹灰,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墙砌筑、保温层铺贴及防水基层修补,找平;

5、地下室外墙及底板防水找平和保护层、防水面结构表面原桨压光、抹防水倒角或圆弧角(达到直接做防水要求);

6、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的各种材料的清理、保养、维修及进出场的装车卸车、清点码放等;

7、施工期间的雨、雪、污排水(基坑排水由甲方负责);雨季防洪用工及创安全文明工地的全部用工; 设置专职文明施工人员及提供清扫、洒水等工具,负责现场区域及道路的清扫、洒水,负责本工程政府要求的门前三包工作等安全文明施工;

8、砼女儿墙、风道及预制混凝土盖板、后浇带、洞口及施工缝清理及浇注、空调洞留设,放线孔、加强带、甭管孔、传料孔的封堵;

9、主体结构及大型垂直运输机械附墙预埋件制作安装刷防锈漆、大型垂直运输机械基础(含挖土、换填土及夯实)及各类设备基础的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砼浇灌、钢筋绑扎、铁件预埋;施工电梯及物料提升机基础、各类设备基础以及主体图纸上的预留洞孔,安放止水条(带)或止水钢板、对安装需预留的较大洞口,配合安装专业预留和加固;

10、轴线、柱、梁、墙、板、楼梯等部位的施工放线(控制定位线由甲方负责)

11、结构局部质量问题的修理必须达到装修标准,并通过结构验收。如需进行“合格”验收的工程,结构修理必须达到相关标准;

12、材料的二次倒运的装卸、码放;

13、窗井、施工缝、后浇带、设备吊装孔洞等部位的二次施工;

14、挑檐、挂板、屋面构架及造型、装饰线条、空调板等的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砼浇灌、钢筋绑扎;

15、楼梯踏步、门窗洞口砼保护;

16、现场(办公、宿舍生活区、厕所、施工场地、道路等区域)清洁、保持用工;

17、现场简易工作台的搭设拆除及施工机械基础施工;

18、材料从现场加工厂地至施工操作面的运输;

19、信号指挥用工及吊装用工;

20、结构工程洞口及机电工程所需的洞口(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管、燃气管、雨水管、空调冷凝水管、电梯召唤孔洞等)留置,并负责填补、封堵工作。

21、各级相关部门及上级部门的检查、参观等发生的现场用工;

22、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手套、胶鞋、雨衣、炊具等;

23、现场安全标识牌、提醒牌、标志牌,材料标识牌等安放;

24、乙方应派专人配合甲方各种试件的取样工作。

25、楼层临时用水管线制作与安装,包括水泵房及水泵、水箱安拆工作。除水泵以外的包含阀门、水龙头等各种管件及安装;

26、要求乙方工完场清且所有结构建筑图纸标识内容均达到验收条件。

27、临建生活区维修保养维护施工及清理,现场临时道路、水泵房、凿桩、边坡防护、车库车道顶板回顶、铺设车道钢板、夜间施工、降水、大型机械配合用工、清理垃圾、现场临时围墙、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已完成品保护等。

28、乙方应与其他专业分包积极配合,在与二次结构、门窗安装、电梯安装、保温施工、精装修施工、屋面施工、园林绿化、外网施工等单位进行作业面交接时,应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各结构构件平面、高程控制线及轴线控制线完好并随作业面同时交接(高程控制线及轴线控制线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2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对现场外架内、作业区内、加工场内、场区硬化路面及硬化场地上的零星材料及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并运至场区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30、乙方应对从甲方处领用的各种材料整理堆放整齐,对易损材料应入库管理,对钢筋、架料等易丢失材料安排专人负责看护,并对材料丢失负全部责任;

31、乙方应对现场成品保护工作全面负责,并严格按甲方成品保护方案实施。

32、乙方应提供塔吊司机的一日三餐;

33、乙方应严格按照总承包人冬雨季施工方案实施。冬雨季施工费已包含在平米单价中。

34、如在实施过程中乙方推诿、拒绝实施以上内容造成施工现场混乱、材料丢失严重,甲方视情节轻重,最低处罚将扣除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抵制。

35、提供满足工程所在地建委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国家现行有效的施工规范、标准的要求及档案管理规定要求的分包工程竣工资料、技术资料,配备一名以上的专职资料员;

36、配备有上岗资格证书的专职试验员完成其承包范围内所有按规定要求进行的材料的检验、试验;【包括试块、试件的制作、取样、取送、养护】

37、与机电安装工程配合的设备基础、管道沟槽、穿墙预埋及各种所需的预留洞口、预埋铁件的材料采购制作加工埋设安装等工程;

38、其它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的土建封口堵洞(包括抹灰)配合工作;

39、甲方投入的塔吊、外用电梯等大型机械的基础工程及附墙配合工作;

40、按规定需办理的乙方现场施工与管理人员的各类证件的办证费用和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用;

41、按甲方CI要求,进行CI安全标识的制作、悬挂及安装。各级施工人员的服装及劳保用品的统一穿戴所发生的费用;

42、按甲方要求及有关法律、章程及法规等要求,及时完成甲方所需的文件,以便甲方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及领取所需的许可证;

43、须由乙方负责的其他事项;

44、乙方应负责临时用电基础台及塔吊基础的制作。

45、存在的不利因素进行必要的完善,如结构偏差超出±20mm,乙方在接受之前可要求甲方修补以达到规范要求,并满足施工条件,但接受后视为已完全明了工程结构移交条件,不得再对修补费用提出增加要求;

46、所有图示【含图纸指定的标准图集】的结构预埋件的设置,预埋件由乙方提供,并保证安装精度满足后续施工生产之要求;

47、提供满足沈阳市建委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国家现行有效的施工规范、标准的要求及档案管理规定要求的分包工程竣工资料、技术、质量验收资料;隐蔽工程资料;材料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检查报告,所有材料的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材料出厂合格证。以上材料均提供4份。
※上述工作不包括竣工图的绘制,但不只限于技术资料的填写、收集、提交等工作;

48、配备有上岗资格证书的专职试验员完成其承包范围内所有按规定要求进行的材料的检验、试验;【包括试块、试件的制作、取样、送样、养护】按工程进度要求,提前一周及时提供所用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技术文件。

49.与机电安装工程配合的管道沟槽(预留塑料槽)、穿墙预埋及各种所需的预留洞口、留设封堵、预埋铁件的埋设安装等工程;其它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的土建封口堵洞及修补(包括抹灰)配合工作及门框收口工作;

50、倒运及所有乙方工作面涉及搭设的操作架及安全防护架的搭设工作,施工脚手架的搭拆及拆改、临边洞口等的防护,机电井封堵混凝土板、外用电梯拆除后封堵及收尾工作。外用电梯脚手架的拆除及地库内的外用电梯回顶脚手架的拆除。

51、石材散水、石材台阶的挖土换填工作;

52、迎接各级领导及主管单位检查、现场文明施工和现场CI布置用工等其他相关事项的零星用工;

53、按规定需办理的乙方现场施工与管理人员的各类证件的办证费用和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用;

54、按甲方要求及有关法律、章程及法规等要求,及时完成甲方所需的文件,以便甲方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及领取所需的许可证;

55、乙方工程范围内的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所有保洁清理工作。

56、配合满足墙改办验收,配合业主回收此部分金额。

57、乙方须提供构造柱施工所需海绵条。

(八)补充说明

乙方需按甲方要求进行现场临时设施的施工,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行计算。


附件02











报 价 单-单价合同

分包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价额单位:元

序号

楼号

工作内容名称

工作内容描述

单位

暂定数量

单价

其中:人工费

合计

备注


主体结构施工








1

4#楼地下及车库

钢筋工程


元/t

1983.45




工程量为暂定量,最终按图纸量进行结算

2

混凝土工程


元/m3

12713.35




3

砌筑工程


元/m3

479.96




4

模板工程


元/m2

29887.91




5

脚手架工程


元/建筑平米

10578.00





6

5#楼地下

钢筋工程


元/t

119.58




工程量为暂定量,最终按图纸量进行结算

7

混凝土工程


元/m3

1028.49




8

砌筑工程


元/m3

67.60




9

模板工程


元/m2

3892.80




10

脚手架工程


元/建筑平米

612.00





11

4#楼地上商业

钢筋工程


元/t

843.97




工程量为暂定量,最终按图纸量进行结算

12

混凝土工程


元/m3

5847.17




13

砌筑工程


元/m3

2265.61




14

模板工程


元/m2

40619.50




15

脚手架工程


元/建筑平米

16711.00





16

2#楼地上

钢筋工程


元/t

977.21




工程量为暂定量,最终按图纸量进行结算

17

混凝土工程


元/m3

7252.30




18

砌筑工程


元/m3

2220.76




19

模板工程


元/m2

65572.96




20

脚手架工程


元/建筑平米

18901.00





21

3#楼地上

钢筋工程


元/t

984.27




工程量为暂定量,最终按图纸量进行结算

22

混凝土工程


元/m3

7364.50




23

砌筑工程


元/m3

2020.06




24

模板工程


元/m2

61732.81




25

脚手架工程


元/建筑平米

18901.00





26

5#楼地上

钢筋工程


元/t

367.05




工程量为暂定量,最终按图纸量进行结算

27

混凝土工程


元/m3

3006.60




28

砌筑工程


元/m3

2541.64




29

模板工程


元/m2

25260.83




30

脚手架工程


元/建筑平米

9099.00





31


临时设施


元/建筑平米

74802.00





32


辅材费


元/建筑平米

74802.00





33


中小型机械


元/建筑平米

74802.00





34


安全


元/建筑平米

74802.00




固定单价

35


质量


元/建筑平米

74802.00




固定单价

36


文明施工


元/建筑平米

74802.00




固定单价

37


资金补偿


********.30






零星用工








1


力工


元/12小时

0.00

90.00



单价包含招标范围所含内容及零星用工

2


技工


元/12小时

0.00

150.00



小计





增值税



税率按照3%计取

合计






不含税平米造价








备注:1、辅材费、中小型机械费、开办费等按建筑平米包干,最终建筑面积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其中建筑面积按照结构外边线计算(管道夹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2、以上各综合单价均为工完场清,工完料清,达到工期、质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所需的全部工艺、工序的所有费用;
3、以上各综合单价已包含附件1:乙方工作范围内工程的所有费用;
4、以上各综合单价已包含投标方与其他施工队伍配合费用;
5、以上综合单价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进出场费、配电设备、折旧费、运费、风险费、管理费、利润。


附件03-对单价的说明

本合同单价及价款中已经综合考虑以下内容:

(一)合同单价内容:

1、按规范、方案、图集规定局部特殊处理;

2、所有结构、建筑用工及辅助用工(含钢筋加工、模板加工、脚手架搭拆、钢筋连接用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等)及当地政府、业主、监理、甲方组织安排的现场参观、会议清扫与会场布置等用工、包中小型机械(除总承包人提供之外的全部机械)、包辅料以及包主材材料消耗量、包模板(竹胶板、木模板或多层板)木材消耗量、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等;

3、包括所有有关的费用,如劳保用品费、生产工具费、自身队伍人员的劳动保险费、医疗费、工期费、酷热天气及寒冷天气施工费、成品保护费、超高层施工费、超高降效费、二次搬运费、技术措施费、人工费调增、管理费、利润、企业经营费、调价、扰民调停费(指由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竣工调价、风险费、包干费、技术资料配合费、竣工资料配合费、赶工费、现场冬雨季施工措施费、治安保卫费(乙方自身施工范围及生活区)、临时设施(除甲方提供之外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费、测量试验配合费、夜间施工费、垃圾清至现场指定地点、竣工清理费、环境保护费、远征施工增加费、甲方提供材料的装卸车及保管费及与其他分包方的配合照管费等。保证周转材料正常使用所必须的维护费,例如:调直、防锈漆的涂刷(含机械、人工)费用、外架及钢管油漆的涂刷(含机械、人工)等该工作的全部费用。

4、停电停水、待料停工、机械修理待工、其他分包方引起和其他原因停工的费用或人工降效等。临街脚手架及高压线所需的安全防护费用,塔吊盲区的二次搬运费用。

5、应该缴纳给政府有关部门的各项税费;

6、任何因市场人工、材料、配件、能源、运输、税费的变动或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红头文件颁发而引起的乙方的实际支出的增减,均为乙方自身经营风险,视为已经事先充分考虑并已列入合同价款之中(合同另有说明者除外);

7、本合同价中已包含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安全以及服从甲方指令等保证金指标,上述保证金指标中质量保证金指标为完成产值的3%、工期保证金指标为完成产值的5%、文明施工保证金指标为完成产值的5%、安全保证金指标为完成产值的5%、服从甲方保证金指标为完成产值的2%。如乙方施工的项目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从应结算乙方工程款中全额扣除保证金费用。

8、零星用工:合同单价所含工程内容以外的用工,双方最终按合同单价和甲方商务经理、执行经理和项目经理共同签字确认的确认单并符合合同要求后进行调整。零星用工确认单必须在工程事实发生后48小时内,报送至甲方处,否则视为无效,不予确认。每月办理工程结算时,乙方必须将该月经确认的零星用工报送乙方,进入该月工程结算,本月未进入结算的零星用工将在以后的月度结算和竣工结算中不予考虑。

8、除另行签订合同约定外不再调整诸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费用。乙方也不得将其实际支出的费用与投标价/合同价价款作对比,从而以此为由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任何此类的要求甲方将一概不予以考虑;

9、工程签证必须有甲方现场经理和执行经理共同签字并符合合同要求后进行调整,所有工程签证按完成工程量签证。

l 实际材料规格与招标文件不同时,不允许单价调整;

l 招标图纸与施工图纸不符时,不允许单价调整;

l 因地库顶板回顶而增加的费用已考虑到合同平米单价中,不允许价格调整设计变更、洽商引起的现场签证,按相应中标单价进行调整;

合同中还包含以下因素:

l 分阶段进行结构验收及穿插进行砌筑抹灰工作;

l 建筑物外堆场、加工场地、生活、办公场地硬化;

l 本工程结构、建筑所使用的混凝土按商品砼考虑;

l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与报价有关的要求。

l 总承包人提出的其他配合工作;

10、本工程合同单价为综合平米单价包干任何情况下不予调整,双方最终按合同单价乘以双方计算的竣工图纸的建筑面积结算;建筑面积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其中建筑面积按照结构外边线计算(管道夹层不计算建筑面积)。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辽宁省建筑工程预算消耗量定额》(2017)《辽宁省建筑工程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7年)

11.本工程合同工作内容范围内无任何工程签证费用,均包含在平米单价中。

12、分包人自行办理完在沈阳市施工的合法手续,并交纳沈阳市政府规定的有关费用,如因未办完或未办理相关施工手续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发生的损失;

13、开办费用以建筑面积单价包干,无论工程量有何变化,其单价均不作调整;

14、乙方的生活区必须由甲方统一安排,在部分人员撤出后,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腾空部分房间;

15、为方便职工和保证食品安全,甲方统一设置职工之家商业零售网点,无机房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开设食品零售业务。

16、乙方不得就上述各项费用向甲方提出要求补偿;

17、意外伤害保险和每人【30】元/年的劳动局备案费用。其中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及劳动局备案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

18、本工程在结构施工完成后将预留10元/建筑平米,作为结构修补费用,如果分包人未及时和未按要求对所施工的部位进行修补,总承包人有权将其此项费用扣除,其费用含在总的建筑平米单价中;

1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合同执行,甲方有权将对应项目的费用全部扣除,视情节轻重予以每次1000-10000元的罚款;

(二)补充说明:

1、除建筑面积变化以外的变更洽商不再增加费用,停水、停电及因甲方原因连续停工超过8小时,工期可以顺延,但不计费用索赔。

2、在乙方施工范围内的部分工程量如由甲方代理完成时,其费用按实扣减。

3、材料的二次倒运的装卸、码放包含在单价内;

4、二次机械进出场费用包含在单价内;

5、各级相关部门及上级的检查、参观等发生的现场用工费包含在单价内;

6、主体垃圾和乙方的生活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运至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如乙方不及时清运,甲方租车代为清运的运费甲方有权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或结算时核减。

整个合同期间,单价不得调整

附件4:

天惠广场二期目







主体劳务工程







分包评价表(只适用主结构分包)



日期:









序号

分项名称

建筑平米单价

打分(满分5分)

平均分

工程部

安全部

质量部

物资部

1

安全施工

3






2

质量施工

3






3

文明施工

3























































































合计








备注:上述三项价格为平均分占满分比例*该项价格,作为每月的此项价格支付。



签字栏:







工程部:

安全部:


质量部:


物资部:



现场经理:




(大)项目经理:

附件5

履约责任承诺书

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我 作为 工程的劳务分包方,为了优质高效完成施工任务,在完全履约《劳务分包合同》中我方的义务的同时向贵司作进一步承诺。并在此声明:本承诺书与施工劳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我司所签订合同条款已充分考量,为双方洽商一致后的真实结果,对前期的资金投入已有充分准备,合同价款为有正当行业利润的合理承包价,不要求贵司支付未经业主结算的工程费用。我保证不以任何理由中途停工,忠诚全面的执行本项目劳务承包合同。

2、为了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签订后我司驻现场项目负责人(劳务队长) (姓名)、技术负责人 (姓名)作为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同时保证安排质检员 (姓名)、专职安全员 (姓名)、专职劳务管理员 (姓名),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将常驻现场,严格按照有关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及合同条款进行项目管理,约定人员于 年 月 日前不到齐同意由贵公司派入,工资按实发金额双倍由贵公司扣除,到现场管理人员无专业证书视为没有到场。

3、我作为分包负责人,保证每月在工地不少于15天,自行离开工地自愿接受 元/天的违约金;驻现场管理人员每月在工地不少于24天,自行离开自愿接受 元/天的违约金。3日内以现金形式交至项目部,逾期未交的从履约保证金中双倍扣除。

4、我司承诺驻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保证服从贵司管理,听从贵司派遣,如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派遣或发生违纪违法事件,自愿接受 元/次的违约金。3日内以现金形式交至项目部,逾期未交的从履约保证金中双倍扣除。

5、我司承诺按照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对该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全权负责,并愿意承担由于施工进度、质量达不到要求以及施工伤亡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后果。

6、同意按 万元缴纳履约保证金,以承担施工过程中的过程管理责任。

7、保证按照贵司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进行管理,确保不给工程承包单位带来声誉、形象、经营等方面的负面影响和相应的法律纠纷,若因我司负责经营管理的项目导致工程承包人承担的所有民事赔偿损失由我司承担,并以履约保证金及项目的应收款项作为担保。

8、保证本项目相关人员按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会议,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及时处理并向有关人员报告、不得有所隐瞒,双方相互沟通,缺会的同意接受罚款800元/人/次,3日内以现金形式交至项目部,逾期未交的从履约保证金中双倍扣除。

9、本人承诺贵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开具的罚款单及整改通知单及时签收并且及时整改,不签收同意接受罚500元/次,3日内以现金形式交至项目管理部,逾期未交的从履约保证金中双倍扣除。

10、若因现场施工中本人承包范围出现的问题遭投诉,同意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罚款1000元/次。

11、本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工期于 年 月 日完成竣工交付,若未完成,保证金 万元及本人承包除人工费(人工费按建筑面积每平米 元计算)以外的合同价款一并由贵公司扣除,并且承担由此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

12、本人承诺除贵公司供应材料质量原因以外的一切原因导致质量责任由本人承担赔偿及维修,并且本人所有工人安全责任及事故赔偿。

13、本人同意于 年 月 日达不到 ,自愿放弃承包权,由贵公司直接接管工人队伍,保证金 万作为罚金贵司不予退还。

承诺单位: (公章)

队伍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劳务承诺书

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正常生产秩序,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杜绝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我公司及贵单位的信誉,我 劳务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1、工人进场后,及时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不低于 元/月.人,双方签字盖章(工人不会写字的按手印),并将劳动合同上报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备案。

2、及时给项目部提供相应的劳务资料,包括:进出场记录,身份证复印件,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上岗证,考勤表等相应的劳务资料。

3、认真执行月清月结制度,每月按时给工人发放工资。发完工资在工资表及考勤表复印件上盖劳务公司公章、授权人签字后,上报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并把影像记录一并上交。

4、及时为我公司所雇用的劳务人员办理相关证件,使之持证上岗,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5、落实我公司劳务监督、管理职能,杜绝农民工上访事件的发生,如有类似事件发生由我劳务公司负责解决。

6、劳务合同签订后,及时进行相关备案,并返回到贵单位项目部备案。

承诺单位: (公章)

分包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分包退场承诺书

我 劳务公司 项目部的工程已经完工,工人已全部撤场回家。我劳务公司在该项目上所有雇佣劳务工人的工资均以足额发放,如发生劳务纠纷事件,由我劳务公司全权负责,与 工程无关。

特此证明

劳务公司(盖章):

队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06

主体结构工程分包合同

十、技术质量要求

(二)标准与规范

施工质量及所用材料应满足现行设计图纸国家与地方标准、规范以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具体详见附件04。

1、施工图纸及设计师的要求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002(2011年版)

5、《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T01-26-2003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2011

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10、其它相关规范、标准、规程

11、国家、地方、行业后续颁布的规范、标准、规程

12、补充说明:

上述标准、规范、规程若有不一致或矛盾之处,按较为严格标准执行。


附件7













公司劳务作业人员(含队长、班组长、农民工)工资表

项目名称(全称):

班组名称: 年 月份















编号

姓名

工种

出勤工日


工资

工资
总额

支出部分

未支付数

领款人签字、按手印

备注

生活费

预支费

罚款

其它

本月实际支付













































































































































申明:此表登记劳务作业人员为我单位本月在该工程全部人数;工资结算、支付、领取情况属实,均系本人签字。


用工企业盖章:

班组长(签字) ;分包劳务管理员(签字) ; 劳务队长(签字): ;


分包授权负责人签字: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8

劳动合同编号: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乙方(劳动者):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工作地点:

第三条 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担任 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若实行计件工资的按照以下标准计法工资: )。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

第六条 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 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第九条 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分包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

工人进场施工承诺书

我叫 自愿到 (分包) 项目从事 工种作业,是 (施工队)工人.

为配合规范工程管理,维护正常的施工秩序,本人作如下承诺:

本人与 (分包)签订劳务合同,与其发生劳务关系,在其领导下进行各项工作。服从管理按承诺书履行自己的职责。

1. 服从执行总包、分包及施工队的各项制度管理。如有违反,愿接受处罚。

2.施工生活过程中团结友爱,不打架,不闹事,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当与工友,班组发生矛盾时,即时向领导或组织汇报,求得和平,公正解决。

3.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劳资纠纷,工伤事故纠纷等),向劳动合同单位(分包)申述。通过合法途径取得解决,或越级向总包单位请求协调解决,决不采取任何过激行为。不打架闹事,不破坏生产和项目财产。如有无理及非法行为则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5.本人重申:虽本人在 项目从事施工作业,但劳务合同关系是本人与 (分包)的关系,与 项目部没有任何劳务关系。如发生劳务纠纷会自觉向劳务合同关系方 (分包)申诉协商解决。

承诺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班组长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队长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进场施工承诺书一式三份,总包方.分包方.操作工人各一份。


附件10








公司劳务作业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表2—离场情况)

项目名称: 班组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周离场工人情况

序号

本周离场农民工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工种

离场时间

在本工程务工时间

工资结算、支付情况

备注


















































































申明:此表登记民工为我单位在该工程本周全部离场人数,情况属实。

班组长(签字) ;分包劳务管理员(签字) ; 劳务队长(签字): 。

用工企业盖章:

分包授权负责人签字: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1

工人退场承诺书

本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项目经理部 劳务分包队 班组施工,应得报酬共计 元,已全部由劳务队结清,与项目经理部无经济纠纷,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班组长(签字):

劳务队长(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2:

履约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委托代(表)理人:姓名: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我公司现委托为我公司在 工程的委托代表(理)人。

该代表(理)人在工程中的权限为:代表我方进行合同履行及施工管理,代表我方签署任何文件和处理与工程有关的所有事务等。

代表(理)人的行为,我方无条件接受。

授权单位:(公章)年月日

附: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委托单位公章)

代表人签字:(签字笔样)

身份证扫描处(二代身份证双面)

授权管理

一、甲方授权

授权声明:我 (项目经理)现授权 (姓名)身份证 为本项目现场物资材料管理人,负责对接乙方物资管理工作,每次收发料必须经过甲方和乙方现场物资材料管理人共同签字确认予以生效。代签或者不签,甲方有权利拒绝乙方提出的一切领料要求,由此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项目经理:(签字)

甲方授权管理人:(签字笔样)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管理

一、乙方授权

授权声明:我(分包方法人)现授权(姓名)身份证

为本项目现场物资材料管理人,负责对接甲方物资材料管理工作,仅授权管理人签字生效,严禁代签,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授权人有义务对甲方进场材料验收,当场验收合格的材料不允许在后续使用过程中提出质量问题。

乙方名称:(盖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授权管理人:(签字笔样)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3


分包现场签证单

项目名称:天惠广场二期项目

申请分包单位:XX

签证单编号:XX

□业主指令、变更、洽商□其他分包□自身原因□应急处理□其他

是否涉及零星用工/零星台班 是□;否□

签证内容描述及签证金额计算过程:

分包单位(盖章): 分包经办人签字: 日期:

土建责任师评审意见:

签字: 日期:

现场经理评审意见:

签字: 日期:

商务经理评审意见:

签字: 日期:

执行经理评审意见:

签字: 日期:

大项目经理评审意见:

签字: 日期:

注:1、同一签证内容,金额超过100000元的签订补充协议;2、发生签证事件后3天内办理签证手续,否则视为分包人放弃,不予办理;3、无现场分包签证申请单不予办理分包签证;4、本签证单一式两份,办理完成后交商务经理存档

附件-14

职业健康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协议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法律、法规及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方针,满足国家新《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和总包单位ISO14001、OHSAS18001体系认证标准等要求,保证项目施工生产安全文明健康有序进行,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培训;推行由公司下达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制订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措施和规定;

2、甲方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做好危险源的识别,并负责对乙方进行重大危险源实施控制的措施与要求的交底工作,监督检查乙方的执行情况;

4、甲方有权对乙方职业健康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配合,如乙方由于管理不力达不到甲方要求,乙方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确保影响降到最低,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须严格执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有关规定;

2、乙方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甲方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要求,遵守甲方现场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并制订相关的环境、职业安卫管理保证措施,经甲方审核后批准实施;

3、乙方负责组织所属员工接受甲方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作业。

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沈阳市政府有关施工扰民、噪声控制、扬尘控制、固体废弃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施工中乙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并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5、乙方垃圾清理及消纳应严格按甲方《污染物(扬尘、噪声、废水、废弃物)控制及管理程序》和作业指导书执行。

6、乙方负责指定其有相应管理能力的安全技术人员在甲方指导下辨识所承包工程实施中的危险源,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7、乙方应严格贯彻执行甲方关于施工安全管理、技术管理、现场防护、施工用电、机械、化学危险品管理、消防保卫及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各程序。

8、乙方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现场人员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9、乙方应对接触职业病危害源的现场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的特种防护品,并在岗前、岗中、岗后对其健康定期进行职业病专项检查,并承担其相应检查费用。

10、在建筑施工中,乙方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超标或机械漏油污染环境;杜绝敲击等人为噪音,要定期进行噪音检测;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机械要及时采取措施;木工棚要封闭,以减少噪声、粉尘的排放;有义务创新方式方法,减少不必要浪费,倡导使用节能减排措施

11、乙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和施工现场的环境,在施工中若遇古树、文物要按照《沈阳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行,严禁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发现文物立即停止施工及时上报。

12、乙方须按规定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物进行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

13、乙方设置于现场的办公室、食堂、宿舍、仓库等,须严格按甲方的要求作好环境保护,生活区应遵守《沈阳市外地务工人员食宿基本标准》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再向外排放,并按要求进行废水监测。

14、加强对机动车辆(包含工程车辆及附属用车)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对机动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手续齐全,尾气年检合格;

15、乙方在施工中应保证施工、生活及办公废弃物得到有效控制与管理,本着“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的原则,确保废弃物处理后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16、乙方负责处理废弃物必须执行国家、沈阳市政府和甲方有关环境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处理,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

17、对于乙方负责处理的废弃物,甲方有权监督、跟踪检查乙方废弃物处理情况。如乙方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废弃物处理,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采用其它处罚措施的权利,乙方应承担负面影响造成的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责。

18、废弃物必须及时处理到合理、合法,有处理能力的场所,不得随意排放。如乙方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9、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废弃物收购站的有关资质及证明材料。

20、分包方应严格按甲方的《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组织施工。分包方应设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协调各班组文明有序施工,并组建专职班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保障工作;

21、现场建筑材料、废料应按照甲方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分类堆放,分包方应随时将施工垃圾清运出施工现场,且分包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并对使用的公共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对破坏的设施进行赔偿;

22、乙方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身伤害、社会影响、环境破坏及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偿修整和恢复在施工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及赔偿业主/甲方的损失)。

附件-15

安全生产与消防保卫协议

总包方(甲方):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方(乙方):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各项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安全责任目标

1、杜绝重伤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因工轻伤事故不超过百万工时1人;

2、杜绝重大机械事故及急性中毒事故;

3、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及火灾伤亡事故;

4、杜绝聚众闹事、上访、治安、环保等不良事件发生;

5、工程承包范围内安全文明施工达标,所辖工人劳动防护用品佩戴齐全、达标,无职业伤害事故发生。

二、总包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政策、法规

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法规、制度、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二)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主抓安全生产的领导,配备专职安全员。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

(三)安全检查

对总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权责令整改、停工整顿或进行经济处罚。对于业主的各项经济处罚分包方相应承担,总包方有追偿的权利。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有依法查处和纠正的权利,对于总包方做出的决定,分包方须及时并严格执行。

(四)安全资质

严格审查分包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等有效证件,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分包方。

(五)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方案

负责编制的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供给分包方以遵照执行。

(六)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1、入场教育:负责对分包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入场三级教育培训管理,并具体负责经理部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施工队(班组)级安全教育进行监督、管理。

2、年审考试:组织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安全年审考试,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转场教育:对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必须实施转场教育。

(七)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备案档案

(八)设备、设施验收制度

由总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总包方应会同分包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九)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上报;

(十)有义务对分包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十一)有义务对分包人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十二)总包方可要求分包方立刻撤走任何现场被他认为是没有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及地方当局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再雇佣于现场。

三、分包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政策、法规

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法规、制度、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二)保证体系

按总包方制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分包方承担的施工范围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立分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任命主抓安全生产的领导、配备专职安全员;制定分包方自施部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对自施部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及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并严格服从、及时履行总包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全部相关要求。

(三)用工制度

1、分包方须严格遵守《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沈阳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若干规定》,《沈阳市卫生防疫管理规定》以及其它关于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须持有沈阳市建设管理部门核发的《沈阳市建筑业企业施工项目交易备案注册证书》、辽宁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并按总包方要求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容易辨认,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不得对复印件再次复印]。

3、分包方应遵守总包方制定的《中建一局东北区域公司劳务管理实施细则》及总包方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规定等。

(四)安全生产

1、分包方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2、分包方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沈阳市卫生防疫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沈阳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沈阳市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办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分包方必须尊重并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合同有关条款、会议纪要或其他任何文件要求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4、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需报总包方审批。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分包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

(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分包方项目经理、现场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等施工管理人员须接受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试,合格者办理《安全资格上岗证》,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分包方一般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并负责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施工队(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准进入施工现场。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化,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对变化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后方可上岗。

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全国通用的IC卡证),持证上岗。

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必须实施转场教育。

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3)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并予以积极配合。

分包方必须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分包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

分包方必须设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分包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经理部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须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特性,设备履历档案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定。

分包方须执行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的交接检验收制度。

(5)分包方必须执行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采购制度。凡重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总包方指定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等

(6)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满足供应制度。

(7)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8)分包方必须严肃执行员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分包方员工在施工现场于工作时间内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如果分包方所辖施工部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分包方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通知总包方现场代表,报告事故详情,由总包方负责上报政府有关部门。若事故有人员伤亡或会产生较大财产损失,分包方再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做好以下两件事:(1)抢救伤员,采取安全有效措施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2)保护好事故现场。特别要注重事故现场能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

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不得提供伪证,不准隐瞒不报。

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e、如果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事故的责任者为何人,分包方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总包方不直接对伤亡者及其家属。分包方应当承担因为分包方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而发生的影响总包方工作的事件给总包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9)分包方必须教育并约束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本分包工程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范、标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项目管理手册”。

(五)安全防范

1、分包方要对所有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安全,不存在妨碍工人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并保证建筑工地的所有人员或附近的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2、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需要时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3、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总包方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分包方应提供和实施配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还需配戴面罩,眼罩,护耳、安全带及其它人身防护设备。

5、分包方应在签约之后30天内,呈送安全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6、分包方应严格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第十四条要求,配备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50人以下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人数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负责安全检查、贯彻安全方案和措施并执行。

(六)消防保卫

1、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主管部门、施工所在地政府及专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消防、治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包方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到总包安全部门开具《动火作业证》,动火前要进行自检自查,动火作业部位要自行配备灭火器材,并采取有效的火灾防范措施后,方可组织施工。

3、分包方需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消防保卫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凡由于分包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刑事案件、火灾、交通【含施工现场内】等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七)现场及其人员管理

1、严格遵守《沈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全体施工人员的服装、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3、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4、分包方应配合总包方建立工地章程,订立在工地执行工作时需遵守的各项制度,工地章程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规章,但不限于此。

a、保安;

b、施工安全;

c、门卫制度;

d、卫生;

e、防火、其它保护临近环境的规章。

5、分包方在现场应设置应急工作负责人,组建应急救援小组。应急小组人员应定期参加总包单位应急专业知识培训和演练活动,并负有专门处理和应对现场突发事件的职责。分包单位应急负责人,应有现场决策权和人员调动的权利,紧急情况发生时,有权对所辖分包全部人员发出指令,有权临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阻止事故或不良事件向不良方向发展。若发生事故或不良事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控制,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

6、分包方应自费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至终在工人住处确保配有医务人员和急救设备等,并且采取适当的安排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所有的福利及卫生条件。

7、分包方应配足合格的质量检查人员,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测工具。要指定专门的质量负责人进行整个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和检查工作,特别是高支模等危大施工项目,要确保施工过程中各工序质量达标,验收合格。

(八)分包方对于在本协议书中所提及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等全部文件均明确知悉其内容,对于本协议中涉及的总包方内部的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施工组织文件等全部提及的文件,均已经从总包方处得到并已经认真阅读,对其中的全部内容明确知晓。

四、协议书的份数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书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五、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协议条款。

附件16

优先支付人工费承诺书

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在天惠广场二期项目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若我方,需要雇佣和使用工人(包括民工)时,为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优先支付工人劳务费,将保证做到:

1、我公司一定认真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及合同约定,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按月结清,不发生拖欠现象,并且保证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工人,工资发放记录与进场人员花名册、考勤表一致,发放表以班组分类,工资将直接发给工人,由本人签字领取。

2、我公司在工程正式开工后,会及时与所属各施工班组签订用工协议,会根据用工协议制订支付工人工资计划。

3、我司的分包单位雇用和使用工人的,我方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工人工资。如因我方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工人工资的,将由我方先行垫付欠款,总包方可从支付给我方的工程款中扣回双倍的罚款。我方对分包单位清偿拖欠工人工资负总责。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工人工资行为,造成工人上访,及其他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方自愿承担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并使总包方免于承担一切此方面责任或与此相关的索赔、索要、诉讼、成本、款项和费用。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7

无拖欠劳务费证明

我公司承揽天惠广场二期工程项目的钢筋供应工程施工,总包单位已按照施工进度及合同约定全额拨付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至出具该证明之日止未拖欠我公司工人劳务费。

特此证明!

出具单位: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务 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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